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5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4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5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5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7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9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工會法罰則第四十七條前段規定,係特別刑法,法院得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