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7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771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77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773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7年8月3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50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矿业法第八章所定之罚则中,罚金与徒刑并见,故依该法所处罚金,系刑罚而非行政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