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一百二十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
第一百二十六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四
唐〈太宗贞观十一则 高宗永徽五则 麟德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仪凤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二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九则 神龙二则 景
龙二则 元宗开元十七则 天宝三则 代宗广德二则 大历六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八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
太和七则 开成四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一
则 昭宗乾宁一则 光化一则 天复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三则 出帝开运二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辽〈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四则 太平二则 道宗太康一则 太安一则 天祥帝
乾统一则〉
庶征典第一百二十六卷
水灾部汇考四
编辑唐
编辑太宗贞观三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三年秋,贝、 谯郓泗沂徐亳苏陇九州水。水,太阴之气也。若臣道 颛,女谒行,小人道长,严刑以逞,下民不堪其忧,则阴 类胜,其气应而水至。其谪见于天月及辰星与列星 之司水者为之变。若七曜循中道之北,皆水祥也。” 贞观四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许戴集 三州水。”
贞观七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山东、 河南州四十大水。”
贞观八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山东 江淮大水。”
贞观十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关东及淮 海旁州二十八大水。”
贞观十一年,大水,谷、洛溢,河溢。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水,谷、洛溢。 乙未,诏百官言事。壬寅,废明德宫之元圃院,赐遭水 家。九月丁亥,河溢,坏陜州河北县,毁河阳中潬,幸白 司马坂观之,赐濒河遭水家粟帛。” 按《魏徵传》:“是岁 大雨,谷、洛溢,毁宫寺十九,漂居人六百家。”征陈事曰: “臣闻为国基于德礼,保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情, 德”礼形则远者来格。故德礼诚信,国之大纲,不可斯 须废也。《传》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自古皆有死, 人无信不立。”又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 在令外。”然则言而不行,言不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 也。不信之言,不诚之令,君子弗为也。自王道休明,绵 十馀载,仓廪愈积,土地益广,然而道德不日博,仁义 不日厚,何哉?由待下之情,未尽诚信,虽有善始之勤, 而无克终之美。故便佞之徒,得肆其巧,谓同心为朋 党,告讦为至公,强直为擅权,忠谠为诽谤。谓之朋党, 虽忠信可疑;谓之至公,虽矫伪无咎。强直者畏擅权 而不得尽,忠谠者虑诽谤而不敢与之争。荧惑视听, 郁于大道,妨化损德,无斯甚者。今将致治,则委之君 子得失,或访诸小人,是毁誉常在小人,而督责常加 君子也。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惠,然虑不及远,虽使竭 力尽诚,犹未免倾败,况内怀奸利,承颜顺旨乎?故孔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未有小人而仁者。”然君子 不能无小恶,恶不积无害于正;小人时有小善,善不 积不足以忠。今谓之善人矣,复虑其不信,何异立直 木而疑其景之曲乎?故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 则无以事上,信之为义大矣。昔齐桓公问管仲曰:“吾 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固 非其善者,然无害霸也。”公曰:“何如而害霸?”曰:“不能知 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 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 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而不能下,馈间伦曰:“鼓之啬 夫。间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应。左 右曰:“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不为?”穆伯 曰:“间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间伦下之,吾不可 以不赏;若赏之,是赏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舍 仁而为佞,虽得鼓,安用之乎?穆伯列国大夫,管仲霸 者之佐,犹能慎于信任,远避佞人,况陛下之上圣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 厉之以义,节之以礼,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 无为之化,何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 罚不及有罪,“赏不加有功,则危亡之期,或未可保。”帝手诏嘉答,于是废明德宫元圃院,赐遭水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黄气竟天,大雨, 穀水溢入洛阳宫。帝引咎,令群臣直言政之得失。中 书侍郎岑文本曰:‘伏惟陛下览古今之事,察安危之 机,上以社稷为重,下以亿兆为念。明选举,慎赏罚,进 贤才,退不肖。闻过既改,从谏如流。为善在于不疑,出 令期于必信。颐神养性,省畋游之娱;去奢从俭,减工 役之费,务静方内,不求辟土;载櫜弓矢而无忘武备。 此数者,愿陛下行之不怠,必当转祸为福,化咎为祥。 况水之为害,阴阳常理,岂可谓之天谴而系圣心哉’!” 十三日,诏曰:“暴雨为灾,大水泛溢,静思厥咎,朕甚惧 焉。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极言朕过,无有所讳。诸司供 进,悉令减省。凡所力役,量事停废。遭”水之家,赐帛有 差。
贞观十六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秋,徐、戴 二州大水。”
贞观十八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秋,谷、襄、 豫、荆、徐、梓、忠、绵、宋、亳十州大水。”
贞观十九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秋,沁、易 二州水害稼。”
贞观二十一年,海溢。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一年,泉州海溢。 按《五行志》: 二十一年八月,“河北大水,驩州水。”
贞观二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夏,泸、 越、徐、交、渝等州水。”
高宗永徽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六月, 新丰、渭南大雨,零口山水暴出,漂庐舍。宣、歙、饶、常等 州大雨水,溺死者数百人。”秋,齐定等十六州水。 永徽二年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汴、定、濮、 亳等州水。”
永徽四年,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杭、夔、果、忠 等州水。
永徽五年,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五年六月丙寅,河北大水,遣 使虑囚。”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丑夜,大雨,麟游县 山水冲万年宫元武门,入寝殿,卫士有溺死者。六月, 滹沱溢,损五千馀家。”
永徽六年,洛水黄河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六年九月乙酉,洛水溢。十月,齐州 黄河溢。”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商州大水。秋,冀、沂、密、 兖、滑、汴、郑、婺等州水,害稼。洛州大水,毁天津桥。十月, 齐州河溢。”
麟德二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麟德二年六月, 鄜州大水。坏居人庐舍。”
总章二年海溢大水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二年六月, 括州大风雨,海溢,坏永嘉、安固二县,溺死者九千七 十人。冀州大雨,水平地深一丈,坏民居万家。”
咸亨元年山水溢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亨元年五月 丙戌,大雨,山水溢,溺死九千馀人。”
咸亨二年,山水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徐州 山水漂百馀家。”
咸亨四年,山水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婺州 大雨,山水暴涨,溺死五千馀人。”
仪凤元年海溢大水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元年八月,青州海溢。” 按《五 行志》。上元三年。〈是年十一月改元仪凤〉八月,青州大风,海溢,漂 居人五千馀家。齐、淄等七州大水。
永隆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元年九月, 河南河北大水,溺死者甚众。”
开耀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开耀元年八月丁卯,以河南、河北 大水,遣使赈乏绝。室庐坏者,给复一年,溺死者赠物, 人三段。”
永淳元年洛水溢
编辑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五月乙卯,洛水溢。” 按 《五行志》,“永淳元年五月丙午,东都连日澍雨。乙卯,洛 水溢,坏天津桥及中桥,漂居民千馀家。六月乙亥,京
师大雨,水平地深数尺。秋,山东大雨水,大饥永淳二年,河溢,滹沱溢。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己巳。 河溢坏河阳桥。八月,恒州滹沱河及山水暴溢。害稼。”
睿宗文明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明元年七月, 温州大水,漂千馀家。括州溪水暴涨,溺死者百馀人。”
中宗嗣圣九年〈即武后如意元年〉洛水溢
编辑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寿元年四月,改元如意。五月,洛 水溢,七月,又溢。八月甲戌,河溢坏河阳县。” 按《五行 志》,“如意元年四月,洛水溢,坏永昌桥,漂居民四百馀 家。七月,洛水溢,漂居民五千馀家。八月,河溢,坏河阳 县。”
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河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二年五月癸丑,河溢棣州。” 按《五 行志》:“长寿二年五月,棣州河溢,坏居民二千馀家。”河 阳州十一水。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万岁通天元年 八月,徐州大水害稼。”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三月 括州水,坏民居七百馀家。是岁河南州十九水。 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洛水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圣历二年七月丙辰,洛水溢。” 按 《五行志》:“圣历二年七月丙辰,神都大雨,洛水坏天津 桥。秋,水溢怀州,漂千馀家。”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圣历三年五月改元久视〉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圣历三年三月 辛亥。鸿式水漂千馀家。溺死四百馀人。”久视元年十 月。洛州水。
嗣圣十八年。〈即武后长安元年〉《井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初,醴泉坊 太平公主第,井水溢流。又并州文水县猷水竭,武氏 井溢。”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三年六月, 宁州大雨,水漂二千馀家,溺死千馀人。”
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四年八月, 瀛州水坏民居数千家。”
神龙元年洛水溢
编辑按《唐书中宗本纪》,神龙元年七月甲辰,洛水溢。 按 《五行志》:神龙元年四月,同官县大雨,水漂民居五百 馀家。六月,河北县十七大水。七月甲辰,洛水溢,坏民 居二千馀家。 按《宋务光传》,务光迁右卫骑曹参军。 神龙元年,大水,诏文武九品以上官直言极谏。务光 上书曰:“后王乐闻过罔不兴,拒谏罔不乱。乐闻过则 下情”通,下情通则政无缺,此所以兴也。拒谏则群议 壅,群议壅则上孤立,此所以乱也。臣尝观天人相与 之际,有感必应,其间甚密,是以教失于此,变生于彼。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自夏以来,水气勃戾, 天下多罹其灾,洛水暴涨,漂损百姓。《传》曰:“简宗庙,废 祠祀,则水不润下。”夫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严配祖 宗。自陛下御极,郊庙山川,不时荐见。又水者阴类,臣 妾之道,气盛则水泉溢。顷虹蜺纷错,暑雨滞霪,阴胜 之沴也。后廷近习,或有离中馈之职以干外政,愿深 思天变,杜绝其萌。又,自春及夏,牛多病死,疫气浸淫。 《传》曰:‘思之不睿,则有牛祸’。意者万机之事,陛下未躬 亲乎?”晁错曰:“五帝其臣不及,则自亲之。”今朝廷贤佐 虽多,然莫能仰陛下清光。愿勤思法宫,凝就大化,以 万方为念,不以声色为娱,以百姓为忧,不以犬马为 乐。臣闻三、五之君,不能免淫亢,顾备御存乎人耳。灾 兴细微,安之不怪?及祸变已成,骇而图之,犹水决治 防,病困求药,虽复僶俛,尚何救哉!夫塞变应天,实系 人事。今霖“雨即闭坊门,岂一坊一巿能感发天道哉? 必不然矣。故里人呼坊门为宰相”,谓能节宣风雨,天 工人代,乃为虚设。又数年以来,公私乏竭,户口减耗, 家无接新之储,国乏俟荒之畜。陛下近观朝巿,则以 为既庶且富,试践闾陌,则百姓衣马牛之衣,食犬彘 之食,十室而九。丁壮尽于边塞,孀孤转于沟壑。“猛吏 奋毒,急政破资,马困斯逸,人穷斯诈,起为奸盗,从而 刑之,良可叹也。今人贫而奢不息,法设而伪不止。长 吏贪冒,选举以私,稼穑之人少,商旅之人众。愿坦然 更化,以身先之。凋残之后,缓其力役,久弊之极,训以 敦庞,十年之外,生聚方足。”臣闻“太子,君之贰,国之本, 所以守器承祧,养民赞业。愿择”贤能,早建储副,安社 稷,慰黎元。姻戚之间,谤议所集,积疑成患,凭宠生灾, 爱之适以害之也。如武三思等,诚不宜任以机要,国 家利器,庸可久假于人?秘书监郑普思、国子祭酒叶 静能挟小道浅术,列朱紫,取银黄,亏国经,悖天道。《书》 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止诚治乱安危之秋也愿陛下远佞人,“亲有德。乳保之母,妃主之家,以时接 见,无令媟黩。”疏奏不省。
按《旧唐书五行志》:“右仆射唐休璟上表曰:‘臣闻天运 其工,人代之而理;神行其化,政资之以和。得其理则 阴阳以调,失其和则灾沴斯作。故举才而授,帝惟其 艰;论道于邦,官不必备。顷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国水 灾,屡为人害。夫水,阴气也,臣实主之。臣忝职右枢,致 此阴沴,不能调理其气,而乃旷居其官。虽运属尧年’”, 则无治水之用;位侔殷相,且阙济川之功。犹负明刑, 坐逃皇谴,皇恩不弃,其若天何?昔汉家故事,“丞相以 天灾免职。”臣窃遇圣时,岂敢䩄颜居位?乞解所任,待 罪私门。冀移阴咎之征,复免夜行之眚。
神龙二年,洛水溢,大水。
按《唐书中宗本纪》:“二年四月辛丑,洛水溢。” 按《五行 志》:“二年四月辛丑,洛水坏天津桥,溺死数百人。”八月, 魏州水。
景龙三年澧水溢大水
编辑按《唐书中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景龙三年七月。 澧水溢。害稼。九月。密州水。坏民居数万家。
景龙四年,井溢。
按《唐书中宗本纪》:四年三月庚申,井溢。 按《五行志》: “四年三月庚申,京师井水溢。占曰:君凶。又曰:兵将起。”
元宗开元三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三年,河南、 河北水。
开元四年,洛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丁酉。 洛水溢。沉舟断百。 开元五年,瀍水溢,河南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五年二月,免河南北蝗、水州租。”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甲申,瀍水溢,溺死千馀人。巩县 大水,坏城邑,损居民数百家。河南水害稼。”
开元六年,瀍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六年六月甲申,瀍水溢。”
开元八年,洛《瀍谷》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开元八年夏,契 丹寇营州,发关中卒援之,宿渑池之阙门营穀水上。 夜半山水暴至,万馀人皆溺死。六月庚寅,谷洛溢入 西上阳宫,宫人死者十七八。畿内诸县田稼庐舍荡 尽,掌闲卫兵溺死千馀人。京师兴道坊一夕陷为池, 居民五百馀家皆没不见。是年邓县三鸦口大水塞 谷”,或见二小儿以水相沃。须臾,有蛇大十围,张口仰 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数百家。
开元十年,伊、汝水溢,河决。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年五月,伊、汝水溢。六月丁巳,河 决博、棣二州。七月庚辰,给、复遭水州。” 按《五行志》:“十 年五月辛酉,伊水溢,毁东都城东南隅,平地深六尺。 河南许、仙、豫、陈、汝、唐、邓等州大水害稼,漂没民居,溺 者甚众。”六月,博州、棣州河决。
开元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豫 州大水。八月,兖州大水。”
开元十四年,瀍木溢,河决。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四年七月癸未,瀍水溢。八月丙 午,河决魏州。 按《五行志》:“十四年,天下州五十水,河 南、河北尤甚,河及支川皆溢,怀、卫、郑、滑、汴、濮人或巢 或舟以居,死者千计。”润州大风,自东北海涛没瓜步。 开元十五年,洛涧穀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五年七月“庚寅,洛水溢。八月,涧 谷溢,毁渑池县。”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晋州大水。 七月,邓州大水,溺死数千人。洛水溢入鄜城,平地丈 馀,死者无算,坏同州城市及冯翊县,漂居民二千馀 家。八月,涧谷溢,毁渑池县。是岁,天下州六十三大水, 害稼及居民卢舍,河北尢甚。”
开元十七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八月丙 寅,越州大水,坏州县城。”
开元十八年,瀍、洛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八年六月乙亥,瀍水溢。壬午,洛 水溢。” 按《五行志》:“十八年六月壬午,东都瀍水溺扬、 楚等州租船,洛水坏天津、永济二桥及民居千馀家。” 开元十九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秋,河南 水,害稼。”
开元二十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年九月戊辰,以宋、滑、兖、郓四 州水,免今岁税。”
开元二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关 辅、河南州十馀水害稼。”
开元二十七年。大水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澧袁 江等州水。
开元二十八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十月, “河南郡十三水。”
开元二十九年,伊、洛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九年七月乙亥,伊、洛溢。” 按 《五行志》:“二十九年七月,伊、洛及支川皆溢,害稼,毁天 津桥及东西漕、上阳宫仗舍,溺死千馀人。”是秋,河南、 河北郡二十四水害稼。
天宝四载水
编辑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四载九月, 河南淮、扬、睢阳、谯四郡水。”
天宝十载,海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十载八月乙卯,广陵海溢。” 按《五行志》十载,“广陵大风驾海潮,沉江口,舡数千。” 天宝十三载秋瀍,洛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三载。九月。东 都瀍洛溢。坏十九坊。
代宗广德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九月。 大雨。水平地数尺。时吐蕃寇京畿。以水自遣去。 广德二年五月。洛水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东都 大雨。洛水溢。漂二十馀坊。河南诸州水”
大历元年七月洛水溢
编辑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二年,大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二年秋,湖 南及河东、河南、淮南、浙东西、福建等道州五十五水 灾。”
大历七年,江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七年二月庚午,江州江溢。” “大历十年七月,杭州海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十一年,大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戊 子夜,澍雨,京师平地水尺馀,沟渠涨溢,坏民居千馀 家。”
大历十二年,大水,河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秋,河溢。” 按《五行志》:“十二 年秋,京畿及宋亳滑三州大雨水害稼,河南尢甚,平 地深五尺,河溢。”
德宗建中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冬,黄河滹沱、易水溢。” 按《五行志》,“建中元年,幽、镇、魏、博大雨,易水滹沱横流, 自山而下,转石折树,水高丈馀,苗稼荡尽。”
贞元二年大水江河溢
编辑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年六月 丁酉,大风雨,京城通衢水深数尺,有溺死者。东都、河 南、荆南、淮南、江河溢。”
贞元三年,江溢,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三年五月,扬州江溢。” 按《五 行志》:“三年三月,东都、河南、江陵、汴扬等州大水。 贞元四年,灞水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八月,灞水溢。”
贞元八年,大水,淮水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八年六月,淮水溢。 按《五行志》,八 年六月,淮水溢,平地深七尺,没泗州城。秋,自江淮及 荆襄陈宋至于河朔州,四十馀,大水害稼,溺死二万 馀人,漂没城郭庐舍。幽州平地水深二丈,徐郑涿蓟 檀、平等州皆深丈馀。 按《权德舆传》,贞元八年,关东 淮南浙西州县大水,坏庐舍,漂杀人。德舆建言,“江淮 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今霪 雨二时,农田不开,逋亡日众,宜择群臣明识通方者, 持节劳徕,问人所疾苦,蠲其租入,与连帅守长讲求 所宜。赋取于人,不若藏于人之固也。”帝乃遣奚陟等 四人循行慰抚。
贞元十一年,江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一年十月,朗、蜀二州江溢。 贞元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福建二州大水,岚州暴雨,水深二丈。”
贞元十三年,淮水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七月,淮 水溢于亳州。”
贞元十八年,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春,申、光、 蔡等州大水。”
顺宗永贞元年江溢山水出
编辑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贞元年夏,朗 州之熊武五溪溢。秋,武陵、龙阳二县江水溢,漂万馀 家。京畿长安等九县山水害稼。”
宪宗元和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荆 南及寿、幽、徐等州大水。”
元和二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蔡州 大雨水,平地深数尺。”
元和四年,暴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丁未, 渭南暴水,漂民居二百馀家。”
元和六年,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鄜坊 黔中水。
元和七年,河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七年春正月癸酉,振武河溢。” 按 《五行志》:“七年正月,振武河溢,毁东受降城。五月,饶、抚、 虔、吉、信五州暴水,虔州尢甚,平地有深至四丈者。 元和八年,大水,渭水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八年六月辛卯,渭水溢。” 按《五行 志》,“八年五月,陈州、许州大雨大隗,山摧,水流出,溺死 者千馀人。六月庚寅,大风,毁屋扬瓦,人多压死者。京 师大水,城南深丈馀,入明德门,犹渐车辐。辛卯,渭水 涨绝济时。所在百川发溢,多不由故道。沧州水潦,浸 盐山等县。”
元和九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淮南及 岳、安、宣、江、抚、袁等州大水害稼。”
元和十一年,海溢,渭水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一年六月,密州海溢。八月甲午, 渭水溢。” 按《五行志》:“十一年五月,京畿大雨水,昭应 尢甚,衢州山水害稼,深三丈,毁州郭,溺死百馀人。六 月,密州大风雨,海溢,毁城郭。饶州浮梁、乐平二县暴 雨,水漂没四千馀家。润、常、潮、陈、许五州及京畿水害 稼。八月甲午,渭水溢,毁中桥。”
元和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乙 酉,京师大雨水,含元殿一柱倾,市中水深三尺,毁民 居二千馀家。河南、河北大水,洺、邢、尢甚,平地二丈。河 中、江陵、幽、泽、潞、晋、隰、苏、台、越州水,害稼。”
元和十三年六月辛未,淮水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元和十五年,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秋,洪、吉、 信、沧等州水。”
穆宗长庆二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七月, 河南陈、许、蔡等州大水,好畤山水漂民居三百馀家。 处州大雨,水平地深八尺,坏城邑桑田大半。”
长庆四年,大水,汉水溢。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苏、湖二 州大雨水,太湖决溢,睦州及寿州之霍山山水暴出, 郓、曹、濮三州雨水坏州城、民居、田稼略尽,襄、均、复、郢 四州汉水溢决。秋,河南及陈、许二州水害稼。”
敬宗宝历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秋,鄜、 坊二州暴水,兖、海、华三州及京畿奉天等六县水害 稼。”
文宗太和二年河溢海溢
编辑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六月夏,河溢棣州城,越 州海溢。”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夏,京畿及陈、滑二州 水害稼,河阳平地五尺。河决,坏棣州城,越州大风,海 溢。河南郓、曹、濮、青、淄、齐、德、兖、海等州并大水。”
太和三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同官 县暴水,漂没二百馀家。宋、亳、徐等州大水害稼。 太和四年,江溢。”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六月夏,舒州江溢。” 按《五行 志》:“四年夏,江水溢没舒州太湖、宿松、望江三县民田 数百户,鄜坊水,漂三百馀家,浙西、浙东、宣歙、江西、鄜 坊、山南东道、淮南、京畿、河南、江南、荆襄、岳鄂、湖南大 水,皆害稼。”
太和五年,江溢,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五年六月甲午,梓州元武江溢。”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元武江涨,高二丈,溢入梓州罗 城。淮西、浙东、浙西、荆襄、岳鄂东川大水害稼。”
太和六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苏、湖 二州大水。六月,徐州大水,坏民居九百馀家。”
太和七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秋,浙西及扬、楚、舒、庐、寿、滁、和、宣等州大水害稼。”
太和八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秋,江西及 襄州水,害稼,蕲州湖水溢,滁州大水,溺万馀户。”
开成元年河溢
编辑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七月,滹沱溢。” 按《五行 志》,“开成元年夏,凤翔麟游县暴雨水,毁九成宫,坏民 舍数百家,死者百馀人。七月,镇州滹沱河溢,害稼。 开成三年,河决,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夏,河决浸 郑滑外城,陈、许、鄜、坊、鄂、曹、濮、襄、魏、博等州大水,江汉 涨溢,坏房、均、荆、襄等州民居及田产殆尽,苏、湖、处等 州水溢入城,处州平地八尺。”
开成四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西川、沧 景、淄青大雨水害稼及民庐舍,德州尤甚,平地水深 八尺。”
开成五年,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镇州 及江南水。”
武宗会昌元年大水汉水溢
编辑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元年七月壬辰,汉水溢。” 按 《五行志》,“会昌元年七月,江南大水,汉水坏襄、均等州 民居甚众。”
宣宗大中十二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十二年八 月,魏、博、幽、镇、兖、郓、滑、汴、宋、舒、寿、和、润等州水害稼,徐、 泗等州水深五丈,漂没数万家。”
大中十三年夏,大水。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元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元年,颍州 大水。”
咸通四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闰六月,东 都暴水,自龙门毁定鼎、长夏等门,漂溺居人。七月,东 都许、汝、徐、泗等州大水,伤稼。九月,孝义山水深二丈, 破武牢关金城门汜水桥。”
按《剧谈录》:“咸通四年秋,洛中大水,苑囿庐舍,靡不淹 没。厥后香山寺僧云:其日将暮,见暴水自龙门川北 下,有如决江海,鼓怒之间,殷若雷震,有二黑牛出于 水上,掉尾跃空而进。众僧与居人凭高望之,谓城中 悉为鱼矣。俄见定鼎、长夏二门阴噎忽开,亦有青牛 奋跃而出,相去约有百步。黑牛奔走而回,向之怒浪” 惊澜翕然,遂低数丈,是夕漂溺尤甚,京邑遂至萧条, 十馀年间,尚未完葺。先是,皇城守阍者,白昼闻五凤 楼中有信歌云:“天津桥畔火光起,魏王堤上看洪水。” 时郑相国涯留守洛师,闻之以为妖妄。经月馀,从事 宴罢夜归,执烛者有火烬遗落,骑从才过,烟焰已高, 救之不及,遂烧其半。及潦将兴,谷、洛先涨,魏王与“月、 波”二堤俱坏,乃明《阍》者之言。
咸通六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东都 大水,漂十二坊,溺死者甚众。”
咸通七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夏,江淮大 水。秋,河南大水,害稼。”
咸通十四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八月,关 东、河南大水。”
僖宗乾符三年大水
编辑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三年,关东 大水。”
昭宗乾宁三年河决
编辑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宁三年四月, 河圮于滑州,朱全忠决其堤,因为二河,散漫千馀里。”
光化三年七月浙江溢
编辑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按志作九月〉
天复二年蜀大水
编辑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高祖本纪》。 “天复二年。大水。嘉州漂荡尤甚。”
后晋
编辑高祖天福三年〈即后蜀广政二年〉大水
编辑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 主本纪》。“广政二年。国中大水。祖庙坏。”
天福五年。〈即南唐昇元五年〉吴、越水。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 本纪》:“昇元五年,吴、越水民就食境内。遣使振恤安集 之。”
天福六年。〈即南唐昇元六年〉大水,秦、淮溢。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昇元六年闰月,都下大水,秦、淮溢。六月,常、宣、歙 三州大雨涨溢。”
出帝开运元年河决
编辑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开运元年六月丙辰,河决滑 州,环梁山,入于汶、济。”
开运三年,河决。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三年“秋七月,大雨水,河决杨 刘、朝城、武德。八月辛酉,河溢历亭。九月,河决澶、滑、怀 州。癸卯,河决临黄。冬十月,河决卫州。丙寅,河决原武。”
后周
编辑太祖广顺二年〈即后蜀广政十五年〉成都大水
编辑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 主本纪》:广政十五年“夏六月乙酉朔,大宴群臣。教坊 优人作灌口神队,二龙战𩰚之象。须臾,天地皆暝,大 雨电。”明日,灌口奏,“岷江大涨,锁塞龙处,铁柱频撼。丁 酉,大水入成都,坏延秋门,漂没千馀家,溺死五千馀 人,冲毁太庙四室及司天监。戊戌,大赦境内,赈被水 之”家。命宰相范忠恕祷青羊观。又遣使往灌州下诏 罪己。七月,暴水大至。
辽
编辑穆宗应历三年水
编辑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三年,以南京水,诏免今岁租。”
圣宗统和十一年河溢
编辑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十一年秋七月己丑,桑干羊 河溢居庸关西,害禾稼殆尽。奉圣南京居民庐舍多 垫溺者。”
统和十二年,大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二年“春正月癸丑朔,漷阴镇水 漂溺三千馀村,诏疏旧渠。”
统和十六年,大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六年夏癸卯,振崇德宫所隶州 县之被水者。”
统和二十七年,河溢。
按《辽史圣宗本纪》:二十七年“秋七月甲寅朔,霖雨,潢、 土、斡剌、阴凉四河皆溢,漂没居民舍。”
太平六年水
编辑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二年六月“己巳,南京水,遣使 振之。”
太平十一年,河溢。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一年五月,大雨水,诸河横流,皆 失故道。”
道宗太康八年沙河溢
编辑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八年秋七月甲午,南京霖雨, 沙河溢,永清、归义、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县伤稼。”
太安八年水
编辑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安八年十一月丁酉,以通州潦 水害稼,遣使振之。”
天祚帝乾统三年大水
编辑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三年庚午,以武清县大水, 弛其陂泽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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