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大辞典/饮酒三十五过

饮酒三十五过】 (名数)一,现世财物虚竭。何以故?饮酒醉乱,心无节限,用费无度故。二,众病之门。三,斗诤之本。四,裸形无耻。五,丑名恶露,人所不敬。六,无复智慧。七,应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伏匿之事,尽向人说。九,种种事业,废不成办。十,醉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则惭愧忧愁。十一,身力转少。十二,身色坏。十三,不知敬父。十四,不知敬母。十五,不敬沙门。十六,不敬婆罗门。十七,不敬叔伯及尊长。何以故?醉闷愦恼,无所别故。十八,不敬佛。十九,不敬法。二十,不敬僧。二十一,朋党恶人。二十二,疏远贤善。二十三,作破戒人。二十四,无惭愧。二十五,不守六情。二十六,纵色放逸。二十七,人所憎恶,不喜见。二十八,贵重亲属及诸知识所共摈弃。二十九,行不善法。三十,弃舍善法。三十一,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远离涅槃。三十三,种狂痴因。三十四,身坏命终,堕恶道泥犁中。三十五,若得为人,所生之处,常当狂𫘤。如是种种过失。是故不饮酒。见智度论。

佛学大辞典 导航


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辞典在两岸四地以及美国属公有领域。

<<<上一词条
饮酒十过

下一词条>>>
饮酒三十六失

Wikipedia-logo
Wikipedia-logo

维基百科条目:
饮酒三十五过

Wiktionary-logo
Wiktionary-logo

维基词典词条:
饮酒三十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