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5年10月24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3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文所謂經收員,係受公務機關委托承辦之人,果有侵占稅款情事,自應成立徵治貪污條例第三條第二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