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六十四 太平御覽
卷四百二十四.人事部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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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觀漢記》曰:承宮遭王莽篡,天下擾攘,盜賊幷起,宮遂避世漢中。建武四年,將妻子之華陰山谷,耕種禾黍,臨熟,人就認之,宮悉推與而去,由是顯名。

又曰:光武封朱祐爲鬲侯。祐自陳功薄而國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

又曰:竇融光武時數辭讓位,不許,因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藝,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循道,不願其有才能,何况乃當傅以連城廣土,享諸侯國哉!」

又曰:鄧騭,永初元年,封騭等以定策增封三千戶。讓不獲,遂逃避使者,上疏自陳。

又曰:《歐陽尚書》博士缺,上欲用桓榮,榮叩頭讓曰:「臣經術淺薄,不如同門生郎中彭閎、楊州從事臯弘。」帝曰:「俞,往,女諧。」因拜榮爲博士,引閎爲議郎。車駕幸太學,會請博士論難于前,榮被服儒衣,溫恭有蘊藉,明經義,每以禮義讓相厭,不以辭長人,儒者莫之及,特吻加賞賜。又詔諸生雅吹擊罄,盡日乃罷。榮卒,子鬱當襲爵,上書讓于兄子沉,顯宗不許。不得已受封,而悉以租入與之。帝以郁先師子,有禮讓,甚見親厚。

又曰:上欲封樊興,置印綬于前,興固讓曰:「臣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幷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誠不願。」帝嘉興之讓,不奪其志。

又曰:劉愷,字伯豫,以當襲父般爵,讓與弟憲,遁逃避封。有司奏請絕國,上美其義,特優加之,愷猶不出。有司復奏之,侍中賈逵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爲國,于從政乎何有。」和帝納之,詔下曰:「故居巢侯劉般嗣子愷,當襲父般爵,而稱父遺意,致國弟憲,遁亡七年,所守彌固。蓋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乃徵愷,拜爲郎,稍遷侍中。愷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風行。

又曰:淳于恭以謙儉推讓爲節,家有山田橡樹,人有盜取之者,恭助爲收拾。載之歸,乃知其恭。橡盜者還橡,恭不受。人又有盜刈恭禾者,恭見之,念其愧,因伏草中,至去乃起。

《續漢書》曰:張堪讓先人餘財數百萬與兄子。

謝承《後漢書》曰:雷義舉茂才,讓于陳重,刺史不聽。義遂佯狂,不應命。鄉里爲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

又曰:陳囂與鄉人紀伯爲鄰,伯夜竊囂藩地自益。囂見之,伺伯去,密移其藩一丈地以益伯。伯慚懼,還所侵。又却一丈二尺相避,凡廣三丈。太守高其義,名其閭爲義里。

范曄《後漢書》曰:馮緄,字鴻卿,巴郡宕渠人也。長沙蠻寇益陽,荊南皆沒。於是拜緄爲車騎將軍,軍至長沙,進擊武陵蠻夷,荊州平定。詔賜錢一億,固讓不受。振旅還京師,推功于從事中郎。

《魏志》曰:田疇,字子泰,右北平人。太祖北征烏丸,軍次無終,夏水路不通。疇將其衆爲鄉導,出盧龍塞,虜乃驚。太祖與戰,遂大斬獲。軍還,論功封疇爲亭侯,疇上疏陳誠以死自誓。太祖不聽,欲引拜之,至于數四,疇終不受。

又曰:太祖署邴原爲丞相徵事,崔琰爲東曹掾,記讓曰:「徵事邴原、議郎張範,皆秉德純壹,志行忠敏,清靜足以厲事,貞固足以幹事,所謂龍翰鳳翼,國之重寶。舉而用之,不仁者遠。」

又曰:王基,字伯輿,東萊人。基拔壽春,轉基爲征東將軍,封東武侯。基上疏固讓,歸功參佐。由是,長史司馬等七人皆侯。

《吳志》曰:魯肅卒,孫權以嚴畯代。前後固辭曰:「僕素書生,不閑軍事,非才而據,殃咎必至。」發言慷慨,至于流涕,權乃聽焉。嘉其能以實讓。

又曰:薛綜爲選曹尚書,固讓顧譚曰:「譚心精體密,貫道達微,才昭人物,德服衆望,誠非愚臣所可越先。」

王隱《晋書》曰:司徒魏舒遜位。司空衛瓘與書曰:「每與足下共論此事,日日未果,可謂瞻之在前,忽然在後。」于時皆有欲遜者,或先顯此意不能行,或以歸家申喻復還,惟舒知命,內定于懷,未嘗形之于言。論者以爲晋興以來,能辭榮令終,未有如舒者焉。

又曰:杜夷,字行齊,廬江人。王敦爲刺史,舉方正,顧榮等各薦夷于相府。玄帝曾欲省夷,夷深讓。帝答曰:「吾與足下雖情在忘言,然虛遲曆載。正以足下羸病,故欲相省,寧論常敬。」以爲國子祭酒。夷前後十餘表,求解不聽,明帝踐祚,夷又頻表。

又曰:上以羊祜爲開府儀同,讓表曰:「今光祿李喜,秉節高亮,在公正色;光祿魯芝,潔身寡欲,和而不同;光祿李胤,清亮簡素,正身在朝,皆服事華髮,以禮終始。雖歷位外內之寵,不異寒賤之家,而猶未蒙此選,臣更越之,何以塞天下之望?」又封南城郡侯。祜讓曰:「昔張良請受留侯,漢高不奪其志。請受钜平,薨,遺令不得以南城侯入柩。」詔祜曰:「固讓歷年,志不可奪。身沒讓存,遺言益厲,此夷叔所以稱賢,季札所以全節,重違其志,今聽復本封。」

干寶《晋紀》曰:鐘會、鄧艾將伐蜀,與劉實別。客謂實曰:「二將當破蜀不?」實曰:「必破蜀,但皆不還。」客問其故,實曰:「治道在于克讓。」因著《崇讓論》,曰:「季世不能讓賢,虛謝見用之恩,莫肯讓于勝己。」

《晋中興書》曰:郗愔拜給事黃門侍郎。愔苦求外出,時吳郡缺,朝議欲用愔。愔以資輕而少年,不宜超登大郡,辭讓切至。朝廷嘉之,爲臨海太守。在郡優游養志,不以事物縈心。

崔鴻《前趙錄》曰:張實爲钜鹿太守,治任威强,路不拾遺。曾欲以實爲司徒、太保,皆垂涕固辭。身騎瘠馬,妻乘敗車。

《後魏書》曰:高肇,字首文,文昭皇太后之兄也。肇子植自中書侍郎出爲濟州刺史。玄愉之反也,植率州軍出討破愉,別將有功。當蒙封賞,朝廷論勛,每謙讓不受,雲其家荷重恩,爲國致效是其常節,何足以應進陟之報。懇惻發于至誠。

又曰:崔光韶爲司空行參軍,復請讓從叔和,曰:「臣誠微賤,未登讓品,屬逢皇朝,耻無讓德。」和亦謙退,辭而不當。高祖善之,遂以和爲廣陵王國常侍。

《後周書》曰:蘇祐,字承先,陳留圉人也。有膂力,便騎射,從征伐常潰圍陷陣。還之日,諸將爭功,祐終無競。太祖嘆之,常謂諸將曰:「承先口不言勛,孤當代言。」其見知如此。

沈約《齊紀》曰:韓係伯,襄陽人也,事母甚謹。西土風俗,田與鄰畔者,輒于畔上種桑以志之。係伯上種桑,枝條蔭蔽他地,每開數尺以避焉。鄰者隨復侵之,係伯輒伐樹更種。侵畔者慚,不敢犯也。

《齊書》曰:謝朓遷尚書吏部郎,上表三讓。中書疑朓官未及讓,以問國子祭酒沈約,約曰:「宋嘉玄中,范曄讓吏部,朱循之讓黃門,蔡興宗讓中書,幷三表詔答,近代小官不讓,遂成恒俗,恐有乖讓意。王藍田、劉安西貴重,初自不讓,今豈可慕此不讓耶?孫興公、孔顗幷讓記室,今豈可三署皆讓耶?謝吏部今授超階,讓別有意,豈關官之大小?捴讓之美,本出人情。若大官必讓,便與詣闕章表不異。例既如此,謂都非疑。」朓又啓讓,優答不許。

《唐書》曰:溫彥博與兄大雅共掌機密,彥博以昆季同在機務,意不自安,固請他職。高祖曰:「我虛心相待,不以爲疑,卿何自疑也?」彥博雖應命,然每退讓,遠避機權,僚列以此多之。

又曰:長孫無忌册拜司空,無忌固辭讓,不許。

又曰:「臣幸居外戚,恐招聖主私親之誚,敢以死請。」太宗曰:「無忌聰明鑒悟,且有武略,公等幷知,所以委之台鼎。」無忌又上表切讓,帝使謂之曰:「昔黃帝得力牧而爲五帝先,夏禹得咎繇而爲三王祖,齊桓得管仲而爲五伯長,朕自在藩邸,即任使公,遂得廓清宇內,君臨天下,以公功績才望允稱具瞻,故授此官,無宜辭讓爲禮也。」

又曰:盧懷慎開玄三年遷黃門監。懷慎與紫微令姚崇對掌樞密,懷慎自以爲吏,道不及崇,每事皆推讓之。

《周書》曰:湯放桀而歸于亳。三年,諸侯大會。湯取天子之璽,置之天子之坐,再辭,從諸侯之位。湯曰:「此天子之位,有道者可以處之。」三讓于諸侯,諸侯莫敢即位,然後湯即天子之位。

《慎子》曰:堯讓許由,舜讓善卷,皆辭爲天子,而退爲匹夫。

《列子》曰:昔堯舜爲以天下讓許由、善卷,而不失天下。伯夷、叔齊實以孤竹讓而終亡其國。

《晏子春秋》曰:胩子方食,景公使至,分食食之,使者不飽,嬰亦不飽。公致千金以奉賓客,晏子不受。公曰:「先君桓公以書社百封管仲,管仲不辭,獨辭何也?」晏子曰:「嬰聞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愚人千慮必有一得,意以管仲失之,嬰得之。」

又曰:景公使晏子爲阿宰,三年而譽聞于國。景公悅,召而賞之,辭而不受。公問其故。對曰:「昔嬰之治阿,三邪毀于外,三讒毀于內。今則三邪譽于外,三讒譽于內。昔者嬰之當誅者當賞,而今以當賞者當誅,是故不敢受。」景公知晏子賢,乃任以國政,三年而齊大興。

《莊子》曰:堯以天下讓許由,由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難乎?時雨降矣,而猶浸灌,其于澤也,不亦勞乎?」又讓于子州支父,子州支父曰:「我適有幽憂之疾,方且治之,未暇治天下也。」

又曰:舜以天下讓于善卷,善卷曰:「余逍遙于天地之間,而心意自得,吾何以天下爲哉?」遂不受。

又曰:舜以天下讓其友北人無擇,北人無擇曰:「異哉!後之爲人居畎畝之中,而游于堯之門。不若是而已,又欲以其辱行污漫我,吾羞見之。」自投於清泠之淵。

又曰:湯將伐桀,因卞隨而謀,卞隨曰:「非吾事也。」湯又因務光而謀,務光曰:「非吾事也。」湯曰:「伊尹何如?」曰:「强力,忍詬,吾不知其他。」湯遂與伊尹謀。伐桀克之。以讓卞隨,卞隨曰:「君之伐桀謀乎我,必以我爲賊也。勝桀而讓乎我,必以我爲貪也。吾生乎亂世,而無道之人,再來漫我,吾不忍數聞也。」乃自投于桐水而死。桐水在今潁川。又讓務光曰:「知者謀之,武者遂之,仁者居之,古之道也。吾子胡不立乎?」務光辭曰:「廢上非義,殺人非仁。子犯其難,我享其利,非廉也。吾聞之曰:非其義不受其祿,無道之世不踐其土,况尊我乎!吾不忍見也。」乃負石自沉于盧水。盧水在遼東也。

《呂氏春秋》曰:沈尹筮游于郢五年,荊王欲以爲令尹,辭曰:「期思之鄙人有孫叔敖,彼聖人也。」王于是使人以王輿迎叔敖,以爲令尹而國治。

《韓子》曰:舜耕于歷山,農者讓畔;漁于河濱,漁者讓長。

《苻子》曰:禹讓天下于奇子,奇子曰:「君之佐舜勞矣,鑿山川,通河漢,首無髮,股無毛,故舜也以勞報子。我生而逸,不能爲君之勞矣。」

又曰:武王以天下讓歧封子。歧封子曰:「孰匆匆然以天下爲事乎?君往矣,余不忍聞之。」

又曰:太伯將讓其國于季歷,謂其傅曰:「大王欲以一國之事而以嗣我,我其羞之。吾聞至人也,不居一世而萬世以之君,不貴一代而萬代以之貴。吾焉能貴乎一國,而賤乎萬代哉!」

《山海經》曰:君子國,民衣冠帶劍,土方千里,多熏華之草,好讓,故爲君子國。

《許遜別傳》曰:遜年七歲無父,躬耕、負薪以養母,盡孝敬之道。與寡嫂共田桑,推讓好者,取其荒者,不營利。母常隨譴之:「如此,當乞食無處。」遜嘆,應母曰:「但願母老壽耳!」

《郭翻別傳》曰;翻經河墜刀于水,路人有爲取者,翻因與之。路人不取,至於三四。路人固辭。翻曰:「爾向不取,我豈能復得乎?」路人曰:「吾若取此物,爲天地鬼神所責矣。」知其終不受,乃沉刀于向所失處。路人悵然,乃覆沒爲取之。翻于是不逆其意,十倍刀價與之。

《魏武瘤路曰:里諺曰:「讓禮一寸,得禮一尺。」斯合經之要矣。

《魏文雜事》曰:辭爵逃祿,不以利累名,不以位虧德之謂讓。

《博物志》曰:三讓:一曰禮讓,二曰固讓,三曰終讓。

晋·劉實《崇讓論》曰:古之至王治天下所以貴讓者,欲以出賢才而息爭競也。夫人情莫不皆欲己之賢以自明賢,豈假讓而賢哉!故讓道興,賢能之人不求而自出矣,至公之舉而自立矣。一官鎧,擇衆官所讓最多者而用之,審才之道也。在朝之人相讓于上,草廬之人咸皆化之,推能讓賢之風從此生矣。爲一國所讓,則一國士也;爲天下所讓,則天下才也。推讓之風行,賢不肖灼然殊矣。

晋·孫盛《周泰伯三讓論》曰:孔子曰:「泰伯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一焉。」鄭玄以爲:托采藥而行,一讓也;不奔喪,二讓也;斷髮文身,三也。三者之美皆蔽隱不著。王肅曰:「其讓隱,故民無得而稱焉。」盛謂:玄既失之而肅亦未爲暢也。玄之所雲三迹,顯然天下所共見也,何得云隱而未著乎?三迹苟著,則高讓知,亦復不得云其讓隱也。蓋泰伯之出,讓迹已露,不奔喪,故一事耳。斷髮之與《左傳》明文相背,又不經也。然則稱三讓者,其在古公至文王乎?周之王業顯于亶父,受命于昌,泰伯玄覽充周太子之位,一讓也。假託遜遁,受不赴喪之譏,潜推大美,二讓也。無胤嗣而養仲雍之子,以爲己後,是深思遠防,令周嗣在昌,天人葉從,四海悠悠,無復纖介疑惑,三讓也。凡此三者,帝王之業,故孔子曰:「三以天下讓。」言非直常讓若禮臧之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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