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纪第三 晋书
卷四 帝纪第四
帝纪第五 
惠帝

孝惠皇帝讳衷,字正度,武帝第二子也。泰始三年,立为皇太子,时年九岁。

太熙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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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熙元年四月己酉,武帝崩。是日,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为永熙。尊皇后杨氏曰皇太后,立妃贾氏为皇后。

夏五月辛未,葬武皇帝于峻阳陵。丙子,增天下位一等,预丧事者二等,复租调一年,二千石已上皆封关中侯。以太尉杨骏为太傅,辅政。

秋八月壬午,立广陵王遹为皇太子,以中书监何劭为太子太师,吏部尚书王戎为太子太傅,卫将军杨济为太子太保。遣南中郎将石崇、射声校尉胡奕、长水校尉赵俊、扬烈将军赵欢将屯兵四出。

冬十月辛酉,以司空石鉴为太尉,前镇西将军、陇西王泰为司空。

元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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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1],临朝,不设乐。诏曰:“朕夙遭不造,淹恤在疚。赖祖宗遗灵,宰辅忠贤,得以眇身托于群后之上。昧于大道,不明于训,战战兢兢,夕惕若厉。乃者哀迷之际,三事股肱,惟社稷之重,率遵翼室之典,犹欲长奉先皇之制,是以有永熙之号。然日月逾迈,已涉新年,开元易纪,礼之旧章。其改永熙二年永平元年”又诏子弟及群官并不得谒陵。丙午,皇太子冠,丁未,见于太庙。

二月甲寅,赐王公已下帛各有差。癸酉,镇南将军楚王玮、镇东将军淮南王允来朝。戊寅,复置秘书监官。

三月辛卯,诛太傅杨骏,骏弟卫将军珧,太子太保济,中护军张劭,散骑常侍段广、杨邈,左将军刘预,河南尹李斌,中书令蒋俊,东夷校尉文淑,尚书武茂,皆夷三族。壬辰,大赦,改元。贾后矫诏废皇太后为庶人,徙于金墉城,告于天地宗庙。诛太后母庞氏。壬寅,征大司马、汝南王亮为太宰,与太保卫瓘辅政。以秦王柬为大将军,东平王楙为抚军大将军,镇南将军、楚王玮为卫将军,领北军中候,下邳王晃为尚书令,东安公繇为尚书左仆射,进封东安王。督将侯者千八十一人。庚戌,免东安王繇及东平王楙,繇徙带方。

夏四月癸亥,以征东将军、梁王肜为征西大将军、都督关西诸军事,太子少傅阮坦为平东将军、监青徐二州诸军事。己巳,以太子太傅王戎为尚书右仆射。

五月甲戌[2],毗陵王轨薨。壬午,除天下户调绵绢,赐孝悌、高年、鳏寡、力田者帛,人三匹。

六月,贾后矫诏使楚王玮杀太宰、汝南王亮,太保、菑阳公卫瓘。乙丑,以玮擅害亮、瓘,杀之。曲赦洛阳。以广陵王师刘寔为太子太保,司空、陇西王泰录尚书事。

秋七月,分扬州、荆州十郡为江州。

八月庚申,以赵王伦为征东将军、都督徐兖二州诸军事;河间王颙为北中郎将,镇邺;太子太师何劭为都督豫州诸军事,镇许昌。徙长沙王乂为常山王。己巳,进西阳公羕爵为王。辛未,立陇西世子越为东海王。

九月甲午,大将军、秦王柬薨。辛丑,征征西大将军、梁王肜为卫将军、录尚书事,以赵王伦为征西大将军、都督雍梁二州诸军事。

冬十二月辛酉,京师地震。

是岁,东夷十七国、南夷二十四部并诣校尉内附。

元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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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二月己酉,贾后弑皇太后于金墉城。

秋八月壬子,大赦。

九月乙酉,中山王耽薨。

冬十一月,大疫。

是岁,沛国雨雹,伤麦。

元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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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夏四月,荥阳雨雹。

六月,弘农郡雨雹,深三尺。

冬十月,太原王泓薨。[3]

元康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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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春正月丁酉朔,侍中、太尉、安昌公石鉴薨。[4]

夏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寿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坏城府及百姓庐舍。匈奴郝散反,攻上党,杀长吏。

六月,寿春地大震,死者二十馀家。上庸郡山崩,杀二十馀人。

秋八月,郝散帅众降,冯翊都尉杀之。上谷居庸、上庸并地陷裂,水泉涌出,人有死者。大饥。

九月丙辰,赦诸州之遭地灾者。甲午,枉矢东北竟天。[5]

是岁,京师及郡国八地震。

元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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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夏四月,彗星见于西方,孛于奎,至轩辕。

六月,金城地震。东海雨雹,深五寸。

秋七月,下邳暴风,坏庐舍。

九月,雁门、新兴、太原、上党大风,伤禾稼。

冬十月,武库火,焚累代之宝。

十二月丙戌,新作武库,大调兵器。丹杨雨雹。有石生于京师宜年里。

是岁,荆、扬、兖、豫、青、徐等六州大水,诏遣御史巡行振贷。

元康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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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春正月,大赦。司空、下邳王晃薨。以中书监张华为司空,太尉、陇西王泰为尚书令,卫将军、梁王肜为太子太保。丁丑,地震。

三月,东海陨霜,伤桑麦。彭城吕县有流血,东西百馀步。

夏四月,大风。

五月,荆、扬二州大水。匈奴郝散弟度元帅冯翊、北地马兰羌、卢水胡反,攻北地,太守张损死之。冯翊太守欧阳建与度元战,建败绩。征征西大将军、赵王伦为车骑将军,以太子太保、梁王肜为征西大将军、都督雍梁二州诸军事,镇关中。

秋八月,雍州刺史解系又为度元所破。秦雍氐、羌悉叛,推氐帅齐万年僭号称帝,围泾阳。

冬十月乙未,曲赦雍、凉二州。

十一月丙子,遣安西将军夏侯骏[6]、建威将军周处等讨万年,梁王肜屯好畤。关中饥,大疫。

元康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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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春正月癸丑,周处及齐万年战于六陌,王师败绩,处死之。

夏五月,鲁国雨雹。

秋七月,雍、梁州疫。大旱,陨霜,杀秋稼。关中饥,米斛万钱。诏骨肉相卖者不禁。丁丑,司徒、京陵公王浑薨。

九月,以尚书右仆射王戎为司徒,太子太师何劭为尚书左仆射。

元康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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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春正月丙辰,地震。诏发仓廪,振雍州饥人。

三月壬戌,大赦。

夏五月,郊禖石破为二。

秋九月,荆、豫、扬、徐、冀等五州大水。雍州有年。

元康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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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春正月,左积弩将军孟观伐氐,战于中亭,大破之,获齐万年。征征西大将军、梁王肜录尚书事。以北中郎将、河间王颙为镇西将军,镇关中;成都王颖为镇北大将军,镇邺。

夏四月,邺人张承基等妖言署置,聚党数千。郡县逮捕,皆伏诛。

六月戊戌,太尉、陇西王泰薨。[7]

秋八月,以尚书裴𬱟为尚书仆射。

冬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京师大风,发屋折木。

十二月壬戌,废皇太子遹为庶人,及其三子幽于金墉城,杀太子母谢氏。

永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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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元年春正月癸亥朔,大赦,改元。己卯,日有蚀之。丙子,皇孙𧇃卒。[8]

二月丁酉,大风,飞沙拔木。

三月,尉氏雨血,妖星见于南方。癸未,贾后矫诏害庶人遹于许昌。

夏四月辛卯,日有蚀之。癸巳,梁王肜、赵王伦矫诏废贾后为庶人,司空张华、尚书仆射裴𬱟皆遇害,侍中贾谧及党与数十人皆伏诛。甲午,伦矫诏大赦,自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如宣文辅魏故事,追复故皇太子位。丁酉,以梁王肜为太宰,左光禄大夫何劭为司徒,右光禄大夫刘寔为司空,淮南王允为骠骑将军。己亥,赵王伦矫诏害贾庶人于金墉城。

五月己巳,立皇孙臧为皇太孙,尚为襄阳王。

六月壬寅,葬愍怀太子于显平陵。抚军将军、清河王遐薨。癸卯,震崇阳陵标。

秋八月,淮南王允举兵讨赵王伦,不克,允及其二子秦王郁、汉王迪皆遇害。曲赦洛阳。平东将军、彭城王植薨。改封吴王晏为宾徒县王。以齐王冏为平东将军,镇许昌;光禄大夫陈准为太尉、录尚书事。

九月,改司徒为丞相,以梁王肜为之。

冬十月,黄雾四塞。

十一月戊午,大风飞沙石,六日乃止。甲子,立皇后羊氏,大赦,大酺三日。

十二月,彗星见于东方。益州刺史赵𫷷与略阳流人李庠害成都内史耿胜[9]、犍为太守李密、汶山太守霍固[10]、西夷校尉陈总,据成都反。

永宁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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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元年春正月乙丑,赵王伦篡帝位。丙寅,迁帝于金墉城,号曰太上皇,改金墉曰永昌宫。废皇太孙臧为濮阳王。五星经天,纵横无常。癸酉,伦害濮阳王臧。略阳流人李特杀赵𫷷,传首京师。

三月,平东将军、齐王冏起兵以讨伦[11],传檄州郡,屯于阳翟。征北大将军、成都王颖,征西大将军、河间王颙,常山王乂,豫州刺史李毅[12],兖州刺史王彦,南中郎将、新野公歆,皆举兵应之,众数十万。伦遣其将闾和出伊阙,张泓、孙辅出堮阪以距冏,孙会、士猗、许超出黄桥以距颖。及颖将赵骧、石超战于湨水,会等大败,弃军走。

闰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岁星昼见。冏将何勖、卢播击张泓于阳翟,大破之,斩孙辅等。辛酉,左卫将军王舆与尚书、淮陵王漼勒兵入宫,禽伦党孙秀、孙会、许超、士猗、骆休等,皆斩之。逐伦归第,即日乘舆反正。群臣顿首谢罪,帝曰:“非诸卿之过也。”

癸亥,诏曰:“朕以不德,纂承皇统,远不能光济大业,靖绥四方;近不能开明刑威,式遏奸宄,至使逆臣孙秀敢肆凶虐,窥间王室,遂奉赵王伦饕据天位。镇东大将军、齐王冏,征北大将军、成都王颖,征西大将军、河间王颙,并以明德茂亲,忠规允著,首建大策,匡救国难。尚书漼共立大谋,左卫将军王舆与群公卿士,协同谋略,亲勒本营,斩秀及其二子。前赵王伦为秀所误,与其子等已诣金墉迎朕幽宫,旋轸阊阖。岂在予一人独飨其庆,宗庙社稷实有赖焉。”于是大赦,改元,孤寡赐谷五斛,大酺五日。诛赵王伦、义阳王威、九门侯质等及伦之党与。

五月,立襄阳王尚为皇太孙。

六月戊辰,大赦,增吏位二等。复封宾徒王晏为吴王。庚午,东莱王蕤、左卫将军王舆谋废齐王冏,事泄,蕤废为庶人,舆伏诛,夷三族。甲戌,以齐王冏为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成都王颖为大将军、录尚书事,河间王颙为太尉。罢丞相,复置司徒官。己卯,以梁王肜为太宰,领司徒。封齐王冏功臣葛旟牟平公,路季小黄公[13],卫毅平阴公,刘真安乡公,韩泰封丘公。

秋七月甲午,立吴王晏子国为汉王[14],复封常山王乂为长沙王。

八月,大赦。戊辰,原徙边者。益州刺史罗尚讨羌,破之。己巳,徙南平王祥为宜都王。下邳王韡薨[15]。以东平王楙为平东将军[16]、都督徐州诸军事。

九月,追东安王繇复其爵。丁丑[17],封楚王玮子范为襄阳王。

冬十月,流人李特反于蜀。

十二月,司空何劭薨[18]。封齐王冏子冰为乐安王,英为济阳王,超为淮南王。

是岁,郡国十二旱,六蝗。

太安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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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元年春正月庚子,安东将军、谯王随薨。

三月癸卯,赦司、冀、兖、豫四州。皇太孙尚薨。

夏四月,彗星昼见。

五月乙酉,侍中、太宰、领司徒、梁王肜薨。以右光禄大夫刘寔为太傅。太尉、河间王颙遣将衙博击李特于蜀,为特所败。特遂陷梓潼、巴西,害广汉太守张微,自号大将军[19]。癸卯,以清河王遐子覃为皇太子,赐孤寡帛,大酺五日。以齐王冏为太师,东海王越为司空。

秋七月,兖、豫、徐、冀等四州大水。

冬十月,地震。

十二月丁卯,河间王颙表齐王冏窥伺神器,有无君之心,与成都王颖、新野王歆、范阳王虓同会洛阳,请废冏还第。长沙王乂奉乘舆屯南止车门,攻冏,杀之,幽其诸子于金墉城,废冏弟北海王寔。大赦,改元。以长沙王乂为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封东莱王蕤子炤为齐王。[20]

太安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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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正月甲子朔[21],赦五岁刑。

三月,李特攻陷益州。荆州刺史宋岱击特,斩之[22],传首京师。

夏四月,特子雄复据益州。

五月,义阳蛮张昌举兵反,以山都人丘沈为主,改姓刘氏,伪号汉,建元神凤,攻破郡县,南阳太守刘彬,平南将军羊伊,镇南大将军、新野王歆并遇害。

六月,遣荆州刺史刘弘等讨张昌于方城,王师败绩。

秋七月,中书令卞粹、侍中冯荪、河南尹李含等贰于长沙王乂,乂疑而害之。

张昌陷江南诸郡,武陵太守贾隆、零陵太守孔纮、豫章太守阎济、武昌太守刘根皆遇害。昌别帅石冰寇扬州,刺史陈徽与战,大败,诸郡尽没。临淮人封云举兵应之,自阜陵寇徐州。

八月,河间王颙、成都王颖举兵讨长沙王乂,帝以乂为大都督,帅军御之。

庚申,刘弘及张昌战于清水,斩之。

颙遣其将张方,颖遣其将陆机、牵秀、石超等来逼京师。乙丑,帝幸十三里桥,遣将军皇甫商距方于宜阳。己巳,帝旋军于宣武场。庚午,舍于石楼。天中裂,无云而雷。

九月丁丑,帝次于河桥。壬午,皇甫商为张方所败。甲申,帝军于芒山。丁亥,幸偃师。辛卯,舍于豆田。癸巳,尚书右仆射、兴晋侯羊玄之卒[23],帝旋于城东。丙申,进军缑氏,击牵秀,走之。大赦。张方入京城,烧清明、开阳二门,死者万计。石超逼乘舆于缑氏。

冬十月壬寅,帝旋于宫。石超焚缑氏,服御无遗。丁未,破牵秀、范阳王虓于东阳门外。戊申,破陆机于建春门,石超走,斩其大将贾崇等十六人[24],悬首铜驼街。张方退屯十三里桥。

十一月辛巳,星昼陨,声如雷。王师攻方垒,不利。方决千金堨,水碓皆涸。乃发王公奴婢手舂给兵廪,一品已下不从征者、男子十三以上皆从役。又发奴助兵,号为四部司马。公私穷踧,米石万钱。诏命所至,一城而已。

壬寅夜[25],赤气竟天,隐隐有声。丙辰,地震。癸亥,东海王越执长沙王乂,幽于金墉城,寻为张方所害。甲子,大赦[26]。丙寅,扬州秀才周玘、前南平内史王矩、前吴兴内史顾秘起义军以讨石冰[27]。冰退,自临淮趣寿阳。征东将军刘准遣广陵度支陈敏击冰。李雄自郫城攻益州刺史罗尚[28],尚委城而遁,雄尽有成都之地。封鲜卑段勿尘为辽西公。

永兴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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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元年春正月丙午,尚书令乐广卒[29]。成都王颖自邺讽于帝,乃大赦,改元为永安。帝逼于河间王颙,密诏雍州刺史刘沈、秦州刺史皇甫重以讨之。沈举兵攻长安,为颙所败。张方大掠洛中,还长安。于是军中大馁,人相食。以成都王颖为丞相。颖遣从事中郎成夔等以兵五万屯十二城门,殿中宿所忌者,颖皆杀之,以三部兵代宿卫。

二月乙酉,废皇后羊氏,幽于金墉城,黜皇太子覃复为清河王。

三月,陈敏攻石冰,斩之,扬、徐二州平。

河间王颙表请立成都王颖为太弟。戊申,诏曰:“朕以不德,纂承鸿绪,于兹十有五载。祸乱滔天,奸逆仍起,至乃幽废重宫,宗庙圮绝。成都王颖温仁惠和,克平暴乱。其以颖为皇太弟、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如故。”大赦,赐鳏寡高年帛三匹,大酺五日。丙辰,盗窃太庙服器。以太尉颙为太宰,太傅刘寔为太尉。

六月,新作三城门。

秋七月丙申朔,右卫将军陈眕以诏召百僚入殿中,因勒兵讨成都王颖。戊戌,大赦,复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己亥,司徒王戎、东海王越、高密王简[30]、平昌公模、吴王晏、豫章王炽、襄阳王范、右仆射荀藩等奉帝北征。至安阳,众十馀万,颖遣其将石超距战。己未,六军败绩于荡阴,矢及乘舆,百官分散,侍中嵇绍死之。帝伤颊,中三矢,亡六玺。帝遂幸超军,馁甚,超进水,左右奉秋桃。超遣弟熙奉帝之邺,颖帅群官迎谒道左。帝下舆涕泣,其夕幸于颖军。颖府有九锡之仪,陈留王送貂蝉文衣鹖尾,明日,乃备法驾幸于邺,唯豫章王炽、司徒王戎、仆射荀藩从。庚申[31],大赦,改元为建武。

八月戊辰,颖杀东安王繇。张方复入洛阳,废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匈奴左贤王刘元海反于离石,自号大单于。安北将军王浚遣乌丸骑攻成都王颖于邺,大败之。颖与帝单车走洛阳,服御分散,仓卒上下无赍,侍中黄门被囊中赍私钱三千,诏贷用。所在买饭以供,宫人止食于道中客舍。宫人有持升馀糠米饭及燥蒜盐豉以进帝,帝啖之,御中黄门布被。次获嘉,市粗米饭,盛以瓦盆,帝啖两盂。有老父献蒸鸡,帝受之。至温,将谒陵,帝丧履,纳从者之履,下拜流涕,左右皆歔欷。及济河,张方帅骑三千,以阳燧青盖车奉迎。方拜谒,帝躬止之。辛巳,大赦,赏从者各有差。

冬十一月乙未,方请帝谒庙,因劫帝幸长安。方以所乘车入殿中,帝驰避后园竹中。方逼帝升车,左右中黄门鼓吹十二人步从,唯中书监卢志侍侧。方以帝幸其垒,帝令方具车载宫人宝物,军人因妻略后宫,分争府藏。魏晋已来之积,扫地无遗矣。行次新安,寒甚,帝堕马伤足,尚书高光进面衣,帝嘉之。河间王颙帅官属步骑三万,迎于霸上。颙前拜谒,帝下车止之。以征西府为宫。唯仆射荀藩、司隶刘暾、太常郑球、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为留台,承制行事,号为东西台焉。丙午[32],留台大赦,改元复为永安。辛丑,复皇后羊氏。李雄僭号成都王,刘元海僭号汉王。

十二月丁亥,诏曰:“天祸晋邦,冢嗣莫继。成都王颖自在储贰,政绩亏损,四海失望,不可承重,其以王还第。豫章王炽先帝爱子,令问日新,四海注意,今以为皇太弟,以隆我晋邦。以司空越为太傅,与太宰颙夹辅朕躬。司徒王戎参录朝政,光禄大夫王衍为尚书左仆射。安南将军虓、安北将军浚[33]、平北将军腾各守本镇。高密王简为镇南将军,领司隶校尉,权镇洛阳;东中郎将模为宁北将军、都督冀州,镇于邺;镇南大将军刘弘领荆州,以镇南土。周馥、缪胤各还本部,百官皆复职。齐王冏前应还第,长沙王乂轻陷重刑,封其子绍为乐平县王[34],以奉其嗣。自顷戎车屡征,劳费人力,供御之物皆减三分之二,户调田租三分减一。蠲除苛政,爱人务本。清通之后,当还东京。”大赦,改元。以河间王颙都督中外诸军事。

永兴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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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正月甲午朔,帝在长安。

夏四月,诏封乐平王绍为齐王[35]。丙子,张方废皇后羊氏。

六月甲子,侍中、司徒、安丰侯王戎薨。陇西太守韩稚攻秦州刺史张辅,杀之。李雄僭即帝位,国号蜀。

秋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烧崇礼闼。东海王越严兵徐方,将西迎大驾。成都王颖部将公师藩等聚众攻陷郡县,害阳平太守李志、汲郡太守张延等,转攻邺,平昌公模遣将军赵骧击破之。

八月辛丑[36],大赦。骠骑将军、范阳王虓逐冀州刺史李义。扬州刺史曹武杀丹杨太守朱建。李雄遣其将李骧寇汉安。车骑大将军刘弘逐平南将军、彭城王释于宛。

九月庚寅朔,公师藩又害平原太守王景、清河太守冯熊。庚子,豫州刺史刘乔攻范阳王虓于许昌,败之。壬子,以成都王颖为镇军大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镇邺。河间王颙遣将军吕朗屯洛阳。

冬十月丙子,诏曰:“得豫州刺史刘乔檄,称颍川太守刘舆迫胁骠骑将军虓,距逆诏令,造构凶逆,擅劫郡县,合聚兵众,擅用苟晞为兖州,断截王命。镇南大将军、荆州刺史刘弘,平南将军、彭城王释等,其各勒所统,径会许昌,与乔并力。今遣右将军张方为大都督,统精卒十万,建武将军吕朗、广武将军骞䝙、建威将车刁默等为军前锋,共会许昌,除舆兄弟。”丁丑,使前车骑将军石超;北中郎将王阐讨舆等。赤气见于北方,东西竟天。有星孛于北斗。平昌公模遣将军宋胄等屯河桥。

十一月,立节将军周权诈被檄,自称平西将军,复皇后羊氏。洛阳令何乔攻权,杀之,复废皇后。

十二月,吕朗等东屯荥阳,成都王颖进据洛阳,张方、刘弘等并桉兵不能御。范阳王虓济自官渡,拔荥阳,斩石超;袭许昌,破刘乔于萧,乔奔南阳。右将军陈敏举兵反,自号楚公。矫称被中诏,从沔汉奉迎天子,逐扬州刺史刘机、丹杨太守王旷[37]。遣弟恢南略江州,刺史应邈奔弋阳。

光熙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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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熙元年春正月戊子朔,日有蚀之。帝在长安。河间王颙闻刘乔破,大惧,遂杀张方,请和于东海王越,越不听。宋胄等破颖将楼裒[38],进逼洛阳,颖奔长安。

甲子[39],越遣其将祁弘、宋胄、司马纂等迎帝。

三月,东莱㡉令刘柏根反,自称㡉公,袭临淄,高密王简奔聊城。王浚遣将讨柏根,斩之。

夏四月己巳,东海王越屯于温。颙遣弘农太守彭随、北地太守刁默距祁弘等于湖。

五月,枉矢西南流。范阳国地燃,可以爨。

壬辰,祁弘等与刁默战,默大败,颙、颖走南山,奔于宛[40]。弘等所部鲜卑大掠长安,杀二万馀人。是日,日光四散,赤如血。甲午又如之。

己亥,弘等奉帝还洛阳,帝乘牛车,行宫藉草,公卿跋涉。戊申,骠骑、范阳王虓杀司隶校尉邢乔。己酉,盗取太庙金匮及策文各四。

六月丙辰朔,至自长安,升旧殿,哀感流涕。谒于太庙。复皇后羊氏。辛未,大赦,改元。

秋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太庙吏贾苞盗太庙灵衣及剑,伏诛。

八月,以太傅、东海王越录尚书,骠骑将军、范阳王虓为司空。

九月,顿丘太守冯嵩执成都王颖,送之于邺。进东嬴公腾爵为东燕王,平昌公模为南阳王。

冬十月,司空、范阳王虓薨。虓长史刘舆害成都王颖。

十一月庚午,帝崩于显阳殿,时年四十八,葬太阳陵。

帝之为太子也,朝廷咸知不堪政事,武帝亦疑焉。尝悉召东宫官属,使以尚书事令太子决之,帝不能对。贾妃遣左右代对,多引古义。给事张泓曰:“太子不学,陛下所知。今宜以事断,不可引书。”妃从之。泓乃具草,令帝书之。武帝览而大悦,太子遂安。及居大位,政出群下,纲纪大坏,货赂公行,势位之家,以贵陵物,忠贤路绝,谗邪得志,更相荐举,天下谓之互市焉。高平王沈作释时论,南阳鲁褒作钱神论,庐江杜嵩作任子春秋[41],皆疾时之作也。帝又尝在华林园,闻虾蟆声,谓左右曰:“此鸣者为官乎,私乎?”或对曰:“在官地为官,在私地为私。”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后因食䴵中毒而崩,或云司马越之鸩。

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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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不才之子,则天称大,权非帝出,政迩宵人。褒姒共叔带并兴,襄后与犬戎俱运。昔者,丹朱不肖,赧王逃责,相彼凶德,事关休咎,方乎土梗,以坠其情。溽暑之气将阑,淫蛙之音罕记,乃彰嗤笑,用符颠陨。岂通才俊彦犹形于前代,增淫助虐独擅于当今者欤?物号忠良,于兹拔本,人称祅孽,自此疏源。长乐不祥,承华非命,生灵版荡,社稷丘墟。古者败国亡身,分镳共轸,不有乱常,则多庸暗。岂明神丧其精魄,武皇不知其子也!

赞曰:惠皇居尊,临朝听言。厥体斯昧,其情则昏。高台望子,长夜奚冤。金墉毁冕,荡阴释胄。及尔皆亡,滔天来遘。

校勘记

  1. 永平元年是年三月又改元“元康”,依例应作“元康元年”。此仍作“永平”,则三月改元后应出“元康”年号,使读者明白自此以下至九年皆“元康之年”。纪文此处既用“永平”,下文又不出“元康”,似自此至九年皆属“永平”矣。此为史例之失。
  2. 五月甲戌五月癸未朔,此“甲戌”及下“壬午”均在四月,“五月”二字疑衍。
  3. 太原王泓薨本书太原成王辅传“泓”作“弘”。且弘时已改中丘王。
  4. 安昌公石鉴薨《通鉴考异》:本传封昌安县侯。斠注:以石、石定二墓碣证之,“安昌”当作“昌安”。
  5. 九月丙辰至东北竟天九月甲午朔,甲午当在丙辰前。
  6. 安西将军夏侯骏“骏”原作“俊”。周处传、文选潘岳关中诗注引王隐晋书、魏志夏侯渊传注引世语、通鉴八二叙此事此人并作“骏”,兹据改。
  7. 陇西王泰薨通鉴八三“陇西”作“高密”。通鉴考异:“本传云;‘泰为尚书令,改封高密。’纪误。”
  8. 皇孙𧇃愍怀太子传“𧇃”作“虨”。
  9. 略阳流人李庠害成都内史耿胜“略阳”原作“洛阳”,依商榷校改。下永宁元年文及李特载记亦作“略阳”。“耿胜”,通鉴八三作“耿滕”。通鉴考异并云,李特载记及华阳国志均作“耿滕”。
  10. 犍为太守李密汶山太守霍固通鉴考异:“按华阳国志,‘犍为太守李苾、汶山太守杨邠’,非密、固也。载记亦作‘李苾’,盖纪误。”
  11. 平东将军齐王冏校文:据冏传,时为镇东大将军,故下癸亥诏文亦称“镇东”。
  12. 豫州刺史李毅校文:考齐王冏传,时豫州刺史为何勖;成都王颖传,毅则冀州刺史,“豫”当为“冀”字之误。按:通鉴八四“豫”正作“冀”。
  13. 路季小黄公齐王冏传、通鉴八四“路季”作“路秀”。
  14. 立吴王晏子国为汉王周校:据武十三王传,“国”当作“固”。
  15. 下邳王韡薨各本及音义皆作“韡”,宋本作“韩”。
  16. 以东平王楙为平东将军“楙”原作“懋”。斠注:“懋”当从武纪及本传、东海王越传作“楙”。按:上文永平元年及音义、通鉴八四、通志一0皆作“楙”,今据改。
  17. 丁丑举正:由上闰三月丙戌朔推之,丁丑当在八月。按:九月癸未朔,丁丑为八月二十五日。
  18. 司空何劭薨据纪及劭传,上年四月劭迁司徒;据通鉴八四,本年正月迁太宰。此作“司空”,疑误。
  19. 害广汉太守张微自号大将军华阳国志八、通鉴八四破德阳杀张微皆系于八月,在特称大将军之后。此并属之五月,恐误。又“张微”李特载记作“张征”。
  20. 封东莱王蕤子炤为齐王“东莱王”原作“东莱侯”。周校:据本爵当作“东莱王”。按:周说是,今据上永宁元年文及通志一0改。
  21. 正月甲子朔正月乙亥朔,此误。
  22. 三月李特攻陷益州荆州刺史宋岱击特斩之通鉴八五特攻陷益州在正月,斩特在二月。“宋岱”,罗尚传、郭舒传、孙旗传、通鉴八五并作“宗岱”。
  23. 兴晋侯羊玄之卒校文:“侯”当从玄之传作“公”。
  24. 贾崇陆机传作“贾棱”。
  25. 壬寅是年十二月庚子朔,壬寅为初三日。“壬寅”上当有“十二月”。下“丙辰”上,五行志下及宋书五行志五均有“十二月”可证。
  26. 甲子大赦通鉴八五系于永兴元年。甲子为正月二十六日。通鉴考异云:帝纪“太安二年十二月甲子大赦”,“永兴元年正月大赦改元”疑是一事。
  27. 前南平内史王矩前吴兴内史顾秘周校:两“内史”矩传及周玘传皆作“太守”。按:晋制,以郡为国,内史治民事,若郡太守。国除为郡,复称太守。然二名往往混淆,史家亦互称之。此其一例,后不悉举。
  28. 李雄自郫城攻益州刺史罗尚华阳国志八、通鉴八五均谓此事在闰十二月,此脱书月。
  29. 正月丙午尚书令乐广卒世说言语注引晋阳秋云,成都王起兵,长沙王猜广,遂以忧卒。广传亦谓死于颖、乂遘难时。通鉴考异引晋春秋谓颖太安二年七月起兵,八月乐广自裁。二年八月壬寅朔,亦有丙午日。
  30. 高密王简按:通鉴八五“简”作“略”。通鉴考异云宗室传高密孝王略字元简,盖“简”即“略”也。按:刘暾传亦作“略”,盖以字行。
  31. 庚申原作“庚辰”。七月丙申朔,无庚辰,今从宋本改。
  32. 丙午举正:“丙午”书“辛丑”前,误。按:十一月乙未朔,丙午为十二日,辛丑为初七。
  33. 安北将军浚“浚”原作“濬”。周校:安北将军时为王浚。今据怀纪、成都王颖传及本传改。
  34. 封其子绍为乐平县王考异:齐王冏传,永兴初,赦其三子超、冰、英还第,封超为县王,以继冏祀。超与绍本一人,转写之讹,当以“超”为正。
  35. 诏封乐平王绍为齐王“绍”当作“超”,见前校。
  36. 八月辛丑举正:辛丑当在七月。
  37. 王旷陈敏传作“王广”。
  38. 楼裒河间王颙传、通鉴八六皆作“楼褒”。
  39. 甲子举正:正月戊子朔,不得有甲子日。
  40. 颙颖走南山奔于宛颙传及通鉴八六皆云颙单马入太白山;颖传谓颖自华阴趣武关。颖、颙所走异道,此“颖”字疑衍。
  41. 杜嵩杜夷传作“杜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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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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