解釋日期:民國34年12月31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74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464 條 ( 34.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漢奸案件經最高法院覆判判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其卷判仍應分別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四條及刑事案件報部辦法第三條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