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五經字樣後附九經字樣奏(開成二年八月國子監)

請於五經字樣後附九經字樣奏(開成二年八月國子監)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7

得覆定石經字體官翰林待詔唐元度狀。伏準太和七年二月五日敕,覆九經字體者。今所詳覆,多依司業張參五經字為準。其舊字樣,歲月將久,畫點參差。傳寫相承,漸致乖誤。今並依字書與較勘,同商較是非,取其適中,纂錄為《新加九經字樣》一卷。請附於《五經樣》之末,用證紕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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