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2017年)

以下法律文本由維基文庫用戶根據相關決定自行編排而成,而不是任何政府機構認可的正式版本,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2005年)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2017年11月4日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更新

  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