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10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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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九卷目录

 易经部易学别传十五

  五代麻衣道者正易心法

经籍典第一百九卷

易经部易学别传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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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麻衣道者正易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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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病失其传久矣。姑溪太守李公,出《麻衣说》《关子 明传》,曰:“吾得二书,不敢私诸己,今用广于人,或字画 之讹,子其为我正之准。”窃幸管窥,不敢辞,昕夕瞻对, 若祥光烂然,发乎蔀屋之下,信夫神物也。公得其传, 明其道,又以传于世,盖将拯《易》学之病,而还《易》之本 旨,岂诵说云乎哉?公用心也仁矣。淳熙己亥三月丙 “寅,迪功郎、新婺州浦江县主簿程准谨书于左。”

正易卦画

下经三十四卦共得十八

下经三十四卦共得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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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易心法》希夷先生受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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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易者,正谓卦画,若今经书正文也。据周孔《辞传》,亦是注脚。每章四句者,心法也,训于其下,消息也。

“羲皇《易》道,包括万象”,须知落处,方有实用。一章

落处,谓知卦画实义所在,不盲诵古人语也。如震得《干》初爻,故雷自天之下而发;《坎》得中爻,故“月自天之中而运” ;《艮》得上爻,故山自天之上而坠也。《㢲》《离》《兑》得《坤》三爻亦然。又六爻相应,如一阳生于子月,应在卯月;二阳丑应在三月;三阳寅,应在四月是也。人事亦然。《易》道见于天地万物日用之间,能以此消息,皆得实用。方知“羲皇画卦。” 不作纸上工夫也。

六画之设,非是曲意,阴阳运动,血气流行。二章

阴阳运动,若一阳为《复》,至六阳为乾;一阴为姤,至六阳为《坤》是也。血气流行,若一六为肾,二为肺,三为脾,四为肝,五为心,“始生屯” ,“屯而为蒙” ,“养蒙为需” 之类是也。卦画凡以顺此理而已。

《卦象》示人,本无文字,使人消息,吉凶嘿会。三章

羲皇始画八卦,重为六十四,不立文字,使天下之人嘿观其象而已。能如其象焉则吉凶应,违其象则吉凶反。此羲皇氏作不言之教也。郑康成略知此说。

《易》道不传,乃有周孔。周孔孤行,《易》道复晦。四章

上古卦画明,《易》道行。后世卦画不明,《易》道不传。圣人于是不得已而有辞。学者浅识,一著其辞,便谓《易》止于是,而周孔遂自孤行,更不知有卦画微旨,只作八字说。此谓之“买椟还珠。” 由汉以来皆然,《易》道胡为而不晦也?

“六十四卦,无穷妙义。尽在昼中”,合为自然。五章

无穷妙义。若《蒙》必取次于《艮》,《师》必取次于《坤》,是大有旨意也。不止于“贞” ,“丈人吉” ,“童蒙求我” 之义,合为自然,谓次艮次《坤》,非是私意,乃阴阳运动,血气流行,其所施皆自然之理也。

消息卦画,无止于辞。辞外见意,方审《易》道。六章

《系辞》特系以吉凶大略之辞而已,非谓六画之义尽于是也。如《大有》系以“元亨” ,《大壮》系以“利贞” 此数。

字果足以尽二卦之义乎?要须辞外见意可也。辞外之意,如《干》九二“见龙在田” ,上九“亢龙有悔” ,辟《师》之“外不动” ,如“地内趋变” ,如“水无穷” ,好意如此类不可概举,皆是辞之所不能该也。

“天地万物,理有未明”,观于《卦脉》,理则昭然。七章

卦脉为运动流行,自然之理也。卦脉审,则天地万物之理得矣。如观《坎》画,则知月为地之气;观《离》画则知日为天之气;观《艮》画则知山自天来” ;观《兑》画则知“雨从地出” ;观《叠交》则知闰馀之数;观“《交体》则知造化之原。凡此卦画,皆所以写天地万物之理于目前,亦若浑仪之器也。

《经》卦重卦,或离或合,纵横施设,理无不在。八章

纵横,谓若为诸图,或有二气老少之渐,或有三代祖孙之别,或有对待之理,或有真假之义,或有胎甲之象,或有错综之占,唯其施设,皆具妙理,无所往而不可,此所谓包括万象,而《易》道所以大也。

《乾坤错杂,乃生六子。六子则是乾坤》破体。九章

☰《干》三画“奇”,纯阳也。一阴杂于下是为☴《㢲》。杂于中是为☲《离》。杂于上是为☱《兑》。《㢲》离兑皆破,《干》之纯体也。《坤☷》画“偶”,纯阴也。一阳杂于下是为☳《震》。杂于中是为☵坎杂于上是为☶艮震,坎艮皆破《坤》之纯体也,若更以人身求之,理自昭然。

《粤》《干》与坤,即是阴阳圆融和粹平气之名;十章

凡阴阳之气,纯而不驳,是为乾坤。《老子》曰:“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正谓此也。因知能尽干之道,是为圣人;能尽坤之道,是为贤人。

“至于六子”,即是“阴阳偏陂,反侧不平”之名。十一章

乾健坤顺,阴阳之纯气也。一失健顺,则不平之气作而六子生。观画象可知。《庄子》曰:“阴阳错行,天地大骇,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乃块。” 正谓此耳。由是六子非圣贤比,特众人与万物而已。然由破体炼之,纯体乃成。

“健顺动入”,陷丽止说,非特乾坤,六子训释。十二章

非特训释,盖谓不可专于八字上取也。当求之于画象。“健” ,谓三画纯奇是,“顺” ,谓三画纯偶是,“动” 谓一阳在二阴下是,“入” ,谓一阴在二阳下是,“陷” ,谓一阳在二阴中是,“丽” ,谓一阴在二阳中是,“止” 则一阳在二阴上是,“说” 则一阴在二阳上是。凡有所训,多见于画象。如“阖户” 谓之《坤》,则《姤》之初爻是;“辟户” 谓之《干》,则《复》之初爻是。

《坎》《兑》二水明须识破,《坎》《润》《兑》说理自不同。十三章

《坎》干水也,气也,若《井》是也。《兑》坤水也,形也,今《雨》是也。一阳中陷于二阴为《坎》,《坎》以气潜行于万物之中,为受命之根本,故曰“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盖润液也,气之液也。一阴上彻于二阳为《兑》,《兑》以形普施于万物之上,为发生之利泽,故曰“说万物者莫说乎泽。”盖说散也,形之散也。《坎》《兑》二水,其理昭昭如此,学者依文解义,不知落处,其能得实用乎?自汉诸儒不得其说,故真人发其端。又论:且以井卦观之,本是泰卦初爻,易五,是为井,则知一阳生而为坎水也。故《月令》云:“仲冬水泉动。”仲冬一阳生,至仲秋乃云煞气浸盛,阳气日衰,水始涸。信乎水之为干水也。道家有炼丹井,海外女国无男,窥井即生。《医经》无子女“男服。”缺。“循井即生”,其为《干》阳,皆可明验。若曰:“天降时雨,山川出云”,又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此《兑》之所以为《坤》水也。

“钻木凿井”,人之《坎离》。天地坎离,识取自然。十四章

乾天也,一阴上升于干之中为离,离为日,则日本天之气也。《坤》地也,一阳下降于《坤》之中为坎,坎为月,则月本地之气也。日为天气,自西而下,以交于地;月为地气,自东而上以交于天。日月交错,一昼一夜,循环三百六十度,而扰扰万绪起矣。是为三百六十爻,而诸卦生焉。坎离日月,天地之中气也。仲尼特言水火,“而不言日月者,日月其体也,水火其用也,言其用而不言其体,盖欲其设施之广而无碍也。学者不悟,但求之于钻木凿井之间,所失亦益甚矣。” 又论月上于天,日入于地,男女构精之象;一往一来,卦画有中通之象。此所谓观于卦脉,理则昭然也。又谓“理既昭然若山者,自天之坠也。” 《传》曰:“自有宇宙便有此山。” 又曰:“星陨为石。” 推此意,则山自天坠无疑。而世曰“山者地之物” ,以所见者言之耳。至月风雷雨,皆自地出也,而世曰“月风雷雨天之物” ,亦以所见者言之耳。世之所见如此,苟徇其所见,则是天地万物皆所不晓。审知《易》者,所以穷理尽性也,学者其可不留意邪?

八卦不止天地雷风,一身一物,便具八卦。十五章

八卦,文王《𦅸辞》,周公《爻辞》,皆未尝指明其物象,以见八卦不止“天” “地” 、“雷” 、“风” 、“水” 、“火” 、山、泽,无所不统也。是故凡天下之所谓健者,皆干也;顺者,皆坤也;动者,皆震也;入者皆㢲也;陷者皆坎也;“丽” 者皆离也;“止” 者皆艮也;“说” 者皆兑也。一身一物,便具此八卦之

理。然宣父止以“八物” 云者,特举其大者为宗本,姑以入《易》,以便学者耳。

卦有反对,最为关键。反体既深,对体尢妙。十六章

世虽知有反对之说,不能知圣人密意在是也。盖二卦反而为二,对而为四,既列序之,又以《杂卦》推明其义者,以为天下之吉凶祸福,贫富贵贱,其实一体也。别而言之,其代谢循环,特倒正之间耳,未始有常也。然反体则诸卦皆是,对体则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而已,此八卦与诸卦不同,在《易》道乃死生寿夭,造化之枢机也,其体不变,故曰“对体” 尤妙。

六十四卦,皆有取象,其为名义,无不反对。十七章

《易》之取象,世所知者,数卦而已,如《颐》、如《鼎》、如《噬嗑》之类是。殊不知《易》者象也,依物象以为训,故六十四卦皆有取象,如《屯》象草木,《蒙》象童稚,《需》象燕宾,《讼》象饮食,《师》象军阵,《比》象翼戴,《家人》象家正,《睽》象覆家,馀卦尽然一入,诸卦名义无不反对,如《噬嗑》以贪“饕” ,《贲》以节饰,《履》以蹈艰危,《小畜》以享尊富,“‘《临》” 以出而治人,“《观》’以入而处己” ,“丰” 以富盛,旅以困穷,自馀推之,其名义反对无不然者。但未知思索以精之,则云有不取象,有不反对者,此学《易》之大病也。

诸卦名义,须究端的。名义不正,《易》道悬绝。十八章

《易》卦名义,古今失其正者二十馀卦,《师》《比》《小畜》《履》《同人》《大有》《谦》《豫》《临》《观》《噬嗑》《贲》《无妄》《大畜》《颐》《大过》《渐》《归妹》《丰》《旅》《中孚》《小过》是也。盖《师》以正众,《比》以兴王,二卦以武功创业,汤、武之卦也。《同人》穷而在下,《大有》达而在上,二卦以文德嗣位,舜、禹之卦也。《履》以阴德而蹈艰危,以致《小畜》之安富,人臣之事也。《无妄》以阴德而践灾眚,以致《大畜》之喜庆,人君之事也。《临》以阳来,宜出而有为;《观》以阴生,宜入而无为。《谦》则止在象后而存义,《豫》则动在象前而知几,“《中孚》则始生,《小过》则夭折,《颐》则成人而养生,《大过》” 则寿终而丧死,《渐》以正而进,《归妹》以说而合,《噬嗑》以贪而致罪,《贲》以义而节致,《丰》以得所归而富盛,《旅》以失所基而困穷,凡此二十馀卦,其名义显然见于画象反对,有不可掩者如此当谛观之也。《大传》曰:“开而当名” ,苟名义不当,则一卦无所归宿也,故曰“《易》道悬绝” 也。

卦之中凡具八卦,有正有伏,有互有参。十九章。正谓上下二体也,伏谓二体从变也,互谓一卦有二互体也,参谓二互体参合也。“与本卦凡八卦”,谓一卦具八卦也。然一卦何以具八卦?盖一卦自有八变,如干一变姤,二变遁,三变否,四变观,五变剥,六变晋,七变大有,八变复干是也。因其所然,以见天地万物,理无不通也。《庄子》论“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死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入于机。其一节论变化之理,无所不通,如此

六十四卦,唯《干》与《坤》本之自然,是名真体。二十章

太初者,气之始,是为干。太一者,形之始,是为坤。皆本之自然,无所假合也。故其卦画纯一不驳,倒正不变,是名真体。

“《六子重卦》,乾坤杂气”,悉是假合,无有定实。二十一章

《六子》假乾坤以为体,《重卦》合八卦以为体。若分而散之,则六子重卦皆无有定体也。若今天地清明,阴阳不杂,则六子何在?六子不交则品物何在?以是知人间万事,悉是假合阴阳一气,但有虚幻,无有定实也。

卦义未审,须求变复;不唯辞合,义实通明。二十二章

《变》为一爻之变,《复》为一体之复。即复变之辞,而观之自然之义,无不与本卦吻合,以见阴阳之气。如《蒙》·上九曰“击《蒙》。” 变为《师》,上六则云“小人勿用。” 《屯》·初九曰“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变为《比》,初六则云“有孚比之无咎。” 此一爻之辞合也。如《大有》上体《复》,《需》有饮食之《燕》。下体《复》,《晋》有昭明之德。《升》上体《复》,《姤》,《姤》一阴《升》。下体《复》,“复” 复一阳升。此一体之义合也。苟卦义未审,能以此求之、自然明矣。

古今传《易》,舛讹为多。“‘《履》”“《畜》’八体”,最为害义。二十三章

按:《卦序》当先《履》而后《小畜》。今《小畜》在先,则二卦画象反对,文义谬乱而不可考。又以八卦本对八体,独阙其鼻,乃以《巽》言“股” ,“股” 即《系》是也。若股可言,则又遗其肱,且与羲皇八卦不相应也。兹盖传者舛误耳,能不害义乎?试辩之:一柔自《姤》变《同人》,《同人》变《履》,《履》变《小畜》,《小畜》变《大有》;犹之一刚自《复》变《师》,又变《谦》、又变《豫》、又变《比》,皆自然之序,不易也。今《谦》既在《豫》上,则知《履》不当在《小畜》下。尝密探宣尼述九卦,以《履》为用九,《谦》用十五,复用廿四,皆《龙图》《大衍》定数,则《履》在《小畜》上为第九卦也明矣。又《履》与《无妄》对义,既以《大畜》反《无妄》而居下,则知《小畜》反《履》而居下无疑矣。今《序卦》非宣尼旨,失其本真也。八体乃艮为鼻,巽为手耳。《传》曰:“鼻者面之山也。” 又

曰:“风能鼓舞万物,而手之所以舞也。盖干为首,坤为腹,天地定位也。坎为耳,离为目,水火相逮也。艮为鼻,兑为口,山泽通气也。㢲为手,震为足,雷风相薄也。” 此羲皇八卦之应矣。其理昭昭,但学者承误效尢,见不高远,其失至此。真人闵之,故开其眼目。

画卦取象,本为特物,见于日用,无所不合。二十四章

羲皇画卦,非谓出私意撰成一《易》道于方册上以诲人也。特以顺时应物,则以见于日用之间耳。以麤迹言之,如以钱上六纯字,干也;六纯背,坤也,差互六子也。若反则未胜,至纯则乾坤成矣。又如优人呈伎,“壮者任其难” ,六子也;“老者敛其利” ,乾坤也。此皆理之自然。即此理以察其馀,则是行止坐卧纤悉举,天下皆《易》,无可拣择者,但百姓昏昏日用之而罔觉矣。

《中爻》之义,足为造化,《纳音》切脚,其理则一。二十五章

纳音甲为木,子为水,甲子交合则生金切脚。如德为父,红为母,德红反切,即东字。卦体亦然。上体为《干》,下体为《坤》,交错乃生六子,即中爻二三四五也。二三四五,造化之气,参互成卦,如《屯》中有《剥》,《蒙》中有复,凡此一卦,每具于四卦中,皆得祸福倚伏之象。如《屯》《比》《观》《益》中皆有《剥》,《蒙》《师》《临》《损》中皆有《复》是也。

反对正如“甲子”、乙丑,有本有馀,气序自然。二十六章

大凡一物,其气象必有本。“有馀” “馀气” 者,所以为阴也,本其阳也。如十干:甲乙,乙者,甲之馀气也,丙丁,丁者,丙之馀气也。如十二支:子丑,丑者,子之馀气也,寅卯,卯者,寅之馀气也,卦亦由是。《坤》者,《干》之馀气也,《蒙》者,《屯》之馀气也,《讼》者,《需》之馀气也,《比》者,《师》之馀气也。且《干》而后《坤》,《屯》而后《蒙》,《需》而后《讼》,《师》而后《比》,虽故有其“义,然其所以相次者,皆其馀气也,自然之理耳。学者不悟,谓圣人固以此次之,是未知反对关键之键也,失之远矣。”

每卦之体六画,便具天地四方,是为《六虚》。二十七章

初爻为地,上爻为天,二爻为北,五爻为南,四爻为西,三爻为东。天地四方,每卦之体,皆具此义,是为六虚。《大传》变动不拘周流,六虚正谓此耳。学者不悟,谓六虚天地四方乃六画也。殊不知六画乃天地四方之象,此之谓纸上工夫,不知落处也。

“乾坤六子”,其象与数。乾坤之位,皆包六子。二十八章

象,谓坤卦上中下加三《干》画便生三男;以乾卦上中下加三《坤》画便生三女。乾坤之体皆在外,六子皆包于其中也。数,谓若画。干数三,㢲离兑四,震坎艮五,坤六,坤数六,震坎艮七,巽离兑八,乾九。乾坤之策皆在外,六子皆包于其中也。此象之自然,有不可得而容心者。

“爻数三百八十有四,以闰求之”,其数吻合。二十九章

爻数三百六十又四,真天文也。诸儒求合其数而不可得,或谓一卦六日七分,或谓除震、离、坎、兑之数,皆附会也。倘以闰求之,则三百八十四数自然吻合无馀欠矣。盖天度或赢或缩,至三年乾坤之气数始足于此也。由汉以来不悟,惟真人得其说。

二十四爻求之八卦,画纯为叠,是为闰数;三十章

一岁三百六十,而爻数三百八十四,则是二十四爻为馀也。以卦画求之,是为叠数。何以言之?夫既有八卦矣,及八卦互相合体以立诸卦,则诸卦者,八卦在其中矣。而别又有八纯卦,则其合体八卦为重复,而二十四数为叠也。是以三百六十为正爻,与每岁之数合,而三百八十四与闰岁之数合矣,则是闰数也。岂惟见于数,亦见于象,人知之者盖鲜矣。

一岁之数,三百六十。八卦八变,其数已尽。三十一章

《干》《姤》《遁》《否》《观》《剥》《晋》《大有》八变而复干,则天之气尽《坤》《复》《临》《泰》《大壮》《夬》《需》《比》,八变而复坤,则地之气尽《震》。《豫》《解》《恒》《升》《井》《大过》《随》八变而复震,则雷之气尽《艮》。《贲》《大畜》《损》《睽》《履》《中孚》《渐》八变而复艮,则山之气尽《坎》。《节》《屯》《既济》《革》《丰》《明夷》《师》八变而复坎,则水之气尽《离》。《旅》《鼎》《未济》《蒙》《谦》《讼》《同人》八变而复离,则火之气尽《巽》。《小畜》《家人》《益》《无妄》《噬嗑》《颐》《蛊》八变而《复》《巽》,则风之气尽;《兑》《困》《萃》《咸》《蹇》《谦》《小过》《归妹》八变而《复》《兑》,则泽之气尽。凡此八卦各八变,八八六十四数,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气无馀蕴矣,是为一义。

数成于三,重之则六,其退亦六,是为“乾坤”;三十二章

夫气之数,起于一,偶于二,成于三,无以加矣,重之则为六也。然三少阳也,六太阳也,三春也,六夏也,此《干》之数也,是为进数;其退亦六:三少阴也,六太阴也,三秋也,六冬也,此《坤》之数也,是为退数。三画为经卦,六画为重卦者,凡以此而已。

凡物之数,有进有退,进以此数,退以此数;三十三章

大抵物理,其盛衰之数相半。方其盛也,既以此数;及其衰也,亦以此数。若一岁十二月,春夏为进数。

秋冬为退数,昼夜十二时,自子为进数,自午为退数,人寿百岁,前五十为进数,后五十为退数,以至甲为进数,乙为退数,子为进数,丑为退数,细推物理无不然。世儒论教,但衍为一律,殊不明阴阳进退之理,惟真人独得其说。

凡具于形。便具《五数》。《五数既具,十数》乃成。三十四章

凡丽于气者必圆,圆者径一而围三。天所以有三光者,以其气也。凡丽于形者必方,方者径一而围四。地所以有四方者,以其形也。天数三,重之则六;地数五,重之则十。何谓十?盖有四方,则有中央,为五;有中央四方,则有四维,复之中央,是为十也。非特地为然,凡丽于形,便具十数,皆若此也。

“《大衍》七七,其一不用。”凡得一,数理不动。三十五章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挂一而不用。” 不用之义,学者徒知一为太极不动之数,而不知义实落处也。何则?一者数之宗本也。凡物之理,无所宗本则乱,有宗本焉则不当用,用则复乱矣。且如轮之运而中则止,如辂之行而大者后;如网之有纲,而纲则提之;如器之有柄,而柄则执之;如元首在上,手足为之举;如大将居中,而士卒为之役,如“君无为而臣有为,如贤者尊而能者使。” 是知凡得一者,宗也,本也,主也,皆有不动之理。一苟动焉,则其馀错乱而不能有所施设者矣。

“策数六八,八卦定数。”卦数占卦之理自然。三十六章

八卦,经画二十四,重之则四十八。又每卦八变,六八四十八,则四十八者,八卦数也。“大衍之数五十” 者,半百一进数也。其用四十九者,体用之全数也。五十除一者,无一也,《易》无形埒是也。四十九有挂一也者,有一也,《易》变为一是也。一不用者,数之宗本也,可动也。用四十八者,取八数变以占诸卦也。一变为七,七变“为九,此之谓也。” 今筮者于五十数先寘一于前,乃揲之以四十九,或先去其一,却于四十九数中除一而终合之,是二者皆全用四十九数,曾不知本卦之本数也。以致误寘一于八卦数中,遂有五与九之失也。且以揲之寄数,但论其多少,而五与九则无损益于多少之数,而于阴阳正数,亦自无碍。揲法不取正数,而取其馀数,盖从其简便也。简便谓一见多少,即知正数阴阳多少,若待视正数,则烦难矣。又多少之说无所经见,知古人但以记数也。《大传》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谓大衍数本五十,而止用四十九,则其一已先除矣,更无五十全数。分而为二以象两,谓止于四十九数中分而为二也。“挂一象三,挂谓悬” ,谓于四十九数中悬挂其一而不用也。《筮法》:一揲得五与四四谓之三少,得九与八八谓之三多。二揲则五与九已矣,但得三个四,亦谓之三少,得三个八亦谓之三多。方初得五与九也。而老阳之策三十六,老阴之策二十四,及次正得四与八也。而阴阳之策数如前,则是五九固无损益于多少之数,而于阴阳之策正数亦自无伤也。因知四十八数而误用其九,断然而明矣。或者又谓揲法得奇偶数,殊不知二揲则五与九已尽,所以观其馀数而不观其正数,特以从其简便也。

五行之数,须究落处;“应数倍数,亦明特时。”三十七章

天一生水,坎之气,孕于干金,立冬节也。地二生火,离之气,孕于巽木,立夏节也。天三生木,震之气,孕于艮水。山高地厚,水泉出焉。“立春节也。地四生金,《兑》之气孕于坤土,立秋节也。天五生土,《离》寄戊,而土气孕于离火,长夏节也。凡此皆言其成象矣。天一与地六合而成水,《干》《坎》合而水成于金,冬至节也。地二与天七合而成火,《㢲》《离》合而火成于木,夏至节也。天三与地八合而成木,《艮》震合而木成于水,春分节也。地四与天九合而成金,《坤》兑合而金成于土,秋分节也。天五与地十合而成土,离寄于己而土成于火也。”凡此皆言其成形矣。夫以五言相成数,虽儿童亦能诵,要其义实纵老壮亦不知落处也,是之谓盲随。古人何以见《易》乎?以至先天诸卦,初以一阴一阳相间,次以二阴二阳相间,倍数至三十二阴三十二阳相间。《太元》诸首,初以一阴一阳相间,次以三阴三阳相间,倍数至二十七阴二十七阳相间,此其理何在哉?以时物推之,自祖父子孙有众寡之渐,自正二三四五六月有微盛之滋,皆数之所以明理也。应数见前说

卦位生数,运以成数。生成之数,感应之道。三十八章

“生数”,谓一、二、三、四、五,阴阳之位也,天道也。“成数”,谓六、七、八、九、十,刚柔之德也,地道也。以刚柔成数,而运于阴阳生数之上,然后天地交感,吉凶叶应,而天下之事,无能逃于其间矣。阴阳之位有所无形,在天也;“刚柔则形” ,而以其在地也。

“一变为《七》,七变为九”,即是卦妄,宜究其实。三十九章

《冲虚经》曰:“《易》无形埒,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

“变而为九” ,九者,究也,复变而为一。盖卦爻自一变、二变、三变、四变、五变、六变,至七变,谓之“归魂” ,而本宫之气革矣;更二变而极于九,遂复变为一而返本也。学者不悟《经》意,徒溺空泛说,失之甚矣。

名《易》之义,非训“变易”,阴阳根本,有在于是。四十章

“《易》者,大《易》也。大《易》未见气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易》者,希微元虚凝寂之称也。及《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复变而为一也。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重浊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中为人。谓之《易》者,知阴阳之根本有在于是也。” 此说本于《冲虚真经》,是为定论。学者盲然不悟,乃作《变易》之易,是即字言之,非宗旨之学也。唯扬雄为书,拟之曰“太元” ,颇得之。道家亦以日月为古之“易” 字,盖其本阴阳而言也。

“《易》道弥满,九流可入。”当知活法,要须自悟。四十一章

《易》之为书,本于阴阳,万物负阴而抱阳,何适而非阴阳也?是以在人,惟其所入耳。文王周公以庶类入,宣父以八物入,斯其上也。其后或以律度入,或以历数入,或以仙道入,以此知《易》道无往而不可也。苟惟束于辞训,则是犯法也,良由未悟耳。果得悟焉,则辞外见意,而纵横妙用,唯吾所欲,是为活法也。故曰:“学《易》者。当于羲皇心地中驰骋。无于周孔言语下拘挛。”

世俗学解,浸渍旧闻,失其本始,《易》道浅狭。四十二章

羲皇氏正《易》,《春秋》比也。周孔明《易》作《传》,比也。《左氏》本为《春秋》作传,而世乃玩其文辞,致左氏孤行,而《春秋》之微旨泯矣。《易》之有辞,本为羲皇发扬,学者不知借辞以明其卦象,遂溺其辞,加以古今训注,而袭谬承误,使羲皇初意不行于世,而《易》道于此浅狭矣。呜呼!

李潜正易心法序

麻衣道者羲皇氏,正《易》心法,顷得之庐山,一异人。或云 许坚或有疑而问者,余应之云:“何疑之有?”顾其议论可 也。昔黄帝《素问》,孔子《易大传》,世尚有疑之,尝曰:“世固 有能作《素问》者乎?固有能作《易大传》者乎?虽非本真, 亦黄帝孔子之徒也。”余于《正易心法》亦曰:“世固有能 作之者乎?虽非麻衣,是乃麻衣之徒也。”胡不观其文 辞议论乎?一滴真金,源流天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翩然于羲皇心地驰骋,实物外真仙之书也。读来十 年方悟,浸渍触类,以知《易》道之大如是也。得其人当 与共之。崇宁三年三月九日,庐峰隐者李潜几道书。

戴师愈《正易心法跋》。

五代,李守正叛河中,周太祖亲征,麻衣语赵韩王曰: “李侍中安得久,其城下有三天子气。”未几城陷。时周 世宗与宋朝太祖侍行,钱文僖公若水、陈希夷每见, 以其神观清粹,谓可学仙,有昇举之分。见之未精,使 麻衣决之。麻衣云:“无仙骨,但可作贵公卿耳。”夫神仙 与帝王之相,岂易识哉?麻衣一见决之,则其识为何 如也。即其识神仙,识帝王眼目以论《易》,则其出于寻 常万万也,固不容于其言矣。乾道元年冬十有一月 初七日,玉溪戴师愈、孔文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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