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九 三朝北盟会编
卷一百五十 炎兴下帙五十
卷一百五十一 

起绍兴二年正月尽四月

绍兴二年正月,车驾驻跸绍兴府。

车驾幸临安府。

是时,百司官府皆草创,往往草舍,以杭州州治为大内,临安府迁于奉国寺基。

十二日甲辰,曹成受湖南二广宣抚司招安。

曹成执湖南安抚使向子𬤇,据道州,朝廷有诏抚谕:“成如愿赴行在,即仰放散江淮等路兵民外,有堪出战人,将带赴行在,听张招讨节制”,群众不愿听张招讨节制,汹汹欲乱。湖南二广宣抚司都统制兼参议官马扩,昔为节制应援军马使,驻军大名,时曽遣人往谕成,成即纳款听命。至是,马遣使臣张布赍札子,欲招成,成受招安,乃放出子𬤇,又乞差人知道州,参谋范直方曰:“曹成既受招安,可促之使赴行在。”马曰:“彼既不愿远出,万一促之,是促使散而为乱也。不若招之,藉以为用。”宣抚使吴敏惑直方之议,马与直方入议状,马议曰:“曹成自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袭攻安仁县,劫掠财粮,执安抚向龙图入道州,某蒙宣抚相公令,当面口念语言,写成招抚曹成一行人马札子,差使臣张布赍去投下,却于今年正月十二日,曹成差使臣刘睿、机宜冯志与张布同来,称放出向龙图,乞差人知道州,又再准备将领魏富赍到申状,开具所准枢密院札子,及诏书内事件并事目,内说愿得相公指差一去处,某观敌人之情,既惧远赴行在,且畏属张招讨,群情汹汹,思欲哄散,虽曹成有不得而制之者,大众一溃,为患难量。某已将所差到冯志等,说谕祸福,示以相公恩威信义,使之解甲听命,冯志等莫不欣喜顺从,愿候使司分擘使唤。某所请听彼归降,愿约一众上下,悉与安排,无令失所,某提军马,亲至道州,入曹成军中抚定,分拨㨂选强壮,添隶五军,聨络队伍,进兵长沙,制服马友,上副朝廷委任相公之意,下安三路惊扰失业之民。止是二月中可以就绪,若失此机会,不惟湖湘重困,大系朝廷之忧,师老财殚,无以善后,上负朝廷之责,下起兵民之怨,虽欲保身不可得也。某职在都统,当此敌人开阖之时,亟欲以弭祸难,伏乞相公详酌二者之议,究其是非,断决归一,或罢某都统制,放归田野,或止绝参谋横议,无为含糊以误国事。”敏曰:“奈何参谋是故人。”某退曰:“听用故人之言,不采正论,可与共事乎?”翼日以诗献敏,有曰:“未敢此时非赵括,已愁他日类田丰”,遂辞职拂袖归卧仙溪,敏遣骑追之不复,还,或闻马去,又数日,敏以资学宫祠之命到,成即复散乱,湖广被其害,直方得郡而去。
《遗史》曰:是时王次翁在广右,有二诗曰:“徙薪曲突论无凭,太尉山中混耦耕,头额烂焦曽未录,参谋先已享专城”;“近来出处事何如,先辈风流埽地无,忽有子充惊末俗,一言未契便长驱”。

杨惟忠诱杨勍而杀之。

杨勍初曽䧟虔州作过,后随朱胜非在吉州聚兵,其心常欲复反。屯于吉州,朝廷命杨惟忠图之,惟忠与勍叙同姓之欢,邀勍会饮,伏兵诛之,遂并其军,亦有奔溃而寇河南者。

张俊加检校少保、定国军节度使。

沈与求为御史中丞。

制曰【旧校云:此制程俱撰,见《北山集》】:“御史中丞执法,上以广人主之聪明,次以肃朝廷之纲纪,非通达国体,特立不回,未有能任厥官而厌舆论者也。具官沈与求,学识精敏,性质端方,𥳑自朕心,周历三院,比从郡寄,再陟台端,不吐刚而茹柔,每闭邪而陈善,谋猷所及,启沃滋多,进长霜台,益观远业,当使群工庶尹,知风宪之尊,君子小人,适消长之分,时尔之赖,往其懋哉!”
《遗史》曰:与求自侍御史除御史中丞,时军储窘乏,与求极陈屯田利害,为古今集议上下二篇上之,又禁卫单寡,兵权不在朝廷,与求上言:“仰惟陛下移跸东南,将图恢复之举,先务之急,宜莫如兵,汉有南北军,唐有府兵彍骑之法,既坏,犹有内外诸镇之兵,上下维持,使无偏重之势,其意远矣。今图大举而兵权不在朝廷,虽有枢密院及三省兵部尚书,兵部但举行文书而已,愿诏大臣讲求利害而举行之,使人情不骇,而兵政益修,助成经理中兴之志。”

二十三日乙卯,岳谅臣知滁州。

先是,权知滁州梅俊廸为王才所杀,镇抚使刘纲乃以张格非权知滁州也。格非,字正夫,濮州人,先权清流县丞。俊廸权知州也,格非权通判。格非权知滁州日,尝呼虞候陈用,一声不应,即命斩之,人皆股栗。格非在滁州,郭仲威馀党犯境,格非以腹心数十舟依山险以避之,往来于城中而已,其在城中也,即以厚赏募人发掘窖埋遗物,其所得甚多。清流县吏许原以女献格非,格非宠爱之,乃用原为腹心,使原往行在料理,得正任告身并铸州县官司印记,原取太平路归,遇贼被杀,敕与印记不知所在,由是州境稍宁息。江东安抚大使叶梦得乃奏乞差岳谅臣知滁州,以代格非,格非受代,厚载而行,至乌衣,谅臣已给枷,在乌衣市榜曰:“枷张格非”,格非惧,弃舟而去,于是所赍之物复归官库。谅臣闻乡村尚有食人者,命捕之,一日捕到六人,谅臣曰:“如何得食人?”曰无粮可食,谅臣曰:“汝知罪若何?”曰:“自知必死,乞快死而已。”谅臣曰:“吾贷尔死,尔为我捕捉周智、张九。”二人最嗜食人者也,六人曰愿执之以献,谅臣问其期,曰期以旬日,谅臣许之,六人者旬日内果执周智、张九至,谅臣诘之无异辞,即日凌迟处斩于市中,自是食人者遂止。谅臣清介自守,惟一友僧随行,郡事之馀,多瞑目独坐,滁人久犹思之。

二十五日丁巳,宣州火。

韩世清屯于宣州,其部兵多欲作过者。先是,卖蒸饼者皆叫云:“一个二十五,里外一般!”盖言一个卖二十五钱,里外皆是白面也。数日间,人多惊惶,或传韩观察军中人欲自西庙巷放火为号,内外皆火,劫掠民财者,至日,西庙巷果先火,倏忽城里城外皆火,世清往来弹压,遂不至劫掠,实正月二十五日也。州人始悟,“一个二十五,里外一般”,谓是世清部曲之暗号,知州李彦卿密遣监税赵令告之于朝,遂有李光、王𤫉之行。

二月,吏部尚书李光为淮西招抚使,王𤫉副之。

李光、王𤫉除淮西招抚使副,谋取韩世清也。

翟琮袭金人于绛州垣曲县,败之。

金人侵陜右,翟兴令其子琮乘隙潜渡黄河,袭金人于绛州垣曲县,败之。

知商州军州事董先叛附于伪齐。

董先,字觉民,洛阳人,初从翟兴军与金人战,勇敢为多。先是,翟兴以节制军马屯于商州也,会先有耿氏之迫,来依于兴,兴释其祸,先感之,以兄事兴,俄翟兴俾先知商州,先中心惭慊,密有害兴意,因樽酒间伏兵甲,执兴于座上,以制司之命械兴,令苏坚卫送至制司,欲于中途杀兴,行方两舍,宿山林庵舍中,兴夜梦,若神人告之使去,既觉,则群卒熟寝,兴乃荷械而去,逮晓至洛南农家,人识之,咨嗟熟视,遂破其械,以糗粮送兴,使远去。兴之二子一女、二妾群婢与表弟崔三舍人皆被害,兴既脱,复得麾下旧兵千馀人,往来商虢间,先既与兴为仇,而刘豫势亦渐盛,且侵于商,先遂以商州叛附于刘豫。

三月一日壬辰朔,李光、王𤫉执韩世清于宣州,送行在所。

李光以淮西置制使往淮西措置群盗,王𤫉为副,二月晦日,到宣州东门外下寨,有韩世清下壕寨官,白世清不可出城,世清问其故,壕寨曰:“李尚书往淮西而下寨甚严,非过军也,必有谋耳!”世清曰:“我何罪?”是日,以朔旦,出城见光,就留之,乃曰:“得旨拣军,欲往淮西,可批报诸军,令素队出城,以备点拣。”世清欲上马,马已牵去,世清不得已,遂批报诸军,令素队出城,于是执世清以归。

沈与求上言,乞却诸军将进物。

是时,大将入觐,有进缯帛方物者,用分赐六宫,御史中丞沈与求上言,以谓:“此事虽微,自政和、宣和以来,进献稍侈,今艰虞之时,不宜有此,乞斥还之。”上嘉纳,仍降札奖谕与求。于是,两浙转运使徐康国,自温州奏发宣和间所制间金销金屏障什物,上命止之,而康国已津发至行在所,与求奏曰:“吾君勤俭,徳侔大禹,汉文帝以下不足道也。异时驻跸广陵,有进器用华靡者,亟命焚之通衢,今康国不识事君之礼,尚习故态,欲以微物累盛徳,乞用广陵故事,斥而焚之,仍显斥康国,明示好恶,且为小人希旨之戒。”从之。

七日戊戌,霍明杀桑仲于郢州。

桑仲以屡败于金州,乃移文郢州,令霍明攻金州曰:“金州草寇遮道,尽当剿除。”,明不从,毎报之曰:“不知金州草寇遮道主名为谁?”仲阴怒之,且有杀明之意。明以措置郢州颇有条理,市井买卖渐有向生意,近城多种二麦,亦有恋郢之心,仲以六十骑径趋郢州,先以二十骑疾驰入城,四十骑尚未到,仲毎下马必梳头,为明所杀,拘二十人入狱,令供仲反状,以报朝廷。初,有谮随州官吏侵欺官物入己者,仲乃令于洪山维摩院置狱取勘,周节推以下官十馀员,尽被追摄枷拷,不胜其苦,伍点检者,实主其事,后仲遣伍点检往朝廷,得空头官告二百,道由徳安府云梦县归,而周节推方为知县,时仲已被杀,周节推衔被勘拷掠之𡨚,遣人杀伍点检于路,而官告莫知所在。仲在襄阳也,以赵去疾为通判,仲死,李横为镇抚使,去疾犹为通判,后劝归朝,去疾被召见,上问桑仲如何人,去疾曰:“忠义人也。”上问其故,去疾曰:“臣尝见桑仲为臣说,必欲取东京献朝廷,只待乞两个文官与二子。”上恻然感动,命特与仲两子文官。

杨沂中为神武中军统制。

杨沂中,字正夫,代州人,子弟所试弓马合格出身,知麟州死事宗闵之孙,麟州建寕县死事震之子也。

王寇屠宿州。

王彦及董先战虢州界。

自此王彦及董先屡战矣。

二十二日癸丑,伪齐以兵犯翟兴中军,兴力战死之。

先是,伪齐刘豫尝遣伪廸功郎蒋颐持书传贼语,以王封诱翟兴,兴叱之曰:“我大宋臣也,岂肯受贼之伪命!”不启缄而焚贼书,戮颐于市。豫计不行,复诱兴麾下禆将杨伟、金润,阴约内应,以谋害兴。是日,贼兵径犯中军寨,兴亲迎贼,与战,遂䧟重围中,贼奋击之,兴力战不胜,坠马遇害,年六十。

四月,桑仲为神武左副军统制。

先是,桑仲遣人告朝廷,愿宣力,取京师,乞朝廷出兵于淮南为声援,朝廷信之,议以大臣为都督,遂大举兵,即以仲为神武左副军统制,是时,仲已为郢州霍明所杀矣。

刘豫䧟夀春府。

刘豫伪左丞相张孝纯罢,以伪右丞相刘麟独秉政。

李横以兵围郢州。

霍明杀桑仲于郢州也,襄阳走报邓州李横,横初未信,三报方信,横遂令其众尽缟素,李道在随州,亦缟素,皆率其众,会襄阳之兵,尽着白衣,戴白巾,围郢州,声言为桑仲报仇。

诛韩世清。

世清屯于蕲州,尝欲立赵令俊为皇帝,不克,及宣州火,被执至行在,坐前罪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