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3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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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3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9年7月24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1744 页 | |
县兵役科长兼任国民兵团团附,犹之县长兼任国民兵团团长,役政既为县政之一部,该兵役科长如因办理役政而发生犯罪,自应归普通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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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9年7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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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兵役科长兼任国民兵团团附,犹之县长兼任国民兵团团长,役政既为县政之一部,该兵役科长如因办理役政而发生犯罪,自应归普通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