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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 编辑

晉人之執來仲幾,《傳》稱「歸於京師」。來嘗不歸於王也,不請專執,故雖歸王不書耳。自記。定公元年,

凡盟必日之,拔之盟,不日而且不月,又夫子當時之事,非遺失也。無亦非魯以大夫盟邾君,故去月日以見慢歟?厥後句舞則如常書。自記。定公三年。

阜鼬之盟不日,亦當時事,非遺失也。著眾志已渙散,怠於禮而略於事矣。自記。定公四年。

許於夷、葉、白羽、容城凡四遷,皆楚令也。如是,則許幾為楚邑矣,前侵楚之役、阜鼬之盟,猶有「許男」何哉?此時楚以吳故,頗不暇於諸侯。許雖遷白羽,猶不敢遵中國之徵召,故楚又遷之以自近歟。自記。定公四年。

劉卷之卒,赴不以日也,其本前乎此矣。若是此月卒,來赴往會,周、魯之間,其事不應同在一月。自記。定公四年。

柏舉之戰,言救則美在吳,言以助自強雪恥,其美在蔡。自記。定公四年。

「歸粟於察」,穀粱子曰.「不盲歸之者,專辭也,義邇也。」然則城楚丘、戍虎牢,亦豈義邇乎?蓋皆公辭也。《春秋》所深與也,事無遠邇,惟其公而已。功邇而德遠矣。自記。定公五年。

「於越入吳」,於是楚以秦師敗吳,皆不書,非楚不告也,直《春秋》略之耳。蓋吳之可貶,在於入郢之日,而不在敗也。自記。定公五年。

咸之盟不日不月,我不在焉,故略之。沙之盟同。「沙」、「瑣」古蓋同音。自記。定公七年。

以「暨齊平」、「及齊平」兩處事實考之。「暨齊平」之後,我往蒞盟,而齊人不報使;「及齊平」之後,兩君好會,而且來返侵田。則「暨」為強彼,而 「及」乃彼我同欲明也。汲汲者,彼比俱汲汲也,暨暨者,彼此供暨暨也,非以一人言也。辰出奔時,佗、驅蓋為所牽率也,故曰「暨」。其既則同惡共謀,彼此欲之矣,故及其入蕭,則書「及」自記。定公十年。

以時卒時葬者,赴既簡略,會亦如之。葬薛襄公是也。自記。定公十二年。

告至則致,成恃境內私邑,而且無功,豈亦告至乎?蓋時夫子相魯君,行必告至,不以近而略其禮。叔孫武叔之毀,疑即在此時。蓋讒毀而欲去之,非特無故譏笑也。叔孫毀於內,孟孫據邑阻兵於外,僅一季桓子信之。故孟子、公羊子皆有行焉之言。及其受女樂而無禮於聖人,夫子雖欲不去而不可矣。自記。定公十二年。

蛇淵之築,比蒲之蒐,皆夫子去魯後事。自記。定公十三年。

十三年春,魯有事於郊,臘肉不至,夫子去魯矣。至十四年而無冬,蓋傷王道之不成也。則曷不於三年去冬?曰:「其春夫子猶在魯也。」故於此年去之,王道無成而不終,不猶之天之歲功不究者乎?自記。定公十四年。

孔子去魯,子貢實從,而「邾子來朝」,子貢有觀焉之事。則知夫子在行,弟子蓋往來其間。自記。定公十五年。

以「八月,庚辰朔」推之,則葬定姒之日,不應在九月。以為閏九月,則明年四月又有辛巳也。蓋實閏九月也,辛巳為閏月之朏,計大校ā,明年四月二十八日下辛也。自記。定公十五年。

哀公元年,楚入蔡,而僅書「圍」吳滅越而削不書,或曰不告也,或曰皆報君父之譬故也。自記。哀公元年。

伐晉之役,以《傅》考之,我師及鮮虞在焉,不書,諱也。《春秋》何厚於晉!百餘年來,冠蓋相望於宗周,猶有臣節者晉耳。《春秋》之外楚,為僭王也;內晉,為尊周也。自記。哀公元年。

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於戚,罪聵也。齊國夏、衛石蔓姑帥師圍戚,罪輒也。圍宋彭城者,主晉之辭也,善晉義也。圍戚者,主衛之詞也,誅衛志也。晉義善,則華元無惡矣;衛志惡,則齊夏無善矣。自記。哀公三年。

魯之桓、僖,晉之文、武,蓋皆竊附於祖功宗德之義者。自記。哀坌二年。

稱「人」以執諸侯,而諸侯不名而爵,皆下執上之詞,深惡執之者也。晉人執虞公,其盛也,執戎蠻子,其衰也,而皆大惡,故以上下之詞書之。自記。哀公四年。

茶與奚齊同,而不曰君之子,何也?曰:「君之子者,不與奚齊之為君也,謂其殺世子而立之也。景公者,群公子耳,非申生、奚齊類也。」自記。哀公六年。

歸邾子於後,則不諱獲於前。正如歸濟西、謹、闡於後,則不諱取於前也。自記。哀公七畢。

宋滅曹也,而以「人」書,先儒以為罪曹,誤矣。《春秋》於諸夏之邦,言滅者,邢、陳、蔡、許是也;不言滅者,紀、虞、號、曹是也。紀與虞、號,先儒以為猶存其祀,安知宋之不存曹祀乎?戰國之時,猶有曹交也。自記。哀公八年。

吳不挾陳以叛楚,何用救哉?陳之禍,吳為之也,救庸足多乎!此與楚救鄭一耳。蓋爭諸侯,非救也。季子自言之矣,文定未免穿鑿。自記。哀公十年。

凡侵伐之類,多書時而已,如國書伐我之事,為夫子歸國之年,非不詳其月日可知。下伐齊,則書月者,例凡戰必日,不可下有日而上無月也。自記。哀公十一年。

艾陵之戰大捷,魯必告至無疑矣,而經不致者,非削也。是時夫子在魯,君卿有事必谘焉,子貢、冉有之徒時有論建。蓋雖不能遏食吳之役,猶能使知會吳,殘與國之不足榮於廟也,而不告歟?故《傳》稱季孫勝而懼。自記。哀公十一年。

甸甲不足而丘之,丘賦不足而田之。《傳》紀季孫使冉有訪於仲尼,而夫子之言曰:「行度於禮,施取於厚,事舉其中,敘從其薄。如此,則丘亦足矣。若不度於禮,而貪冒無厭,雖以田賦,將又不足。」季氏卒不聽,蓋冉子與其謀也。鳴鼓之攻,其此時歟。自記。哀公十二年。

先生常舉耜卿云:「「孟子卒」,《雜記》明明說「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陽公始也」。可見《春秋》據實書,而紛紛以為貶,以為諱,皆未必然。」近是。哀公十二年。

春者,歲始也,麟者,仁獸也,於歲始而仁獸來遊,至仁之應也。《春秋》不書秋冬者累累,而此年又止於春,春或書王,或不書王,而此年止書時。蓋氣序雖有亂時,而生生之心畏在;王道雎不行、而天之所以為天,萬古不可變也。自記。公十四年。

五石、六鵲,都謹書甲子,如何《春秋》以獲麟終篇,卻止書春?又不是遠年之事,豈難谘問而得之?此不得謂之無意矣。或者夫子以此開萬世之太平,所以《春秋》一書,始於春,終於春也。《公羊傳》,人都笑其在年月日時上穿鑿,恐怕他有傳受下來。哀公十四年。

《春秋》周三家:左氏、公羊、穀梁;唐三家:啖助、級匡、陸淳;宋三家:孫明復、胡安國、張洽。《注疏》,《周禮》第一,《大全》,《春秋》第一。以下論《三傅》。

治《春秋》者,某嘗謂宋三家不如唐三家,唐三家不如漢三家,漢三家不如周三家。其實《左》、《公》、《穀》好,而《穀梁》尤好。或云:「《杜注》不免太疏略。」曰:「且寬寬的說在那裏好,穿鑿就不是。如滕降而書「子」,程子謂是因其後服屬於楚。豈有因子孫服屬於楚,而先貶其祖宗之理,且終《春秋》不見滕有服屬於楚之事,蓋因《孟子》「滕,小國也,間於齊、楚」而誤耳。文定不安於程手之說,又謂其首朝弑君之賊。不想《春秋》中,弑君之賊尚不貶其爵,而貶朝弑君者,有是理乎?且貶止其身可矣,因這一朝,遂終《春秋》而不復,何也?朱子又不安其說,而從程沙隨,謂當時小國之君,因霸主會盟征伐,供億不來,故自貶其爵。真但滕降子時,會盟之事尚未多有,況隱十一年,膝、薛來朝,方自崛強爭長,豈有逾年而即甘自貶之、理?惟杜元凱寬寬一句,說為周所貶。原是。胡文定見程子不從他,便駁云:「如周尚能削人之爵,則《春秋》可以不作矣。」夫吳、楚之僭,齊、晉之橫,天子不能問,而所貶者,惟滕、薛、杞諾小國,此《春秋》所以作也。如門祚衰薄之家,紀綱之僕,尾大不掉,惟汲爨下役,朝笞而夕搒之,適足以啟輕侮而已。且杞及邾,或貶或封,當時皆請之天子,何獨於滕而不能削降耶?載書曰「無有封而不告」。既有封,即有貶矣。至春秋之後,晉之三卿,尚不敢自為諸侯。故《綱目》書曰:「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何春秋之初而不能貶滕耶?如不書即位,《穀梁》所云至精,曰:「書即位,正也;不書即位,故也;繼故而書即位,與聞乎故也。」即位是朝見於廟,有許多事,世次相及,自然行正禮。若有篡弑不正之故,則先君不正其終,世子焉得行吉禮?有故而又書即位,是即位之人,亦與乎變故之謀。故意欲掩飾其同謀之罪,反行吉禮,若不知然者。此卻終《春秋》都是如此。先儒又都不從,另出一個論頭,及難通,又變一個義例,都不是。」

程子謂《公》、《穀》次於《左氏》。今觀《公》、《穀》盡有好處,須如朱子之論方平。自記。

左氏非丘明也。左氏若是孔子同時,如何所紀六卿分晉,已是孔子卒後事?古者左史記言,或者以官為氏耶?蓋因傳《春秋》而附以己之見聞。胡文定於春秋時事不見於經者,明知道是不經赴告,夫子無從而書,又時自忘卻,說此事《左傳》有之,經何故不書?倒似《左傳》即魯之《春秋》原本,為夫子所據以條者,此最有關係。

《左傳》不可不讀,其中有許多三代典禮,及二百四十年事跡。又文章古雅,不讀,覺得看經益無依傍。《國語》一書,是《左傳》未經剪裁鍛鏈者,想從列國隨便采來。其中如吳、越迥與他國不同,唯魯、周差遷,齊一味誇大,晉如今日劇演一般,塗飾點綴。《左傅》則貫串筒鏈,文采斐然。韓氏評以福蒧,亦確不過。

「孛入北斗」,《左氏》「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宋上公,齊、晉侯伯,皆應北斗之象,為天紀綱也。七者,斗之數。自記。文公十四年。

侵鄭之役,盾不與楚遇,而汲汲於還,蓋君臣之際,疑貳形矣。盾憂內變之將作,而志不存乎諸侯焉耳。自記。宜公三年。

點、線、面、體,事事離不得。從此點到彼點,便成線,將此線規而圓之,便是圓,四折便是方,三折便是三角,都成面。將此面積厚,便成體,體成則天下之象數備矣。《左傳》「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象即是點,滋印包線、面、體。「滋」字妙,生生不窮。

鄢陵之筮,似是遇《復》之《朋夷》,其繇曰:「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離,南方也,又為目,為戈兵,離明見傷,故曰:「射其元」「中厥目」,而「南國蹙」也。傳聞不詳,故史失之耳。自記。成公十六年。

襄之十四年,距夫子生時尚九年,而伯玉,夫子友也,奈何此便從大夫與聞國事乎?據《傳》崔杼壽亦太多,俱有未可據者。自記。襄公十四年。

伐陳之役,子產不敢深言陳即楚之罪者,鄭亦即楚故也,與齊不敢問楚人僭號滅國同意。王道無諸己而非諸人,春秋諸侯,首尾橫決,為辭令以相諼而已。雖有敬仲、子產,何所措喙焉?自記。襄公二十五年。

季劄觀樂,前面都是歌某歌某,後面乃言舞某舞某。蓋魯備六代宮懸,止存舞耳。故《韶箾》亦言舞。夫子至齊始聞《韶》音,所以韓文公以「三月」為「音」字之誤。自記。襄公二十九年。

史趙言:「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數。」蓋今算馬六作∠,亥字下有三∠,而上乃二字。下其二字於旁,則為∥,亦算馬也。自記。

賈朱鉏「密州」兩字,切音也。莒,夷也,語譯而通。自記。襄公三十一年。

「郯子來朝」,時夫子年二十七,魯禮樂已盡學矣,而又好問好察以廣其智。又兩年,遂適周而窮文、武之道。自記。昭公十七年。

《左氏》於昭二十二年十二月有「庚戌」是月癸酉朔,烏得有庚戌乎?自記。昭公二十二年。

《公羊傳》「自內出者,無匹不行;自外至者,無主不止」。「自內出」,似以祖言,匹者,匹配之匹,祖妣是也。「自外至」,似以神祇言,主者,賓主之主,天祖是也。自記。宣公三年。

敬贏,《公羊》作「頃熊」,音之訛也。自記。宣公八年。

《胡傳》誤以叔弓為叔孫氏。叔弓蓋公弟叔盻之孫。自記。昭公十年。

《大全》惟《春秋》最好。永樂命儒臣纂集《四書》、《五經》、《性理大全》,只限七個月俱成,故當時只得將現成本子略加改換。《春秋》是用歙人汪克寬所纂,原有條理,所以好。

某平生於《易經》外,一部書不敢動手。大凡著書,有一字不安便不好。朱子不敢注《春秋》,便是為此,其大綱如何不知,不知如何作《綱目》,祇是零碎處不曾透曉得。

孝經 编辑

程朱提出《學》、《庸》、《語》、《孟》,直是功敝天壤,只少一部《孝經》。《孝經》道理好到至處,朱子疑其有《左傳》語,雖未知其言之先後,總當以道理為主。

聖賢著書都是提尖,如《大學》一書,欲成天下之人才,同天下之風俗,非此不可。子思時,已有邪說異端,如講老莊、刑名之類,於思見得天下道理平平實實,高者空虛得不是,低者又淺俗得不是,祇是「中庸」二字,切近精實,故作此書。至《孝經》,亦是提出大道理的要領來說。天下道理祇是仁義,義又出於仁,義不是冰冷的仁,心之有節制處便是義。道理說到仁,已頂尖了,祇是囫圇說個仁,難道墨子「兼愛」亦算做仁?佛家「慈悲」亦算做仁?仁之道,卻要從孝做起。「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極其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

五性缺一不可,單拈別的還有病,祇是孔子說仁,斷無流弊。仁包四德,是我生最初所得的道理,然猶恐其泛也。《孝經》又專說一「孝」字,更妙。前人多說《孝經》文字淺易,不知聖人說話原不要深,只此己足,世上有一種鄉人,止知愛敬其父兄,而惡人、慢人。又一種好虛名者,外事結納,而內薄骨肉,更是無根。由惡人、慢人一種,便有揚子「為我」一種學問;由不愛親、不敬親一種,便有墨子「兼愛」一種學問。異端不過此二事。《孝經》盡是精密,此書縱不是夫子自作,必是曾子之徒所記。生吾者父,由父而祖,而曾,而高,而始祖,以及始祖所自出,非天地而何?非天地與吾為一體而何?所以《太極圖》下二圈,一個是天地生人,一個是父母生人。父母,人之小天地也,吾有一事自覺得好,不必問定知父母喜之,祖宗喜之,即天地亦是喜的。我有此身,父母之心在我,天地祖宗之心亦在我,是以呼吸相通。問:「祖宗年代既遠,未知尚有魂魄否?至天地,卻舉目可見,是現在的祖宗。」曰:「祖宗魂魄原在天地,有我他便未亡,我盛他亦盛,我衰他亦衰。「孝弟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道理不到此,原未完備。孝道不到愛盡天下人,亦不算完得孝道。《中庸》由子臣弟友,說到鬼神之德,大孝達孝,直到郊社、禘嘗,說得實實精到。如今說微之顯,都說屈實有屈之理,伸實有伸之理,纏來纏去,都是皮膚語。誠印理也,如心有愧怍,面便發赤,人都知其慚恧;心中快活,便有喜悅之色,人都知其得意。此何以故?其羞愧者,必是理上打不過;其喜悅者,必是理上做得順也。我們誠心果到,祈禱便應,以我有此心,彼亦有比心,故相感。若一有而一無,如何能感?何以能感?此心有此實理也。理便是性,性與祖宗、天地、鬼神一也。有此理,便有此氣,便有此象,如何掩得?往日看《中庸》此章,殊如贅疣,今見得如無比章,前面位育,後面不顯其德,都無著落。人知此理,便見得暗室屋漏,刻劉有神明臨之。自己知得念頭不好,便是鬼神察你;自己覺得此事無愧,便是鬼神許你。到得暗室屋漏,不欺神明,尚敢欺天下之人而淩虐之乎?故曰「治國如視諸掌」。」問:「不知當日賈誼與漢文帝說鬼神是如何?」曰:「必說不到此,此理到宋儒才說得明白。」

程朱大段與孔孟若合符節,所謂「先聖後聖,其揆一也」。若微文碎義,安能處處都不差?若使不差,伊川何以亦有不依明道處?朱子何以亦有不依二程處?蓋主於發明道理,不為人也。即朱子於《西書注》,至垂絕猶改,可見他亦不以自己所見為一定不移,何況於人!朱子疑《孝經》,某便不敢從。《孝經》所說道理,實在完全。說孝為「至德要道」,下文「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即解說「至德要道」。五常之性,德也,禮、信、義、智皆統於仁,而仁之最篤處,莫過於孝。這個根剪不斷的,極殘賊凶暴之人,說到他父母,未有不開心者,所以為「德之本」。惟其為奉,故謂之「至德」。五達道所以為教,知愛父母,自然愛兄弟。因是「長幼有序」,便見得上下尊卑之分,宗祧繼嗣之大。四者必賴朋友講明聯絡,教都由此而生,所以為「要道」。世上原有只知自己父母當愛敬,而不知別人父母亦當愛敬。又有一種人,不愛敬自己父母,轉交結別人。《孝經》云:「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又倒說同來:「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不愛敬別人父母,似無與於己之孝,不知不能及人,便是自己的不足。《詩》云:「孝子不匱」,不匱是取之不窮,用之不竭也。若惡慢於人,畢竟自己之孝有限。程朱極推《西銘》,不知卻從《孝經》脫出。如云:「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是「乾坤,大父母」也。「通於神明」,即「窮神達化,以繼志述事」也;「光於四海」即「民胞物與」也。又《易》言天地之心、天地之情,不有性,心、情從何而見?惟《孝經》云:「天地之性」,是最大頭腦,他書都未言及。又《孝經》書名便好,是道德頂尖處,故以為經。經非孔子自命也,以其為孔子所言,而人稱之為經。至云: 「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自稱《孝經》,則不可信矣。書名如「易」字,《洪範》「範」字,《大學》、《中庸》,皆妙。若「《忠經》」便不是,忠已包在孝內。

前儒謂《西銘》乃《原道》宗祖,吾謂《孝經》又《西銘》宗祖。《西銘》言人皆知孝父母,而不知孝天地。其實如此等去孝天地,就如此等去孝父母,還是比例相同的意思。若《孝經》,則即此便是「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直上直下,一以貫之。《孝經》祇是推將去,收將來。初由敬愛父母而推之,欲其盡敬愛天下之人,終必盡敬愛天下之人,而後為敬愛吾父母之盡。如人家在一鄉一邑,雖在家中無失意於父母,苟得罪於鄉邑,令人辱及父母,便是自己有以致之,即為不敬愛其父母矣。若人人皆敬愛其子,因而歸美於親,咸曰某人生此賢嗣,即是以眾人之敬愛,敬愛其父母矣。至合「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亦是此意。所謂「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好勇鬥狠,以危父母」,皆是此段話頭的反面。此書開口說「至德要道」,下文「夫孝,德之本也」,即是解「至德」。仁義禮智皆德也,然「元者,善之長」,仁以親親為大,仁之實,事親是也,豈非「至德」乎?「教之所由生也」,即是解「要道」。司徒五教:父子、君臣、夫婦、昆弟、朋友,何莫非道?然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假如父子不立,他教何從而有?故曰:「教所由生」,豈非「要道」乎?《中庸》曰:「修道以仁」,「親親為大」;《孟子》曰:「事親,事之本包」,亦有此意。然無用此意衍成全書者。此書是生人之本,如何可少?朱手疑其中有《左傳》語,然安知非左氏用《孝經》耶?如「元者,善之長」數語,左氏亦有之,可云《易經》襲《左傳》乎?此書道理至足,不當於語言文字間疑之。

「天地之性,人為貴」。貴其能盡人道也。蜂蟻之君臣,雎鳩之有別,就其一節,雖人有所不及,然而不貴者,所賦止此,不能推之而盡其道。若夫婦之知能,似與禽獸不能大段差別,然卻限量他不得。一旦要做聖賢,便能做,你卻禁捺他不下。白額虎入市傷三數人,群起而噪之,以為罪大惡極。人殺百虎,曾不以為非,人於此要猛省自己貴重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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