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部二 太平御览
卷八百八十三.神鬼部三
神鬼部四 

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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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鬼神害盈而福谦。

又曰:睽孤见豕负途,载鬼一车。槛屙盈车,吁可怪也。

《左传·庄公》曰:齐侯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见大豕,而从者见彭生,皆妖鬼。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

又《僖公》曰:晋侯改葬共太子。秋,狐突适下国,遇太子,太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祠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祠非族。君祠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祠,君其图之!”君曰:“诺。吾交源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

又《文上》曰:有事于太庙,跻僖公,逆祠也。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君子以为失礼。

又《绪瀚》曰: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是必灭若敖氏矣。”及将死,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又《绪瀚》曰:初,魏武子有樵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掷晡命,余是以报。”

又《成公》曰: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厉,鬼也,赵氏之先祖也。八年,晋侯杀赵同赵括,故怒。余得请于帝矣。”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又坏户。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巫云:鬼怒,如公所梦。

又《昭二》曰:郑子产聘于晋,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何厉鬼也?”对曰:“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祠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祠也乎。”宣子祠夏郊,晋侯有间。

又《昭二》曰: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郑人杀伯有,言其鬼至。铸刑书之岁二月,或梦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及壬子,驷带卒,国人益惧。齐及燕平之月,壬寅,公孙段卒,国人愈惧。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乃止。子太叔问其故,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

又《哀上》曰: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曹叔振铎请待公孙强,许之。旦而求之,曹无之。戒其子曰:“我死,尔振闻公孙强为政,必去之。”

又《哀下》曰: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⒀氨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绵绵生之瓜,余为浑良夫,叫天无辜。”本盟当免三死,并数一时之事,为三罪杀之,故自谓无辜也。

《论语》曰:樊迟问知,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

《尔雅》曰:鬼之为言归也。

《史记·始皇本纪》曰: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野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吾遗氵高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使者问其故,忽不见,遂乃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闻,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过知一赎事也。”

《汉书·郊祠志》曰: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言其土俗尚鬼神之事。而其祠皆槛屙,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

汉书》曰:田疾,一身尽痛,若有击者,呼服谢罪。上使视者瞻之,曰:“魏其侯与灌夫共守笞,欲杀之,”竟死。

《后汉书》曰:第五伦为会稽太守。俗好淫祠,人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后遂断绝。

又曰:宋均为辰阳长。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均为立学校,禁绝淫祠,人皆安之。

又曰:刘根有神术,太守史祈以为妖,乃执而数之曰:“若有神,可显一验。”根曰:“颇能使鬼。”乃左顾右啸,祈之亡父近亲数十皆反缚在祈前,向根叩头曰:“小儿无状,分当万死。”叱祈曰:“汝子孙不能光荣先祖而辱如此,何不叩头谢之!”祈哀惊悲泣,顿首请罪。根默然,忽去,不知所之。

王隐《晋书》曰:镇南刘弘,以故刺史王毅子衡阳太守矩为广州。矩至长沙,见一人,长大,著布单衣,自持奏在岸上。矩省奏云:“京兆杜灵之。”仍入舡共语,称叙稀阔。矩问:“君京兆人,何时发来?”答曰:“朝发。”矩怪问:“京兆去此数千,哪得朝发今至?”杜答曰:“仆曰天上在京兆,去此乃数万,何止数千乎!”

《晋书》曰:邹湛字润甫,常见一人,自称甄仲舒,余无所言,如此非一。久之,乃悟曰:“宅西有积土败瓦,其中有死人。甄仲舒者,予舍西土瓦中人也。”捡之果然,厚加敛葬。葬毕,遂梦此人来谢。

又曰:苏韶字孝先,安平人也,仕至中牟令卒。韶伯父第九子节在车上,昼日,韶自外入,乘马。日黑,又介卖黄疏单衣,白袜丝履,凭节车辕。节谓兄弟曰:“中牟在此。”兄弟皆愕,视无所见,问韶:“君何由来?”韶曰:“吾欲改葬。”即求去。数日又来,兄弟遂与韶坐,节曰:“若必改葬,别自敕儿。”韶曰:“吾将为书。”节授笔,韶不肯,曰:“死者书与生者异。”为节作其字,像胡书也。乃笑唤节为书曰:“昔魏武侯浮于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河山之固,此魏国植郸也。’吾性爱好京洛,每涂却出入,瞻视邙山,乐哉万世之基也,北背孟津洋洋之河,南望天邑济济之盛。此志虽未言,铭之于心矣。不图奄忽,所怀未果。前去十月,便速改葬,买数亩地便足矣。”节延韶入室,设坐祠之,不肯坐,又无所飨,谓韶曰:“中牟平生好酒,可少饮。”韶手执杯饮尽,曰:“佳酒也。”节视杯空,既去,杯酒乃如故。前后三十馀来,兄弟狎玩。节问所疑,韶言:“天上及地下事,亦不能悉知也。颜渊、卜商,今见在修文郎,凡有八人。鬼之圣者梁成,贤者吴季子。”节问死何如生,韶曰:“尾耳,死者虚,生者实,此其异也。”节曰:“死者何不归尸骸?”韶曰:“譬如断卿一臂以投地,就剥削之,于卿有患乎?死之去尸骸如此也。”节曰:“葬美坟,死者乐乎?”韶曰:“无在也。”节曰:“若无在,何改葬?”韶曰:“今我诚无所在,但欲述生时意耳。”韶欲去,节留之,闭门下锁钥,韶为之少住。韶去,节见门故闭,韶已去矣。韶与节别曰:“吾今见为修文郎,守职不暇得来也。”节执手乃别,自是遂绝。

《续晋阳春秋》曰:襄阳罗友在桓温府,屡以贫乞禄。温以其诞肆,许而不用。同府人有得郡者,温为坐别,友亦被命,至尤晚。温问之,曰:“出门于中路遇一鬼,大见耶榆,曰:‘见汝送人作郡,不见人送汝作郡。’友始怖终惭,不觉淹缓。”温笑而用之。

《晋书》曰:周访宿宫亭湖庙,晨起如厕,见一老父,访执之,化为雄鸭。

《晋阳春秋》曰:符坚未败,长安市鬼夜哭,一月止。

《前赵录》曰:麟嘉三年,螽斯则百堂灾。自此鬼哭二宫,夜夜不绝。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曰:魏豹字叔虎,范阳人也。迁中山太守,所在有治名。豹嬖妾先死,豹后守于廪丘南,妾形见,与豹言,翌日而卒。

《后魏书》曰:先是,河边人梦神谓己曰:“尔朱家欲渡河,用尔作氵垒波津令,为之缩水脉。”月余,梦者死。及兆至,有行人自言知水浅深,以草往往表插而导焉,忽失所在。兆遂策马涉渡。

《宋书》曰:刘伯龙少而贫薄,及长,历位尚书左丞、武陵太守,贫窭尤甚。常在家慨然召左右,将营十一之方。忽见一鬼在旁抚掌大笑,伯龙叹曰:“贫穷有命,乃复为鬼所笑也。”遂止。

《梁书》曰:范云常与梁武同宿顾皓之舍,妻方产,鬼在外曰:“杆中有王有相。”云起曰:“王当仰属相。”以槛彘,因是尽心推事。

《老子》曰: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鬼不敢见其精神以干犯人。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其鬼非无精神也,邪不入正,不能伤自然。

《庄子》曰:齐桓公田于泽,管仲御,槛屙焉。够鸳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也。”公反,诶诒为疾,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夫忿氵畜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者,中身当心,则为病耳。”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沉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水有罔像;丘有莘;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若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首而立,见之者其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寡人之所见者也。”

《墨子》曰:周宣王杀杜伯,不以罪。后宣王田于圃,见杜怖甏弓矢射,宣王伏弓衣而死。

《吕氏春秋》曰: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状。邑丈人有之市而醉归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扶而道苦之。丈人归,酒醒而谯谯,让也。其子曰:“吾为汝父也,岂为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其子伏而触地曰:“孽矣,无此事也。”其父信之,曰:“讠喜,是必奇鬼,我固闻之。明日复饮于市,欲遇而刺杀之。”明旦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返也,遂往迎之。丈人望见之,拔剑而刺之。

《韩诗外传》曰: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作归于风,眼归于日月,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归复于人。

《淮南子》曰:苍颉作书,鬼夜哭。

董仲舒《五行逆顺》曰:人君简宗庙,不祷祠,则鬼夜哭。

《风俗通》曰:汝南周翁仲,初为太尉掾,妇产男。及为北海相,吏周光能槛屙书,署为主簿,使还致敬于本郡县。因告之曰:“事讫,腊日可与小男俱侍祠。”主簿事还,翁仲问之,对曰:“但见屠人,敝衣蠡髻而踞神坐,持刀割肉,有衣冠青墨绶数人,彷岱昝东西不进,不知何故?”翁仲问妻曰:“何以养此子?”妪大怒曰:“君常言,儿体质声气喜学似我,公欲死,为作狂语。”翁仲具告之,曰:“祠祭如此,不具服,子母立截!”妪泣涕言:昔以年长无男,不自安,实以女易屠者之男,裨钱一万。此子年已十八,遣归其家,迎其女,女嫁为卖饼者妻。后蓼西李文思,文思官至南阳太守。

《抱朴子》曰:案《九鼎记》及《青灵经》言:人物之死俱有鬼也,马鬼常以徊出行,状如炎火。

《玄中记》曰: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飞鸟,脱毛为女人,名为帝少女,一名夜游,一明宄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为子。人养小儿,不可露其衣,此鸟度即取儿也。荆州为多。昔豫章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鸟。匍匐往先得其毛藏之,往就诸鸟。诸鸟各走就毛衣,衣之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以为妇,生三女。其女母后令问父,知衣在积稻下,得衣飞去。后以衣迎三女,三女得衣,亦飞去。

《神异经》曰:东北方有鬼星石室,三百户而共一门,石榜题曰:“鬼门。”昼日不开,至暮即有人语,有火青色。

又曰:南方有人,长三二尺,祼形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一名旱母,一名貉。遇者得之,投溷中乃死,旱灾销矣。

又曰:西方深山有人焉,长尺馀,袒身,捕虾蟹。性不畏人,止宿喜依其火,以炙虾蟹,伺人不在而盗人盐以食蟹,名曰山犭参,其音自叫。人常以竹著火中,音扑音卑。而山犭参皆惊。犯之令人寒热。此虽人形,亦鬼魅耳,所在山中皆有之。

《齐谐记》曰:广陵王琼之为信安令,在县,忽有一鬼,自称姓蔡名伯喈。或复谈议,诵《诗》、《书》,知古今,靡所不谙。问是昔蔡邕不,答云:“非也,与之同姓字耳。”问此伯喈今何在,云在天上,或下作仙人,飞来去,受福甚快,非复畴昔也。

《论衡》曰: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生而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鬼道理妄兴人祸,荼与郁垒缚以芦索,执以食虎。

《幽明录》曰:阮瞻常著《无鬼论》,而一鬼通姓名作客诣之。寒温毕,聊谈名理,客甚有才辨。与言良久,及鬼神事,乃作色曰:“鬼神,古今圣贤所共传,君何独言无?即仆便是鬼。”于是变为异形,须臾便灭。阮嘿然大恶之,年余卒。

又曰:王辅嗣注《易》,辄笑郑玄为儒,云“老奴尾”。于时夜分,忽闻外阁有著屐声,须臾进,自云郑玄,责之曰:“君年少,何以辄穿凿文句而妄讥诋老子也?”极有忿色,言竟便退。辅嗣心生畏恶,经少时,遇厉病而卒。

又曰:阮德如常于厕见一鬼,长丈馀,色黑而眼大,著皂单衣,平上帻,去之咫尺。德如心安定,徐笑语之曰:“人言鬼可憎,果然。”鬼即赧愧而退。

又曰:晋世王彪之,年少未官。常独坐,斋前有竹,忽闻有叹声。彪之惕然,怪似其母,因往看之,见母衣服如昔,彪之跪拜欷。母曰:“汝方有奇厄,自今已去,当见一白狗,若能东行去千里,三年,然后可得免灾。”忽不复见。彪植弹怅达旦,既明,独见一白狗,恒随行止,便经营行装,将往会稽。及出千里外,三年乃归。斋中复闻前声,往见,母如先,谓曰:“能用吾言,故来庆汝。汝自今已后,年逾八十,位班台司。”后皆如母言。

又曰:殷仲宗以隆安初入蜀,为毛璩参军。至涪陵郡,暮宿在亭屋中。忽有一鬼,体上皆毛,于窗棂中执仲宗臂,牵仲宗,仲宗大呼左右来救之,鬼乃去。

又曰:河南杨起,字圣卿。少时病疟,逃于社中,得素书一卷,乃谴劾百鬼法,所劾辄效。为日南太守,母至厕上,槛屙,头长数尺,以告圣卿,曰:“杆肃霜之神。”劾之,出来,变形如奴,送书至京师,朝发暮反;作使,当千人之力。

又曰:东昌县山有物,形如人,长四五尺,裸身被发,发长五六寸。常在高山岩石间住,喑哑作声而不成语,能啸相呼。常隐于幽昧之间,不可恒见。有人伐木宿于山中,至夜眠后,此物抱子从涧中发石取虾蟹,就人火边烧炙以食儿。时人有未眠者,密相觉语,齐起共突击,便走而遗其子,声如人啼也。此物便男女群,共引石击人,趣得其子,然后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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