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317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三百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十七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三百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十七卷目錄

 冠服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總一則

  殷總一則

  周總一則

禮儀典第三百十七卷

冠服部彙考一 编辑

上古 编辑

太昊伏羲氏始制布帛以給衣服 编辑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伏羲氏化蠶桑 為繐帛。因罔罟以制都布。給其衣服。」

《白氏帖》云:「伏羲作布,是以神農有不織之令。」 《黃帝內傳》云:「黃帝斬蚩尢,蠶神獻絲,乃稱織維之功,因之廣織。」 而《淮南子》乃有黃帝指經縷挂之說,妄也。王逸《機賦》云:「機織,功用大矣。上自太始,下迄羲皇,帝軒龍躍,庾業是創。」 語彼織女,始制布帛,蓋始機織爾。古者衣皮,即服製也,特衣裳未辨,羲炎以來,裳衣已分,至黃帝,而袞章等衰大立,非謂始衣服也。

黃帝有熊氏始制冕服以別貴賤之等 编辑

按《易經繫辭》:「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 坤。」

「垂衣裳」以辨貴賤,「乾尊坤卑」之義也。大全南軒張氏曰:「作衣裳以被之於身,垂絹為衣,其色元而象道;襞幅為裳,其色纁而象事。法乾坤以示人,使民知君臣、父子,尊卑貴賤,莫不各安其分也。」 誠齋楊氏曰:「所謂衣裳,即舜所謂古人之象五色作服者是也。蓋始於黃帝,備於堯、舜。」 疊山謝氏曰:「《乾》天在上,衣象衣上闔而圓,有陽奇象;《坤》地在下,裳象裳下兩股,有陰偶象。上衣下裳,不可顛倒,使人知尊卑上下不可亂,則民志定,天下治矣。」 建安丘氏曰:「十三卦制器而尚象,皆通變宜民之事,特於黃帝、堯舜氏言之者,犧農之時,人害雖消而人文未著,衣食雖足而禮義未興。為之君者方且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蚩蚩蠢蠢,蓋未識所謂上下尊卑之分,於」是三。聖人者,仰觀俯察,體乾坤之象,正衣裳之儀,使君臣分義,截然於天高地下之間,天下其有不治乎?斯時也,其世道一新之會,而黎民於變之機也。 雲峰胡氏曰:「食貨既足,不可無禮,於是垂衣裳以明尊卑貴賤之分,而於乾坤之尊卑有合。然垂衣裳而天下治,即乾坤之變化而無為也。」

按《家語》:「黃帝始垂衣裳,作為黼黻。」

按《竹書紀年》:「帝即位,居有熊,始制冕服。」

按《大戴禮記五帝德》:「黃帝黼黻,衣大帶黼裳,乘龍扆 雲,以順天地之紀。」

按許氏《說文》。黃帝始用布帛。作冕。

按《黃帝內傳》:「帝服蚩尢,乃服袞冕。」

按《外紀》:「帝作冕,垂旒充纊,為元衣黃裳,以象天地之 正色,旁觀翬翟草木之華,乃染五色為文章,以表貴 賤。」於是袞冕衣裳之制興。

按《世本》,「黃帝作旃冕。」宋均曰:「通帛為旃冕,冠之有旒 者。」

按:杜佑《通典》:「上古衣毛帽皮,後代聖人見鳥獸冠角, 乃作冠纓。」黃帝造冕旒,始用布帛。作冕垂旒,目不視 邪也。充纊,示不聽纔言也。

按《路史》:「黃帝有熊氏,法乾坤以正衣裳,制袞冕,設斧 黻,深衣大帶,扉屨赤舄元衣纁裳,黈纊贅旒,以規視 聽之逸。」

「元衣纁裳。」 天元地黃之色。土位西南,南赤合黃而成纁,故《坤》五曰黃裳。衣上裳下,乾坤之象。《說文》曰:「黃帝初作冕。」 而《世本》:「胡、曹作冕。」 注:「黃帝臣。」 又《世本》云:「黃帝作旃冕。」 《合誠圖》云:「黃帝黃冠,白帝白文。」 故《三禮圖》言黃帝黃冕也。《禮宗》云:「黃帝深究物情,始垂衣裳,以化天下。」 當是時,素風尚近,惟白布深衣,齋則緇之。蓋以黃帝有也。《大戴禮》孔子云:「黃帝斧黻,衣大帶斧裳,乘龍駕雲,勤勞心力耳目」 是也。

房觀翬翟草木之花,染為文章,以明上下之衰。褘衣 褕展以為內服,故於是有《袞龍》之頌。端璧瑞以奉天, 委珩牙以嫮武,是以衣裳所在,而兇惡不起。

陶唐氏 编辑

帝堯黃收純衣 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帝堯黃收純衣。」

《索隱》曰:收,冕名。其色黃,古質素也。純讀曰緇。

按杜佑《通典》,「唐虞冠布無緌。」

有虞氏 编辑

====帝舜始定十二章服之制====按《書經益稷》: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 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 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 彰施於五色,作服,汝明。」

蔡注象像也,日月以下,物象是也。《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則上衣下裳之制,創自黃帝,而成於堯舜也。「日月星辰,取其照臨也;山,取其鎮也;龍,取其變也;華蟲雉,取其文也;會,繪也;宗彝虎蜼,取其孝也;藻,水草,取其潔也;火,取其明也;粉米白米,取其養也;黼若斧形,取其斷也;黻為兩己相背,取其辨」也。絺,鄭氏讀為「黹,紩也。紩以為繡也。日也,月也,星辰也,山也,龍也,華蟲也。六者繪之於衣,宗彝也,藻也,火也,粉米也,黼也,黻也。六者繡之於裳,所謂十二章也。」衣之六章,其序自上而下。裳之六章,其序自下而上。采者,青黃赤白黑也。色者,言施之於繒帛也。繪於衣,繡於裳,皆雜施五采以為五色也。「汝明」者,汝當明其大小尊卑之差等也。又按《周禮》以日月星辰畫於旂,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以龍、山、華蟲、火、宗彝五者繪於衣,以藻、粉、黼、黻四者繡於裳。袞冕九章,以龍為首;鷩冕七章,以華蟲為首;毳冕五章,以虎蜼為首。蓋亦增損有虞之制而為之耳。

按《禮記·王制》:「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

陳注皇,冠冕之名。深衣,白布衣也。

明堂位:「有虞氏服韍。」

陳注韍者,祭服之蔽膝,即韠也。虞氏直以韋為之,無文飾。

按:杜佑《通典》上:「古穴居野處,衣毛帽皮。」以此而言,不 施衣冠明矣。周成王問周公曰:「舜之冠何如焉?」曰:「古 之人,上有帽而勾領。」

或云:「帽名,猶冠也,義取於加覆其首」 ,本纚也。古者冠下有纚,以繒為之。後世施幘於冠,因裁纚為帽。自乘輿宴居,下至庶人無爵者,皆得服之。

按《路史》:「帝舜有虞氏踐天子之位,改正易服冕。」《紱 絑》緇衣纁裳,深衣縕袍,以視朝。

韍,冕服之韠也,以韋為之。舜始作以尊祭服。鄭注《乾鑿度》云:「古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未知蔽後。後之易以布帛,獨存其前,重古道也。」 《要義》謂「古未知蔽後,舜冕服既備,故後作之。」 非也。

编辑

夏制,「收及毋追,畫山於韍。」

按《禮記王制》:「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

陳注收,冠冕之名。燕衣,黑衣也。夏后氏尚黑,君與群臣燕飲之服,即諸侯日視朝之服也。其冠則元冠而緇帶,素韠白舄也。

《郊特牲》:「毋追」,夏后氏之道也。

陳注《毋追》緇布冠。毋,發聲之辭。追猶椎也,以其形名之。

《明堂位》:「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

陳注夏世則「畫之以《山》。」

按杜佑《通典》:「夏后氏牟追冠,長七寸,高四寸,廣五寸, 後廣二寸,制如覆杯,前高廣,後卑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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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制,「章甫及冔,增火於韍。」

按《禮記王制》:「殷人冔而祭,縞衣而養老。」

陳注冔,冠冕之名。縞,生絹,亦名素。此縞衣則謂白布深衣也。

《郊特牲》、「章甫,殷道也。」

陳注《章甫》,緇布冠。章,明也,所以表明丈夫。

《明堂位》:「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殷火。」

陳注殷人增之以火。

按《史記殷本紀》:「湯踐天子位,改正朔,易服色。」

按杜佑《通典》:「殷制,章甫冠高四寸半,後廣四寸,前櫛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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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司服掌王之吉凶服,弁 師掌王之五冕。」

按《周禮天官》內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掌王 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

鄭鍔曰:「天子之服九、王后之服六者,蓋天子陽道九者所以取乎陽數之極,王后陰道六者所以取於陰數之中。天子之九祭服、六常服,三王后之六祭服、三常服。三王后無天地、山川、社稷之祭,故服止於三,或九或六,無非取法乎陰陽之義。天子六服,有章數之殊,備物而尚文;王后三服,無章數之異,守一而尚質。」 惟其尚文,故日月山龍而下,有鷩有毳,其物十二。惟其尚質,故純用狄而已。以王服之章十二推之,則后服亦刻十二以為飾。何則?文質雖殊而合體同尊,法天之大數也 。鄭康成曰:「褘衣、揄狄、闕狄,此三者皆祭服。從王祭先王則服褘衣,祭先公則服揄狄,祭群小祀則服闕狄 。」 史

氏曰:「《鞠衣》黃衣,黃者中也。親蠶之服,欲天下取中也。展色純白,白者正潔之義,以禮見王饗賓客時服也。謂之展者,展禮所用也。緣衣純黑,黑者至陰之義,至陰不動,燕居時服也。謂之緣衣,太質無華,以纁緣之也。夫天元地黃,黃者地道妻道。天地嚴凝之氣,始於西南,盛於西北。白者西方之色,陰之盛。《坎》再索而得」 女,正北方之卦。黑者,北方之色,女之位。凡此皆婦人所用之正色,故鞠衣、展衣、緣衣,不獨后服之,外內命婦亦服之 。王氏《詳說》曰:「《玉藻》云:『王后褘衣,夫人揄狄』。又云:『君命屈狄,再命鞠衣,一命襢衣,士緣衣』。又云:『惟世婦命於奠繭,其他則從男子』。鄭氏以意約而解之,謂世婦命於奠繭之文,宜在夫人揄狄」 之下。蓋前所謂「夫人揄狄」 ,謂王后夫人;下所謂「君命屈狄」 者,謂子、男之夫人。且六服之制,王后褘衣,夫人而下無復有褘衣矣。《明堂位》謂「夫人副褘」 云者,直謂魯設耳。魯為上公之後,得用此禮,與二王之後禮一同。夫人揄狄,則內之三夫人與夫諸侯之夫人亦揄狄矣。侯、伯之夫人揄狄,則子、男之夫人屈狄矣。此所以知君命屈狄,為子男之夫人言也。子男之卿再命,故其妻鞠衣;大夫一命,故其妻襢衣;其士不命,故其妻緣衣,等而上之。上公之國,孤之妻當屈狄,卿之妻當鞠衣,大夫之妻當襢衣,士之妻當緣衣矣。侯伯之國,上卿之妻當屈狄,下卿之妻當鞠衣,大夫之妻亦當襢衣,士之妻亦當緣衣矣。但秦火之後,經無正文,故說《禮》者亦無定論,要之可以義起。

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

鄭鍔曰:「內命婦之服惟此三等,外命婦之服視其夫之爵,其夫孤則服鞠衣,其夫卿、大夫則服展衣,其夫士則服緣衣。或者謂在內之臣有公、卿、大夫、士之殊,在外之臣有公、侯、伯、子、男之等。三等之衣,上不及王公之妻,外不及諸侯之妻,何也?竊以為諸侯之妻從其夫之命數,而三公之妻不可以常制論。以次而推」 ,三公之妻,宜服闕狄。三公出封,則為大國之君。以《君子偕老》之詩觀之,衛乃侯爵耳。詩人言夫人之服,則曰:「其之翟也,其之展也。上三衣有翟,下三衣有展。」 其下王后一等,無褘衣而已。三公之妻蓋如是也。何則?三公在朝,屈於王則服子男之服,其妻亦屈,而服。子男之妻,闕狄耳,出封則宜加。《禮記》有「夫人屈狄」 之文,又有「夫人副褘」 之文。「夫人屈狄」 者,指三夫人言之;「夫人副褘」 者,指上公之妻。或者又謂:「內命婦之服,九嬪則鞠衣,世婦則展衣,女御則緣衣。」 然九嬪而上有三夫人,自夫人以至女御凡四等,此所辨者止於三服,何也?竊以為三夫人之服,亦不可以常制論。蓋三夫人之服,自褘衣而下,「凡有二等,有時而揄狄,亦有時而闕狄也。觀《禮經》列九嬪、世婦、女御於內官之列,而無三夫人之職,蓋尊之也。是故中宮有后,則夫人之禮屈而服闕狄,與三公之妻在朝從子男之妻之服同。中宮或闕,則夫人之禮伸而服揄狄,與侯伯出封其妻,則服揄狄之服同。」 《內司服》之言辨,如此而已。然所辨者有三等之殊。婦人以純素為本,則一而已,故皆素紗。

凡祭祀、賓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 衣服。」共喪衰,亦如之。

鄭鍔曰:「上文言掌言『辨』,此又言『共』,則非特掌之、辨之,又造衣服以共之 。」 賈氏曰:「祭祀共三翟,賓客共展衣。九嬪世婦,謂助后祭祀、賓客時 。」 鄭康成曰:「凡者,凡女御與外命婦。言及言凡,殊貴賤也。《春秋》之義,王人雖微,猶序乎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臣之命者,再命以上受服,則下士之妻不共。外命婦,唯王祭祀、賓客以」 禮佐后,得服此上服,自於其家則降焉 。王氏《詳說》曰:「命夫之服,助祭於王,與夫朝覲,他則否。命婦之服,助祭於后,與夫相后見賓客,他則否。《玉藻》曰:『諸侯元端以祭,裨冕以朝』。是諸侯命服,不得私用。《雜記》曰:『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 是諸侯命服,不得私用。命婦之服,其禮亦如之。案《特牲》曰「主婦纚笄綃衣」 ,則是士之妻不得衣褖。《少牢》曰:「主婦髲鬄,衣侈袂」 ,則是大夫之妻不得衣展衣。蓋惟褖衣侈袂,大夫妻不衣展衣而衣褖衣。此共其衣服,所以見於祭祀賓客之下。

《春官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陳君舉曰:「司服掌王及命夫之服,《弁師》掌其弁冕,而皮枲絲屨皆藏於天府之屬,既成而頒。蓋冢宰制國用,宗伯受之,以共服御。漢初有御府令,掌御衣服,東西織室亦有令,皆屬少府,費悉出於禁錢,不以調大司農。齊三服官亦主作服,輸不過十笥。其後寖侈。又曰:典瑞、典命、司服,凡士六人;巾車、典路、車僕、司常,凡」 大夫二人,士四十二人。節瑞、命數、服飾車旗之用,所以表尊卑而寓之數,皆典禮之。

「大者。」 秦制,車乘主於太僕,符璽屬於少府。瑞止璽印,佩止綬襚,衣服車旗之章,亦多依戎事,務使利便。凡古所以辨班服之等,悉闊略不講。其存者非文具則徒法也,非所以為禮。漢因不改,於是數者分於有司,而太常特為儀官,不與政通矣。自北齊置主爵,後為司封,則秩命歸於吏部。自魏、晉置駕部,則車輿歸於兵部。自隋置中監尚輦,又別領於內省。至此併漢失之。奚暇治禮耶?

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

鄭鍔曰:「王之吉服九,自大裘至元冕,冕服六,自韋弁至冠弁,弁服三,所謂皮弁、素積、元衣、素裳、緇衣、元端,總而言之,皆曰吉服。自服弁服至弁絰,是之謂凶服。吉則以文飾為主,凶則以質素為尚,皆欲其稱事稱情而已。《司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或以祭,或以朝,或以甸,或以弔,非徒以章身為觀美也。其被服以行禮」 ,則有不說之意。人之觀之也,亦知其尊卑之差,此所以貴其辨 。《易》氏曰:「自王以下,皆有吉凶衣服者,禮自王始。」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 之。

鄭鍔曰:「羔裘無經緯之文而有純一之質,無繡繪之巧而有自然之體。其色純乎黑則以象道,其物能制恭則以象禮。不謂之羔裘而謂之大者,惟天體為甚大,故以名祀天之裘,所以象其體也。惟大裘之上襲之以袞,故《記》袞謂之被,言被之於其上。且祀天宜尚質,反被以袞。蓋陶匏槁秸,圓丘埽地,雖主乎質,鎮圭」 之繅以藉龍旗之日月;「四圭有邸」 ,六變之樂又主乎文,內盡質,外盡文,以盡事天之道。凡冕之制,版廣八寸,長倍之,前員後方,後仰前俛,飾之以布,上元下朱,員其前而俛之,向明與物交之義;方其後而仰之,向晦與物藏之義。上元以象天道之升,下纁以象地道之降,名之曰冕,言當俛以致恭之意 。《易氏》曰:「王之吉服六,自袞冕而下皆有章數,惟大裘無章,以黑羔皮為之。冕,即元冠無旒之冕。」 是冕與裘之尚乎質也。然《司裘》以大裘為祀天之服,此則言祀昊天上帝而兼及五帝者,天道尚質,其用一而已。若袞冕以下之五冕,則人道以文為貴。

饗先王則袞冕。

鄭司農曰:「袞,卷龍衣也 。」 鄭鍔曰:「袞之為言卷也,畫升降二龍。龍之為物,變化卷舒無常,王者之德,造化如之,故服之以致饗。」 然袞服自龍始,其章九,不用十二章饗之,何耶?蓋凡奉祭之服,從尸之所服。周之先王追王也,其尸服袞,故王亦服袞以饗之 。劉執中曰:「《書》稱『舜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 汝明舜而欲觀乎古,則衣裳之章十有二,其來遠矣。周之禮樂因於虞夏者眾矣。鄭康成見司常之職云日月為常,則謂周人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非也。且交龍為旂,周之衣不去其龍矣;熊虎為旗,周之裳不去其虎蜼矣,何獨日月為常而去衣章日月星辰乎?案《周禮》典命之職,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為節,則其衣裳九章。推而上之,天子袞冕十有二章明矣。所謂「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 ,上公之服也。日月之合為朔,十有二朔而歲成,天之道也。天子代天以施德生物,故衣裳旂常皆有十二為數:日以象其陽德,發生萬物;月以象其陰德,養成萬物;星辰以象其經緯以象四時,龍以象其變化,以配天,山以象其生植,以配地,雉以象其耿介文明之美,火以象其光輝化物之功,宗彝以象其芬芳事上之誠,藻以象其仁物,達於幽潛,粉米以象其粒民,遍於天下;黼以象其斷「割以建中,黻以象其背,拂於非義。」 「繢於衣」 者,六德煥於外,而心不有其功。「繡於裳」 者,六行根於中,而進退不能忘。公侯而下,其章數降殺以兩。天子之德,猶天之覆物,是以日月星辰三章,高邈在上,非人臣之可及也。元冕者,言以為衣,與王衣同,而無衣飾也,裳則刺纁而已。王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至敬無文以事天。饗先王則袞冕者,繼先王之志者,必有為以嗣其德,不可以言達,作十有二章以象其德,服以事之而已 。」 陳君舉曰:「袞冕自龍而下九章之服,饗先王則服之。鷩冕自《華蟲》以下七章之服,饗先公、饗射則服之。毳冕自《宗彝》以下五章之服,祀四望山川則服之。絺冕自粉米而下,三章之服,祭社稷五祀則服之,元冕則黼而已,一章之服,祭群小祀則服之。」 夫衣服之間,既又貴乎文矣,而降殺以兩凡,以為尊卑之等也。尊卑之等,既見於所服以祭祀,則章天下之有德者亦不可不為之等。故公之服,侯伯之服,推之至卿大夫士,莫不各視其

考證

命之數者凡以辨之

饗先公,饗射則鷩冕。

鄭康成曰:「饗射、饗食、賓客與諸侯射也。鷩,畫以雉,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 。」 鄭鍔曰:「鷩冕無山龍,其服自華蟲以下以為章則曰華蟲,以名服則曰鷩冕,蓋章取其五采之著,冕即實以名之也。饗射接以粲然之文,所以取於華蟲。」

祀四望山川,則毳冕。

鄭康成曰:「毳畫虎,蜼謂宗彝。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 。」 鄭鍔曰:「毳冕、虎、蜼二物,不可以偏言,以其皆毛物,故因名曰毳。虎,西方之義獸。蜼遇雨則以其尾塞鼻,獸之有智者。二者皆山林之物,故服之以祭四望山川,而祀四瀆亦服之者,以山川通氣故也。」

祭社稷五祀則希冕。

鄭康成曰:「希,刺粉米無畫也。」 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 。鄭鍔曰:「希冕惟有粉米、黼黻三章,其章為罕,故其字用希,本又作『絺』」 字。粉米兩物共為一章,言粉其米以為章,其在裳則當繡,及為三章之首則當畫,以在衣不可繡也。粉米,養人之物。社稷者,土穀之養人者也。五祀之神,則能平五行之政,亦有功利以生人者也。故祭則同服。或謂絺為細葛布,上刺繡,布豈可繡哉?或謂其字音蕭,蕭者,縫也。凡冕服皆元衣纁裳,元冕惟有黻之一章,刺於裳而已,其衣無章,但見其元色。

祭群小祀,則元冕。

鄭康成曰:「元者,衣無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謂元焉。六服同冕者,首飾尊也。」

凡兵事,韋弁服。

王氏《詳說》曰:「王吉服九,其六用於祭祀,其三用於兵、田、視朝。六服不同,同於用冕;三服不同,同於用弁,所以尊首飾 。鄭鍔曰:『韋弁服者,爵弁也』。康成引《左氏》『𩎟韋之跗』注為証,𩎟者,染赤色,以赤色之韋為弁,亦服赤色之衣裳。《禮圖》畫爵弁,其制如冕,但無旒為異。陸佃以謂『弁如兩手相合,冕而俛,則弁之首舉矣』。」 王安石曰:「韋弁,違物性而制之,質而已。其染赤為之,則以宣布著盡為義,儒者皆以為赤色多矣。《詩》曰:『靺鞈有奭,以作六師』。正謂兵服赤色,兵事之弁用韋,則皮之已熟者,其性柔順,師眾以順為武也。赤者南方色,火烈不可嚮邇,其威赫然,故以赤為服也。」

眡朝則皮弁服。

鄭鍔曰:「《皮弁服》,用白鹿皮以為弁,言皮則其毛存也。上古未有布帛,衣其羽皮毛有文,皮其質,視朝之禮,以文質兩全為尚,鹿之為物,能求其類,以是為服,見君臣類聚之意。其服則十五升白布積素以為裳,色白以存太古之質。先儒謂弁服三,其一皮弁素積。天子有三朝、外朝二、內朝一,皆用皮弁。說者謂緇衣羔裘」 ,此朝服之衣;羔裘元冠不以弔,此朝服之冠;皮弁素積,又為視朝之服,何也?余聞諸儒之說,皮弁素積者,天子視朝之服。如《鄉黨》云「必朝服而朝東首」 ,「加朝服,朝服立阼階」 ,皆非皮弁服也。故《既夕禮》云:「乘車載皮弁,道車載朝服。」 《玉藻》云:「天子皮弁,以日視朝,遂以食。諸侯皮弁以聽朔於太廟。朝服以」 日;視朝於內,又朝服以食。蓋諸侯皮弁以聽朔於太廟,禮畢而後改服以朝群臣,群臣亦朝服以朝之。是皆緇衣元冠之朝服,皮弁之朝服。天子視朝之服,為諸侯聽朔之服;諸侯聽朔之服,為天子田獵之服,降殺之禮宜然。天子之皮弁視朝之服以白布,其後大夫僭之。故《玉藻》云:「朝服之以縞,自季」 康子始。然天子之皮弁與朝服對言之,則曰皮弁,若離而言之,亦謂之朝服可也。陸佃云:「皮弁一名綦弁,皮言物,綦言色。」

凡甸冠弁服。

鄭康成曰:「甸,田獵 。」 鄭鍔曰:「田不言韋,不言皮,但曰冠,蓋承皮弁之下,以皮為冠也。」 服則與服皮弁之服同。皮弁,白布衣,冠弁,緇布衣,此其別也。冠弁服者,康成以為委貌即元冠也。以形言曰委貌,以色言曰元冠。《禮圖》謂朝服之元冠,與士之元端,大夫之元冠,諸侯之冠弁,此三冠與天子委貌形制相同。其服則緇衣「布衣亦積素以為裳。此即諸侯視朝之服,而王於田獵則服之,豈非以田者習武事而未用歟?」 陸佃謂:「冠弁服者,亦元弁也。《左傳》『衛獻公射鴻於囿,孫子、甯惠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之言』。又云:『皮冠以招虞人』。此田事服弁服之證。說者又以為皮冠乃冠弁也 。」 王氏《詳說》曰:「《郊特牲》曰:『委貌,周道也;章甫』」 ,商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委貌,即元端也。元冠,則冠弁也。元冠朱組纓,為天子之冠。元冠丹組纓,為諸侯之齊冠。元冠綦組纓,為士之齊冠。元冠之用廣矣。此冠弁用於田獵者,其元冠緇衣素積歟 ?《易氏》曰:「兵田之弁有時用。」

之。惟皮弁乃日視朝之禮,故《夏官弁師》專言皮弁之制,「會五采玉綦、象邸玉笄」 ,此王之皮弁、韋弁冠。弁雖《弁師》不載,考其制與皮弁微有損益。知皮弁朝服,素積以為裳,則冠弁、韋弁之服可推。

凡凶事,服弁服。

鄭康成曰:「服弁,喪冠也。其服斬衰、齊衰。」

凡弔事,弁絰服。

鄭康成曰:《論語》曰:「羔裘元冠不以弔。弁絰者,如爵弁而素,加環絰。」

凡喪,為天王斬衰,為王后齊衰。

易氏曰:「《經》書天王惟於此喪事一見之,與《春秋》書『天王崩』同意,謹終之義也。天王有父道,王后有母道,諸侯群臣為服,亦猶人子之為父母服也。」

王為三公六卿錫衰,為諸侯緦衰,為大夫、士疑衰。其 首服皆弁絰。

鄭康成曰:「君為臣服弔服也。」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 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

王昭禹曰:「凡諸侯之服,各眂其命之數 。」 鄭鍔曰:「上公九命,服袞,其章九。王亦被袞何為公與王同?」 余謂學經者當因《經》文求先王之制,不當信傳注以害先王之制。日月星辰登於旌旗,王與公同服九章之袞者,其說出於鄭康成,《六經》無見也。自後諸儒莫敢辨正。今以此《經》文質之,其理自明。且子、男之服,自三章之毳冕而下如侯伯,則上不服鷩冕可知。侯伯之服,自五章之鷩冕而下如公,則上不服袞冕可知。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則其上不服日月星辰可知。《經》文謂「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 ,則袞冕而上之章,非日月星辰而何?有日月星辰,則王服十二章明矣。若夫同服九章,非惟君臣無別,又且與《經》文之言不合,且天子之尊,國十二門,旗十二斿,馬十二閑,圭尺二寸,冕十二旒,禮物十二牢,其所以取法於天之大數者非一,何獨於祭則執尺二寸之圭,垂十二旒之玉,而衣九章之服以臨之?必不然矣 。林椅曰:「九服者,上得通乎下,下不得僭乎上。」

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 冕而下如孤之服。」

鄭鍔曰:「天子之孤六命,與子男同五章之服。此言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其服則三章,是指諸侯之孤四命之服三章,蓋其冕四,斿纓四就,則從其命數也。天子之卿六命,大夫四命,卿與孤同,大夫與諸侯之孤同三章。此言卿大夫元冕,則指諸侯之卿大夫,故服一章之冕,元衣纁裳。蓋大國卿雖三命,大」 夫雖再命,惟與王之上士、中士同爾 。王氏《詳說》曰:「鄭意以為其爵同孤,則同於希冕;其爵同卿大夫則同於元冕;其爵同士,則同於皮弁。但所謂章者,據大章而言;別有小章,則依其命數。此六命之孤,與四命之孤,三命之卿與再命之卿,所以異也。雖其說無所經見,然以孤執皮帛言之,則可知矣。天」 子之孤皮帛,公之孤亦皮帛,所以異者,虎豹

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

鄭康成曰:「《喪服》,天子諸侯齊斬,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士亦如之,又加緦 。」 鄭鍔曰:「天子諸侯自旁期以上皆絕而不服,蓋位尊勢重,彼固不敢以戚戚於君,此亦以義而斷恩。惟卿大夫加以此,則自孤而上不服大功、小功。」

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

鄭鍔曰:「元冕下有爵弁,又有皮弁。王之上士元冕,中士爵弁,下士皮弁,故諸侯之士自皮弁為首,欲其引類聚朝,又欲文質相須之意。自皮弁下更有元冠服,與大夫同 。」 王昭禹曰:「公侯之士同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其服無章數,其首服以皮弁,故曰『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則元衣纁裳然。《典命》不言王之士,以理推』」 之,公侯、伯之士皆一命,則王之土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三命再命之士,其服當同於一章之元冕,則一命之士亦服皮弁矣。

其凶服亦如之。

鄭鍔曰:「亦有大功、小功也 。」 黃氏曰:「大夫凶服,有大功、小功,無緦」 ,與《喪服經傳》不同。或曰:《喪服經傳》孔氏禮也。

其齊服,有「元端、素端。」

鄭鍔曰:「自公之服以下,皆言其助祭與朝王之服,此則言其齊服。自公以下至士之齊服,吉齊則元端,凶齊則素端,吉以元衣,凶以素衣,皆謂之端,言其幅之正也。自公而下與士皆同。蓋士之衣袂皆二尺二寸,而屬幅,是廣袤等,其袪一尺二寸,大夫以上則侈之而已,侈之者蓋半而益一焉。半而益一則其袂三尺」 三寸,《袪》一尺八寸,此所以異焉。「祭將以交於鬼神。」 元,北方之色,幽陰之極,而道之所

存也。惟極乎至幽,而交之以道,則神可得而事,故齊用元端,衣幅之端,則心之端見於衣矣 。陳氏曰:「古者端衣,或施於冕,或施於冠,如《樂記》『魏文侯端冕而聽古樂,此施於冕者也』。」 劉定公曰:「吾端委以治民。」 董安于曰:「『臣端委以隨宰夫』。此施於冠者也。」

《夏官弁師》:「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賈氏曰:「《郊特牲》云:『夏收,殷冔,周弁』。則弁亦冕也。」 即是六冕皆得稱弁 。鄭康成曰:「弁者,古冠之大稱,委貌、緇布曰冠 。」 王昭禹曰:「冕上服以臨下,弁下服以事上,人君服以冕。亦服弁者,以上得兼下也。」 此掌五冕之官,所以名之曰弁師 。鄭鍔曰:「王之冕弁,宜在《禮官》,今乃列之《夏官》,繼大僕、群僕之後,在司戈盾、司弓矢之前」 ,俱非其類,疑其失次 。徐卿曰:「弁者所以見諸侯,夏則於卦為離,萬物相見之時,故《弁師》屬焉。」

掌王之五冕,皆元冕,朱裡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 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

鄭鍔曰:「五冕制度,冕與弁異,攷之皆可疑,今隨文釋之。冕之長短廣狹,經無文,漢儒謂用版,廣八寸,長尺六寸,以布衣之,上元下纁,名謂之冕。冕者,俛也,後高前下,有俯俛之形,故以名焉。在高位」 者,失於驕矜,欲令位彌高而志彌下之意。然王之吉服六,每服一冕,則宜六冕。今止五冕者,《禮圖》以大裘之冕無旒,陸佃云:「大裘襲袞,則戴冕繅十有二旒。大裘與袞同一冕,故服六而冕五。」 此說得之。元冕朱裡,說者以元在上者升而與物辨,以象道之妙;朱在下者降而與物接,以象禮之文。上元之版謂之延,取其長也。垂之以旒謂之邃,取其深也。紐綴於冕之傍,垂之以武,傍孔相當,以笄貫之,欲其牢固也。有延以為覆,有紐以為固。文以五采為繅,繩垂於前後,故曰五采。繅有十二也。就,皆五采,玉十有二。就,成也。以一玉為一成,結之使不相并也。玉笄,以玉為笄以貫之也。朱紘,以朱色之紐為綬而屬結之也 。王氏曰:「五采,備采也。十有二就,備數也。玉十有二,備物也。玉笄貫其上,以象德也 。」 李嘉會曰:「五冕不及大裘。大裘,天子服也。今說五冕,則公、卿、大夫、士之服也。終必曰王之五冕者,惟天子則五冕可具也 。」 王昭禹曰:「服者下之飾,陰也,故有六,陰數也。冕上之飾,陽也,故止外五,陽數也。」

賈氏曰:「皆元冕。古者績麻三十升,布染之,上以」

元下,以朱衣於冕之上下。

諸侯之繅斿九就,瑉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繅斿皆 就。玉瑱,《玉笄》。

鄭鍔曰:「近世陸佃論此,云諸侯九斿,則上公十二斿可知。公袞冕十二斿,侯伯鷩冕九斿,則毳冕七斿、希冕五斿、元冕三斿可知。舊圖謂侯伯之服鷩冕七斿,子男毳冕五斿,公之孤希冕四斿,則以上迫於上公,袞冕九斿,又迫於元冕三斿,為之說也。一曰凡冕,天子皆十二旒,諸侯皆九斿。故《記》曰:『天子十有二旒,諸』」 侯九,而《弁師》云「諸侯九就。」 諸侯蓋通稱,繅即《禮記》所謂藻也,易「藻」 為「繅」 ,繅,雜文之名,取其義之著也。斿即《禮記》所謂旒也,易「旒」 為「斿」 ,謂其垂於前後,如旌旗之斿也。諸侯九就,蓋自公而推之,以九以七以五,皆可以見矣。瑉玉者,石之似玉,子貢所謂「君子貴玉而賤瑉,為玉之寡而瑉之多」 者是也。天子之德全,故其玉用全;諸侯之德殺於天子,故用瑉玉。天子用五采之玉,所以表其德之全;諸侯德不及天子,故用三采之玉。其餘如王之事,則元朱、延紐、朱紘之類,皆同乎王也。所以可同乎王者,以其有人君之道故耳。然言「其餘如王之事」 ,則特笄紐之類,經不言玉之數,則每旒之玉皆十二,與王同亦可知也。其異於王者,殺其斿與其采而已。不如是,殺玉彌寡,其垂有不可及目者,詎足以示蔽明之義哉?「繅斿皆就」 ,言玉既三采,則繅斿之就皆三采也 。黃氏曰:「其餘如王之事,言公袞冕,其餘鷩毳希元皆與王之事同事,謂祭祀射饗所當用也。鄭以為延紐」 ,非也 。易氏曰:「『繅斿皆就』,又總言侯伯子」 男之冕,「侯、伯七命,則七就也;子、男五命,則五就也。」

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綦,象邸玉笄。

易氏曰:「王之吉服,其弁三,皮弁用之於眂朝,韋弁用之於兵事,冠弁用之於田獵,兵田之弁,有時而用之者也。皮弁眡朝,則日眡朝之禮,其用數矣。」 此《弁師》所以特言皮弁之制。「會五采玉綦」 者,《詩》謂「會弁如星」 ,言縫中飾之以玉,爍爍而處,狀似星也。又曰「其弁伊綦」 ,言其文也。《詩》又作騏。騏,馬青驪文也。象邸者,以象骨飾弁內項上之邸,以明託宿之義,而貫之以玉笄者也。此所謂皮弁之制。若夫韋弁,即爵弁也,所謂爵弁絰緇衣是已。冠弁,即元端也,所謂「元衣素裳」 是已。二弁與《皮弁素積》相似微有。

《損》《益》言「皮弁則韋弁,冠弁在其間。」

王之《弁絰》,弁而加環絰。

鄭康成曰:「弁絰,王弔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謂素冠也。而加環絰者,大如緦之麻絰,纏而不糾。」 《司服職》曰:「凡弔事,弁絰服 。」 賈氏曰:「緦之絰則兩股,此環絰則以一股纏之不糾 。」 李嘉會曰:「弁絰,五服之輕者,王弔乃五月之外,故約言之。」

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絰,各以其等為 之,而掌其禁令。

鄭鍔曰:「上言天子之冕弁,其九就者,上公之冕也。若夫侯伯以至孤卿大夫,則視其爵等而為之降殺 。」 易氏曰:「『上言上公玉繅之數,而兼言諸侯之繅斿皆就,未及夫冕玉之制』。此經言諸侯之冕弁,而兼及卿大夫冕弁之制,蓋侯伯之冕七就,用玉九十有八,而繅皆三采;子男之冕五就,用玉五十,而繅皆二采;以至孤,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再就,用玉八,朱綠而已。」 其韋弁、皮弁,則侯伯綦飾七,而玉皆三采;子男綦飾五,而玉皆二采。孤則綦飾以四;三命之卿,綦飾以三;再命之大夫,綦飾以二,亦朱綠而已。弁絰雖無飾,亦有等殺。此不言士者,《司服》所謂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則皮弁亦士服也 。李嘉會曰:「不說天子之卿、大夫者,諸侯卿、大夫之制既明,則天子之卿、大夫、士可見,亦以命數推之。」

按《禮記王制》:「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 命。」

陳注「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數止于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則為上公而著袞冕,是出於特恩之賜也。

周人「冕而祭元,衣而養老。」

陳注《元衣》,亦朝服也。緇衣素裳,十五升布為之,六八為元,七八為緇,故《緇衣》亦名「元衣」也。又按:夏氏尚黑,衣裳皆黑。殷尚白,衣裳皆白。周兼用之,故元衣而素裳。凡諸侯朝服,即天子燕服,而諸侯之行燕禮,亦此服也。

按:《郊特牲》:「委貌,周道也。」

陳注委貌緇布冠,即元冠。委,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

按《明堂位》:「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殷火,周龍章。」

陳注「韍」,蔽膝也。周人加龍,以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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