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第083卷

明伦汇编 家范典 第八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八十三卷
明伦汇编 家范典 第八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

 第八十三卷目录

 夫妇部总论三

  家语本命解

  荀子君道篇

  白虎通嫁娶 爵 谏诤

  曹大家女诫夫妇 敬顺 专心

  荀悦申鉴时事

  大戴礼记本命篇

  应劭风俗通义愆礼

  蔡邕独断论妻妾

  抱朴子疾谬

  颜氏家训后娶篇 治家篇

  宋氏女论语事夫章 守节章

  郑氏女孝经三才章 纪德行章 广守信章 谏诤章

  李昌龄乐善录室家

  性理会通人伦

  朱子全书与陈师中 答胡伯逢

  近思录娶孀妇

  或问造端夫妇

  袁氏世范睦亲篇

  曹端夜行烛夫妇

  章潢图书编造端夫妇

  徐三重明善全编家则 范内

  范弘嗣做人镜夫妇

家范典第八十三卷

夫妇部总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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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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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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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孔子对曰: “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 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 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 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 微煦,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期而生膑,然后” 能行;三年囟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 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 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二八而化;女子七月生齿, 七岁而龀,二七而化。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 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 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 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 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 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群生闭藏乎 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子,穷天数 也。极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婚 礼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 知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 故审其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德也。女 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 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 再醮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 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 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 匹妇之德也。孔子遂言曰:“女子五不取:逆家子者,乱 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 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 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盗窃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 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凡此,圣人 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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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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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人夫?”曰:“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请问为人 妻?”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

汉班固白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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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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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为性情之大,莫若男女。男女 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妇。《易》曰:“天地氤氲,万物化淳。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阴阳,故设嫁娶之 礼者,重人伦,广继嗣也。《礼·保傅记》曰:“谨为子嫁娶,必 择世有仁义者。”礼,男娶女嫁何?阴卑不得自专,就阳 而成之。故《传》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男不自专娶,女 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泆也。《诗》云: “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曰:“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阳数奇,阴数偶,男长女幼 者,阳舒阴促。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 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故《礼·内则》曰:“男三十壮有室,女二十”壮而嫁。七岁之 阳也,八岁之阴也。七八十五,阴阳之数备,有相偶之志。故《礼记》曰:“女子十五许嫁。”笄而字,礼之称字,阴系 于阳,所以专一之节也。阳尊无所系,二十五系者,就 阴节也。阳舒而阴促。三十数三终,奇阳节也;二十数 再终,偶阴节也。阳小成于阴,大成于阳,故二十而冠, 三十而娶。阴小成于阳,大成于阴,故十五而笄,二十 而嫁也。一说《春秋穀梁传》曰:“男二十五系,女十五许 嫁,感阴阳也。阳数七,阴数八,男八岁毁齿,女七岁毁 齿。”阳数奇三,三八二十四,加一为五而系心也。阴数 偶,再成十四,四加一为五,故十五许嫁也。加各一者, 明专一系心。所以系心者何?防其淫泆也。《礼》曰:“女子 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 元𫄸”,故不用雁贽。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 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 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 用雁也。纳征元𫄸,束帛离皮。元三法天,𫄸二法地也。 阳奇阴偶,明阳道之大也。离皮者,两皮也,以为庭实。 庭实,偶也。《礼?昏经》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皆用 雁。”纳征,朿帛离皮。纳征辞曰:“吾子有加命,贶室某也, 有先人之礼,离皮束帛,使某请纳征。”上某者,婿名也; 下次某者,使人名也。女之父曰:“吾子顺先典,贶某重 礼,某不敢辞,敢不承命?”纳采辞曰:“吾子有惠贶贶室 某,某有先人之礼,使某也请纳采。”对曰:“某之子蠢愚, 又不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辞。”天子下至士,必亲迎 授绥者何?以阳下阴也。欲得其欢心,示亲之心也。必 亲迎。轮三周,下车曲顾者,防淫泆也。《诗》云:“文定厥祥, 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礼?昏经》曰:“宾升,北面 奠雁,再拜,拜手稽首,降出。”妇从房中也,从降自西阶。 婿御妇车授绥,遣女于祢庙者,重先人之遗支体也, 不敢自专,故告祢也。父母亲男女何?亲亲之至也。父 曰:“诫之敬之,夙夜无违命。”女必有端绣衣若笄之,母 施襟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父诫于阼阶, 母诫于西阶。庶母及门内施鞶祭绅,以母之命,命曰: “敬恭听尔父母言,夙夜无愆。”视衿鞶祭,去不辞。诫不 诰者,盖耻之重去也。《礼》曰:“嫁女之家,不绝火三日,思 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感亲年衰 老代至也。《礼》曰:‘婚礼不贺,人之序也’。”授绥,姆辞曰:“未 教,未乞,与为礼也。”始亲迎于,辞曰:“吾子命某,以兹初 昏,使某将请承命。”主人曰:“某,故敬具以酒。”父命醮,子 遣之。迎命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率以敬先妣之嗣, 若则有常。”子曰:“诺。”惟恐不堪,不敢忘命。娶妻不先告 庙,到者,示不必安也。婚礼请期,不敢必也。妇人三月 然后祭行。舅姑既没,亦妇入。三月奠采于庙。三月一 时,物有成者,人之善恶可得知也,然后可得事宗庙 之礼。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 成妇也。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 交接之时也。《诗》云:“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周官》曰:“仲春 之月,合会男女,令男三十娶,女二十嫁。”《夏小正》曰:“二 月冠子”娶妇之时,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 之义也。夫虽有恶,不得去也。故《礼·郊特牲》曰:“一与之 齐,终身不改。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乱之大者。” 义绝乃得去也。天子诸侯,一娶九女何?重国广继嗣 也。适也者何?法地有九州,承天之施,无所不生也。娶 九女,亦足以成君施也。九而无子,百亦无益也。《王度 记》曰:“天子一娶九女。”《春秋公羊传》曰:“诸侯娶一国,则 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之。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 女弟也。”或曰:天子娶十二女,法天有十二月,万物必 生也。必一娶何?防淫泆也。为其弃德嗜色,故一娶而 已,人君无再娶之义也。备侄娣从者,为其必不相嫉 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己生之,不娶两娣何?传 异气也。娶三国女何?广异类也。恐一国血脉相似,俱 无子也。侄娣年虽少,犹从适人者,明人君无再娶之 义也。还待年于父母之国,未任答君子也。《诗》云:“侄娣 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公羊传》曰:“叔姬 归于纪。”明待年也。二国来媵,谁为尊者?大国为尊,国 等以德,德同以色。质家法天,尊左,文家法地,尊右。所 以不聘妾何?人有子孙欲尊之义,义不可求人以为 贱也。《春秋传》曰:“二国来媵”,可求人为士,不可求人为 妾何?士即尊之渐,贤不止于士,妾虽贤不得为适。娶 妻卜之何?卜女之德,知相宜否。《昏礼经》曰:“将加诸卜, 敢问女为谁氏也?”人君及宗子,父母自定娶者,卑不 主尊,贱不主贵,故自定之也。《昏礼经》曰:“亲皆没,已聘 命之。”《诗》云:“文定厥祥,亲迎于渭。”大夫功成封得备八 妾者,重国广继嗣也。不更聘大国者,不忘本适也。故 《礼》曰:“纳女于诸侯,曰备洒扫。”天子、诸侯之世子,皆以 诸侯礼娶,与君同,示无再娶之义也。王者之娶,必先 选于大国之女,礼仪备,所见多。《诗》云:“大邦有子,伣天 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明王者必娶大国也。《春秋》 曰:“纪侯来朝。”纪子以嫁女于天子,故增爵称侯。至数 十年之间,纪侯无他功,但以子为天王后,故爵称侯。 知虽小国者,必封以大国,明其尊所不臣也。王者娶 及庶人者何?开天下之贤,示不遗善也。故《春秋》曰“纪侯来朝。”文加为侯,明封之也。先封之,明不与圣人交, 礼也。女行亏缺而去其国,如之何以封为诸侯比例 矣。诸侯所以不得自娶,国中何?诸侯不得专封,义不 可臣其父母。《春秋传》曰:“宋三代无大夫”,恶其内娶也。 不娶同姓者,重人伦,防淫泆,耻与禽兽同也。《论语》曰: “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曲礼》曰:“买妾不知姓, 则卜之”,外属小功已上,亦不得娶也。故《春秋传》曰:“讥 娶母党也。”王者嫁女,必使同姓诸侯主之何?婚礼贵 和,不可相答,为伤君臣之义,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 乘诸侯也。《春秋传》曰:“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 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使大夫同姓者主之。”以 其同宗共祖可以主亲也,故使摄父事。不使同姓卿 主之何?尊加诸侯,为威厌不得舒也。不使同姓诸侯 就京师主之何?诸侯亲迎入京师,当朝天子,为礼不 兼。《春秋传》曰:“筑王姬观于外。”明不往京师也。所以必 更筑观者何?尊之也。不于路寝。路寝本所以行政处, 非妇人之居也。小寝则嫌群公之舍,则已卑矣,故必 改筑于城郭之内。传曰:“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卿大 夫妻二妾者何?尊贤重继嗣也。不备侄娣何?北面之 臣贱,不足尽执人骨肉之亲。《礼服经》曰:“贵臣贵妾。”明 有卑贱妾也。士一妻何?下卿大夫礼。《丧服小记》曰:“士 妾有子,则为之缌𡞲。”嫡未往而死,媵当往否乎?人君 不再娶之义也。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以《春秋》伯 姬卒时,娣、季姬更嫁鄫,《春秋》讥之。适夫人死后更立 夫人者,不敢以卑贱承宗庙。自立其娣者,尊大国也。 《春秋传》曰:“叔姬归于纪。”叔姬者,伯姬之娣也。伯姬卒, 叔姬升于嫡,经不讥也。或曰:嫡死不复更立,明嫡无 二,防篡煞也。祭宗庙,摄而已。以礼不聘为妾,明不升。 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何如’?孔 子曰:‘婿使人吊之,如婿之父母死,女亦使人吊之。父 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婿已葬, 婿之伯父叔父,使人致命女氏曰:‘某子有父母之丧, 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不敢嫁,礼也。婿 免丧,女父使人请婿,不娶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 死,婿亦如之。妇人所以有师何?学事人之道也。《诗》云: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礼?昏经》曰:“告于公宫三月。”妇人 学,一时,足以成矣。与君无亲者,各教于宗庙。妇之室, 国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无子者,而明于妇道,又 禄之使教宗室五属之女。大夫士皆有宗族,自于宗 子之室,学事人也。女必有傅姆何?尊之也。《春秋传》曰: “傅至矣。姆未至。”妇人学事舅姑,不学事己父母者,示 妇与夫一体也。《礼?内则》曰:“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尊嫡 绝妒嫉之原。《礼服传》曰:“妾事女君,与事舅姑同也。妇 事夫”有四礼焉: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而朝,君臣 之道也;恻隐之恩,父子之道也;会计有无,兄弟之道 也;闺阃之内,衽席之上,朋友之道也。闻见异辞,故设 此也。有五:不娶乱家之子,不娶逆家之子。世有刑人 恶疾,丧父长子,此不娶也。出妇之义,必送之,接以宾 客之礼,君子绝,愈于小人之交。《诗》云:“薄送我畿。”天子 妃谓之后何?后君也,天下尊之,故谓之后。明海丙小 人之君也,天下尊之,故系王言之。《春秋传》曰:“迎王后 于纪。国君之妻,称之曰五夫人何?”明当扶进。夫人,谓非 妾也,国人尊之,故称君夫人也。自称小童者,谦也,言 己智能寡少,如童蒙也。《论语》曰:“国君之妻,称之曰夫 人,夫人自称曰小童,国”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 曰“寡小君。”谓聘问兄弟之国,及臣,他国称之,谦之辞 也。妻者何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下至庶人, 其义一也。妾者,接也,以时接见也。嫁娶者何谓也?嫁 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嫁娶者,取也。男女,谓 男者任也,任功业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在家从父 母,既嫁从夫,夫没从子也。《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也。” 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妇者,服也, 服于家事,事人者也。配匹者何?谓相与偶也。婚姻者, 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 姻。《诗》云:“不惟旧因。”谓夫也。又曰:“燕尔新婚。”谓妇也。所 以昏时行礼何?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男子 六十闭房何?所以辅衰也?故重性命也。又曰:“父子不 同,椸为乱长幼之序也?”《礼·内则》曰:“妾虽老,未满五十, 必预五日之御。”满五十不御,俱为助衰也。至七十大 衰,食非肉不饱,寝非人不暖,故七十复开房也。

《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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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无爵何?阴卑无外事,是以有三从之义:未嫁从 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夫尊于朝,妻荣于室,随夫 之行。故《礼·郊特牲》曰:“妇人无爵,坐以夫之齿。”《礼》曰:“生 无爵,死无谥。”《春秋》录夫人皆有谥。夫人知何以非爵 也?《论语》曰:“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国人称之曰君 夫人。”即令是爵,君称之与国人称之,不当异也。庶人 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一 夫一妇成一室,明君人者不当使男女有过时,无匹 偶也。《论语》曰:“匹夫匹妇之为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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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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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
妻得谏夫者,夫妇荣耻共之。《诗》云:“相鼠有体,人而无

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此妻谏夫之诗也。谏不从,不 得去之者,本娶妻,非为谏正也。故一与齐,终身不改, 此地无去天之义也。

夫妻相为隐乎?《传》曰:“曾去妻,黎蒸不熟。”问曰:“妇有七 出,不蒸亦预乎?”曰:“吾闻之也,绝交令可友,弃妻令可 嫁也。黎蒸不熟而已,何问其故乎?”此为隐之也。

曹大家女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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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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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 之大节也。是以礼贵男女之际,《诗》著《关雎》之义。由斯 言之,不可不重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 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 阙。方斯二者,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 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 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 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 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以此为则哉?

《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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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 彊为贵,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 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然则修身莫若敬,避彊莫若 顺。故曰:敬顺之道,为妇之大礼也。夫敬非它,持久之 谓也。夫顺非它,宽裕之谓也。持久者,知止足也。宽裕 者,尚恭下也。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房室周旋,遂生媟 “黩。媟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恣纵既 作,则侮夫之心生矣。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夫事有 曲直,言有是非。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讼。讼争 既施,则有忿怒之事矣。此由于不尚恭下者也。侮夫 不节,谴呵从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夫为夫妇者,义 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 恩之有?恩义俱废,夫妇离矣。

《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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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 固不可违,夫固不可逃也。行违神祗,天则伐之;礼义 有愆,夫则薄之。故《女宪》曰:“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 一人,是谓永讫。”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然所求 者,亦非谓佞媚苟亲也。固莫若专心正色,礼义居洁, 耳无涂听,目无邪视,出无冶容,入无废饰,无聚会群 辈,无看视门户,此则谓“专心正色”矣。若夫动静轻脱, 视听陕输,入则乱发坏形,出则窈窕作态,说所不当 道,观所不当视,此谓“不能专心正色”矣。

荀悦申鉴===
《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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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主之制非古也釐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 乙之训王姬归齐宗周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陵 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

悦之叔父荀爽于延熹九年对策陈便宜以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宜改尚主之制今悦复以为言殆其家门素所商讲者乎此一首所谓正尚主之制也

古有掌阴阳之礼之官以教后宫掌妇学之法妇德 妇言妇功各率其属而以时御序于王先王礼也宜 崇其教以先内政览列图诵列传遵典行内史执其 彤管记善书过考行黜陟以彰好恶男女正位乎内 外正家而天下定矣故二仪立而大业成君子之道 匪阙终日造次必于是

《大戴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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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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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者任也子者孳也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长万 物之义也故谓之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 物也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 长其义理者也故谓之妇人妇人伏于人也

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为其逆德也乱家子者为其 弃于天也丧父长子者为其无所受命也妇有七去 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 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 也口多言为其离亲盗窃为其反义也

应劭《风俗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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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愆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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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太守汝南薛恭祖丧其妻,不哭,临殡于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馀年,服食禄赐,男女成人,幸不为夭夫,复何恨哉!今相及也!”

谨按《礼》为适妻杖,重于宗也。妻者既齐于己,澄洒酒 以养姑舅,契阔中馈,经理蚕织,垂统传重,其为恩笃 勤至矣。且鸟兽之微,尚有回翔之思;啁噍之痛,何有 死丧之感。终始永绝,而曾无恻容,尚当内崩伤,外自矜饰。此为矫情,伪之至也。俚语:“妇死腹悲,唯身知之。” 又言:妻非礼所与。此何礼也?岂不悖哉!太尉山阳王 袭与诸子并杖,太傅汝南陈蕃、袁隗,皆制衰绖,列在 服位,躬入隧哀以送之。近得礼中王公诸子魏杖,亦 过矣。

蔡邕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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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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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诸侯后妃、夫人之别名。天子之妃曰“后”,后之言 “后”也。诸侯之妃曰“夫人”,夫之言“扶”也。大夫曰“孺人”,孺 之言“属”也。士曰“妇人”,妇之言“服”也。庶人曰“妻”,妻之言 “齐”也。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皇后赤绶,玉玺。 贵人緺綟,金印緺綟色似绿。

晋抱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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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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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曰:“诗美《雎鸠》,贵其有别。在礼,男女无行,媒不 相见,不杂坐,不通问,不同衣物,不得亲授。姊妹出适 而反,兄弟不共席而坐。外言不入,内言不出,妇人送 迎不出门,行必拥蔽其面。道路男由左,女由右。此圣 人重别杜渐之明制也。且夫妇之间,可谓昵矣。而犹 男子非疾病不昼居于内,将终不死妇人之手,况于” 他乎?昔鲁女不幽居深处,以致圉荦之变;孔妻不密 潜户庭,以起蕐督之祸;《史》激无防,有汗种之悔;王孙 不严,有杜门之辱。而今俗妇女休其蚕织之业,废其 元𬘘之务,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馈之事,修周旋 之好,承星举火,不已于行;侍从婢使,𬀩晔盈路,错杂 亵谑,可憎可恶。游戏佛寺,观视渔畋,登高临水,出境 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转相 高尚,习非成俗,诲淫之源,不急之甚,刑于寡妻,家邦 乃正。愿诸君子,少可禁绝。妇无外事,所以防微矣。

《抱朴子》曰:“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 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古人感离 别而不灭烛,悲代亲而不举乐,礼论娶者羞而不贺。 今既不能动蹈旧典,至于德为乡闾之所敬,言为人 士之所信,诚宜正色矫而呵之。何谓同其波流,长此 弊俗哉?然民间行之日久,莫觉其非,或清谈所不能” 禁,非峻刑不能止也。

北齐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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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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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 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 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 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 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 哉!慎之哉!

江右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 䖟,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河北鄙于侧 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 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 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 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 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 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 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 此不可不畏。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 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沈惑之僻,亦事势使 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 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 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 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 立,而再取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 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 礼遣,此亦悔事也。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字孟尝,好学笃行,丧母, 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 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 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晨昏不废。积岁馀,父母惭而 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 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 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 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 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至拜 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治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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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 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 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 识者,唯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 代子求官,为夫诉曲,此乃恒、代之遗风乎?南间贫素, 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整齐;家人妻子,不免饥寒。 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 仅充而已。唱和之礼,或尔汝之。

唐宋氏女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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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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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嫁,夫主为亲。前生缘分,今世婚姻。将夫比天, 其义匪轻。夫刚妻柔,恩爱相因。居家相待,敬重如宾。 夫有言语,侧耳详听。夫有恶事,劝谏谆谆。莫学愚妇, 惹祸临身。夫若外出,须记途程。黄昏未返,瞻望思寻。 停灯温饭,等候敲门。莫学懒妇,先自安身。夫如有病, 终日劳心。多方问药,遍处求神。百般治疗,愿得长生。” “莫学蠢妇,全不忧心。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 忍气低声。莫学泼妇,斗闹频频。粗丝细葛,熨帖缝纫。 莫教寒冷,冻损夫身。家常茶饭,供待殷勤。莫教饥渴, 瘦瘠苦辛。同甘同苦,同富同贫,死同棺椁,生共衣衾。 莫学泼妇,巧口花唇。能依此语,和乐瑟琴。如此之女, 贤德声闻。”

《守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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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贤妇。九烈三贞。名标青史,传到而今。后生宜学, 亦匪难行。第一守节,第二清贞。有女在堂,莫出闺庭。 有客在户,莫露声音。不谈私语,不听淫音。黄昏来往, 秉烛掌灯。暗中出入,非女之经。一行有失,百行无成。 夫妻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 守志坚心。保家持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后,存没光荣。” 此篇《论语》内范《仪刑》。后人依此,女德昭明。幼年切记, 不可朦胧。若依此言,享福无穷。

陈邈妻郑氏女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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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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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女曰:“甚哉,夫之大也!”大家曰:“夫者天也,可不务乎? 古者女子出嫁曰归,移天事夫,其义远矣。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天地之性,而人是则之。则天之 明,因地之利,防闲执礼,可以成家。然后先之以汎爱, 君子不忘其孝慈。陈之以德义,君子兴行。先之以敬 让,君子不争。导之以礼乐,君子和睦。示之以好恶,君” 子知禁。《诗》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纪德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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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曰:“女子之事夫也,纚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沃 盥馈食,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受 期必成,则有朋友之信;言行无玷,则有理家之度。五 者备矣,然后能事夫。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 居上而骄则殆,为下而乱则辱,在丑而争则乖。三者 不除,虽和如琴瑟,犹为不妇也。”

《广守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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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阴阳刚柔, 天地之始;男女夫妇,人伦之始。故乾坤交泰,谁能间 之?妇地夫天,废一不可。然则丈夫百行,妇人一志。男 有重婚之义,妇无再醮之文。是以芣苡兴歌,蔡人作 诫,匪石为叹,卫主知惭。昔楚昭王出游,留姜氏于渐 台,江水暴至,王约迎夫人,必以符合,使者仓卒,遂不 请行。姜氏曰:“妾闻贞女义不犯约,勇士不畏其死。妾 知不去必死,然无符不敢犯约,虽行之必生。无信而 生,不如守义而死。会使者还,取符,则水高台没矣。其 守信也如此,汝其勉之。《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

《谏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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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女曰:“若夫廉贞孝义,事姑敬,夫扬名,则闻命矣。敢 问妇从夫之令,可谓贤乎?”大家曰:“是何言欤!是何言 欤!昔周宣王晚朝,姜后脱簪珥待罪于永巷,宣王为 之夙兴。汉成帝命班婕妤同辇,婕妤辞曰:‘妾闻三代 明王,皆有贤臣在侧,不闻与嬖女同乘’。成帝为之改 容。楚庄王耽于游畋,樊女乃不食野味,庄王感焉,为” 之罢猎。由是观之,天子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诸侯有诤臣,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虽无道 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不 陷于不义;夫有诤妻,则不入于非道。是以卫女矫齐 桓公,不听淫乐,齐姜遣晋文公而成霸业。故夫非道 则谏之,从夫之令,又焉得为贤乎?《诗》云:“猷之未远,是 用大谏。”

宋李昌龄乐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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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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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室家,御妾妇之道,当以至正,与夫仁术。大抵妇人 女子之性情,多淫邪而少正,易喜怒而多乖。率御之 以严,则事有不测,其情不知,其内有怨,盖未有久而 不为害者。率御之以和,则动多违礼,其事多专,其心 无惮,盖未有久而不为乱者。二者皆非君子所以处 家人之道,其失均也。”故予谓君子之治室家、御妾妇, “当以正而使严;行其中,当以术而使宽。在其中则无 太严、太宽之弊。然后率之以仁,教之以义,和之以礼, 抚之以恩。勿听其言,勿受其制,勿从其役,任以可责 之事,使以不怨之劳;有能不可太宠,有过不可穷治举动不为彼所识,措画不为彼所料。如是则彼之平 昔所可逞者,皆在吾术中矣。”虽欲事“不测而情不和, 动违礼而事自专,内有所怨,心无所惮”,不可得也。夫 是数者既不可得而为,则君子之治家室御妾妇之 道,如斯而已矣。

性理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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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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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妻可出乎’?程子曰:‘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 出妻,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古人不如 此,妻有不善,便当出也。只为今人将此作一件大事, 隐忍不敢发。或有隐恶,为其阴持之,以至纵恣,养成 不善,岂不害事!人修身,刑家最急。才修身,便到刑家 上也’。”又问:“古人出妻,有以‘对姑叱狗,藜蒸不熟者,亦 无甚恶,而遽出之,何也’?”曰:“此古人忠厚之道也。古之 人,交绝不出恶声,君子不忍以大恶出其妻,而以微 罪去之,以此见其忠厚之至也。且如叱狗于亲前者, 亦有甚大故不是处,只为他平日有故,因此一事出 之尔。”或曰:“彼以此细故见逐,安能无辞?兼他人不知 是与不是,则如之何?”曰:“彼必自知其罪,但自己理直 可矣,何必教他人知之?然有识者当自知之也。如必 待彰暴其妻之不善,使他人知之,是亦浅丈夫而已, 君子不如此。大凡人说话,多欲令彼曲我直,若君子 自有一个含容意思。”或曰:“古语有之:‘出妻令其可嫁, 绝友令其可交’。乃此意否?”曰:“是也。”

问:“再娶皆不合礼否?”曰:“大夫以上,无再娶礼。凡人为 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 约终身夫妇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 缘奉公姑,或主内事耳。如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自 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西山真氏曰:夫之道在敬身以帅其妇,妇之道在敬 身以承其夫。故父之醮子,必曰“勉帅以敬”,亲之送女, 必曰“敬之戒之。”夫妇之道,尽于此矣。

问:“妻有七出,此却是正当道理,非权也。”朱子曰:“然。”

朱子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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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陈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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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更 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 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弟 必不惮赞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 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迁阔。然自知经识 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答胡伯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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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居室,人事之至近,而道行乎其间,此君子之道 所以费而隐也。然幽暗之中,衽席之上,人或亵而慢 之,则天命有所不行矣。此君子之道所以造端乎夫 妇之微密,而语其极,则察乎天地之高深也。然非知 几慎独之君子,其孰能体之?《易》首于乾坤,而中于《咸》 《恒》,《礼》谨大昏,而《诗》以《二南》为正始之道,其以此与?《知 言,亦曰:“道存乎饮食男女之事,而溺于流者不知其 精。”又曰:“接而知有礼焉,交而知有道焉,惟敬者能守 而不失耳。”亦此意也。

近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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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孀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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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取, 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 或有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 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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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端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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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之间,隐微之际,尤见道不可离。知其造端乎此, 则其所以戒谨恐惧之实无不至矣。《易》首乾坤而重 咸恒,《诗》首《关雎》而戒淫佚,《书》记釐降,礼谨大昏,皆此 意也。

袁氏世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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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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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稚女无与之抚 存,饮食衣服,凡闺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 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 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 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 再娶为尤难。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 人,特难值耳,再娶者宜慎择。

“妇人不与外事”者,盖谓夫与子既贤,外事自不必预。 若夫与子不肖,掩蔽妇人之耳目,何所不至?今人多 有游荡赌博,至于鬻田园,甚至于鬻其所居,妻犹不 觉。然则夫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子之鬻产, 必同其母,而伪书契字者有之;重息以假贷,而兼并 之人不惮于论讼;贷茶盐以转贸,而官司责其必偿, 为母者终不能制。然则子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 益也?此乃妇人之大不幸,为之奈何?苟为夫能念其 妻之可怜,为子能念其母之可怜,顿然悔悟,岂不甚善。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筭钱谷出入 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 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 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 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 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 识书筭,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 不然鲜不破家。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 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 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得可见。若早议婚姻,事 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 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很戾不检。从其前 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 可不戒乎。

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 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 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 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 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 也。

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绐女家,则曰“男富”; 绐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绐女家,则曰“男家不求 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绐男家,则厚许其赔嫁之贿, 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 反目,至于仳离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 者之言不可轻信如此,宜谨察于始。

明曹端夜行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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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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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佛、老之道,清净如此,固非凡俗之所及。今子不 恶凡俗,而恶佛、老,何也?”端应之曰:“《易》云:‘天地感而万 物化生’。佛老以不夫妇为清净,则天地不如佛、老之 清净矣。然使天地如佛、老之清净,则阳自阳而阴自 阴,上下萧然,常如隆寒之时矣,万物何自而生哉?万 物不生,则吾族固无矣,彼佛、老之徒,亦能自有乎?且” 万物生于天地,而各具一天地生生之理,故有胎者 焉,有卵者焉,有勾者焉,有甲者焉。原其所以,莫非阴 阳造化之道也。是故圣人顺天地之理,制夫妇之义, 使生生而不穷,此所谓参天地而赞化育也。且伏羲 肯为佛、老之清净而不夫妇,则十五世之传,一万一 千七百八十年之祀,得乎?神农肯为“佛老之清净而 不夫妇,则八代之传五百二十年之祀,得乎?黄帝肯 为佛老之清净而不夫妇,则五帝、夏后氏三十三主 之传九百二十三年之祀得乎?成汤也文武也,肯为 佛老之清净而不夫妇,则六百二十九年之商、八百 六十九年之周,自谁传耶?高祖也、太宗也,肯为佛老 之清净而不夫妇,则”四百二十五年之汉,二百八十 九年之唐,自谁兴耶?又如自今而后,男皆如佛老之 清净而不求其室,女皆如佛老之清净而不求其家, 则百年之下生民之类,有耶?无耶?《传》曰:“有天地然后 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 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 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时措。《中庸》曰:“君子之道, 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而佛老只是一个 不夫妇,把父子君臣天地上下之理殄灭尽矣,区区 慈悲不杀,清净不扰,夫何补哉?

章潢图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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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端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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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达道五,夫妇特其一也。自天地开辟以来,有 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上下。《易·归妹 彖传》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成, 归妹人伦之终始也。”此《中庸》所以谓君子之道,造端 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道至察天地,而功乃始 于夫妇之间。曾谓《中庸》果不可能乎哉?或曰:“道率于 性,原于天,语大莫载,语小莫破。故举其全体,则天地 圣人不能尽;举其一节,则夫妇之愚不肖可与知能。 所谓造端夫妇,其理则然。而君子以参赞位育为极 功,于居室何与焉?”抑知明道行道,岂远人以为之哉? 道不远人,自夫妇达之,子臣弟友之伦,富贵贫贱夷 狄患难之遇,莫非用功之地也。况道不离乎须臾。而 居室之近乃常情,最易媟狎,君子无所不致其谨,于 此尤加谨焉。故“戒慎不睹,恐惧不闻,不动而敬,不言 而信”矣。而视听言动其见于夫妇间者,何敢忽也?喜 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皆中节谓之和矣。而喜怒哀 乐其发于夫妇间者,何敢忽也?惟夫妇乃人情所易 忽者,且不敢忽,则子臣弟友乃人所共勉者,敢不孝 弟忠信乎哉?自衽席以达之,大庭广众,自宴昵情欲 以达之,礼节揖让,无一不慎,而造端则有自耳。是故 观厥刑于二女,非舜之造端乎?而四方从欲以治。“刑于寡妻”,非文之造端乎?而迓于兄弟家邦,二圣固已 有明征矣。《易家人彖传》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 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 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家正 而天下定矣。孰谓察天地不始于夫妇哉?尝闻千里 之应,系乎居室,万化之原,起于闺门。造端托始,其功 信不可诬也。但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端本澄源,谁 其尸之?诵《大学》,深有警于毋自欺,诵《中庸》,深有警于 造端。夫妇合而言之。敢不勗诸。

徐三重明善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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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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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人贤明者稀,况不读书,寡见大义。其啬以成家 者,或昧大体而乐于时俗者,尤难执德。要在男子随 事据理,一一明白开导之。若复溺于衽席,苟阿其意, 彼遂习与相安,恬然自信,此非独彼妇之过,而其夫 实成之也。凡家庭事有世俗所沿,《诗》《书》所责者,当理 谕譬晓,务令灼然知如此为是,如此为非。但词严义 正,非甚不慧,鲜有不警戢者。若必执迷自遂,正可知 其夫平日闺闱之事矣。鲁夫人不德,圣人犹罪其子, 况身挈夫纲,而不能相率以正,责将谁委?

《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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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非吉凶大事而出,即郑卫二《国风》所咏是矣。“河 间妇不游,终为淑媛;孔父妻不出,何由杀其夫”,此往 事大戒。灼灼宇宙内者,污俗颓风,固多忽此,而上明 礼仪,下畏道路,何可不痛以为惩。凡吉凶大事而出, 此在礼经必不容已者。其外即亲族燕聚,不宜数举, 亦不宜数预。同居切近,间以茶果叙坐,或可往来,亦 不得太久,妨废彼此家务。至于无故设席,远招姻亲 从婢飘摇,歌舞嬉乐,无论将来所趋若何,士大夫苟 从《诗》《书》准绳,已知此事,必非端谨善道矣。妇女何知? 其责固当有在。至于寒食拜墓,今不问贵贱,习常通 行。要之妇女原无此礼,第欲借以浪游,为一岁乐事 耳。倘有感慕九原之意,何不于岁时家庙蒸尝,一与 内执事之列?不与此而与彼,其为浪游何辞?且妆束 而出飘扬,原埜为行者观望,大非闺门美事。苟害于 义,何容从俗。

范弘嗣做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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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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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意相比也,情相昵也,而主于有别。夫象日,妇象 月,日月迭运,昼夜相照为望,相映为弦,相避为朔,相 交为合璧。月止一会,妇人阴类,故称“月事。”夫与合寝, 以应日月之交,既孕不复会。古者《月令》多忌,欲人谨 房闼,远色欲,其防甚严,法天以有别也。故寿命延,聪 明长,而子嗣广矣。无别,则媟亵蛊惑,夭亡随之,乃以 相助相成也,所以为别也。若以“不正狎其夫,好色迷 其妇”,大有妨于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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