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计机构人员设置管理条例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行政院主计处设置各机关岁计会计统计人员条例地方政府暨所属机关主计机构及人员设置条例 主计机构人员设置管理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70 年 12 月 15 日 制定29条
中华民国 70 年 12 月 28 日公布1.总统(70)台统(一)义字第 8316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29 条
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台规字第1010122318号公告第 2 条第 2 项所列属“行政院主计处”之权责事项,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计总处”管辖
中华民国 101 年 11 月 20 日 修正全文35条
中华民国 101 年 12 月 5 日公布2.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100269301号令修正公布全文 35 条;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授研综字第1012261477号令发布定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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