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2017年)

以下法律文本由维基文库用户根据相关决定自行编排而成,而不是任何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2005年)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17年11月4日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更新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