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表之外”

可恶罪 “意表之外”
作者:鲁迅
1928年
新时代的放债法
本作品收录于《而已集

有恒先生在《北新周刊》上诧异我为什么不说话,我已经去信公开答复了。还有一层没有说。这也是一种新的“世故”。

我的杂感常不免于骂。但今年发见了,我的骂对于被骂者是大抵有利的。

拿来做广告,显而易见,不消说了。还有:

  1. 天下以我为可恶者多,所以有一个被我所骂的人要去运动一个以我为可恶的人,只要摊出我的杂感来,便可以做他们的“兰谱”,“相视而笑,莫逆于心”了。“咱们一伙儿”。
  2. 假如有一个人在办一件事,自然是不会好的。但我一开口,他却可以归罪于我了。譬如办学校罢,教员请不到,便说:这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学生闹一点小乱子罢,又是鲁迅说了坏话的缘故。他倒干干净净。

我又不学耶稣,何苦替别人来背十字架呢?

但“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也许后来还要开开口。可是定了“新法”了,除原先说过的“主将”之类以外,新的都不再说出他的真姓名,只叫“一个人”,“某学者”,“某教授”,“某君”。这么一来,他利用的时候便至少总得费点力,先须加说明。

你以为“骂”决非好东西罢,于有些人还是有利的。人类究竟是可怕的东西。就是能够咬死人的毒蛇,商人们也会将它浸在酒里,什么“三蛇酒”,“五蛇酒”,去卖钱。

这种办法实在比“交战”厉害得多,能使我不敢写杂感。

但再来一回罢,写“不敢写杂感”的杂感。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国本地版权期限更长,但对外国外地作品应用较短期限规则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