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44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44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4月12日 |
招商局虽属国营事业机关,而在该局各轮服务之船长船员,依海商法之规定,既圴由于雇用,其待遇等项且以契约定之,自非关于薪给法令所称之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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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36年4月12日 |
招商局虽属国营事业机关,而在该局各轮服务之船长船员,依海商法之规定,既圴由于雇用,其待遇等项且以契约定之,自非关于薪给法令所称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