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大辭典/飲酒三十五過

飲酒三十五過】 (名數)一,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飲酒醉亂,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眾病之門。三,鬥諍之本。四,裸形無恥。五,醜名惡露,人所不敬。六,無復智慧。七,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伏匿之事,盡向人說。九,種種事業,廢不成辦。十,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則慚愧憂愁。十一,身力轉少。十二,身色壞。十三,不知敬父。十四,不知敬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敬婆羅門。十七,不敬叔伯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憒惱,無所別故。十八,不敬佛。十九,不敬法。二十,不敬僧。二十一,朋黨惡人。二十二,疏遠賢善。二十三,作破戒人。二十四,無慚愧。二十五,不守六情。二十六,縱色放逸。二十七,人所憎惡,不喜見。二十八,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二十九,行不善法。三十,棄捨善法。三十一,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遠離涅槃。三十三,種狂癡因。三十四,身壞命終,墮惡道泥犁中。三十五,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如是種種過失。是故不飲酒。見智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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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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