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24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23號解釋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24號解釋》 |
最高法院解字第2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7年2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90 頁 | |
特種刑事中央臨時法庭未成立以前本可適用刑事訴訟法規許其保留上訴權惟現奉國民政府第二四號令此項上訴案件暫由各省高等法院受理自應遵照辦理至誣告治罪條例未頒布以前可依普通刑法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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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7年2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90 頁 | |
特種刑事中央臨時法庭未成立以前本可適用刑事訴訟法規許其保留上訴權惟現奉國民政府第二四號令此項上訴案件暫由各省高等法院受理自應遵照辦理至誣告治罪條例未頒布以前可依普通刑法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