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基本工资审议办法
语言
监视
编辑
基本工资审议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
中华民国内政部;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华民国劳动部
《
最低工资法
》
→
中华民国74年3月21日
内政部(74)台内劳字第296504号令订定发布
中华民国77年1月13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台七十七劳动二字第00452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89年2月2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9)台劳动二字第0004169号令修正发布第2条条文
中华民国91年1月23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91)劳动二字第0910003593号令修正发布第2条条文
中华民国91年11月6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二字第0910056581号令修正发布第1条条文
中华民国99年8月31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动2字第0990130831号令修正发布第2、5、6条条文
中华民国103年12月10日
劳动部劳动条2字第1030132553号令修正发布第2、3、5条条文
中华民国110年5月3日
劳动部劳动条2字第1100130212号令修正发布第2条条文
中华民国112年4月20日
劳动部劳动条2字第1120147818号令修正发布第4条条文
中华民国113年3月8日劳动部劳动条2字第1130147751号令发布废止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命令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