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五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五十四卷目录
河图洛书部汇考六
易原〈序 河图 洛书 河图中五之一图 河图中五之四图 河图中十图 河
图之阳图 河图之阴图 河洛太极图 河洛两仪图 河洛四象图 河洛八卦图 图
书之变图 河洛一原图 天地极数图 参两倚数图 图书五行之序图 图书卦气图
五音清浊本河图图 六律唱和本洛书图 河图天地交洛书日月交图 理义象数一
以贯之之图〉
易或〈河图 洛书〉
经籍典第五十四卷
河图洛书部汇考六
编辑《易原》
编辑
序
编辑《易》自子夏、商瞿亲承圣训,数传至田何,而其流遂广。 汉、魏以来最著者,始自施、孟、梁丘、高、费世传其章句, 继而迁、固为律历之学,继而焦、京、管、郭为灾异祸福 之学。惟马、郑、虞、陆诸君子稍稍推象以穷理,至辅嗣 以清谈注《易》,与老、庄并重,始为理义之宗。五代暨唐, 皆因其说,至孔《疏》而始备,然终以为卜筮之书。故方 伎诸家,五行卦气,借以经纬天地。虽有宋陈穆、李邵 《图变》之传,亦出自术数。至于推原道学,切实践履,惟 周、程、张、朱乃号大成。至今《汉纪》十有三家,《唐志》七十 六家,《宋史》百四十家,分风劈流,各承师说,大扺不离 天人、象数、理气者近是。然或言天道而归于渺忽,或 言人事而失其本始。谈理者多不能合数,谈象者多 不能附理。气运有各说之乘除,二三有互异之制化, 诸家百氏,其始未尝不合,其既不得不分。然始何以 合?既何以分?予起而疑之,于是求之章句而不通卦 画,则“载鬼”、“劓人”、灵龟、飞鸟与暌颐、小过之画全不相 似矣。于是求之卦画而不通图数,则《河图》之十书何 以九?卦何以八?蓍何“以七?”绝不相符矣。于是求之《卦 变》而不通。《众变》则一阴一阳即五阴五阳,而四阴四 阳即二阴二阳,三阴三阳即“三阳三阴”,“刚上柔下”、“柔 来刚往”之说,又与四千九十六卦互相矛盾矣。于是 求之《卦图》而不通。众图则小大、横直各一其体,方圆、 斜曲各一其用,序互错综各一其变,终日纷拏而无 所守矣。乃多方以谋,仿佛以遇,原其辞,原其象,原其 变,原其画,原其数,冀所以冥契者不得于此,即得于 彼,故无所不疑,即无所不原。久之,而天人象数、理气, 觉有同条共贯者,则疑可释也。于是合诸家之长,参 以末议,草创《易原》一书云。
河图中五之一图
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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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止庵云“中。”“象太极”,有此极而阴阳乃生。“象阴 阳交会。左阳右行。交会阴中右阴左行。交会阳中左 阳。”旋入阴中而极。极则右之少阴。生阳盛。所生之 阴必消阳。阳消阴亦消。所谓阳在阳中者。为阳之阳。 阳在阴中者。为阳之阴也。右阴旋入阳中而极。极则 左之少阳。“生阴盛”,所生之阳必消阴。阴消阳亦消。 所谓阴在阴中者,为阴之阴。阴在阳中者,为阴之阳 也。
愚按:诸书之理,虽六合万化,不越此图。天气自外入地气即自北升,纳即出也;地气自内出,天气即自南 降、吐即入也。故“吸”一升一降,呼亦一升一降也。水火 之升降,听命于呼吸;精之升降,又听命于气之出入; 阴从阳、地从天也。《云汉》自坤抵艮为地纪,北斗自干 携巽为天纲。而潮汐之理,亦以一日两度往复,既自 北而南,亦自南而北。人身之吸,由鼻入脑后,下脊背, 达精府而彻于踵,则气自肾提于顶前,随呼转以降 于脐。呼由鼻出下喉管,注三焦,入于气海,散于四肢, 则气自脐后转入肾,随吸以升于顶,交错轮回,所谓 “往致顺,来成逆”,即此一图,天地阴阳五行之变化,皆 包其中。统而观之,凡天阳数,必自左顺而往;凡地阴 数,皆自右逆而来。至于阳在阴中,亦左顺而往;阴在 阳中,亦右逆而来;往来皆行也,皆定体也。中一如是, 全图如是,小成大成,效法之无不如是;即此一图,而 全《易》亦在其中。故《易》莫尊于“太极”,而《河图》莫尊于中 五之一;天数一三五七九,合之反为阴;地数二四六 八十,合之反为阳;阴阳互根而皆主于阳,故天地万 物,阳来则生,阳去则死。阴阳虽对,而其实则一,所谓 “为物不贰,生物不测”者也。夫极包阴阳,而以阳为主, 故其数一。一者万之始,奇者偶之君。始画一而八卦 齐应,万象拱会,所以为奇。“奇”本音其,庄生所称神奇 者也。一分两,两函一,如形影相偶,而一超于象先,偶 不能并,所以为“奇。”《仪》《象》而下皆偶矣。
河图中五之四图
杨氏云:“左阳天数白,自后而生”,往前为顺,顺生反来 于阴之内,而旋窝于其中,自旋窝于中,即阳之入而 为主也;“右阴地数黑,自前而生。”〈疑落数语〉旋于阳窝之外, 即阴之环而从阳也;天以阳为主,而以阴从之,故为 “天”数;
河图中十图
杨氏云:“右阴数,黑自前而生,来后为逆,逆旋复往,于 阳内而窝,其中皆黑也,即阴之入而为主也。左阳数, 白亦自后而生,旋于阴窝之外,即阳之环而从阴也。 地以阴为主,而阳从之,故为地数。”
河图之阳图
杨氏云:“在左自后而生,往前为顺者,阳中之阳;右自 前而生,来后为逆者,阳中之阴也。”同一白也,惟以逆 而来者为阴,阴数逆,所谓阴在阳中,阴逆行也
河图之阴图
杨氏云:“在右自前而生,来后为逆者,阴中之阴;左自 后而生,往前为顺者,阴中之阳也。同一黑也,惟以顺 而往者为阳,阳数顺,所谓阳在阴中阳顺行也。” 游让溪曰:“统观《河图》,天地之法象,无不具焉。自一至 十,天地之成数也。大块凝聚于中,四气顺布于外,天 地行气之局也。以五生统五成而同处,天地专气之 序也;以四位连四数而互藏,阴阳无始之象也。阳始 北而终东南,在内皆阳位而在外,皆阴数。阴始南而 终西北,在内皆阴位而在外,皆阳数。四时消息之几 也。”愚按:天地之撰,理气主之。而数者理气之纪,故揭 其全以示人。十者最全,九书八卦七蓍,皆十之用。十 而九而八而七,用日著体日藏,而变化极。故《洛书》以 下皆用也;而《河图》之体,即在《洛书》以下之中;《洛书》以 下之用,亦即在《河图》之中。此读《易》者先求详于《河图》, 思过半矣。
河洛太极图
天地万物,皆始于一。一者无端,才动即偶,偶倍而四 存,本之一。合四得五,倍五得十,共成参伍,故盈于四 隅,而居中最尊。天数五,地数亦五,五十有五,皆五也。 虽十亦五,五即水火金木之气互藏其宅,十即水火 金木之质互结其形。故中五所建,图书宗之。奇一为 《干》,偶二为《坤》,函三为《震》,布四为《巽》,长老司权,二气妙 合,开阁天地,化生万物。“中五之一,发外为六,水所成 焉,是为北坎;中五之二,发外为七,火所成焉,是为南 离。中五之三,发外为八,木所成焉,是为东艮。中五之 四,发外为九,金所成焉,是为西《兑》。”是故五行之生成, 中五所出,无偏不中,亦无数不五。二四之阴,得五而 阳;一三之阳,得五而阴。动静无端,显“微无间,莫不繇 此。又凡阳皆九、一、三、五所积也,故自北而东而西,以 成于四之外;凡阴皆六、二、四所积也,故自南而西而 北,以成于一之外。七则六之进一而南者也,八则九 之退一而东者也。是九者十分一之馀,六者十分四 之馀,八者十分二之馀,七者十分三之馀,太少合成 于十,而皆本于中五”,以是不用十而用六。不用五而 用九。用九以示阳之主进;用六以示阴之主退。九六 七八之合,皆为十五。以合中宫。所谓参两参伍者。全 《易》皆所不逾。故一五为天地之主数;二五为天地之 纲数,三五为天地之变数也。
河洛两仪图
《河图》“阳自下左而上,则乾阳主始,统震坎艮之象;阴 自上左而下,则坤阴作成,统巽离兑之象。”《中一》如是, 全图如是,小成如是大成,自震而离兑以统于干,自 巽而坎艮以归于坤。以太少之理处之,亦无不如是 也。然而互藏之妙,间不容发,《河图》《洛书》亦非二义。合 诸儒之说而论之,《河图》东北阳方,则主之以奇,而与 合者偶;西南阴方,则主之以偶而与合者奇。且自北 而东,乃阳生之进数;而其自东而北者,阴成之退数 已寓其中;自南而西,阴生之进数;而其自西而南者阳成之退数亦寓其中。《洛书》西北六老阴,一合五亦 六;南九老阳,四合五亦九。一九对待,即《河图》太阳居 一而连九,四六对待,即《河图》太阴居“四而连六也。西 七少阳二,合五亦七。东八少阴三,合五亦八。二八对 待”,即《河图》少阴居二而连八。三七对待,即《河图》少阳 居三而连七也。盖《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而同处 其方,阴阳相协以生成,而著其常数之体。《洛书》以五 奇数,统四偶数,而各居其所,主于阳而统阴,而肇其 变数之用。《河图》主全,故极于十而奇偶之位均;论其 积实,然后见其奇乏而偶赢;《洛书》主变,故极于九,而 其位与实,皆奇赢而偶乏也。必皆虚其中,然后阴阳 之数均于二十而无偏耳。以是谓之“两仪。”仪,匹也。然 而两仪者,天地之祖,不止为天地而已。原其始,阴居 阳中,为阳所统,合而未分,故其画为阳在阴中,为 阴所含,分而有受,则其画“为╍”;者,万之合于一者 也╍;者,一之散为万者也。合于一则用不见其为有, 而其体则实;散于万则用不见其为无,而其体则虚。 呜呼,微矣。
河洛四象图
后人泥于“一生六成”之语,遂拘拘于六置一外,七置 二外,以为相成之义,遂使四维之位阙。不知四维者, 辰与土之位也。辰与土何处无之?亦无间于四正,故 六七八九之水火木金,比生数皆多五焉,正谓其系 于辰与土耳。予故以中五散之于外,而列八纯之方 位,又以一二三四归之于偶,以见理道之圆通,不当 过执也。今就《河图》而对待观之,一太一少皆并峙;流 行观之,一五一十皆变合。今就《洛书》而对待观之,一 盈一虚相乘除;流行观之,一生一克相消息;亦造化 之符也。
河洛八卦图
全申甫曰:列卦阳不用五,阴不用十,虽云虚中不用, 亦生成之极也。而先儒乱之,以巽为五,则无中矣,无 中则无九矣。弃九者,非二用之全数,用五者,非图书 之本原。天一生水,地六以成,天数当一,坎当其六。地 二生火,天七以成,地数当二,离当其七。震为长男,当 三次。《干》《巽》为长女,当四次。《坤》《艮》《兑》二少。少者末也。故 “艮当八而兑当九。九者阳极以动当之,泽体也。八者 阴极以静当之,山体也。阳末当静,阴末当动,亦互根 之旨焉。”合观图书,《图》以干数居正北左,兑后坎一,不 离乎九六,而巽同处其西。坤数居正南前,离右艮二, 不离乎七八,而震同处其东。《书》则乾居正北,连六对 九,巽四辅之。坤处西南,连七对八,震三《比》之数各相 得,卦亦因焉。愚故以卦配数,悉本全子之说,以其至 当、不可易也。
图书之变图
数莫变于三五,故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即图之中五与一四合五,二三合五已成三五。图之中五与十 亦为三五,七八合十五,九六亦合十五,又皆三五。《洛 书》纵横斜正皆成十五,亦为三五。且三其九为二十 七,三其六为十八,以成四十有五;干遂得其九以为 九,坤遂得其六以为六,而仍成三五。《河图》“三五藏于 中”,《洛书》“三五彻于外。”是故天五地十,为《易》之枢,而四 象无五,八卦无十。然《易》之所以范围曲成者,正繇假 此天五与地十之虚数,以行其实用于四象八卦之 内。不当效世俗置五虚点于图中,而附之以十,谬云 五十,又谬云五十,虚而不用,而不知其所以用也。四 方有中,中无定体,而四象八卦以之“立。四时有五,五 无定位,而五气万化以之行。”盖图书除五十不用,尚 馀八五而分八卦。八卦含五,有五即有一、二、三、四,而 参两、参伍即寓焉,则一卦之中,各具太极阴阳五行 之理矣。且中宫之五,加一倍于中宫即为成数之十; 加一倍于二宫即为生数之十;合中宫十五,加一倍 于三宫,则为成数之三十,是则中宫之五倍于四方, 而四象八卦各得五以相成,以是五加六为十,一加 七为十二,加八为十三,加九为十,四加十为十五,除 一为极,而六十四卦之数亦备矣。总生成之数而各 倍之,则一加一为二,二二为四,三三为九,四四十六, 五五二十五,六六三十六,七七四十九,八八六十四, 九九八十一十十成百,除一为极,而三百八十四爻 之数又备矣。此天下之万数万卦,皆始于中宫之倍 数,卦所繇重,《经世书》所由作也。
河洛一原图
此图自一至十,顺而布之,斜互为图,自一六以至五 十也。对互为书,自一九以至四六也。《河图》数偶,偶者 静,静以动为用,故《河图》之位合皆奇一合六,以至五 合十,静者必动而后生也。《洛书》数奇,奇者动,动亦以 静为用,故《洛书》之位合皆偶一合九以至四合六,动 者必静而后成也。合而观之,阳数以五为中,五居四 六之间而倍十左右,皆五之所含也。阴数以六为中, 六居五七之间而倍十二左右,皆六之所含也。由是 推之,自一三夹二以至八十夹九,无不各得倍数。故 卦始《小成》,以六为极;理始太极,以两为极。
天地极数图
“图之体在中,而用始于北,故数起于北,一而二三四 以入于中,出而复入,随气机之动极而变也;自中而 出,北以生六,而七八九以入于中,入必复出,随气机 之静极而变也,入乘静机,出乘动机,动静有常,而流 行不息。”“西北者,数所出入之门乎?阴阳相求而数生 焉,数始于一而极于九,化于二而缩于六者,参其三” 三,两其三二也。盖一数不用,常倚十以行其中而为 之分,且合以成其中制。是一也,而求于图之数,如环 无端,其一莫见何在,而所见惟十耳;其十亦莫见何 在,而所见惟九与六耳。斯有以见天地浑成一终始 之所以然已。此如五指始屈一指为一以至终,屈五 指为五,是生数也;乃伸一指为六,尚有四在;直至屈 四指为九,尚有一在。是九也即一也,亦即十也。又如 五指,一畔挟两,四畔挟五,故有一、三、五、七,九,即有二、 四、六、八、十矣。五间虚实合九五合外之两畔,其虚有 六,阳得兼阴,阴不兼阳,而一居无事,浑然中藏,故九 常实而十常虚,一亦常虚。一者数之全体,“二二为四, 三三为九,四四一十”六,五五二十五,即得五十有五者,亦天地本然之数也。数生于五,而天地之数周焉。 然图数自一至十皆顺,而蓍数自九至六半逆者何 也?始行自下而上极于五,终返而五十相接,自上而 下则极于六。是故行有顺逆,阴阳循环之数也。虚五 十不用,则生数顺行,自一极于四;成数逆转,自九极 于六也。
参两倚数图
数之为名,起于图书。图书相成,不能废一。善乎全子 之言曰:“卦统老少,爻用九六者,以数之相倚而成也。 一前倚乎六,后倚乎九;二前倚乎七,后倚乎八。三前 倚乎八,后倚乎七。四前倚乎九,后倚乎六。五前倚乎 十,后倚乎五。前倚为图,后倚为书。九六七八,动静交 合,参两参伍,老少环拱。用者四位,故蓍以四揲即四” 为奇,为天第一,重四为偶,为地第二,参两合者齐于 十五,归奇则乾九坤六,过揲则三十六二十四,体用 一原,皆三皆两,四象之所以成,八卦之所以立,六爻 之所以变化,皆从此出。若倚图而废书,或倚书而废 图,则为《易林》,为卦气,为太元潜虚,为元包,洞极范极。 生而不克,克而不生,岂自然之道乎?“自然之道,一必 有两,两必统三”,皆莫知其然而然也。
图书五行之序图
天地以内有五物焉,往来而不穷,是以谓之行。盈天 地之间者,五行也。故自一至十,《大传》以天地概之。程 子所谓有气莫非天,有形莫非地,朱子因谓以质而 语其生之序,以气而语其行之序,质则凝聚交错而 成,气则两端循环不已。质曰水火木金,盖以相间言, 犹曰东西南北,所谓对待者也;气曰木火金水,盖以 相因言,犹曰东南西北,所谓流行者也。黄勉斋乃别 为之说,曰:“生之序即行之序。”又疑《太极图》解气质之 说不然。李希濂辨之,以为:“天地以内,未有不以两而 化成者也;以二气言,则互为其根者,气也;分阴分阳 者,质也;以五行言,则有形体而分峙者,质也;无形体 而妙运者,气也。故就质而原其生出之始则水火居 先木金居后;就气而探其运行之常则木火居先金 水居后。质虽以气而成然其体一定而不可易。气虽 行乎质之内而其用则循环而不可穷,二者相须以 成造化。今必浑而一之,则是天地间不过轮一死局, 而无经纬错综之妙矣。”愚因以为太极者二气之统 体;五行者二气之参差。虽曰“质具于地,气行于天”,而 仰而观之,日月悬象,天岂专气而无质乎?俯而察之, 水火互藏,地岂专质而无气乎?是故水生成于天地 之一六,火生成于天地之二七,以至木三八,金四九, 土五十。五行可分,而阴阳不可分。阴阳之生成五行, 皆其所自出,故但言五行,而阴阳生成之变化,并在 其中。诸儒乃或指水火为阳,木金为阴,又或指水木 为阳,金火为阴。专言之则各有所指,究言之则独阴 不生,独阳不成。当如所谓水阴根阳,火阳根阴者,以 此律之,则木亦阴根阳,金亦阳根阴,二太变合于西 北,二少变合于东南,表里绎络,如环无端,未尝以一 二三四六七八九分多寡也。至于性情变合,要非一 端。诸儒之论,以为“水分则流,火合则发。木合而分,则 一本万枝;金分而合,则万丝一粒。”此亦得于阴阳太 少条理之绪,自然而然。水火不离气,故精金木则专 质矣。金凝之又凝,故其质坚;木散之又散,故其质浮。 是以水之漂木,不以合抱为重;其沈金也,不以锱铢 为轻;火之附木,不以草芥为微;其锻金也,不以钧镒 为固。水火相射则相灭,是以在宇内也,地为之釜,而万物以生以成;在中馈也,土为之釜,而饮食以烹以 饪。二五八者,土之所以贯天中也。然曷为虚?五而不 用曰地,阴偶虚以容阳施,万物之生化不穷者,以其 虚之所出也。故木本虚,土本实,以柔钻坚萌地而出, 非虚则不“能达也。以水火遇物而物消,以物遇水火 而水火盛。故土为至虚,水火为至实,非形之虚实,气 之虚实也。金者形实而气虚,故烈气攻之,则散为水。 木者形虚而气实,故刚气攻之,则灿为火。推而广之, 油,水类也,不克火而资火,油生于木也。灰,木成也,不 克土而益土,灰化于火也。夏离火用事,暑酷而”火欿 减。冬坎水用事,寒盛而水流涸。其气盛者,其体衰也。 一气之阖辟聚散,于此可见。北方属水而土厚,所以 制水,寒于南者,水之气,非体也。南方属火而水盛,所 以制火,热于北者,火之气,非体也。一气之均平中和, 亦于此可见。凡此者,就其生成以后之变合言之,故 千端万绪,莫知其极。若约略言之,承于其生,乘于其 克,而进退于其迭旺,贞元于其互藏,即尽之矣。是故 五气未布,则运数生五行,五气既布,则五行转运数 气化先形化后形化出气化寓五气之变化,即二气 之循环,二气之循环,即一气之消长。薛文清所谓“日 光普照,物有大小”,则得之有偏全。观光者不当以偏 而废全,则安能外夫“《太极》哉。”
图书卦气图
先儒云:“天干始甲而终癸,《河图》生成之数也。地支起 子而终亥,《洛书》奇偶之数也。”故干以纪天之运,支以 纪地之位而已。以支配干,所以合天地之气也。天地 之气合,则干以生之,支以成之,而五气之数全矣。干 合于支,则五其六;支合于干,则六其五,六五相生,而 六十之数成矣。大哉戊己之德,其万物化生之基乎! 戊己不四,则变化不行,而生生之道息矣。五行适均, 而支之土四地以土为基也。戊己天地之精气,专阴 专阳,故其气大而有馀。辰戌丑未,分阴分阳,故其气 散逸而不足。若夫干阳行支阳,干阴行支阴,五六自 然之化也。支退而右,干进而左,天气左旋,地道右行 也。支派其方,而干气流行,天圆而动,地方而静也。必 以二者。天地合而后万物生。万物生而后万事起也。 即其行五气之运也。要其来一气之变也。故干支之 运。非有所始。非有所终。所谓终始者。以其行于元会 运世。月日时分杪者而为言耳。若就一岁之运言 之,天地温和之气,生于西北而盛于东南;天地严凝 之气,生于东南而盛于西北。故先儒又云:“天一地六 播于冬,天三地八播于春。”天之阳数生之,故冬春之 月卦皆阳爻,地之阴数成之乃寒,阴气正盛也。故冬 寒而春渐煖,阴极生阳也。“地二天七播于夏,地四天 九播于秋。地之阴数生之,故夏秋之月,卦皆阴爻。天 之阳数成之乃热,阳气正盛也。故夏热而秋渐凉,阳 极生阴也。天五地十,为万物母,尊居于中以配天,代 天而生万物,故不名时而播于四时也。”又八卦始画, 皆止三爻。《干》数九,三九二十七;《坤》数六,三六一十八, 合成四十有五。《震》《坎》《艮》数皆七,三七各二十“一,巽离 兑数皆八,三八各二十四,正偶相合亦各成四十有 五,合八卦共成一百八十”,合八卦之因重而得三百 六十,以成岁功,与律之三乘无以异也。
五音清浊本河图图
瞿氏曰:“宫征、商、羽、角,流水之序;宫商、角、征、羽,多寡之数,五音在天地不自知其多寡,不过率流行之性。一 音长则一音必短,一音抑则一音必扬。盖长则气匮, 势自不足而易短;抑则气缓,势自有馀而易扬。即四 时多寡之序,夏以二七盈,为四九之秋;秋以四九匮, 为一六之冬耳。故五音当论宫、征商羽、角,不必论宫”、 商、角徵羽,即三分损益之说。敬仲言五音,非谓十二 律,淮南客误谓十二律上生下,下生上,所损益皆三 分之一。马迁信之,著在《律书》,管仲不过谓宫声浊,其 数多,商次之,角又次之,征又次之,羽又次之。姑为此 以示人,则犹云如宫八十一,则商当七十二,角当六 十四,征当五十四,羽当四十八。多寡相去之数,大略 如是。欲制律者,必裒多益寡,适得其平耳。顺行之序, 宫既居中弗论乐道象天,南方属征,宫之外自当起 征为夏,征生商为秋,商生羽为冬,羽生角为春。其序 至顺。秋非在夏前,商非在征前,不可谓征上生商;春 非在冬前,角非在羽前,不可谓羽上生角。必如上生 下生之说,则四时惟“秋生冬、春生夏”为顺生,而“夏生 秋、冬生春”为逆生耶?
六律唱和本洛书图
瞿氏曰:“乐自《洛书》来,书四十五,倍九十,故黄钟九寸。 律含少于三寸九,故三寸九为律吕始数。三寸九至 九寸,相距五寸一分,为律吕距数。律吕皆用六、四十 五,少六,即始数三寸九,四十五,多六,即距数五寸一。 《测律图》用三、八、十、十、二十八,合五十一,而虚一、三、四、 五、六、七、九、十一,不用者合四十五。是用者合律吕距” 数;不用,合《洛书》本数。《洛书》用九小馀,非九即二七,合 之共得五寸四分,是补者,又合《河图》虚一之本数。且 黄蕤为律母,共十二寸九分,为《洛书》“戴九履一”,卦图 天地定位,上下对待,今黄合蕤、大合林,各得十二寸 九分,即《洛书》“上下合十”之义。《洛书》左三右七,卦图水 火相逮,左右对待。今南合夹、姑合无,亦共得十二寸 九分,即《洛书》左右合十之义。《洛书》“二四为肩,六八为 足。”卦图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斜相对待。今仲合应夷 合太,各得十二寸九分,即《洛书》二八合十,四六合十 之义。以四个十二寸九分,分而为两,亦是二十五寸 八分,纵横斜三者,并同一致,造化自然之妙如此。 徐寒泉曰:“参两之合为五,此天数五,地数五,而天地 五十有五,参其伍为十五,伍其参为十五,《河图》所以 中宫十五,《洛书》所以外方十五,而一、二、三、四、六、七、八、 九,皆成十五也。参伍之合为八,参其八则为八卦之 二十四,伍其八则为图书之四十,而干、坎、艮、震、巽、离、 坤、兑各得一五。八卦之变,一参而已;六十四卦之变, 两参而”已。卦变成于三,则数变亦成于三。是故图书 之数,无往非五,即无往非三。“中五”之一,合上下为三, 合左右为三。“中五”之五,合上五下五而为三五,合一 九二八,三七四六,俱为三五。“北一”合六八,南九合二 四。“东三”合四八,西七合二六,俱为三五。五参二而为 一六,五参四而为二七。五参六而为三八,五“参八而 为四九”,盖数莫神于一,莫变于二。参者,天一地二之 相倚,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也。五则纵横视之皆 三,故三与五原不相离。三五之间为四,三参四中为 七,七亦三也,五参四中为九,九亦三也。三五七九皆 纯阳之数,而不言一者,参即一也。一参二中为三,一 参四中为五,一参六中为七,“一参八中为九。”三五、七 九皆一也,则二四、六八皆二也。此一之所以为神,而 两之所以为化也。瞿氏律吕,黄、蕤以三分损益,大林 以五分损益,大夹、姑仲各损二分,夷南、无应各益二 分。三者一之参乎二也。黄钟、蕤宾为上下六律之始, 故用三以合天地之始数。五者,上下左右皆三,上下 左右中皆一也。大吕、林钟为上下六律之元间,故用 五合天地之中数。黄、蕤之用三,用一也,大林之用五, 用三也。以二两一则为三;以二两三则为五。十二律 中用三者二律,用五者二律;用二者八律。以二二两 三则为七;以二二两五则为九。黄、大相配,犹《上经》之乾坤;太、夹、姑、仲相配,犹《上经》之“颐过、坎离”也。蕤、林“相 配,犹《下经》之咸、恒、夷、南”,“无应”相配,犹《下经》之“中、小、既、 未”也。故律皆用二以两三,皆用二以两五,合天地之 终数。八律之用二者,用三用五也;用三用五者,用七 用九也。用七所以含三,用九所以含一。《干凿度》曰:“九 者,气变之究也。复变而为一,九变为一,则一参乎两 而为三,三各参乎两而为九,三与”九所以始终不穷, 即一与二所以变动不居者也。天地之道,为物不贰, 天下之动贞夫。一,上六律阳用三、用五、用二,下六律 阴,亦用三、用五、用二。故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 测之谓神。”
河图天地交洛书日月交图
先儒云:“图顺相生,天地之交。《书》逆相克,日月之交。”何 也?天地交以气升降,图数十,体数也;日月以天地为 体,故体数有馀,证诸赤道之日进一度可知也。日月 交以形摩荡,书数九,用数也;天地以日月为用,故用 数不足,阳数与图无异,而阴数不足,证诸黄道不及 天,九行不及日,亦可知也。然非有二义,天地交而日 “月往来,以生明,日月交而天地化生以成岁。故阴阳 变化,不逾九六,九六变化,不逾参两参伍。”天地以日 月为用,故乾九坤六,合三百六十。阳令日度盈,至秋 分而极;阴令日度缩,至春分而极。月朔以六变七参 伍,至望而阳极。月望以九变八参伍,至晦而阴极。此 六十四三百八十四所繇生,万一千五百二十,所繇 合也。
唐一行曰:“天地合二,始以位刚柔;合二,中以通律历;合二终以纪闰馀。天五音司日,地六律司辰,参五相周,究于六十生数、成数,互相为乘,算皆六百,为二中之积,合千有二百,以五十约之,四象周六爻也。以二十四约之,太极包四十九用也。中节相距,皆当三五。弦望相距,皆当二七。升降之应,发敛之候,皆纪之以‘策’” 而从日;“表里之行,脁朒之变” ,皆纪之以用而从月。
理义象数一以贯之之图
六合以外,存而不论;六合以内,一而已矣。一者,中无 一事,而万事所繇起。二之为二气,三之为三才,四之 为四时,五之为五行,六之为六气,七之为七政,八之 为八卦,九之为九宫,十之为十干。循是以往,辰律十 二,章闰十九,中节二十四,列宿二十八,月数三十,《洛 书》四十五,《大衍》五十,《河图》五十五,甲历六十,重卦六 十四,岁候七十二,季九十,《坤》策百四十四,《干》策二百 一十六,盈缩数百八十,期度三百六十,重爻三百八 十四,极卦四千九十六,物策星数万一千五百二十元会运世十二万九千六百。循此以往,巧历不能计。 其位数,各有一定,其变合终古不齐,要皆本图书,而 图书运行,止一气耳。故圣人原始反“终,履端举正归 馀以纪岁;昏杓旦魁夜衡以纪月;中星岁戌以纪日; 气朔初中以纪星辰;九道阴阳以纪历数。”后之制礼 作乐,设官经野,下至“太乙参同运气”,兵家衍艺器用, 无不以是为本。盖自然之理,不期其然,而无不然者 也。
《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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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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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氏曰:“图,心数也;卦,心画也。圣人全体此心,仰观俯 察,近取远取,莫非图书。盖𪐝成幽赞神明其意云耳, 岂区区比而效之象数之末哉?故图之一六居北,一 内六外,有至阴含阳之象,则坎以之,坎水也;北其正 位也。二七居南,七表二里,有重阳丽阴之象,则离以 之,离火也;南其正位也,坎离画而乾坤精气之交可” 睹矣。三与八居东,阳动重阴之下,震也。反震则艮,震 木也,东其正位也。艮土寄生于寅,成木始气,故从震 反焉。四与九居西,阴凝壮阳之里,巽也。反巽则兑,兑 金也。西其正位也,而巽木也。木秋坚,则金魂归魄也, 故兑从反焉。震巽艮兑画,而乾坤精气之变化可睹 矣。坎艮震受三阳,干在其中矣。离巽兑受三阴,坤在 其中矣。合而观之,乾坤之大全可睹矣。今《易象图说》 曰:“坎以一始正北,而一五为干,六于西北;《坤》以二分 西南,而二五为兑,七于正西;《震》以三出于正东,而三 五为艮,八于东北;《巽》以四附东南,而四五为离,九于 正南。”泥数陈爻,牵彼补此,吾诚弗知其解,即解,贼矣。 故曰:“洁净精微而不贼”,深于《易》者也。
夫一,天人之精,而心之体也。孔子曰:“心之精神,是谓 圣人。”皆言我之精神,彼之精神不知既谓之一,则盈 天地惟一精神耳,而彼我之,非知道矣。故我无精神, 以天地之精神为精神,上下同流,亘古不易,何死生 终始之足云?然精者常存之实体,神者感物之妙用, 精又心之体也,凝精而神在其中矣。此即《中庸》之独, 而《大学》之知也。夫独,精也,精天下之至一,而独一之 谓也。故独者不睹不闻,所以生睹闻,而常为睹闻之 主者也。此精所以常一,而图书之一,亘古今而无偶 者象此矣。夫知,精也,精天下之至灵,而知灵明之谓 也。故知者本无一物,而万物皆备于我,所以为修齐 治平之主者也。此精所以常止,而图书一常居下,历 万变而不动者,象此矣。故曰:“一心体也;图,心象也。” 或曰:“子之说《图》,何以也?”曰:以明心也。夫心之体用,水 火而已,其始也,水胎火于正北,火“水于正南,火水 交而木金生,以正物命。”其继也,木金反于水,火火又 反于水。归藏母胎,以端化源,于是乎有数。是数者,精 气泄含之,故神明变化之,则万事万物所由纲纪其 终始,而象此心生生不穷之至理也。故自一至九,樊 然有矣。而自九反初,又何其无焉。一函而九具,九究 而一不增。神精往来,皆统于一,而一归无朕,则“心体 睹”矣,此图之象也,而卦亦然。善《观》者归六十四卦于 八卦,归八卦于《干》中而归干中,于吾喜怒哀乐之未 发,则心体之各足可知矣。盖图本心以示象,而后天 下得由象以识心,故凡图所以象无象者也,若徇象 数而支离穷年,不能殚其说,则徒自溺其心矣,非吾 所知也。
夫生生之本一,非有使之生者也。一必生二,一与二 交生三,三生万物,故交其生生之妙机乎?凡造化之 理,“阳交乎阴,坤居而干下焉,水静而火伏焉。水为火 根,火不得不返交乎水。坤为干藏,干不得不下交乎 坤。干之下也不极,火之伏也不深,未有能生者也。下 之极而伏之深,则火得水胎而火常不燔,干得《坤》藏” 而干常不息矣。盖交则一,一则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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