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68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67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68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6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4月2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9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依惩治土豪劣绅条例第七条此项案件应归特种刑事临时法庭审判其暂由地方法院受理已属临时办法县知事竟行审判殊乏根据自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