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7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7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7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12月1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5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禁烟法已于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其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则凡七月二十五日以后未经判决之烟案,自应依禁烟法之规定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