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一·曲禮上·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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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疾,冠者不櫛。


「不櫛」,不暇自整飾也。童子、婦人則櫛。無冠覆蔽之,蓬首則近喪。


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


「翔」,張拱也。「惰」,辭氣舒緩,若怠惰也。「御」,用也。


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


「變味」,肉勝改食味也。猶必飲酒食肉者,嫌近喪。


笑不至矧,怒不至詈。


齒本曰「矧」,大笑則見。


疾止復故。
須疾止,乃復其素。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有憂」,謂父母疾,及父母在他邦有釁難也。「側席」,不中席,示變也。「有喪」,通功、緦而言。「專席」,不與人同席,喪席素也。

右第三十八章。此章因上居坐飲食之禮而記其變者以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