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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駁正
二三葉 | 經籍總部紀事三之二宋書荀伯子傳解褐為附馬都尉 案宋書作解褐為駙馬都尉 |
二四葉 | 經籍總部紀事三之九齊書桓榮祖傳榮祖字華先 案南齊書作垣榮祖 |
經籍總部紀事三之十一前書劉瓛傳在在檀橋瓦屋數間 案南齊書作住在檀橋 | |
經籍總部紀事三之十二前書張融傳況交音情婉在其韻 案南齊書作況父音情 | |
二五葉 | 經籍總部紀事三之十九梁書武帝本紀六藝備間登逸品 案梁書作六藝備閑閑應作嫺後徐勉傳既閒尺牘同 |
三一葉 | 經籍總部紀事四之九魏書薛野傳歷侍御中散直閣將軍 案魏書作直閤將軍 |
三五葉 | 經籍總部紀事五之三北齊書陸卭傳卭字雲駒案北齊書作陸卬 |
三九葉 | 經籍總部紀事六之四唐書三宗諸子傳摘采古今文章號搖山玉彩 案本書許敬宗傳作瑤山玉彩 |
四三葉 | 經籍總部紀事六之四十二唐書李邕傳嶠歎曰子旦名家 案唐書作子且名家 |
四五葉 | 經籍總部紀事六之六十二龍城錄張復灃州人 案龍城錄作張復澧州人 |
四六葉 | 經籍總部紀事六之六十八夢溪筆談予有香奩金二集 案上作籯此作義可通宜歸一 |
五〇葉 | 經籍總部紀事七之三十一宋史石普傳用將機宜要決二圖 案宋史作用將機宜要訣 |
五四葉 | 經籍總部紀事七之六十五宋史林栗傳案語若謂他無預焉則徒以呫畢為事 案呫畢應作佔畢 |
五五葉 | 經籍總部紀事七之七十三宋史陳宗禮傳著有寄懷裴 案宋史作寄懷斐 |
第五六一冊之〇五葉 | 經籍總部紀事九之三十八元史鄭玉傳學者相與即其地搆師山書院以處焉 案搆應作構後明甯獻王傳搆精廬同後蘇州府志毛晉搆汲古閣同 |
一〇葉 | 經籍總部紀事十之三十八見聞錄沈雲鴻又喜積書仇勘勤劇 案仇勘當作勘 |
一二葉 | 經籍總部紀事十之五十九蘇州府志王志長賢奕瑣詞 案奕應作弈 |
一四葉 | 經籍總部雜錄一之十六齊東野語王克作剌孟 案齊東野語作王充作刺孟 |
經籍總部雜錄一之十七前書太師疪少師強抱其樂器奔周 案齊東野語作太師疵 | |
一七葉 | 經籍總部雜錄二之四楊氏古音附錄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案原作小人道憂也 |
一八葉 | 經籍總部雜錄二之五前書微子我其出發狂案出發二字補原作我其發出狂 |
經籍總部雜錄二之九顏氏刊謬正俗曰孫何以兮愁苦 案楚辭集注作蓀何以兮愁苦 | |
二〇葉 | 經籍總部雜錄二之二十五楊氏丹鉛錄左傳閶門塞竇乃自後踰 案左傳作闔門塞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