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27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28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22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19年2月1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88 页 | |
监督寺庙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所谓由政府机关管理者,及第二款所谓由地方公共团体管理者,自系指政府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依法令或习惯由其管理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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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19年2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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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寺庙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所谓由政府机关管理者,及第二款所谓由地方公共团体管理者,自系指政府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依法令或习惯由其管理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