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166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百六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六十六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百六十六卷目录

 盛京总部汇考二

 盛京公署考

 盛京户口考

 盛京田赋考

 盛京兵制考

职方典第一百六十六卷

盛京总部汇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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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京公署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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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

将军公署 ,在德盛门内街东。天聪六年设立六部,时为吏部衙门。顺治元年迁都,奉裁。康熙十三年重修,为“镇守奉天等处将军公署。” 大堂三间,司房六间,仪门五间,大门三间。仓城内西南隅,康熙二十年建,共十间。火药库,城内东南隅,共八间。教场,城外西北隅。

户部公署 ,在德盛门街东。天聪六年,设立“六部” 时建,今因之。大堂三间,司房五间,仪门五间,大门三间,仓共三处。一在德盛门内,房屋十七间。一在城南五里,房屋一十二间。一在

“兴京城北” 房屋十间,库在德盛门内,共一十四间。

楼八间草场在城外东边墙内。

税课司公署 ,在城内西北隅,房屋六间。礼部公署 在德盛门内街东。天聪六年,设立“六部” 时建,今因之。大堂五间,厢房三间,大楼三间,小楼二间,大门三间。果房一所在衙门内。冰窖一所在衙门内。梨窖一所在衙门内。朝鲜使馆在德盛门内。正房五间,两厢房十间,大门三间。

国初建

僧箓司 在崇寿寺

道箓司 在都城隍庙

刑部公署 ,在怀远门内街西。天聪六年建。顺治元年迁都,奉裁。康熙三年,复设衙门重修。大堂五间,南司房三间,北司房三间,川堂三间,前堂五间,南司房三间,北司房三间,仪门一座,大门三间。牢在城内西北隅三间。重犯羁候于此。馀俱八门锁禁。

工部公署 ,天聪六年设立六部,在怀远门街西。顺治元年迁都,后改德盛门内街东。大堂三间,后堂三间,川堂五间,厢房四间,大门三间。颜料库在怀远门东南。楼房五间,厢房三间,匠作房五间。柴仓城东南边墙内。

内务府公署 在大清门外之东。其前一座,东西相对,厢房六间,文书房一间。后一座,东边楼房五间,楼南厢房五间,楼北厢房三间,崇德二年建,顺治元年迁都,后为内务府佐领、治事公所。仓在衙门后,向北二十八间;库,在大清门内之西,楼七间,其南转角楼十间。织造府在银库之后,向东六间,向西三间。棉花库三间,铁库三间:

“永陵 总管公署”未设。

“掌关防官” “公署” 未设。

福陵 总管公署三间西一里。

“掌关防官” “公署” 未设。

昭陵 总管公署三间东南三里。

“掌关防官” 公署三间,西南三里。

盛京户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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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叙

顺治十年十月初设辽阳府辽阳、海城二县。其锦州、宁远、广宁、沙后四城,尚属佐领所辖。顺治十五年五月于

盛京设奉天府。康熙元年,“锦州” 改为县。康熙三年,

奉天府,添设承德、盖平、开原、铁岭四县。辽阳县改为州,广宁改为府,添设广宁县、宁远州。五年,广宁府改为锦州府,而锦县、宁远州、广宁县属焉。州县新设,户无旧籍,丁鲜原额,俱系“招民二年起科。其徙民于康熙七年归并承德、开原、铁岭三县为民,即于本年起科。其续发到者,仍三年后起科。” 奉天府属每丁征银一钱五分,《锦州府》属每丁征银二钱。今将二府历年人丁编审数目及各州县见在丁银详列于后

历年人丁数目

顺治十七年,辽阳海城新增人丁三千七百二十三丁,征银五百五十八两四钱五分。

顺治十八年,金州新增人丁二百二十九丁,征银三十四两三钱五分,金州巡检征收。康熙四年,归盖平县管辖。

顺治十五年至十八年,锦、宁、沙后、广宁四城新增人丁一千六百五丁,征银三百二十一两。佐领征收。康熙元年归锦县管辖。

康熙元年,辽海、金州三处新增人丁四百二十丁,征银六十三两。内《金州》人丁五十丁,康熙四年归盖平县管辖。

康熙元年,锦县新增人丁一百三十,丁征银一十九两五钱。

康熙二年,锦县新增人丁二千六十五丁,征银四百一十三两。

康熙三年,辽阳、金州新增人丁一百六十五丁,征银二十四两七钱五分。内《金州》人丁二十丁,康熙四年归盖平县。《辽阳州》三年以前,旧管新增人丁,内四年分拨一百九十八丁,与承德县管辖。

康熙三年,锦县新增人丁四百一十丁,征银八十二两。以上锦、宁、沙后、广宁四城,总归锦县收并。元、二、三年新增人丁共四千七百七十三丁。四年,分拨一千五百八十九丁与宁远州,又分拨八百四十七丁与广宁县管辖。

康熙四年,承辽、海、盖四州县新增人丁四百八十九丁,征银七十三两三钱五分。

康熙五年,承德县新增人丁一百五十四丁,征银二十三两一钱。

康熙七年,承德等六州县新增人丁二千六百四十三丁,征银三百九十六两四钱五分。康熙七年,锦、宁、广新增人丁三千九百一十七丁,征银七百八十三两四钱。

康熙七年始行编审,原额新增通共一万六千六百四十三丁。内九州县共增人丁四千二百零七丁。

康熙八年,承铁海、盖、开五县新增人丁八百六十丁,征银一百二十九两。

康熙八年,锦、宁、广新增人丁三百三十丁,征银六十六两。

康熙九年,承、铁、开、盖四县新增人丁一千七百九十二丁,征银二百六十八两八钱。

康熙九年,锦县广宁新增人丁七百七十六丁,征银一百五十五两二钱。

康熙十年,承、辽、铁、盖、开五州县新增人丁二千三百九十七丁,征银三百五十九两五钱五分。康熙十年,锦、宁、广新增人丁五百六十一丁,征银一百一十二两二钱。

康熙十年,接户部札,“为请明编审人丁” 事:内开:“奉天所属地方人丁,该府尹已于七年编审报部在案。应按年扣算,照直省例,五年一次编审报部。”

康熙十一年,承、铁、盖、开四县新增人丁一百七十丁,征银二十五两五钱。

康熙十一年,锦县、宁远新增人丁三百二十一丁,征银六十四两二钱。

康熙十二年,承德等六州县新增人丁五百九十四丁。内除渡夫三十一丁,实新增人丁五百六十三丁,征银八十四两四钱五分。

康熙十二年,锦、宁广新增人丁一千三百一十丁,征银二百六十二两。

康熙十二年编审,原额新增通共二万五千七百二十三丁。内九州县共增人丁一千八百四十四丁。

康熙十二年,接户部札,为编审为经国之要务,开嗣后各省编审人丁年月,俱应定为画一,于康熙十五年编审。

康熙十三年,承、铁、海、开四县新增人丁一百五十五丁,内除渡夫二十三丁,实新增人丁一百三十二丁,征银一十九两八钱。

康熙十三年,宁远、广宁新增人丁一百八十一丁,征银三十六两二钱。

康熙十四年,承、铁、开三县新增人丁一百二十丁,内,除渡夫一百四十六丁增减相抵外,实除渡夫二十六丁免银三两九钱。

康熙十五年,承德等六州县新增人丁二百五十五丁,征银三十八两二钱五分。

康熙十五年,锦、宁广新增人丁四百四十八丁,征银八十九两六钱。

康熙十五年编审,原额新增通共二万六千七百一十三丁。内九州县共增人丁七百零三丁。康熙十六年承、辽、铁、开四州县新增人丁二百二十丁,征银三十三两。

康熙十六年,锦、宁广新增人丁四百七十丁,征银九十四两。

康熙十七年,承、铁、海、开四县新增人丁,五丁征银七钱五分。

康熙十八年,承辽、铁、盖、海五州县新增人丁一百五十丁,内除巨流河水手二丁,实新增人丁一百四十八丁,征银二十二两二钱。

康熙十八年,锦、宁广新增人丁四百一十一丁,征银八十二两二钱。

康熙十九年,承德等六州县新增人丁九十六丁,征银一十四两四钱。

康熙十九年,锦、宁广新增人丁二百六十二丁,征银五十二两四钱。

康熙二十年,承辽、铁、海、开五州县新增人丁二百七十九丁,征银四十一两八钱五分。除盖平县、金州编兵入旗并缺额人丁六百四十八丁,免银九十七两二钱。

康熙二十年,锦、宁、广新增人丁七百六十八丁,征银一百五十三两六钱。

康熙二十年编审,原额新增通共二万八千七百二十四丁。内九州县共增人丁一千四十七丁。

康熙二十年奉、锦二府编审现在丁银数目,实在行差人丁共二万八千七百二十四丁,征银五千三十五两。其康熙二十一年、二十二年新增开除人丁未经编审概不造入。

奉天府属

承德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九百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共征银四百四十一两四钱五分。

辽阳州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三千三百九十三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共征银五百零八两九钱五分。

海城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五百五十八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共征银三百八十三两七钱。

盖平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一千零十八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共征银一百五十二两七钱。

开原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一百六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共征银三百二十四两三钱。

铁岭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二千一百二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共征银三百一十八两三钱。

锦州府属

锦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六千八百零一丁。每丁征银二钱,共征银一千三百六十两四钱。

宁远州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五千二百七十一丁。每丁征银二钱,共征银一千零五十四两二钱。

广宁县

原额并新增实在行差共人丁二千四百五十六丁。每丁征银二钱,共征银四百九十两二钱。

盛京田赋考税课官庄八旗田亩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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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叙

新设府州县向无原额,俱系新垦荒地。康熙十年以前,系三年后起科。十一年以后,十年起科。十五年以后,仍旧三年起科。十八年以后,定为六年起科。不分等则,每亩征银三分,不加闰。今将二府历年地亩及各州县现在地亩征银数目,详列于后。其各州县设立之年,已详《户口志》历年地亩数目。

顺治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年,辽阳海城起科地四万八千一百六十五亩四分四釐四毫二丝,征银一千四百四十四两九钱六分三釐三毫二丝六忽。

顺治十八年,金州起科地七千一百六十七亩六分八釐,征银二百一十五两三分四毫。金州巡检征收,康熙四年归与盖平县管辖。

顺治十八年,锦、宁、沙后、广宁四城起科地五千六百亩,征银一百六十八两。佐领征收康熙元

年归与锦县管辖

康熙元年,辽阳州起科地一十六亩五分,征银四钱九分五釐。

康熙元年,金州起科地二分四釐六毫,征银七釐三毫八丝。康熙四年归与盖平县管辖。康熙二年,辽阳海城起科地二百三十三亩一分二釐,征银六两九钱九分二釐六毫。

康熙二年,金州起科地一百七十八亩五分,征银五两三钱五分五釐。康熙四年归与盖平县管辖。

康熙二年,锦县起地一千九百五十亩,征银五十八两五钱。

以上锦、宁、沙后、广宁四城,总归锦县收并,二年新增共地七千五百五十四亩。四年分拨四千五十亩六分与宁远州,又分拨二千一百五十四亩二分,与广宁县管辖。

康熙三年,辽阳州起科地一百三十亩一分,征银三两九钱三釐。

康熙四年,辽阳、海城、盖平三州县起科地一千四十二亩二分,征银三十一两二钱六分六釐。康熙五年,辽阳州起科地一百七十二亩,征银五两一钱六分。

康熙五年,宁远、广宁起科地四千三百六十五亩,征银一百三十两九钱五分。

康熙六年,辽、海、盖三州县起科地二千九十二亩,征银六十二两七钱六分。

康熙六年,宁远州起科地二百亩,征银六两。康熙七年,承、辽、铁、开四州县起科地二千一百四十六亩一分一厘,征银六十四两三钱八分三釐三毫。

康熙七年,锦县宁远起科地八千一百九亩九分,征银二百四十三两二钱九分七釐。

康熙八年,承德等六州县起科地七千七百三十七亩,征银二百二两一钱一分。

康熙八年,锦、宁广起科地一万五千五百四十九亩。内除广宁县退还站道地四千一十五亩、净地一万一千五百三十四亩,征银三百四十六两二分。

康熙九年,承辽、铁、开、盖五州县起科地二万五千三百九十三亩,征银七百六十一两七钱九分。

康熙九年,承辽、铁、开、盖五州县起科地二万五千三百九十三亩,征银七百六十一两七钱九分。

康熙九年,锦、宁广起科地一万四千三百五十六亩,内除锦县小凌河水手地五百亩地、净地一万三千八百五十六亩,征银四百一十五两六钱八分。

康熙十年,承辽、铁、开、盖五州县起科地五万一千八百六十一亩七分,征银一千五百五十五两八钱五分一厘。

康熙十年,锦、宁、广起科地一万三千三百二十六亩六分,征银三百九十九两七钱九分八釐。康熙十一年,承辽等六州县起科地二万一千八百四十四亩七分八釐,征银六百五十五两三钱四分三釐四毫。

康熙十一年,宁远、广宁起科地一万二千九百三十一亩六分,征银三百八十七两九钱四分八釐。

康熙十三年,宁远州起科地五十亩,征银一两五钱。

康熙十四年,宁远州起科地一百亩,征银三两。康熙十五年,承辽等六州县起科地二万一千七百五十八亩一分一厘一毫,征银六百五十二两七钱四分三釐三毫三丝。

康熙十五年,锦、宁广起科地三万二百四十四亩九分,征银九百七两三钱四分七釐。

康熙十七年,承德等六州县自首隐地七千三百四十五亩六分,征银二百二十两三钱六分八釐。

康熙十七年,锦宁广自首隐地二万七千五百二十四亩九分,征银八百二十五两七钱四分七釐。

康熙十八年,承德、盖平起科地八百六十四亩。内除承德县浑河水手地四百六十亩,净地四百四十亩,征银一十二两一钱二分。

康熙十八年,锦宁广起科地二百三十二亩三分,征银六两九钱六分九釐。

康熙十九年,承德县“收正黄旗忒尔气佐领下摆牙喇四哥遗下六个壮丁熟地一百八十亩” ,征银五两四钱。

康熙十九年,锦宁广起科地六百一十四亩九分,征银一十八两四钱四分七釐。

康熙二十年,承、海、盖三县起科地三千五百三十亩,征银一百五两九钱。除“承德、盖平二县金州编兵入旗,并正黄旗忒尔气佐领下摆牙喇四哥遗下六个壮丁熟地一万二千七十八亩三分七釐” ,免银三百六十二两三钱五分一厘三毫一丝。

康熙二十年,宁远州自首隐地二十九亩二分,征银八钱七分六釐。

康熙二十一年,海城县开除平南王尚可喜下隐地三千零八十亩,共除银九十二两四钱。康熙二十二年,宁远、广宁自首隐地二百五十亩二分,征银七两五钱九釐。除“辽阳、海城、盖平、铁岭、开原、锦县、宁远” 、广宁八州县运粮水手地三千三百亩零五釐二毫八丝七忽,共除地银九十九两零一厘八毫八丝六忽一微。

康熙二十二年,奉、锦二府《现在地亩征银数目》,实在原额并新增共地三十一万二千八百五十九亩二分六釐一毫三丝三忽,共征银九千三百八十五两七钱七分七釐八毫三丝九忽九微。

奉天府属

承德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三万四千一百五十六亩五分。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一千零二十四两六钱九分五釐。

辽阳州

原额并新增共地二万九千九百三十五亩九分八釐八毫三丝三忽。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八百九十八两零七分九釐六毫四丝九忽。《海城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三万零八百八十一亩三分四釐三毫。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九百二十六两四钱四分零二毫九丝。

盖平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一万六千三百六十四亩二分九釐。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四百九十两零九钱二分八釐七毫。

开原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三万三千四百零七亩五分。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一千零二两二钱二分五釐。

铁岭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三万八千二百零九亩八分四釐。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一千一百四十六两二钱九分五釐二毫。

锦州府属

锦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六万零六百一十九亩一分。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一千八百一十八两五钱七分三釐。

宁远州

原额并新增共地四万八千五百八十六亩二分。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一千四百五十七两五钱八分二釐。

广宁县

原额并新增共地二万零六百九十八亩五分。每亩征银三分,共征银六百二十两零九钱五分五釐。

盛京税课附

顺治元年、凡贸易牛马骡驴猪羊等税。税课司每两税银三分。原无定额

顺治十五年春,奉户部文,“奉天辽阳、海城二县牲畜牙行等税,以十七年为始,照例每两三分征收,原无定额,嗣后续设州县,俱照例行。” 康熙四年,奉户部文,“奉天府牙帖税银,责成通判将州县收过税银,察核造册报部。其锦、宁、广三州县,自行征解奉天府转送。”

《盛京户部牙帖》多寡亦无定数,州县每年每张征

银一两二钱。其通判衙门,分上、中、下三则,每年每张一两五钱、二两不等。

康熙九年,承德县牛马等税归税课司税务官、笔帖式查收。斗秤牙行等税仍系通判征收。康熙十五年,奉户部题请,增税银二千一百三十两

康熙十六年,奉户部文,增铺户、行户、经纪等税,旗民一体照例输纳,归于奉天府通判征收。康熙十九年,又奉户部题请,增税银以三千两为定额。

康熙十九年,奉户部文,“各城杂税归于驻防城。”

守征收,除承、辽、铁三处无驻防城守者,仍归奉天府通判督征,其馀各城守地方,俱由城守征收。每年五月、十一月两次解送将军衙门。惟《金州城守》止报所收数目存贮金州,为修理城池之用。

康熙十九年,奉户部文:“征收烟税每斤二釐。” 二十二年十一月,奉文停止。

历年当税俱系

盛京户部征收

盛京官庄附

奉天府城东至“‘黄泥坎’官庄一处,离城十五里;抚顺城” 官庄三处,离城八十里。

漥瑚木官庄五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毂勒官庄三处,离城一百七十里。

木起里官庄二处,离城二百里。

大涝里官庄一处,离城二百二十里。

官庄八旗田亩附

皇庄司于内务府。故《登苑囿》之《内官庄》、辖于户部。故

与八旗之田同附《田赋》之后。

官庄

奉天府城东至“‘黄泥坎’官庄一处,离城十五里;抚顺城” 官庄三处,离城八十里。

洼瑚木官庄五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毂勒官庄三处,离城一百七十里。

木起里官庄二处,离城二百里。

黑木里官庄二处,离城二百一十里。

大涝里官庄一处,离城二百二十里。

阴墩官庄四处,离城二百五十里。

府城南至浑河堡官庄一处,离城十里。

马宗屯官庄一处,离城十五里。

夏四堡官庄一处:离城二十里。

火烧桥官庄一处,离城三十里。

韩城堡官庄一处,离城四十里。

三块石官庄一处,离城六十里。

《十里》河官庄一处,离城六十里。

鱼宗堡官庄一处,离城六十里。

光山屯官庄二处,离城七十五里。

董山堡官庄四处,离城八十里。

杨家湾官庄一处,离城八十里。

“古城子” 官庄二处,离城九十里。

长滩里官庄一处,离城九十里。

河功堡官庄二处,离城一百里。

乐家堡官庄一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高雁墙官庄三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康家堡官庄二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迎水寺官庄二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夹河官庄一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纸房官庄二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管盘官庄三处,离城一百一十里。

萧堡官庄二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野老鹳滩” 官庄二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小屯子官庄三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平州官庄一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蛾眉庄官庄一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徐公堡官庄二处,离城一百五十里。

海州干葛堡官庄三处,离城二百三十里。“散水沱” 官庄四处,离城二百五十里。

王齐官屯官庄一处,离城二百四十里。

牛庄二:《台子》官庄一处,离城二百四十里;《耀州》官庄三处,离城三百里。

盖州官庄六处,离城三百六十里。

府城西至牛心屯官庄一处,离城二十里;李官堡官庄一处,离城二十里。

胶泥河官庄一处,离城三十里。

沙岭官庄三处,离城四十里。

翟家堡官庄一处,离城四十五里。

马贝宇堡官庄三处,离城五十里。

竹山堡官庄二处,离城五十里。

昂邦牛录堡官庄一处,离城五十里。

“潘家台” 官庄三处,离城六十里。

章义站官庄一处,离城六十五里。

王纲堡官庄二处,离城七十里。

三台子官庄一处,离城八十里。

四方台官庄一处,离城一百里。

巨流河官庄二处,离城一百里。

杨柽木官庄一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府城北至才罗堡官庄一处,离城四十五里;“杨家湖” 官庄一处,离城六十里。

八里庄官庄一处,离城八十里。

新台子官庄二处,离城八十里。

徐家湖官庄一处,离城九十里。

樊河官庄一处,离城一百里。

冯贝宇堡,官庄五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苏都牛录堡官庄一处,离城一百二十里;黄贝宇堡官庄四处,离城一百二十里。

赵家堡官庄一处,离城一百四十里。

八旗田亩

兴京所属地方、二千四百四十一日。

奉天附近所属地方、二十五万八千九百三十七日

《开原》所属地方,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七日,《凤凰城》所属地方,七千五百九十日。

《盖州》所属地方,一万六千二百七十四日。《南金州》所属地方,五千一百五十日;

《牛庄》所属地方,二万八千一百一十四日。《山海关》所属地方,二万六千八百五十六日。

《皇清定例》、每丁给地五日。其人丁增添、照所具呈、准

其开垦山海关外。除奉天所属地方。再

《皇庄地外》,共计四十四万二千九百九十七日。

按:田皆计亩,奉天计日,故自州县稽亩征赋外,他皆以日论,因地宜也。一日可五六亩,视天时之顺逆、人事之勤惰为进退云。

奉天府兵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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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会典》。

盛京

设将军一员

副都统二员

协领八员

佐领六十三员

半个佐领四员

防御三十二员

骁骑校六十三员

放荒正尉一员

副尉二员

驻防马兵二千六百四十名。

驻防步兵四百名

“看守《实胜佛》” 兵八名。

兴京

设防御三员

驻防兵八十名

开原

设防御三员

驻防兵一百七十二名

牛庄

设防御三员

驻防兵八十名

盖平

设防御三员

驻防兵一百名

凤凰城

设拜他喇布勒哈番品级官三员。

驻防兵二百一十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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