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317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三百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百十七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三百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三百十七卷目录

 冠服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总一则

  殷总一则

  周总一则

礼仪典第三百十七卷

冠服部汇考一 编辑

上古 编辑

太昊伏羲氏始制布帛以给衣服 编辑

按《史记补。三皇本纪》。不载 按《路史》。“伏羲氏化蚕桑 为穗帛。因罔罟以制都布。给其衣服。”

《白氏帖》云:“伏羲作布,是以神农有不织之令。” 《黄帝内传》云:“黄帝斩蚩尢,蚕神献丝,乃称织维之功,因之广织。” 而《淮南子》乃有黄帝指经缕挂之说,妄也。王逸《机赋》云:“机织,功用大矣。上自太始,下迄羲皇,帝轩龙跃,庾业是创。” 语彼织女,始制布帛,盖始机织尔。古者衣皮,即服制也,特衣裳未辨,羲炎以来,裳衣已分,至黄帝,而衮章等衰大立,非谓始衣服也。

黄帝有熊氏始制冕服以别贵贱之等 编辑

按《易经系辞》:“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干 坤。”

“垂衣裳”以辨贵贱,“干尊坤卑”之义也。大全南轩张氏曰:“作衣裳以被之于身,垂绢为衣,其色元而象道;襞幅为裳,其色𫄸而象事。法乾坤以示人,使民知君臣、父子,尊卑贵贱,莫不各安其分也。” 诚斋杨氏曰:“所谓衣裳,即舜所谓古人之象五色作服者是也。盖始于黄帝,备于尧、舜。” 叠山谢氏曰:“《干》天在上,衣象衣上阖而圆,有阳奇象;《坤》地在下,裳象裳下两股,有阴偶象。上衣下裳,不可颠倒,使人知尊卑上下不可乱,则民志定,天下治矣。” 建安丘氏曰:“十三卦制器而尚象,皆通变宜民之事,特于黄帝、尧舜氏言之者,牺农之时,人害虽消而人文未著,衣食虽足而礼义未兴。为之君者方且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蚩蚩蠢蠢,盖未识所谓上下尊卑之分,于”是三。圣人者,仰观俯察,体乾坤之象,正衣裳之仪,使君臣分义,截然于天高地下之间,天下其有不治乎?斯时也,其世道一新之会,而黎民于变之机也。 云峰胡氏曰:“食货既足,不可无礼,于是垂衣裳以明尊卑贵贱之分,而于乾坤之尊卑有合。然垂衣裳而天下治,即乾坤之变化而无为也。”

按《家语》:“黄帝始垂衣裳,作为黼黻。”

按《竹书纪年》:“帝即位,居有熊,始制冕服。”

按《大戴礼记五帝德》:“黄帝黼黻,衣大带黼裳,乘龙扆 云,以顺天地之纪。”

按许氏《说文》。黄帝始用布帛。作冕。

按《黄帝内传》:“帝服蚩尢,乃服衮冕。”

按《外纪》:“帝作冕,垂旒充纩,为元衣黄裳,以象天地之 正色,旁观翚翟草木之华,乃染五色为文章,以表贵 贱。”于是衮冕衣裳之制兴。

按《世本》,“黄帝作旃冕。”宋均曰:“通帛为旃冕,冠之有旒 者。”

按:杜佑《通典》:“上古衣毛帽皮,后代圣人见鸟兽冠角, 乃作冠缨。”黄帝造冕旒,始用布帛。作冕垂旒,目不视 邪也。充纩,示不听才言也。

按《路史》:“黄帝有熊氏,法乾坤以正衣裳,制衮冕,设斧 黻,深衣大带,扉屦赤舄元衣𫄸裳,黈纩赘旒,以规视 听之逸。”

“元衣𫄸裳。” 天元地黄之色。土位西南,南赤合黄而成𫄸,故《坤》五曰黄裳。衣上裳下,乾坤之象。《说文》曰:“黄帝初作冕。” 而《世本》:“胡、曹作冕。” 注:“黄帝臣。” 又《世本》云:“黄帝作旃冕。” 《合诚图》云:“黄帝黄冠,白帝白文。” 故《三礼图》言黄帝黄冕也。《礼宗》云:“黄帝深究物情,始垂衣裳,以化天下。” 当是时,素风尚近,惟白布深衣,斋则缁之。盖以黄帝有也。《大戴礼》孔子云:“黄帝斧黻,衣大带斧裳,乘龙驾云,勤劳心力耳目” 是也。

房观翚翟草木之花,染为文章,以明上下之衰。袆衣 褕展以为内服,故于是有《衮龙》之颂。端璧瑞以奉天, 委珩牙以嫮武,是以衣裳所在,而凶恶不起。

陶唐氏 编辑

帝尧黄收纯衣 编辑

按:《史记。五帝本纪》:“帝尧黄收纯衣。”

《索隐》曰:收,冕名。其色黄,古质素也。纯读曰缁。

按杜佑《通典》,“唐虞冠布无緌。”

有虞氏 编辑

====帝舜始定十二章服之制====按《书经益稷》: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 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为。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 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𫄨绣,以五采 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

蔡注象像也,日月以下,物象是也。《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则上衣下裳之制,创自黄帝,而成于尧舜也。“日月星辰,取其照临也;山,取其镇也;龙,取其变也;华虫雉,取其文也;会,绘也;宗彝虎蜼,取其孝也;藻,水草,取其洁也;火,取其明也;粉米白米,取其养也;黼若斧形,取其断也;黻为两己相背,取其辨”也。𫄨,郑氏读为“黹,紩也。紩以为绣也。日也,月也,星辰也,山也,龙也,华虫也。六者绘之于衣,宗彝也,藻也,火也,粉米也,黼也,黻也。六者绣之于裳,所谓十二章也。”衣之六章,其序自上而下。裳之六章,其序自下而上。采者,青黄赤白黑也。色者,言施之于缯帛也。绘于衣,绣于裳,皆杂施五采以为五色也。“汝明”者,汝当明其大小尊卑之差等也。又按《周礼》以日月星辰画于旗,冕服九章。“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以龙、山、华虫、火、宗彝五者绘于衣,以藻、粉、黼、黻四者绣于裳。衮冕九章,以龙为首;鷩冕七章,以华虫为首;毳冕五章,以虎蜼为首。盖亦增损有虞之制而为之耳。

按《礼记·王制》:“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

陈注皇,冠冕之名。深衣,白布衣也。

明堂位:“有虞氏服韨。”

陈注韨者,祭服之蔽膝,即韠也。虞氏直以韦为之,无文饰。

按:杜佑《通典》上:“古穴居野处,衣毛帽皮。”以此而言,不 施衣冠明矣。周成王问周公曰:“舜之冠何如焉?”曰:“古 之人,上有帽而勾领。”

或云:“帽名,犹冠也,义取于加覆其首” ,本纚也。古者冠下有纚,以缯为之。后世施帻于冠,因裁纚为帽。自乘舆宴居,下至庶人无爵者,皆得服之。

按《路史》:“帝舜有虞氏践天子之位,改正易服冕。”《绂 絑》缁衣𫄸裳,深衣缊袍,以视朝。

韨,冕服之韠也,以韦为之。舜始作以尊祭服。郑注《干凿度》云:“古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未知蔽后。后之易以布帛,独存其前,重古道也。” 《要义》谓“古未知蔽后,舜冕服既备,故后作之。” 非也。

编辑

夏制,“收及毋追,画山于韨。”

按《礼记王制》:“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

陈注收,冠冕之名。燕衣,黑衣也。夏后氏尚黑,君与群臣燕饮之服,即诸侯日视朝之服也。其冠则元冠而缁带,素韠白舄也。

《郊特牲》:“毋追”,夏后氏之道也。

陈注《毋追》缁布冠。毋,发声之辞。追犹椎也,以其形名之。

《明堂位》:“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

陈注夏世则“画之以《山》。”

按杜佑《通典》:“夏后氏牟追冠,长七寸,高四寸,广五寸, 后广二寸,制如覆杯,前高广,后卑锐。”

编辑

殷制,“章甫及冔,增火于韨。”

按《礼记王制》:“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

陈注冔,冠冕之名。缟,生绢,亦名素。此缟衣则谓白布深衣也。

《郊特牲》、“章甫,殷道也。”

陈注《章甫》,缁布冠。章,明也,所以表明丈夫。

《明堂位》:“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

陈注殷人增之以火。

按《史记殷本纪》:“汤践天子位,改正朔,易服色。”

按杜佑《通典》:“殷制,章甫冠高四寸半,后广四寸,前栉 首。”

编辑

《周制》,“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司服掌王之吉凶服,弁 师掌王之五冕。”

按《周礼天官》内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掌王 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阙狄、鞠衣、展衣、缘衣、素沙。”

郑锷曰:“天子之服九、王后之服六者,盖天子阳道九者所以取乎阳数之极,王后阴道六者所以取于阴数之中。天子之九祭服、六常服,三王后之六祭服、三常服。三王后无天地、山川、社稷之祭,故服止于三,或九或六,无非取法乎阴阳之义。天子六服,有章数之殊,备物而尚文;王后三服,无章数之异,守一而尚质。” 惟其尚文,故日月山龙而下,有鷩有毳,其物十二。惟其尚质,故纯用狄而已。以王服之章十二推之,则后服亦刻十二以为饰。何则?文质虽殊而合体同尊,法天之大数也 。郑康成曰:“袆衣、揄狄、阙狄,此三者皆祭服。从王祭先王则服袆衣,祭先公则服揄狄,祭群小祀则服阙狄 。” 史

氏曰:“《鞠衣》黄衣,黄者中也。亲蚕之服,欲天下取中也。展色纯白,白者正洁之义,以礼见王飨宾客时服也。谓之展者,展礼所用也。缘衣纯黑,黑者至阴之义,至阴不动,燕居时服也。谓之缘衣,太质无华,以𫄸缘之也。夫天元地黄,黄者地道妻道。天地严凝之气,始于西南,盛于西北。白者西方之色,阴之盛。《坎》再索而得” 女,正北方之卦。黑者,北方之色,女之位。凡此皆妇人所用之正色,故鞠衣、展衣、缘衣,不独后服之,外内命妇亦服之 。王氏《详说》曰:“《玉藻》云:‘王后袆衣,夫人揄狄’。又云:‘君命屈狄,再命鞠衣,一命襢衣,士缘衣’。又云:‘惟世妇命于奠茧,其他则从男子’。郑氏以意约而解之,谓世妇命于奠茧之文,宜在夫人揄狄” 之下。盖前所谓“夫人揄狄” ,谓王后夫人;下所谓“君命屈狄” 者,谓子、男之夫人。且六服之制,王后袆衣,夫人而下无复有袆衣矣。《明堂位》谓“夫人副袆” 云者,直谓鲁设耳。鲁为上公之后,得用此礼,与二王之后礼一同。夫人揄狄,则内之三夫人与夫诸侯之夫人亦揄狄矣。侯、伯之夫人揄狄,则子、男之夫人屈狄矣。此所以知君命屈狄,为子男之夫人言也。子男之卿再命,故其妻鞠衣;大夫一命,故其妻襢衣;其士不命,故其妻缘衣,等而上之。上公之国,孤之妻当屈狄,卿之妻当鞠衣,大夫之妻当襢衣,士之妻当缘衣矣。侯伯之国,上卿之妻当屈狄,下卿之妻当鞠衣,大夫之妻亦当襢衣,士之妻亦当缘衣矣。但秦火之后,经无正文,故说《礼》者亦无定论,要之可以义起。

辨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缘衣、《素沙》。

郑锷曰:“内命妇之服惟此三等,外命妇之服视其夫之爵,其夫孤则服鞠衣,其夫卿、大夫则服展衣,其夫士则服缘衣。或者谓在内之臣有公、卿、大夫、士之殊,在外之臣有公、侯、伯、子、男之等。三等之衣,上不及王公之妻,外不及诸侯之妻,何也?窃以为诸侯之妻从其夫之命数,而三公之妻不可以常制论。以次而推” ,三公之妻,宜服阙狄。三公出封,则为大国之君。以《君子偕老》之诗观之,卫乃侯爵耳。诗人言夫人之服,则曰:“其之翟也,其之展也。上三衣有翟,下三衣有展。” 其下王后一等,无袆衣而已。三公之妻盖如是也。何则?三公在朝,屈于王则服子男之服,其妻亦屈,而服。子男之妻,阙狄耳,出封则宜加。《礼记》有“夫人屈狄” 之文,又有“夫人副袆” 之文。“夫人屈狄” 者,指三夫人言之;“夫人副袆” 者,指上公之妻。或者又谓:“内命妇之服,九嫔则鞠衣,世妇则展衣,女御则缘衣。” 然九嫔而上有三夫人,自夫人以至女御凡四等,此所辨者止于三服,何也?窃以为三夫人之服,亦不可以常制论。盖三夫人之服,自袆衣而下,“凡有二等,有时而揄狄,亦有时而阙狄也。观《礼经》列九嫔、世妇、女御于内官之列,而无三夫人之职,盖尊之也。是故中宫有后,则夫人之礼屈而服阙狄,与三公之妻在朝从子男之妻之服同。中宫或阙,则夫人之礼伸而服揄狄,与侯伯出封其妻,则服揄狄之服同。” 《内司服》之言辨,如此而已。然所辨者有三等之殊。妇人以纯素为本,则一而已,故皆素纱。

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 衣服。”共丧衰,亦如之。

郑锷曰:“上文言掌言‘辨’,此又言‘共’,则非特掌之、辨之,又造衣服以共之 。” 贾氏曰:“祭祀共三翟,宾客共展衣。九嫔世妇,谓助后祭祀、宾客时 。” 郑康成曰:“凡者,凡女御与外命妇。言及言凡,殊贵贱也。《春秋》之义,王人虽微,犹序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臣之命者,再命以上受服,则下士之妻不共。外命妇,唯王祭祀、宾客以” 礼佐后,得服此上服,自于其家则降焉 。王氏《详说》曰:“命夫之服,助祭于王,与夫朝觐,他则否。命妇之服,助祭于后,与夫相后见宾客,他则否。《玉藻》曰:‘诸侯元端以祭,裨冕以朝’。是诸侯命服,不得私用。《杂记》曰:‘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 是诸侯命服,不得私用。命妇之服,其礼亦如之。案《特牲》曰“主妇纚笄绡衣” ,则是士之妻不得衣褖。《少牢》曰:“主妇髲鬄,衣侈袂” ,则是大夫之妻不得衣展衣。盖惟褖衣侈袂,大夫妻不衣展衣而衣褖衣。此共其衣服,所以见于祭祀宾客之下。

《春官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陈君举曰:“司服掌王及命夫之服,《弁师》掌其弁冕,而皮枲丝屦皆藏于天府之属,既成而颁。盖冢宰制国用,宗伯受之,以共服御。汉初有御府令,掌御衣服,东西织室亦有令,皆属少府,费悉出于禁钱,不以调大司农。齐三服官亦主作服,输不过十笥。其后寖侈。又曰:典瑞、典命、司服,凡士六人;巾车、典路、车仆、司常,凡” 大夫二人,士四十二人。节瑞、命数、服饰车旗之用,所以表尊卑而寓之数,皆典礼之。

“大者。” 秦制,车乘主于太仆,符玺属于少府。瑞止玺印,佩止绶襚,衣服车旗之章,亦多依戎事,务使利便。凡古所以辨班服之等,悉阔略不讲。其存者非文具则徒法也,非所以为礼。汉因不改,于是数者分于有司,而太常特为仪官,不与政通矣。自北齐置主爵,后为司封,则秩命归于吏部。自魏、晋置驾部,则车舆归于兵部。自隋置中监尚辇,又别领于内省。至此并汉失之。奚暇治礼耶?

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

郑锷曰:“王之吉服九,自大裘至元冕,冕服六,自韦弁至冠弁,弁服三,所谓皮弁、素积、元衣、素裳、缁衣、元端,总而言之,皆曰吉服。自服弁服至弁绖,是之谓凶服。吉则以文饰为主,凶则以质素为尚,皆欲其称事称情而已。《司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或以祭,或以朝,或以甸,或以吊,非徒以章身为观美也。其被服以行礼” ,则有不说之意。人之观之也,亦知其尊卑之差,此所以贵其辨 。《易》氏曰:“自王以下,皆有吉凶衣服者,礼自王始。”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 之。

郑锷曰:“羔裘无经纬之文而有纯一之质,无绣绘之巧而有自然之体。其色纯乎黑则以象道,其物能制恭则以象礼。不谓之羔裘而谓之大者,惟天体为甚大,故以名祀天之裘,所以象其体也。惟大裘之上袭之以衮,故《记》衮谓之被,言被之于其上。且祀天宜尚质,反被以衮。盖陶匏槁秸,圆丘埽地,虽主乎质,镇圭” 之缫以藉龙旗之日月;“四圭有邸” ,六变之乐又主乎文,内尽质,外尽文,以尽事天之道。凡冕之制,版广八寸,长倍之,前员后方,后仰前俛,饰之以布,上元下朱,员其前而俛之,向明与物交之义;方其后而仰之,向晦与物藏之义。上元以象天道之升,下𫄸以象地道之降,名之曰冕,言当俛以致恭之意 。《易氏》曰:“王之吉服六,自衮冕而下皆有章数,惟大裘无章,以黑羔皮为之。冕,即元冠无旒之冕。” 是冕与裘之尚乎质也。然《司裘》以大裘为祀天之服,此则言祀昊天上帝而兼及五帝者,天道尚质,其用一而已。若衮冕以下之五冕,则人道以文为贵。

飨先王则衮冕。

郑司农曰:“衮,卷龙衣也 。” 郑锷曰:“衮之为言卷也,画升降二龙。龙之为物,变化卷舒无常,王者之德,造化如之,故服之以致飨。” 然衮服自龙始,其章九,不用十二章飨之,何耶?盖凡奉祭之服,从尸之所服。周之先王追王也,其尸服衮,故王亦服衮以飨之 。刘执中曰:“《书》称‘舜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𫄨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 汝明舜而欲观乎古,则衣裳之章十有二,其来远矣。周之礼乐因于虞夏者众矣。郑康成见司常之职云日月为常,则谓周人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非也。且交龙为旗,周之衣不去其龙矣;熊虎为旗,周之裳不去其虎蜼矣,何独日月为常而去衣章日月星辰乎?案《周礼》典命之职,上公九命为伯,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九为节,则其衣裳九章。推而上之,天子衮冕十有二章明矣。所谓“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 ,上公之服也。日月之合为朔,十有二朔而岁成,天之道也。天子代天以施德生物,故衣裳旗常皆有十二为数:日以象其阳德,发生万物;月以象其阴德,养成万物;星辰以象其经纬以象四时,龙以象其变化,以配天,山以象其生植,以配地,雉以象其耿介文明之美,火以象其光辉化物之功,宗彝以象其芬芳事上之诚,藻以象其仁物,达于幽潜,粉米以象其粒民,遍于天下;黼以象其断“割以建中,黻以象其背,拂于非义。” “缋于衣” 者,六德焕于外,而心不有其功。“绣于裳” 者,六行根于中,而进退不能忘。公侯而下,其章数降杀以两。天子之德,犹天之覆物,是以日月星辰三章,高邈在上,非人臣之可及也。元冕者,言以为衣,与王衣同,而无衣饰也,裳则刺𫄸而已。王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至敬无文以事天。飨先王则衮冕者,继先王之志者,必有为以嗣其德,不可以言达,作十有二章以象其德,服以事之而已 。” 陈君举曰:“衮冕自龙而下九章之服,飨先王则服之。鷩冕自《华虫》以下七章之服,飨先公、飨射则服之。毳冕自《宗彝》以下五章之服,祀四望山川则服之。𫄨冕自粉米而下,三章之服,祭社稷五祀则服之,元冕则黼而已,一章之服,祭群小祀则服之。” 夫衣服之间,既又贵乎文矣,而降杀以两凡,以为尊卑之等也。尊卑之等,既见于所服以祭祀,则章天下之有德者亦不可不为之等。故公之服,侯伯之服,推之至卿大夫士,莫不各视其

考证

命之数者凡以辨之

飨先公,飨射则鷩冕。

郑康成曰:“飨射、飨食、宾客与诸侯射也。鷩,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 。” 郑锷曰:“鷩冕无山龙,其服自华虫以下以为章则曰华虫,以名服则曰鷩冕,盖章取其五采之著,冕即实以名之也。飨射接以粲然之文,所以取于华虫。”

祀四望山川,则毳冕。

郑康成曰:“毳画虎,蜼谓宗彝。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 。” 郑锷曰:“毳冕、虎、蜼二物,不可以偏言,以其皆毛物,故因名曰毳。虎,西方之义兽。蜼遇雨则以其尾塞鼻,兽之有智者。二者皆山林之物,故服之以祭四望山川,而祀四渎亦服之者,以山川通气故也。”

祭社稷五祀则希冕。

郑康成曰:“希,刺粉米无画也。” 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 。郑锷曰:“希冕惟有粉米、黼黻三章,其章为罕,故其字用希,本又作‘𫄨’” 字。粉米两物共为一章,言粉其米以为章,其在裳则当绣,及为三章之首则当画,以在衣不可绣也。粉米,养人之物。社稷者,土谷之养人者也。五祀之神,则能平五行之政,亦有功利以生人者也。故祭则同服。或谓𫄨为细葛布,上刺绣,布岂可绣哉?或谓其字音萧,萧者,缝也。凡冕服皆元衣𫄸裳,元冕惟有黻之一章,刺于裳而已,其衣无章,但见其元色。

祭群小祀,则元冕。

郑康成曰:“元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谓元焉。六服同冕者,首饰尊也。”

凡兵事,韦弁服。

王氏《详说》曰:“王吉服九,其六用于祭祀,其三用于兵、田、视朝。六服不同,同于用冕;三服不同,同于用弁,所以尊首饰 。郑锷曰:‘韦弁服者,爵弁也’。康成引《左氏》‘𩎟韦之跗’注为证,𩎟者,染赤色,以赤色之韦为弁,亦服赤色之衣裳。《礼图》画爵弁,其制如冕,但无旒为异。陆佃以谓‘弁如两手相合,冕而俛,则弁之首举矣’。” 王安石曰:“韦弁,违物性而制之,质而已。其染赤为之,则以宣布著尽为义,儒者皆以为赤色多矣。《诗》曰:‘靺鞈有奭,以作六师’。正谓兵服赤色,兵事之弁用韦,则皮之已熟者,其性柔顺,师众以顺为武也。赤者南方色,火烈不可向迩,其威赫然,故以赤为服也。”

视朝则皮弁服。

郑锷曰:“《皮弁服》,用白鹿皮以为弁,言皮则其毛存也。上古未有布帛,衣其羽皮毛有文,皮其质,视朝之礼,以文质两全为尚,鹿之为物,能求其类,以是为服,见君臣类聚之意。其服则十五升白布积素以为裳,色白以存太古之质。先儒谓弁服三,其一皮弁素积。天子有三朝、外朝二、内朝一,皆用皮弁。说者谓缁衣羔裘” ,此朝服之衣;羔裘元冠不以吊,此朝服之冠;皮弁素积,又为视朝之服,何也?余闻诸儒之说,皮弁素积者,天子视朝之服。如《乡党》云“必朝服而朝东首” ,“加朝服,朝服立阼阶” ,皆非皮弁服也。故《既夕礼》云:“乘车载皮弁,道车载朝服。” 《玉藻》云:“天子皮弁,以日视朝,遂以食。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太庙。朝服以” 日;视朝于内,又朝服以食。盖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太庙,礼毕而后改服以朝群臣,群臣亦朝服以朝之。是皆缁衣元冠之朝服,皮弁之朝服。天子视朝之服,为诸侯听朔之服;诸侯听朔之服,为天子田猎之服,降杀之礼宜然。天子之皮弁视朝之服以白布,其后大夫僭之。故《玉藻》云:“朝服之以缟,自季” 康子始。然天子之皮弁与朝服对言之,则曰皮弁,若离而言之,亦谓之朝服可也。陆佃云:“皮弁一名綦弁,皮言物,綦言色。”

凡甸冠弁服。

郑康成曰:“甸,田猎 。” 郑锷曰:“田不言韦,不言皮,但曰冠,盖承皮弁之下,以皮为冠也。” 服则与服皮弁之服同。皮弁,白布衣,冠弁,缁布衣,此其别也。冠弁服者,康成以为委貌即元冠也。以形言曰委貌,以色言曰元冠。《礼图》谓朝服之元冠,与士之元端,大夫之元冠,诸侯之冠弁,此三冠与天子委貌形制相同。其服则缁衣“布衣亦积素以为裳。此即诸侯视朝之服,而王于田猎则服之,岂非以田者习武事而未用欤?” 陆佃谓:“冠弁服者,亦元弁也。《左传》‘卫献公射鸿于囿,孙子、甯惠子从之,不释皮冠而与之言’。又云:‘皮冠以招虞人’。此田事服弁服之证。说者又以为皮冠乃冠弁也 。” 王氏《详说》曰:“《郊特牲》曰:‘委貌,周道也;章甫’” ,商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委貌,即元端也。元冠,则冠弁也。元冠朱组缨,为天子之冠。元冠丹组缨,为诸侯之齐冠。元冠綦组缨,为士之齐冠。元冠之用广矣。此冠弁用于田猎者,其元冠缁衣素积欤 ?《易氏》曰:“兵田之弁有时用。”

之。惟皮弁乃日视朝之礼,故《夏官弁师》专言皮弁之制,“会五采玉綦、象邸玉笄” ,此王之皮弁、韦弁冠。弁虽《弁师》不载,考其制与皮弁微有损益。知皮弁朝服,素积以为裳,则冠弁、韦弁之服可推。

凡凶事,服弁服。

郑康成曰:“服弁,丧冠也。其服斩衰、齐衰。”

凡吊事,弁绖服。

郑康成曰:《论语》曰:“羔裘元冠不以吊。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

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衰。

易氏曰:“《经》书天王惟于此丧事一见之,与《春秋》书‘天王崩’同意,谨终之义也。天王有父道,王后有母道,诸侯群臣为服,亦犹人子之为父母服也。”

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其 首服皆弁绖。

郑康成曰:“君为臣服吊服也。”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 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

王昭禹曰:“凡诸侯之服,各眂其命之数 。” 郑锷曰:“上公九命,服衮,其章九。王亦被衮何为公与王同?” 余谓学经者当因《经》文求先王之制,不当信传注以害先王之制。日月星辰登于旌旗,王与公同服九章之衮者,其说出于郑康成,《六经》无见也。自后诸儒莫敢辨正。今以此《经》文质之,其理自明。且子、男之服,自三章之毳冕而下如侯伯,则上不服鷩冕可知。侯伯之服,自五章之鷩冕而下如公,则上不服衮冕可知。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则其上不服日月星辰可知。《经》文谓“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 ,则衮冕而上之章,非日月星辰而何?有日月星辰,则王服十二章明矣。若夫同服九章,非惟君臣无别,又且与《经》文之言不合,且天子之尊,国十二门,旗十二斿,马十二闲,圭尺二寸,冕十二旒,礼物十二牢,其所以取法于天之大数者非一,何独于祭则执尺二寸之圭,垂十二旒之玉,而衣九章之服以临之?必不然矣 。林椅曰:“九服者,上得通乎下,下不得僭乎上。”

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 冕而下如孤之服。”

郑锷曰:“天子之孤六命,与子男同五章之服。此言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其服则三章,是指诸侯之孤四命之服三章,盖其冕四,斿缨四就,则从其命数也。天子之卿六命,大夫四命,卿与孤同,大夫与诸侯之孤同三章。此言卿大夫元冕,则指诸侯之卿大夫,故服一章之冕,元衣𫄸裳。盖大国卿虽三命,大” 夫虽再命,惟与王之上士、中士同尔 。王氏《详说》曰:“郑意以为其爵同孤,则同于希冕;其爵同卿大夫则同于元冕;其爵同士,则同于皮弁。但所谓章者,据大章而言;别有小章,则依其命数。此六命之孤,与四命之孤,三命之卿与再命之卿,所以异也。虽其说无所经见,然以孤执皮帛言之,则可知矣。天” 子之孤皮帛,公之孤亦皮帛,所以异者,虎豹

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

郑康成曰:“《丧服》,天子诸侯齐斩,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士亦如之,又加缌 。” 郑锷曰:“天子诸侯自旁期以上皆绝而不服,盖位尊势重,彼固不敢以戚戚于君,此亦以义而断恩。惟卿大夫加以此,则自孤而上不服大功、小功。”

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

郑锷曰:“元冕下有爵弁,又有皮弁。王之上士元冕,中士爵弁,下士皮弁,故诸侯之士自皮弁为首,欲其引类聚朝,又欲文质相须之意。自皮弁下更有元冠服,与大夫同 。” 王昭禹曰:“公侯之士同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其服无章数,其首服以皮弁,故曰‘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则元衣𫄸裳然。《典命》不言王之士,以理推’” 之,公侯、伯之士皆一命,则王之土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三命再命之士,其服当同于一章之元冕,则一命之士亦服皮弁矣。

其凶服亦如之。

郑锷曰:“亦有大功、小功也 。” 黄氏曰:“大夫凶服,有大功、小功,无缌” ,与《丧服经传》不同。或曰:《丧服经传》孔氏礼也。

其齐服,有“元端、素端。”

郑锷曰:“自公之服以下,皆言其助祭与朝王之服,此则言其齐服。自公以下至士之齐服,吉齐则元端,凶齐则素端,吉以元衣,凶以素衣,皆谓之端,言其幅之正也。自公而下与士皆同。盖士之衣袂皆二尺二寸,而属幅,是广袤等,其袪一尺二寸,大夫以上则侈之而已,侈之者盖半而益一焉。半而益一则其袂三尺” 三寸,《袪》一尺八寸,此所以异焉。“祭将以交于鬼神。” 元,北方之色,幽阴之极,而道之所

存也。惟极乎至幽,而交之以道,则神可得而事,故齐用元端,衣幅之端,则心之端见于衣矣 。陈氏曰:“古者端衣,或施于冕,或施于冠,如《乐记》‘魏文侯端冕而听古乐,此施于冕者也’。” 刘定公曰:“吾端委以治民。” 董安于曰:“‘臣端委以随宰夫’。此施于冠者也。”

《夏官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贾氏曰:“《郊特牲》云:‘夏收,殷冔,周弁’。则弁亦冕也。” 即是六冕皆得称弁 。郑康成曰:“弁者,古冠之大称,委貌、缁布曰冠 。” 王昭禹曰:“冕上服以临下,弁下服以事上,人君服以冕。亦服弁者,以上得兼下也。” 此掌五冕之官,所以名之曰弁师 。郑锷曰:“王之冕弁,宜在《礼官》,今乃列之《夏官》,继大仆、群仆之后,在司戈盾、司弓矢之前” ,俱非其类,疑其失次 。徐卿曰:“弁者所以见诸侯,夏则于卦为离,万物相见之时,故《弁师》属焉。”

掌王之五冕,皆元冕,朱里延纽,五采缫十有二就,皆 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

郑锷曰:“五冕制度,冕与弁异,考之皆可疑,今随文释之。冕之长短广狭,经无文,汉儒谓用版,广八寸,长尺六寸,以布衣之,上元下𫄸,名谓之冕。冕者,俛也,后高前下,有俯俛之形,故以名焉。在高位” 者,失于骄矜,欲令位弥高而志弥下之意。然王之吉服六,每服一冕,则宜六冕。今止五冕者,《礼图》以大裘之冕无旒,陆佃云:“大裘袭衮,则戴冕缫十有二旒。大裘与衮同一冕,故服六而冕五。” 此说得之。元冕朱里,说者以元在上者升而与物辨,以象道之妙;朱在下者降而与物接,以象礼之文。上元之版谓之延,取其长也。垂之以旒谓之邃,取其深也。纽缀于冕之傍,垂之以武,傍孔相当,以笄贯之,欲其牢固也。有延以为覆,有纽以为固。文以五采为缫,绳垂于前后,故曰五采。缫有十二也。就,皆五采,玉十有二。就,成也。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也。玉笄,以玉为笄以贯之也。朱纮,以朱色之纽为绶而属结之也 。王氏曰:“五采,备采也。十有二就,备数也。玉十有二,备物也。玉笄贯其上,以象德也 。” 李嘉会曰:“五冕不及大裘。大裘,天子服也。今说五冕,则公、卿、大夫、士之服也。终必曰王之五冕者,惟天子则五冕可具也 。” 王昭禹曰:“服者下之饰,阴也,故有六,阴数也。冕上之饰,阳也,故止外五,阳数也。”

贾氏曰:“皆元冕。古者绩麻三十升,布染之,上以”

元下,以朱衣于冕之上下。

诸侯之缫斿九就,瑉玉三采,其馀如王之事,缫斿皆 就。玉瑱,《玉笄》。

郑锷曰:“近世陆佃论此,云诸侯九斿,则上公十二斿可知。公衮冕十二斿,侯伯鷩冕九斿,则毳冕七斿、希冕五斿、元冕三斿可知。旧图谓侯伯之服鷩冕七斿,子男毳冕五斿,公之孤希冕四斿,则以上迫于上公,衮冕九斿,又迫于元冕三斿,为之说也。一曰凡冕,天子皆十二旒,诸侯皆九斿。故《记》曰:‘天子十有二旒,诸’” 侯九,而《弁师》云“诸侯九就。” 诸侯盖通称,缫即《礼记》所谓藻也,易“藻” 为“缫” ,缫,杂文之名,取其义之著也。斿即《礼记》所谓旒也,易“旒” 为“斿” ,谓其垂于前后,如旌旗之斿也。诸侯九就,盖自公而推之,以九以七以五,皆可以见矣。瑉玉者,石之似玉,子贡所谓“君子贵玉而贱瑉,为玉之寡而瑉之多” 者是也。天子之德全,故其玉用全;诸侯之德杀于天子,故用瑉玉。天子用五采之玉,所以表其德之全;诸侯德不及天子,故用三采之玉。其馀如王之事,则元朱、延纽、朱纮之类,皆同乎王也。所以可同乎王者,以其有人君之道故耳。然言“其馀如王之事” ,则特笄纽之类,经不言玉之数,则每旒之玉皆十二,与王同亦可知也。其异于王者,杀其斿与其采而已。不如是,杀玉弥寡,其垂有不可及目者,讵足以示蔽明之义哉?“缫斿皆就” ,言玉既三采,则缫斿之就皆三采也 。黄氏曰:“其馀如王之事,言公衮冕,其馀鷩毳希元皆与王之事同事,谓祭祀射飨所当用也。郑以为延纽” ,非也 。易氏曰:“‘缫斿皆就’,又总言侯伯子” 男之冕,“侯、伯七命,则七就也;子、男五命,则五就也。”

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綦,象邸玉笄。

易氏曰:“王之吉服,其弁三,皮弁用之于眂朝,韦弁用之于兵事,冠弁用之于田猎,兵田之弁,有时而用之者也。皮弁视朝,则日视朝之礼,其用数矣。” 此《弁师》所以特言皮弁之制。“会五采玉綦” 者,《诗》谓“会弁如星” ,言缝中饰之以玉,烁烁而处,状似星也。又曰“其弁伊綦” ,言其文也。《诗》又作骐。骐,马青骊文也。象邸者,以象骨饰弁内项上之邸,以明托宿之义,而贯之以玉笄者也。此所谓皮弁之制。若夫韦弁,即爵弁也,所谓爵弁绖缁衣是已。冠弁,即元端也,所谓“元衣素裳” 是已。二弁与《皮弁素积》相似微有。

《损》《益》言“皮弁则韦弁,冠弁在其间。”

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

郑康成曰:“弁绖,王吊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谓素冠也。而加环绖者,大如缌之麻绖,缠而不纠。” 《司服职》曰:“凡吊事,弁绖服 。” 贾氏曰:“缌之绖则两股,此环绖则以一股缠之不纠 。” 李嘉会曰:“弁绖,五服之轻者,王吊乃五月之外,故约言之。”

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 之,而掌其禁令。

郑锷曰:“上言天子之冕弁,其九就者,上公之冕也。若夫侯伯以至孤卿大夫,则视其爵等而为之降杀 。” 易氏曰:“‘上言上公玉缫之数,而兼言诸侯之缫斿皆就,未及夫冕玉之制’。此经言诸侯之冕弁,而兼及卿大夫冕弁之制,盖侯伯之冕七就,用玉九十有八,而缫皆三采;子男之冕五就,用玉五十,而缫皆二采;以至孤,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再就,用玉八,朱绿而已。” 其韦弁、皮弁,则侯伯綦饰七,而玉皆三采;子男綦饰五,而玉皆二采。孤则綦饰以四;三命之卿,綦饰以三;再命之大夫,綦饰以二,亦朱绿而已。弁绖虽无饰,亦有等杀。此不言士者,《司服》所谓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则皮弁亦士服也 。李嘉会曰:“不说天子之卿、大夫者,诸侯卿、大夫之制既明,则天子之卿、大夫、士可见,亦以命数推之。”

按《礼记王制》:“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 命。”

陈注“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数止于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则为上公而著衮冕,是出于特恩之赐也。

周人“冕而祭元,衣而养老。”

陈注《元衣》,亦朝服也。缁衣素裳,十五升布为之,六八为元,七八为缁,故《缁衣》亦名“元衣”也。又按:夏氏尚黑,衣裳皆黑。殷尚白,衣裳皆白。周兼用之,故元衣而素裳。凡诸侯朝服,即天子燕服,而诸侯之行燕礼,亦此服也。

按:《郊特牲》:“委貌,周道也。”

陈注委貌缁布冠,即元冠。委,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

按《明堂位》:“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

陈注“韨”,蔽膝也。周人加龙,以为文章。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