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878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87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78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87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3月1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0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西昌警備司令部稽查處如設在西昌,自僅西昌選舉區為該處處長之任所所在地,若該處處長在冕寧選舉區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則雖冕寧在該處管轄區之內,亦不在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八條限制之列 (參照院解字第三五四九號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