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27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7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76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27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0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39 页
相关法条:违警罚法 第 22、64 条 ( 35.06.19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于非公共场所或非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赌博,以筹码替代财物者,应依违警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八款及第二十二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