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5年10月7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22 頁相關法條:行政執行法 第 1 條 ( 32.12.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收復區人民,在該區收復以後為違反行政法規應受處罰之行為者,各該管機關自應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