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1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0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1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1月1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8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本条例 (禁烟条例) 既无刑等之分应加重者又自有特别规定 (如本条例第七条) 刑律之加减例自无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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