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6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157 页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211 条 ( 24.01.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文所述情形,如无直接或间接图利之意思,自得以触犯刑法第二百十一条之规定向该管司法机关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