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87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87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287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287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4年4月2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51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装配军用汽车之零件,如非有该装配足使失其效用者,自属军用重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