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5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749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750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75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7年7月2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49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工会法罚则第四十七条前段规定,系特别刑法,法院得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