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瀛探索/第八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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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武装抗日与政治文化运动

日本在台50年的时间,台湾人对其殖民统治的反抗运动,可谓前仆后继。然而,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由于时代的变迁、思想的改变,故台人的反抗型态,大抵可以分成两大时期:前期是明治28年(1895)乙未割台起至大正4年(1915)的武力抗争期;后期是大正4年(1915)前后,到昭和20年(1945)的社会政治运动期。[1]反抗运动虽然化分成两个时期,不过,其共通点乃在于摆脱日人的统治为其主要的基本精神。

南瀛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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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8年(1895),日人进驻台北开始行殖民统治之后,当时全台的情况仍属纷扰不靖,各地皆有民众组织义勇军欲抵抗日人的统治。故近卫师团奉总督之命即刻挥军南下,以早日遂行日人的殖民统治。

当北部的台湾民主国的重要成员,全因日军的到来而逃散;时在台南的黑旗军将领刘永福乃召集台南士绅共商大局,对抗日军。为了应付庞大的军需,刘永福乃延揽善化富绅陈子镛[2]任粮台局长,筹措军饷。陈子镛一上任,首捐白银40万,并编练义勇军,抵抗日军入侵。

北白川宫亲王所率领的近卫师团离开台北之后,沿途即迭遭义军猛烈的抵抗,南进行动显得相当的不顺利。桦山资纪尝言:“当地(指台湾)抗击我军的人士不同于辽东的支那人,有不怕死的风骨,决不容许轻视。日前本府处斩十几人,行刑前毫无惧色,态度从容,虽是敌人,颇令人佩服。”[3]难缠的抗日义军,加上许多日军染上恶疾,整体形势迫使总督不得不向日本国内请求兵力增援。

9月22日,总督府拟定计划,兵分三路进攻台南府城,除了原先的近卫师团外,由日本国内所抽调来的两批部队,亦投入歼剿抗日义军的行列。此时在台的日军总兵额数,加上维持秩序的武装警察,其员额共达九万多人(如【表8-2-1】)。

【表8-2-1】日军进攻府城所动员的兵力表
军队 指挥官 所包含的兵种 兵力
近卫师团 能久亲王 步兵、骑兵、野战炮兵、锱重兵、机关炮队、弹药大队、野战电信队、医护兵……。 49,000
混成第四旅 贞爱亲王 骑兵、工兵、山炮队、野战电信队……。 15,000
第2师团 乃木希典 骑兵、野战炮兵、臼炮队、工兵、弹药大队、锱重兵……。 18,400
资料来源:邱奕松,〈乙未南瀛抗日记〉,《南瀛文献》第27卷合刊,台南:台南县政府,1982,页97~98。

10月10日,第四混成旅在军舰炮火的掩护下,准备由布袋嘴登陆上岸。虽然遭逢由侯西庚所率领的义军阻击,然由于义军装备远不及日军,未几即节节撤退,日军顺利的登陆上岸,往盐水方向前进。11日,混成第四旅配合近卫师团夹攻盐水港街。义民翁煌南协同总兵谭少宗的部队,据守街道各要点,奋勇抵御。然在日军炮兵部队的火力下,义军死伤惨重,只得弃守盐水港街,转进台南。

日军攻陷盐水街后,兵分二路,一路进犯急水溪畔的铁线桥庄;一路进攻渡仔头庄(今北门双春村)。13日,麻豆士绅郭黄恭号召陈维邦、郭黄池、柯文祥等人组织抗日义勇军,往铁线桥方向集结,伺机攻击进占铁线桥的日军。义军虽有高昂的士气与斗志,然面对拥有精锐武器与训练精良的日军,不啻以卵击石,死伤惨重。攻势受挫的义军,稍事休息后,再次进袭铁线桥,无奈增援的日军接连赶到,铁线桥的攻防战遂告失败。

另一方面,由林昆冈[4]、沈芳徽、陈联发所领导的义军,与日军在渡仔头庄对峙。日军以猛烈的炮火进逼,迫使义军暂且退守,伺机反攻。13日,义军再次集结,欲攻击渡仔头庄的日军,然从他处增援的日军却反将义军包围,抗日义军只得退守。16日,盘据在急水溪畔的义军,在沈芳徽与林昆冈的领导下,对日军发动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双方激战、冲杀搏斗,战况惨烈。18日,贞爱亲王调拨增援日军抵此,欲采强攻战略扑灭义军,遭沈芳徽、赖安邦等人阻遏于萧垅郊外。20日,林昆冈等人于竹篙山决挥军与日军进行一场生死战,面对日军大举南下,义首林昆冈慷慨赴义,中弹后自刎而亡。

除了萧垅一带悲壮的抗日情事外,同一时间麻豆亦有义军奋勇抵抗南进日军的战役。19日,日军另一之南进军,逼抵麻豆庄,义首徐骧[5]等人率义军出战抵御。贞爱亲王亲率大军来到,凭借猛烈炮火,义军渐不支,徐骧首当其冲,中弹而捐躯。麻豆保卫战遂告失败,义军退走台南。

竹篙山与麻豆之役后,日军沿途南下焚火烧庄,抵萧垅时,见当地荆竹茂盛、宅沟深长,误认为是义军的军事要塞,以为抗日义军藏匿于其中,乃开始屠杀,一时竹沟成为血池,无辜送命的百姓无法估计,此即所谓的“萧垅社大屠杀”。[6]

乙未南瀛保卫战,在刘永福逃离台湾,日军不受阻挠地进入府城后,划下了据点。这段悲壮的南瀛抗日情事,牺牲了数以千计义民。撇开民族大义不谈,他们奋不顾身、置生死于度外的精神,其所护卫的应当是那份乡土情怀的认同吧!

武装抗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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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抗日事件的结束,并不代表台湾百姓已心服日人的统治。随著殖民政策的实施,群众所受到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剥削、压榨,让台湾百姓有次等国民的心理感受。也因此之故,日治初期的台湾社会并不安宁,全台各地的抗日事件频传。以下介绍几件发生于南瀛地区的武装抗日事件,事件的结果虽都失败,但仍可从中看出台湾百姓对日人统治上的不满之情。

关帝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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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领台之初,台地南北义民,分据各地,负隅抵抗,趁隙骚扰日殖民政权,使得总督府不堪其扰,甚至萌生转卖台湾之议。到了明治31年(1898)第4任总督儿玉源太郎上任,对于抗日份子,改以怀柔政策取代先前的武力征服,以计诱杀各地义首,台湾社会整体的治安状况始获短暂的平静。

大正元年(1912)大陆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满清帝制。在台的有志之士,受此鼓舞,故全岛各地皆有义民密谋抗日,欲逐日人出境。台南厅关帝庙庄人李阿齐[7]因日人的杀父之仇,早先即游走四方,结纳同志,伺机举事。大正2年(1913)6月,李阿齐以为时机已到,遂与五甲庄吴水龙、黄管、黄天坤等9人共谋起事。同年7月,李阿齐挟对岸革命成功之机,趁势宣传:“今中国革命,已告成功,革命军近将乘胜来攻日军,索回故土,北部同志已纷纷起应,日人无暇南顾,故欲驱逐日人出境,正其时也。”[8]众人遂决定于农历10月24日前后,[9]各携畚箕与铁锹,伪装成农民,以避人耳目,迳袭台南。

不料事机外泄,日警得到情报,谓五甲地区有居民剃相同发型(罂粟头)图谋不轨,故吴水龙等9人未起义之前即遭日警逮捕,仅李阿齐暂且逃匿躲藏山中,然最终仍躲不过日警的缉捕。此次事件称之为关帝庙事件。

日方将李阿齐所策动的关帝庙事件与罗福星的苗栗事件、赖来的东势角事件、张火炉的大湖事件、沈阿荣的南投事件……等,并为苗栗事件处理。本次事件的被告共有921人,遭判死刑者有20人,[10]李阿齐亦名列其中。

【表8-2-2】关帝庙事件被判决人员名册表
刑期 死刑 有期徒刑6年 有期徒刑5年
姓名 李阿齐 黄管、吴水龙 黄天坤、刘生烈、林栋、黄东、郑生、刘南、黄人物。
资料来源:曾迺硕,〈李阿齐领导之抗日运动〉,《南瀛文献丛刊》03,台南:台南县政府,1982,页385。

李阿齐的举事虽是种报复的行为,并藉神话、迷信等方式来蛊惑民众,甚至谎称已招募到三千同志欲共同抗日,以引诱他人的参与。结果虽然失败,不过,从中可以发现台湾百姓于殖民政权的统治下,其生活定不安稳,亟思恢复昔日的尊严。

六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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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事件的领导人为罗臭头,[11]大正2年(1913)因细故[12]遭日人非难,遂偕其妻藏匿至乌山中,靠打猎维生。因不满日人的横征暴敛,欺凌台胞,臭头乃建一佛堂为掩护,暗招有志之士,共谋起事,驱逐日人。

大正3年(1914),罗臭头与陈条荣、罗狮、罗陈兄弟等人,竖五色旗,打起反日旗帜,邻近庄头的壮丁投靠者无数。罗臭头并自封为“台湾皇帝”,以攻击各地派出所,夺取枪枝为首要目标。此时由于苗栗事件刚结束不久,故日警搜缉颇为严密。罗臭头乃采先发制人之计,于5月7日攻击六甲支厅,连陷2个派出所。沿途居民见状,纷纷加入抗日军的行列,一时声势浩大。

日人见状,马上编成一警察讨伐队,并动员附近之壮丁团,围攻抗日军。由于日军炮火猛烈,罗臭头等无法阻御,退走至瓮仔坑,负险以拒。日警连攻数日,其间清庄、放火焚山、甚至改采怀柔之计,派人游说罗等人出降,依旧无法攻城掠地。最后日警见种种计谋皆无效,采猛攻之势,弹如雨下,抗日军死伤枕藉,主要干部亦先后阵亡。罗臭头见事不可为,遂自戕以殉,其馀遭日警逮捕者有百馀人。台南地方法院于同年的12月4日对此事件作成判决,如下:

【表8-2-3】六甲事件判决表
判决 行政机
关处分
检察官
不起诉
判刑 合计
死刑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无罪
人数 15 68 8 4 10 1 106
资料来源:古野直也,《台湾代志(下)》,台北:创意力文化事业,1996,页165。

在日人统治期间,由于殖民政策的不合理,台湾人往往成为日人恣意欺凌、压榨的对象。罗臭头的起义,虽然仍跳脱不开封建的旧思维,但以其抗日大旗一举,附和者众的情况来看,台湾百姓对于日人的不满情绪,可谓倾泄而出。此次抗日虽然没成功,却也带给其他的台湾人,与日殖民当局,另一层面的思考空间。

噍吧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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噍吧哖事件的主要领导者是余清芳,所以此事件又称为“余清芳事件”;余清芳以西来庵为密谋起事之地,招募党徒从事抗日活动,所以此事件有称为“西来庵事件”;而爆发抗日行动的地点在今台南县玉井乡,所以又将此事件称为“玉井事件”。

噍吧哖事件的主要人物为余清芳、[13]罗俊、[14]江定[15]等人,诚如〈噍吧哖起义抗日烈士纪念碑碑记〉上所载:“乙未割台后,我全台同胞,不堪日人凌虐压迫,抗日革命,前仆后继,噍吧哖起义,其由著者也。”[16]誓约携手起义,驱逐日人。他们以台南市的西来庵为中心,罗俊负责台北、台中一带的党员招募,余清芳负责南部一带及总策划,江定则负责人员的训练。

余清芳透过宗教来号召群众,宣传台湾已出现神主,将建立“大明慈悲国”,并驱逐日人离开。随著信众的日益增加,日本当局亦耳闻风声,欲缉捕余清芳、罗俊等人。罗俊于嘉义竹头崎庄遭日警逮捕;余清芳则率众退至噍吧哖一带山区,并于大正4年(1915)7月9日突击甲仙埔支厅与各派出所,抢夺枪枝武器,并截杀日警数人。8月3日,余清芳与江定再度率众袭击南庄派出所,并往噍吧哖的方向挺进。日警闻讯,除调派周围地区的警察队赶来驰援外,日军步兵中队亦赶来协助镇压。

8月6日,日方在动员大批的军警与火炮的掩护下,开始扫荡盘据虎头山的抗日义军。义军虽奋勇抵抗,但阵势训练与武器军较日人为差,终于不支退败,分散逃入山区。日军警获胜后,仍穷追不舍,大事搜索,认为之所以会造成如此大规模的叛乱,乃噍吧哖地方民众暗地掩护、协助之故。故定下诡计将庄中所有庄民召集,再加以屠杀。由【表8-2-4】中可以看出,大正4年(1915)遭日军屠杀的人数占了当年死亡人数的58%。可证明8月6日虎头山之役后,日军进行了惨绝人寰的焚庄屠杀行迳。

【表8-2-4】大正4年(1915)玉井等四乡镇死亡人数与遭屠杀人数比较表
乡名 玉井乡 南化乡 左镇乡 楠西乡 总数
当年死亡人数 692 1,242 375 185 2,494
遭屠杀人数 417 709 273 66 1,465
资料来源:周宗贤,《台南县噍吧哖事件之调查研究》,台南:台南县政府,2000,页87、100。

败走退至山中的余清芳及其党徒,于8月22日遭村民诈捕送交噍吧哖支厅,于9月23日遭处绞刑,同案并有多人遭判死刑(见【表8-2-5】)。而江定及其数百名部下,在日方动员地方士绅如许廷光等人的诱降下,于大正5年(1916)4月下山投降。但日人随即改变态度,将江定等人逮捕,并被判处极刑(见【表8-2-5】)。

【表8-2-5】日方对余清芳、江定等人的宣判结果
事件 起诉人数 死刑 徒刑15年 徒刑12年 徒刑9年 无罪 非属本管辖区 死亡
余清芳案 1,413 866 18 63 371 86 1 7
江定案 51 37 12 2
资料来源:林衡道,《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01:01,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74,页24、32。

本事件所发生的地点虽然位在噍吧哖一带,然所涉及的范围却包含了阿猴(屏东)、台南、嘉义、台中、南投、台北各厅,规模庞大及参与的人数众多,对台人的影响自是十分深刻。噍吧哖事件后,由于死伤人数过众,引起了日本国内外舆论的挞伐,迫使时任总督的安东贞美,不得不罢绌多位官吏之职,并藉大正登基所颁的大赦令,宣布减刑,藉以塞责。[17]而此事件也让总督府了解到治台不可一味地以武力压迫,否则台民宁可牺牲也决不臣服。加以当时民族自决与民主政治的思想为世界上的主要潮流,迫使日本当局改采怀柔的对台政策。而台湾民众也因此体悟到不能以卵击石,作无谓的牺牲。加以大陆的革命成功,鼓动了台湾的民主思潮,继之而起的反抗运动,乃改采所谓的和平方式,从政治、社会、教育、文化……等面向的抗争,来谋求台湾民众的基本权益。

政治文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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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会以武装力量进行对殖民政府的反动,到了大正4年(1915)西来庵事件后即告消失。不过,武力的抗争结束,并不代表台湾民众对总督府的统治政权已告认同,而是转换社会领导者以另一种方式,启迪民众思想,进行不流血的抗争,以争取台湾民众基本的人权与地位。

大正7年(1918)明石元二郎任台湾第7任总督时,即提出所谓的同化政策--“教育同化,经济同化,但是政治不同化。”[18]冀以此为方针,而达到殖民台湾的最终目的。不过在大正3年(1914)之时,即有日人以板垣退助为首,于台湾倡议组织所谓的“同化会”,惜未几即遭总督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解散掉。不过却为台人的社会运动拨开一线的曙光。经过了西来庵事件短暂的沉淀,1920年代,台湾社会掀起了以政治运动为中心的民族运动。而主导此一时期的反对运动者,乃接受日本新教育的新一代社会精英,亦或有谓“运动的主体乃是以留学生为中心的青年知识份子及台人资产阶级”,[19]林献堂、蔡培火、蒋渭水、吴三连等人皆是。

由于殖民当局对台教育政策的差别待遇,促使留日的学生增多,眼界渐开;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受到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十四点自决原则、日本大正民主运动、中国五四运动、苏俄社会主义革命、朝鲜三一独立运动等的影响,使得这些留日的学生,思考其应有的权利与尊严,故于日本组成“启发会”,随后改组“新民会”,发行报刊杂志宣扬理念。新民会之后,台湾的政治社会运动接连展开,六三法撤废运动、台湾议会设置运动、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再建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新台湾联盟、台湾文化协会、台湾民党、台湾民众党、台湾地方自治联盟……等组织运动出现,而这些皆是由新民会所发展出来的结果,可以说新民会是台湾社会运动的一股燎原的火,带领台湾的社会思潮进入另一阶段。

受到新思潮影响的新知识份子,深层脑海中的民族意识逐渐被唤醒,高倡“台湾应该是台湾人的台湾”,[20]而兴起团结的意识。初期的台湾社会运动,主要以学生为中心,企图促进台湾人的民族觉醒、指导政治自觉,遂有台湾议会设置的请愿运动的开展。而后,随著全球各式的主义、思想之兴起,台湾的社会运动出现了不同的声调,主张与诉求之差异,导致了台湾的政治社会运动转入了另一新的发展阶段。

当时台湾社会运动的主要团体–台湾文化协会,则因内部干部对反对运动的认同不一,于昭和2年(1927)走向了分裂之途。右派的民族主义阵营与左派的无产阶级阵营,各自于台湾进行所谓的社会运动。随著整体情势的演变,台湾的社会运动受到总督府的压迫与取缔渐多,并且随著日本发动侵华战事开始,对台湾的管制也愈紧迫,所以社会反对运动渐走向沉衰。

【表8-2-6】台南地区曾参与文化协会活动者
乡镇 姓名 乡镇 姓名 乡镇 姓名
新营 陈端明 佳里 苏新 新化 林放
盐水 黄朝琴 佳里 郭水潭 东山 林松
白河 林济泉 学甲 吴三连 大内 李妈兜
柳营 刘明哲 新市 张庆堂 西港 黄炭
柳营 刘明电 新市 黄海水 后壁 林直
资料来源:台湾省文献委员会,《耆老口述历史24--台南县乡土史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2000,页34、76、92、128、149、253、303、320、436、479、549。

纵使缺乏结社组织运动,民众仍透过各种方式表达对殖民统治的不满。例如:下营人黄清渊的〈伤时有感〉写道:“由来隶籍本中民,不意于今作外臣;半壁江山同敝蹝,一盘棋局付何人。势穷特割和戎地,思渥犹馀滴露春;愧我庸材生末世,䩄然徒抱大夫身。”[21]字里行间透露出被殖民者的无奈,其亦曾因诗词之故,而遭日人逮捕入狱。

除此之外,一些文学性的社团,虽然不若政治性的组织有较激烈的抗争手段,然其亦以文字表达出对殖民统治的不满。如大正11年(1922)蔡知、黄朝碧、蔡知泉、张水波等15人所组成的“月津吟社”,以诗会友,传承文化。[22]另外成立于昭和3年(1928)的“虎溪吟社”,其成员王则修、徐永昌、郑江中等12人,无畏日警监视,于诗词中表现出民族文化之精神。直至二次大战激发,日警压迫加严,方停止活动。[23]另由郭水潭、吴新荣等所组成的盐分地带社之主旨,表面上为“反功利主义”,实际上为“反殖民主义”,[24]其于报章发表作品,带给民众另一层面的思考空间。

日本时期的非武装抗争,虽未能改变日人政治权力结构,亦无法改善台湾民众的命运。然而其强化台湾民众的民族意识与反抗勇气的精神,亦对日本殖民统治当局,造成莫大的压力。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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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衡道,《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1(1),南投:台湾省文献会,1974,页1。
  2. 陈子镛号鸣锵,善化北仔店人。家财万贯,乙未抗日时捐饷、组织义军抗日,后因时势不利,遂携母逃至厦门。后虽返台,然郁郁而终。
  3. 古野直也,《台湾代志(下)》,台北:创意利文化事业,1996,页58-59。
  4. 林昆冈字碧玉,沤汪庄人,嘉邑诸生也。设教乡中,素好义,能为人排解。至是闻前敌叠败,集曾文溪以北庄人而告之曰:“台湾亡矣,若等将何往?吾欲率子弟,卫桑梓。若等能从吾乎?”应者百数十人,后死于竹莴山之役。见连横,《台湾通史》卷36,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3,页1037~1038。
  5. 乙未抗日时,徐骧与吴汤兴、姜绍祖领军抗日于桃竹苗一带;后因不敌近卫师团的武力,遂退守彰化,于八卦山与日军发生激战。彰化沦陷后,徐骧来到台南加入刘永福的抗日行列,参与南瀛一带的抗日活动。见连横,《台湾通史》卷36,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3,页1034-1037。
  6. 林崇智,《台湾抗日忠烈录》,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65,页29。
  7. 李阿齐,又名阿良,台南厅关帝庙庄人。业农,其父名达,乙未抗日,惨死。阿齐饮父仇,誓灭日人,以报家仇国恨。详见洪波浪等,《台南县志》卷8人物志,新营:台南县政府,1980,页25;邱正略,《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8,页359。
  8. 洪波浪等,《台南县志》卷8人物志,新营:台南县政府,1980,页25。
  9. 洪波浪等,《台南县志》卷8人物志,新营:台南县政府,1980,页25。而《重修台湾省通志》所记载的起义日期为10月20日前后。见邱正略,《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8,页359。本文采《台南县志》之记载。
  10. 古野直也,《台湾代志(下)》,台北:创意利文化事业,1996,页165。
  11. 罗阿头,又名臭头,嘉义厅店仔口南势庄人。粗通文字,好交游,喜习拳棒。邱正略,《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8,页359。
  12. 据台湾匪志谓:“臭头奸污庄中一少女,女家将诉诸官,会有人居中调停,乃尽括家产培谢以息事。”转引至洪波浪等,《台南县志》卷8人物志,新营:台南县政府,1980,页27。
  13. 余清芳也作余清风,别名沧浪,1875年生于屏东。曾任警员、书记等公职,因愤日人凌虐台胞,遂燃起抗日思想。1908年参加“二十八宿会”,秘密结社而遭管训。被释后,出入齐堂宣说抗日之志,结交有志者密谋反日。详见林衡道,《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1(1),南投:台湾省文献会,1974,页5。
  14. 罗俊,1855年生于嘉义厅他里雾(今云林县斗南),颇通诗文,一度垂帷教学,后转而学医。因曾参与抗日活动,事败逃至中国。对驱逐日人一事永难忘怀,知余清芳有抗日之举,遂返台加入抗日行列。详见林衡道,《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1(1),南投:台湾省文献会,1974,页6-7。
  15. 江定,1866年生于楠梓仙溪里竹头琦庄。富侠义心,曾任区长两年,后因击毙庄民乘隙躲避至山中;以后堀仔山为据点,召集党徒,一面耕作,一面训练,伺机发动攻击。后与余清芳会面,加入抗日起义的行列。详见林衡道,《余清芳抗日革命案全档》1(1),南投:台湾省文献会,1974,页7-8。
  16. 李悌元,〈噍吧哖起义抗日烈士纪念碑碑记〉,《南瀛文献》第22卷合刊,1977,页23。
  17. 大正4年(1915),日本国内举行大正天皇即位大典,颁布全国特赦令。台湾总督立即办理减刑程序,颁布减刑谕告,当时有759位待毙的死刑犯,均或检行一等,得幸免一死。见古野直也,《台湾代志(下)》,台北:创意利文化事业,1996,页169;程大学,《台湾先贤先列专辑》02,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78,页166。
  18. 蔡培火等,《台湾近代民族运动史》,台北:自立晚报出版社,1983,页29。
  19. 吴文星,《日据时期台湾社会领导阶层之研究》,台北:正中书局,1992,页198。
  20. 王诗琅译注. 《台湾社会运动史》,台北:稻香出版社,1988,页8。
  21. 洪波浪等,《台南县志》卷9〈杂志〉,新营:台南县政府,1980,页84。
  22. 洪波浪等,《台南县志》卷6〈文化志〉,新营:台南县政府,1980,页94。
  23. 见连横,《台湾通史》卷36,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3,页94。
  24. 见连横,《台湾通史》卷36,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3,页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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