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二 三朝北盟会编
卷八十三 靖康中帙五十八
卷八十四 

起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辛巳尽三月初六日丙申

二十一日辛巳,大元帅宿任城县。

大元帅早发中都,晚宿任城。是夕,北兵仍怀惧敌,不乐南去,縦横置椅棹于大街,以限阻往来,将发火谋乱,张俊刺知,巡寨得贼,斩首以徇,是夜诸营警严,皆不敢寐。

金人移文催发宗室南班官。

金人移文,宗室南班官等,须管二十五日前解发尽绝,不许漏落一人,开封府委官、使臣、小火下,散行捜索大街小巷,无不周遍,如捕盗贼,毎得宗室及家属,悉被拘监,饥饱不问,以待遣发出城。

二十二日壬午,大元帅宿山口镇。

大元帅早发任城,晚宿山口镇。耿南仲、汪伯彦、耿延禧、董耕耘、高世则方侍食,有济南府镇赵不群所部民兵,告军人谋放火作乱,系同火出首,王密遣张俊擒捕到首谋者,讯之无异辞,令凌迟处斩,馀皆不问,厚赐告人金帛,犒以酒食,自此作乱者方息。

二十三日癸未,大元帅至济州。

王早发山口镇,申刻至济州,京东西路提点刑狱李端弼、高士瞳、守臣张存、通判李迨及士庶出郊,以迎王入城,欢声夹路。
《中兴记》曰:二十三日,至济州,是时,元帅军济州,自黄河而南,分布勤王之师——宗泽屯澶州,以拒虏之在卫南、韦城者;闾丘陞屯濮州,以拒虏之在临濮、南华者;黄潜善在曹州,以拒虏之在考城者;赵野、范讷在南京,以御虏之在宁陵、襄邑者;向子𬤇在宿、赵子崧在陈、何志同在许,皆围京师,未得进。或劝约诸道同日大进兵,鏖战决胜负于一日,或以为敌在城上,外逼之则下而入,有不可言者,又惑于曹辅、张澂之说,未敢前。

金人取太学录黄丰、杨愿。

黄丰、杨愿皆举人学录,近试选,每占高等,金人忽移文取之,或疑谓是前所发进士三十人中有仇者,言其姓名,乞取赴军前,二人皆托疾,竟得免行。

二十四日甲申,金人杀礼部尚书梅执礼、侍郎程振、陈知质、给事中安扶,鞭御史胡唐老等四人。

《遗史》曰:金人移文督责金银极为峻切,官司惊惧,莫知所措,迨晚,乃追四壁提举根括金银官梅执礼等四人,及催促金银官黎确等四人,并赴军前,粘罕震怒,拂膺作色叱责已而,命执提举官四人,于监军处杀之,于是,执礼、振、知质、扶皆被害,复使令签首令众,弃尸于南薰门下。又命执催促金银官胡唐老、胡舜陟、𥠖确等四人,各鞭背五十放还,唐老遂死,确等号泣过市,自是人心益忧惧,谓杀侍从、捶台谏,疑启变乱之端,定在朝暮,持兵器巡警者又复如初。自丙寅以后,金人使命入城者,渐渐径造宫阙如诣私室,折花饮酒,自相娱乐,或乘醉插花满头,聫鞯而行,旁若无人,观者无不切齿。先是,车驾未还,百姓皇恐,以为金银不足,各随其家所有而出,复得万两纳去,贼求索不已,须待元数满足,又令户部尚书梅执礼主东壁,开封府尹程振主南壁,礼部侍郎安扶主西壁,工部侍郎陈知质主北壁,使搜索百姓所藏金帛,皆亲至其家发掘,凡十馀日,梅执礼谓程振等曰:“金人讲和已定,但以金银邀车驾,金人若须元数,铜鐡亦恐不足,粘罕岂不知此事,不如结罪状申绝,塞其所请。”于是四人共结罪状,言:“金银并以搜括,更无铢两,如后不同,甘依军法,以申军前”,军前复索金银,官司称已申去,称无有,金人以为居民藏匿,不肯尽数送纳,因医官、内官、乐官等三人于元帅处下状,称本家有窖藏金银,乞下开封府取归,粘罕谓三人曰:“只汝三人敢藏金银?”三人复称在京权贵豪富人家各有窖藏,不曾献纳,又内侍等有说粘罕者曰:“今城中百姓乏食,家家急欲得米,试令开场,以米麦出粜,许以金银博易,便可见其有无之实。”粘罕从之,下令开封府开场粜米,又以官钱高价収买,置十数场,金毎两三十五贯,银每两五贯五百文,金每两博米四斗,银毎两博米一斗,时百姓固藏金银,复见金人无去意,城中粮乏,惟忧饥死,又争以易米麦。初城破,军民诈为金人劫取金银者,至是争持以易,有贫民兵卒以十馀锭金易数石麦者。粘罕等愈疑多有藏匿,持以责府尹官吏曰:“公言无有,博易何多?”官吏不能为之对,遂杀执礼等四人,又斩其首,许其家以金银收赎。或云虏欲尽城中物,乃因蓝䜣等复取金银过军前,责执礼等以不实,故害之。
《朝野佥言》曰:或谓金人所以杀四人之縁由,欲结兵以救二圣,会与王时雍议事不协,时雍以闻,金人欲明正名其罪,恐动众心,故以金银事杀之,若为金银事,自有四壁根括,执礼为副留守,非其职也。
《宣和录》曰:虏人般运器物,自阳武九十里渡黄河,入北清州,径趋金国,二帅左右姬侍各数百,秀曼光丽,紫帻青袍,金束带为饰,他将亦不下十人。壁中珍宝山积,求取无厌,内使权贵,鬻爵纳赂,各归于虏,犹以为未足,遣使督责,旁午四壁,以从官、台官各一人提举催促,府中差官巡门提辖,四壁又添官十员措置收买,仍令诸仓以米豆换之,再纳金七万五千五百八十两、银一百一十四万五千三百两、表段四万八千四百匹,又遣使人提举官,以金帛迟延,坚欲勒赴军前,尝曰:“京城总七百万户,除无力下户,宁不出金银一锭耶?”明日,虏使来,勒留守、大尹、提举人,供状银五日纳足完数。二十五日,虏使赵少监传监军指挥,请八人提举官赴南薰门受约束,人皆重其出,相谓曰:“吾侪傥出门,必留营中不返矣!”或曰:“受朝廷文字催促才五日,今三日而所纳之数,比前一月反倍之,复何罪可留?”正犹豫,虏又遣萧将军促之,不得已遂行,既出门,监军金牙郎君者,倨坐呵责,不容辩,梅执礼等四人皆击死,仍斩之,弃其尸门下,令其家以金银赎,侍御史胡舜陟、殿中侍御史胡唐老、监察御史姚舜明、黎确各杖百馀,几死,乃下令曰:“根括官已正典刑,金银或尚不足,当纵兵自索。”

二十五日乙酉,大风埃,不可行。以官序科金银、表段。

金人以金银数少,科定在京官员——执政官:金二百两、银二千两、表段五百匹;侍从官:金一百两、银三百两、表段一百匹。以次及选人、校尉,尽科定数目,令日下送纳,如迟,全家押赴军前,人心恐惧。

二十六日丙戍,夜,白气贯斗。

二十七日丁亥,大元帅府措置印卖盐钞。

大元帅驻于济州,虑经费不给,随军使梁扬祖建白:“京城围闭,盐法不通,私商公行,国之利源徒成虚设,乞权宜,比类在京榷货务法措置,印造给卖东北盐钞,许客人入纳见钱买钞引,前去两路盐场请领盐货,候金人退,京师城开日住罢。”从之。寻委扬祖权总领措置财用,杨渊副之,置局印造钞引,节次分给济、濮州、广济军、兴仁、东平、济南府沿流州军,自是公私称便,军须供亿遂有羡馀,而敛不及民。

金人令百官劝进张邦昌。

唐恪饮药卒。

或云服脑子,或云服大黄而死。
唐恪,字钦叟。绍圣中,毕渐榜登第。靖康元年,再拜天官,除同知枢密院事,进中书侍郎,八月,拜少宰,附耿南仲,排李纲,专主和议,尝建白,谓虏人秋高马肥必再来,乞驾幸长安,为纲所阻,遂乞祠,侍御史胡舜陟上疏言其奸,罢相,除太乙宫使,至是饮药而薨。
《汴都记》曰:朝廷以唐恪为相,恪俗吏,昏懦无能,军民且欲击之,冯澥对上曰:“且陛下取曹司为宰相,事将奈何?”恪专务交缔内侍,通济为奸,临事丧机,士大夫或以奇谋秘计献于恪,恪厉声曰:“此时甚易见措置!”士亦自沮不复言。二月半间,先丧其夫人,恪遂服大黄,作腹病以死。是时金人正取之,恪以前宰相,恐不免,故自裁。
《朝野签言》曰:金人初六日变议,十三日,群集议于尚书省,议推戴张邦昌,金人有榜,百官观之,有泣涕者,恪大恸,一年少郎君斥恪曰:“公为丞相,不能为朝廷计事,以至今日!况朝中皆亡国之大夫也,平时鬻卖官爵,习蔡京不法所为,犹厚颜赴议,举异姓,实负国家,哭之何益!”

三十日庚寅,吴幵、莫俦来报,云邦昌来日入城,以观人情。

仍令幵、俦语城内人,万一有疏虞,即一城尽为血池,更不他择矣。于是治尚书令厅及西府以待之。

三月一日辛卯朔,太宰张邦昌入南薰门。

《遗史》曰:金人告报城中,欲遣张邦昌入城,御史台检准故例,宰相入城,百姓合迓于门,径行晓谕文武百官于未时前诣南薰门,迓少宰公相,如期而集者凡数千人,士庶往观者又数万人。范琼、江长源诸统制官等,领兵分列左右,自州桥至门下,森布如织。申刻,邦昌入门,百官班迎于道,城外以鐡骑裹送,及门而返,交割与范琼,有说谕在京诸军民曰:“交割取一个活张相公,致他死后,便是恁懑不肯推戴,故杀了他也。”即入憩于幕次,与从官语,移时入居尚书省,令从官、卿监、郎官十员昼夜宿直,续增作十员掌管事务,并使臣十五员祗应,三衙门官亦同宿守。虏令劝进,集议于尚书省。尚书省令厅榜留守司:“今月一日,元帅府津送到太宰入城,已具军民推戴文状,申军前去讫,今来合取指挥。右。晓示,各令知悉。”
《佥言》曰:初邦昌在燕,自正月间金人令同萧王等至京城下,方百姓推戴,时邦昌皆不知也。粘罕、斡离不令王汭持推戴文字示邦昌,邦昌读前后文毕,大惊曰:“赵氏无罪,遽蒙废灭,邦昌所不敢闻,必欲立邦昌,请继以死!”二酋令王汭召邦昌,邦昌曰:“元与萧王、曹驸马奉使,毎元帅召,即三人俱行,不可独往。”汭强之以行至二酋前,二酋说推戴意,邦昌坚避,如是者半日,二酋知邦昌不可强,乃诡邦昌曰:“大金皇帝有诏,令立宋之太子,以公为相,善为辅佐,毋使败盟。请公入城。”邦昌入门,纱帽凉衫,以扇障面,呵喝如宰相仪,径诣尚书省下马,百官拜堦下,邦昌答拜。金人有旨,如三日不伏推戴,先戮大臣,次尽杀军民,百官父老哭告:“拜邦昌令,即权宜之计,救取一城老小。”王时雍、徐秉哲、吕好问曰:“大金欲册立太宰,三日不立,将夷宗庙,杀生灵。”邦昌谓时雍等曰:“诸公怕死,乃掇送与邦昌!虽督责而归,焉可免祸?身为大臣,岂篡逆耶?有死而已!”时雍等强之,邦昌引刀自裁,众夺之,遂议申推戴文字至金国军前。
《靖康小录》曰:邦昌初尚顾义,且坚避,久之,百官有进言于邦昌:“相公宜从权,他日相公为伊尹,为王莽,皆在相公。”邦昌乃勉从之曰:“邦昌以九族保此一城人。”又尝欲以刀绳自裁,或曰:“相公城外不死,今欲使涂炭一城耶?”遂已。

三月二日壬辰,金人入文字来,限三日立邦昌,不立,城中尽行杀戮,都人震恐。

差事务官。

是日,差给事中马夀隆、中书舍人李熙靖、左諌议大夫洪刍、兵部尚书吕好问、工部侍郎何昌言、军器监王绍、吏部员外郎王及之、礼部员外郎董逌、户部员外郎李徤、工部员外郎李士观、刑部员外郎吕勤、仓部员外郎曾慥、光禄少卿黄堂传、著作郎颜博文充事务官。

三日癸巳,虏使来促劝进,取推戴状。

告报官员、僧道、百姓、军人、耆老等,尽赴厅立班,推戴邦昌,众人泣劝再三方从,留守司遂以推戴文状申军前。“大金元帅府札文武百官、军民、僧道、耆老、吏部王尚书等申:今来军民等悉愿推戴张太宰,縁京城无主日久,伏望早赐遣,备礼仪施行者,故今日遣翰林学士承旨吴幵等入城,盖因此事,请文武百官、军民、耆老、僧道、吏部王尚书等照会施行。”

发运判官向子𬤇遣李植赴大元帅府,献钱粮助军用。

发运判官向子𬤇遣泗州进士李植,赍金帛赴大元帅府,以本司钱粮之在济州者,悉献帅府,以助军用,王喜,奏植承直郎。

四日甲午,留守司榜。

“今月三日,吴承旨、莫内翰自军前归,准大金元帅府台令:‘今已差官,初七日行册命之礼’。右。仰军民耆老僧道等,各令知悉。”

五日乙未,尚书吏部榜。

“准都省礼房帖子:仰东上阁门火急告报文臣选人、武臣承信郎以上,并致仕、寻医、侍养官,于受册日,须管尽数要到,如稍有漏落,必定作施行,不得住滞。勘会今月七日受册,并合赴文徳殿立班,须至晓示。右。出榜,各令悉委。”

六日丙申,阁门仪制榜。

“今月七日,僧道、父老于尚书省令厅下立,俟太宰上马,导引至右掖门,先退,太宰至文徳殿门外下马,仍诣殿东朵殿幄次更衣,文武百官、诸军将校。文臣选人、武臣承信郎已上,于殿下东西两间面北,并设仪仗于殿下排立,皇帝望大金国阙褥位于殿下少立,俟册宝入门至位,皇帝降堦褥位,望大金国阙拜讫,俟册宝至褥位,读册设宝,皇帝跪受讫,再拜陞殿,即坐,文武百官等七拜讫,起居称贺,五拜讫,退。右。晓示各令知委。”又东上阁门榜:“文臣选人、武臣承信郎以上,并致仕、寻医、侍养官于受册日,并合赴文徳殿立班,侍从官并宿令厅,以待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