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7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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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78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8年12月11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51 页 | |
禁烟法已于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其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则凡七月二十五日以后未经判决之烟案,自应依禁烟法之规定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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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法已于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布,其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则凡七月二十五日以后未经判决之烟案,自应依禁烟法之规定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