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210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十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十卷目录

 春秋部杂录六

经籍典第二百十卷

春秋部杂录六

编辑

《图书编》:“据胡传,此春乃夏正之春也。在周正本为冬, 孔子欲行夏时,故冠以夏正之春。”以下俱春王正月说 据《胡传》,此正月乃周正之正月也,在夏正本为十一 月。周以建子为岁首,故以十一月为正月。

据阳明先生周本改。“时,故谓冬”为“春。”

据阳明先生周本改“月。”故十一月即正月。

夫以《胡传》为是也,孔子虽得遂其行夏时之志,而实 已冒乎生今反古之愆;以阳明先生之说为是也,孔 子虽得逭乎擅改正朔之非,而乱臣贼子知所惧,然 武王、周公何有于“钦若昊天敬授人时”之道?恐二说 俱未当也。何也?时未改,月未改,以子为岁首者,止以 新时周之命,而使臣民之朝贺,则以十一月为首耳。 其所以顺天道,授民时,商周与夏一也。孔子修《春秋》, 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据事直书,一仍其旧,特 揭“春王正月”以大一统,正所谓窃取之义也。是故时 令统于天,书“春”所以奉天时也,则凡奉天时、违天时 者,俱不待辨矣。纪法统于王,书王所以尊王章也,则 凡遵王法、倍王法者,俱不待辨矣。奈何于孔子简易 明白之书,反以义理穿凿之也?况《易》曰:“兑,正秋也。”《书》 曰:“惟十有三年春,会于孟津。”《诗》曰“维暮之春,亦又何 求。”“如何新畬于皇斯牟,将受厥明。”《周礼》:“中春令会男 女。”《论语》:“暮春浴乎沂。”其时之不改可征也。《易?临卦》“至 于八月有凶。”《书》:“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诗》:“四月维夏,六 月徂暑。”《周礼》:“正月之吉始和”,《礼记王制》“二月东巡狩, 五月南巡狩”之类,其月之未改可证也。何为不证诸 五经,而止执《杂记》“正月日至”与诸汉儒之说,不以悖 天时诬武周,即以变王法诬孔子也。且前乎周为商 之建丑矣,《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朔”,不可以证商之 改岁未改月乎?后乎周为秦之建亥矣,《月令》十二月, 数将几终岁且更始,不可以证秦之改岁,未改时与 月乎?至于诸儒,又每以前汉《历律志》为据。尝读《汉史》, 文帝二月诏曰:“方春时和,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 乐。”又二年春正月诏开籍田,上亲耕,以率天下之民。 夫汉初承秦,至武帝始改正朔。苟以籍田畊于正月 之春,草木生于二月之和,二诏为可信也,则又何待 武帝之改、贾谊之请乎?如此之类,略举其一二已耳, 诸儒何为不究其义,且不考其详也?故《孟子》曰:“尽信 书不如无书。”

天有定时,王有定法。天时顺则万物理,王法章则万 国宁,此古今之大义也。虽世代沿革不齐,一治一乱, 而得此则治,失此则乱,又皆历历不爽毫发。孔子修 《春秋》,乃曰:“其义则丘窃取之。”而其义维何?要惟奉天 时,尊王法也。观其首揭“元年春王正月”六字,书法可 知矣。彼“大哉乾元”,在天为春,在人为王,称君为元首、 “元后”,正此意也。惟天子即位,始得改元以统一万邦。 《春秋》所书“元年”者,鲁隐之元年也。周天命未改,鲁可 得而改其元乎?故书“元年”,即书“春”、书王、书“正月”,而鲁 之改元,其是非褒贬,一展卷可具见矣。况《春秋》天子 事也,其必书“春”者,所以奉天时也。使天下晓然知天 时不可悖,则其中所书,或顺天时,或悖天时者,不待 辨而自明。如“夏城郎”,“夏城中丘”,“八月壬午大阅”,“冬十 有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之类,其不时为何如也? 必书“王”者,所以尊王也,使天下晓然知天王不可违, 则其中所书,或遵王法,或悖王法者,不待辨而自明。 如初税亩,作丘甲、作三军,新作雉门及两观,与夫大 雩、“大蒐”,丹楹刻桷之类,其不法为何如也?况书“元年” 于春王之上,可见元惟王者之所自出;书“正月”于春 王之下,可见正朔非诸侯之所得专。以元与正朔而 不遵乎天王,则其馀礼乐征伐之专擅者可知;以秉 礼之鲁国而且改元,则其馀诸侯之僭乱又可知矣。 此圣人笔削之义,非徒不以予夺之柄与鲁,而鲁之 是也非也,亦自不可逃也。若曰孔子志欲行夏时,故 以夏时冠周月,是本欲正天时,尊王法,以诛乱贼,而 先自犯之矣。所谓知我罪我,果在是哉?夫众言淆乱, 必折衷于圣经,而《易》《书》《诗》《礼》,其所载时月,不一而足 也。且周特改岁,未改时与月,又皆班班可考也。奈何 后之人徒信汉儒,而其释经,如《易》之“八月有凶”,《书》之 “惟一月壬辰”,《诗》之“七月”,《周礼》“正月”之“吉始和”,皆傅会 舛谬,岂特“春王正月”为然哉!但释《经》本以明天时也, 圣人笔削之大义炳然于卷首,先已晦之矣,则其中书法原简易明白,反为诸传所晦,贸贸千百馀载,可 胜慨也!故于《易》《书》《诗》《礼》凡时月之可考者,敢并录之, 以请证于尊经之君子云。元年春王正月说

汉之兴也,适际书焚儒坑之后,其文献不足征也已。 然《易》独以卜筮存,而文王、孔子乃后儒之蓍龟,欲考 周之时与月,幸有《周易》在也。按四时十二月、二十四 气、七十二候,见于周公《时训》,其说则本诸《夏小正》者, 夏后氏之书,孔子得之杞者也。夏建寅,故其书始于 寅.。周建子,虽改岁于十一月,而授民时、巡狩、蒸享皆 与夏时同,故其书始于立春。是说也,不特有证于周 公《七月》之诗,而孔子赞《易》,其有取于时训,亦可证也。 《说卦传》云:“坎,北方之卦也;震,东方之卦也;离,南方之 卦也;兑,正秋也。”于三卦言方,则知坎、震、离、兑各主一 方矣。于兑言“正秋”者,秋分也;兑言秋分,则震春分,离 夏至,坎冬至,为四正矣。《复大象》曰:“先王以至日闭关。” 所谓至日冬至也。则《复》为冬至,《姤》为夏至,而十二月 消息之卦可知矣,岂惟孔子为然哉?文王三分天下 有二,以服事殷,其不改殷之正朔无疑也。《易》卦辞作 于殷末,故《系辞》谓《易》之兴,其当殷之末世乎?然于《临》 卦辞曰:“至于八月有凶。”夫《临》《观》二卦,本相反也。十二 月建丑为《临》,卦象二阳在下。八月建酉为观,卦象二 阳在上。则是建丑为临,建酉为观,本一定不可移。如 此为临,如此为观,其序不可紊。即使殷改十二月为 正月,则八月乃夏正之七月矣,于卦为《否》,既不得谓 之观,抑谓之《遁》哉?果信临、观相反,而“八月有凶”之说, 于十二月建为酉,于卦为《观》,则殷时《月令》亦犹夫《夏 小正》、周时训也,三代未改,时与月也,彰彰著明矣,何 独于《春秋》之春王正月,必谓周之改时改月,孔子揭 夏时以冠《春秋》之首哉?易证未改时月

按《周书泰誓》首云:“惟十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则孟津 兴师乃春时事也。《武成篇》首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 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厥四月哉生明, 王来自商。丁未,祀于周庙。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 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又“戊午,师渡 孟津。癸亥,陈师于商郊。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 于牧野。”所记月日,当亦不差。《书传》以旁死魄为一月 二日,推之四月无丁未、庚戌,其误认魄死,姑置勿论。 盖每月望时,明全生则魄全死,所谓旁死魄者,其一 月十七日乎?如一月十七日为壬辰,则戊午当在二 月十四日,癸亥为二月十九日,甲子为二十日,丁未、 庚戌在四月哉?生明后,既生魄前也。以是并考之,春, 大会于孟津,惟戊午王次于河朔。《牧誓》“时,甲子昧爽, 王朝至于商郊”,不在二月之中旬乎?夫以二月中旬 谓之春,而周未改时,与月无疑也。夫何证周之改月 者,缘《汉·律历志》,武王伐纣之岁,周正月辛卯朔,戊午, 师渡孟津,明日己未冬至,《书传》本诸此。然《周书》云春 而《汉志》云冬至,既已“悖谬,自今言之,月朔魄死。”其果 然乎?后人踵汉儒之误,莫知折衷,圣经多此类也。然 证之书也,岂特周未改时与月已哉?钦若昊天历象, 日月星辰,敬授人时,万古帝王之要道也。如日中星 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 秋;日短星昂,以正仲冬,尧典未改,可证也。如正月上 日,受终于文祖,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五月南巡狩 至于南岳,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十一月朔巡狩至 于北岳。《舜典》未改,可证也。夏正建寅,不必论已。殷正 建丑,如《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太甲》中“惟三祀 十有二月朔。”即此观之,举元祀三祀而止,云十有二 月,固见殷以建丑为岁首,而其未改时与月也不从 可证乎?后人过信汉儒,谓其改时改月者,以殷之岁 首既在建丑之月,即以建丑之月为春正月;周之岁 首在建子之月,即以建子之月为春正月,均之以冬 为春,一以大雪节为立春,一以小寒节为立春也。谓 改月不改时者,以春夏秋冬之时令节候,不可更置, 惟岁首在丑则丑为正月,“岁首在子,则子为正月。但 殷则冬正月、春二月、三月、四月,周则冬正月、二月,春 三月、四月、五月,有不同耳。”谓孔子必欲行夏之时,故 于《春秋》以夏时冠周月者,则以所书正月从乎周,所 书之春从乎夏。虽曰“春正月”,实则冬正月,凡月朔皆 鲁史之旧文,而时序乃孔子之微意,是又改时不改 月之说也。要皆求其说而不得,故从而为之辞耳。欲 证周之时月,盍亦求之书乎?书证未改时月

《诗》三百篇,除商颂外,皆周诗也。居周之时,凡发之为 风、雅颂赋比兴者,即咏歌乎周之时,臣民之分也。《豳 风》七月之诗,周公作以训诰成王,而“七月流火,九月 授衣”,《传》谓“七月”为夏正七月也,其果然欤?盖火流于 七月,衣授于九月,葽秀于四月,蜩鸣于五月,霜肃于 九月,场涤于十月。稽诸天时人事,以及物类之动植, 虽欲不谓为“夏时”焉,不可也。抑知周之“时月”,其即夏 之时月乎?盖周正建子为天统,是特改乎岁焉耳。其 与夏、商有不同者,谓其改岁不同,非谓改岁即改乎 时与月也。奈何自改时改月之说兴,后之人徒知信汉儒,不知考证于《三百篇》之《周诗》也久矣。至训《周诗》 而以夏训之,其亦未知《雅》《颂》诸篇所用时月,皆七月 之类乎?《小雅出车》章有曰:“春日迟迟,卉木萋萋。鸧鹒 喈喈,采蘩祁祁。”《周颂臣工》章有曰:“维暮之春,亦又何 求?如何新畬,于皇来牟,将受厥明。”使周果改时,则春 曰暮。春必夏之正月也。正月安得有“迟迟”、萋萋、“喈喈 祁祁”之景,而来牟安得有将熟之征乎!《小雅六月》章 有曰:“六月栖栖,戎车孔饬。四牡骙骙,载是常服。”《十月 之交章》有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 丑。”使周果改月,则六月乃夏之四月,十月乃夏之八 月也。四月即不可以兴师,而八月日食,即为日月之 吉凶乎?《小明章》曰:“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曰:“昔我往矣, 日月方燠。”是日月方燠,虽欲谓其非夏正建卯之二 月,亦“不可至于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百卉 具腓;冬日烈烈,飘风发发。”其未改时与月也,又不待 训释而自明矣。况《唐风》曰:“蟋蟀在堂,岁聿云暮。”《七月》 第五章曰:“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 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薰鼠, 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惟改岁,入此室处。”即此。细细 玩之,时至十月,遂为改岁之图,与前“岁暮蟋蟀在堂” 之咏无异也。苟谓为夏正月也,则其去改岁为尚远, 何为遽有入此室处之嗟乎!然则周正改岁于十一 月,而不改时与月也,又不待取证《雅》《颂》而灿然悉见 矣。可知武王改岁以新其命令,而其“钦若昊天、敬授 民时”者如故也。纵使武、周能改乎时与月也,凡日月 星辰之度,昆虫草木之变,武周必不能改也,又何疑 焉?是故改时、改月之说,后儒之谬也。后之人胶固其 说,读《周诗》不推类以考证于《风》《雅》《颂》之各篇也,其谬 妄又何如哉!诗证未改时月

《周礼》一书,周家之宪章也。孔子志在《春秋》,而行事之 实,见诸《春秋》,所以“书天时,书王章”,其书法一本之《周 礼》,岂徒有见于六官之首,必称“惟王体国经野”,使万 邦晓然知天王之当尊,而著为“春王正月”之书法哉! 即如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如中春昼 击土鼓龡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如禁仲 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如中春之月,令会男女观于 此,则周之时信未改也。不然,冬至当在九月,夏至当 在三月,中春当在十一月矣,《周礼》未改时,而《春秋》所 书之春,非即《周礼》之春乎?如《冢宰》《司徒》《司马》《司寇》皆 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教政刑于邦国都鄙,乃县治 教政刑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象,挟”日而敛之。观于 此,则周之月信未改也。不然,则正月当在夏正建子 之月,谓之始和不可也。若以和布为义,以“始和布治 于邦国都鄙”为句,亦谓其和协而布之,则和布与正 月亦相需矣,犹可以句义文释之也。《天官冢宰》篇:“凌 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春始治鉴。”若 周果改月,则十二月为夏正十月矣,安得有冰可斩 也?若周果改时,则建子之月即为春矣,又何行春始 治鉴也?况质诸《豳风》,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 凌阴,时月皆吻合耶?《周礼》未改时月,而《春秋》所书正 月,非即《周礼》之正月乎?他如《鲁论》记于春秋时也。曾 点《言志》云:“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 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使时果不同于夏正,则 暮春为正月矣。斯时也,沂果可浴,舞雩果可风耶?孟 子作于战国时也,云“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 成。”使月果不同于夏正,则为九月、十月之时也,农功 未毕,何暇于徒杠舆梁之举耶?至若《月令》作于秦吕 不韦也,季冬之月云:“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 数将几终。岁且更始专,而农民无有所使。天子乃与 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设使时 月非夏正,则秦之岁始在十月矣。斯时也,日果穷于 次,月果穷于纪乎?可见孔子之《春秋》,一遵乎周公之 《周礼》也,而改时改月之谬不容掩矣。或曰:先辈谓周 改时月,其所据者亦《礼记》也。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 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 孟献子为之也。”斯言出于《杂记》,宜亦可征而可信矣。 曰:《明堂位》非《礼记》欤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 庙,是六月谓之季夏,则七月非仲夏日至,不待辨也。 况七月而禘,乃云孟献子所为,则献子之言又安足 信哉?此所以观会通然后可以行典礼。即《礼记》一书, 《杂记》与《明堂位》安所折衷,而孟献子一言,与六经孰 是孰非也?噫!知《周礼》六官一统之以“惟王”,知《周礼》布 政必始之以“正月”,而“春王正月”之书法,孰谓周、孔有 二道哉?礼证未改时月

孔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此圣人。” 即春秋之旨,以定二霸之优劣也。昔者,宣王中兴,伐 𤞤狁,威荆蛮,使之窜伏荒陲,屏气息迹,不敢内顾。自 平王东迁,周道复衰,时无宣王之盟,无吉甫、方叔之 佐,是以荆蛮丑类,浸尔跳梁,入蔡伐郑,侵陈,围宋,仇 狠狼戾,所向披靡。幸赖小白、重耳相望而兴,或盟会

以声其威,或克伐以折其气,是以虐焰不逞,中原少
考证
宁,则二霸之功,亦云盛矣。考之《经》笔,其行事何?终始

相背驰也?请备论之,以伸孔子之说。周惠王以惠后 之爱,欲废太子郑,立王子带,而小白亲率诸侯,会世 子于首止,以定其位,此正天下之功也。至重耳败楚 未几,已致天王于践土,则与首止之盟异矣。及惠王 即位,襄王以叔带之难,惧不得立,使告于齐,小白于 是率诸侯以谋之,此定王室之功也。至重耳会温,未 几又盟王人于翟泉,则与《洮》之盟又异矣。小白以礼 义柔中国,故盟会诸侯八,然后有陉之师,则先礼义 而后征伐者也。重耳以兵革威中国,故未尝盟会诸 侯,遽有城濮之战,则先征伐而后礼义者也。小白之 服楚,先侵蔡以示其威,又次“于陉,以耀其众。”及楚畏 服,遣师乞盟,于是结盟而还,未尝接刃,则志在于全 师而已。及重耳战楚城濮,则先侵曹伐卫,及执曹伯 𢌿宋人以怒之,然后合四国之师,一战屠楚,兵革之 威,疾若风雷,则报楚之功与《小白》异矣。小白盟楚之 后,楚虽不敢凭陵大国,而灭弦、围许,灭黄、伐徐,连岁 侵轶,不少衰止。至重耳既败楚师,不见《经》者七年,虽 徐、许小国,亦无楚患,则服楚之功,与小白又异矣。小 白之霸也,诸侯未服,固尝侵伐之,然不过伐其国之 人臣,使诸侯自惧而已。故庄公十七年,执郑詹、郑伯 遂同盟于幽;僖公四年,执陈辕涛涂,陈侯遂盟于首 止。此皆未尝执诸侯也。至重耳执曹伯以𢌿宋人,“执 卫侯以助元咺”,而曹、卫两国终不与其盟会,则其所 以服诸侯者异矣。小白之霸也,伐戎者三,救诸侯者 四,城国者三,虽不能尽成其功,然救灾恤患,其于诸 侯亦不可谓无功也。至重耳则战楚之外不复有攘 救之功,故三十年狄侵齐而晋侯不能救,三十一年 卫迁帝丘而晋侯不城,则其所以勤诸侯者又异矣。 夫二霸行事,载在《春秋》,其相戾如此,窃尝究其心矣。 方小白之伐楚,非不欲战也。然当春秋时,诸侯恣横, 干戈相寻,残民暴骨,不胜其患。小白主霸,方崇礼义, 去侵伐,以救当时之弊,故端委正笏,雍容乎坛陛之 间,兵革不施,而诸侯已喻其志。又况当时楚虽恃强, 其患尚小,不过侵扰邻境若蔡、郑诸国而已。及齐侯 一出,楚既畏服,则召陵之师,盟而不战,小白之心也。 然而荆楚之性,易以威制,难以信结,故自齐霸而楚 之骄暴,甚于曩时,至伐宋,执天子上公,胁制诸侯,使 束身从己,齐、鲁之君,俛首帖耳,委命下吏,无复惭色, 其时列国不几倾危乎?故重耳之兴,尚怀仁厚,不奋 兵威,则何以折楚以惩艾诸侯哉?然则晋之霸,又不 得不用征伐也。虽然,小白之会,止致世子,重耳之盟, 乃召天王,其罪之轻重与其心之谲正,固不待较而 明矣。虽然,循流究源,则小白之罪,又加于重耳。何则? 《春秋》之作,为尊王也。当周之衰,诸侯跋扈忽傲,天子 君臣之礼,扫地殆尽,所赖于振兴者,二霸而已。使小 白主霸之后,即帅诸侯朝天子,以令天下,则重耳虽 不臣,安敢致天王哉?惟小白不朝京师,致王世子,是 以晋文得侈其恶,无所严惮。论《春秋》之义,则小白之 罪诚过于重耳矣。呜呼!贤如二霸,且假尊周之名而 忘其实,况当世诸侯哉!孟子谓“三王之罪人”,谅矣。二霸 谲正

孟子曰:“诗亡然后《春秋》作。”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 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所谓义者,如一字之 褒,一字之贬,皆由圣人之直笔,故乱臣贼子惧也。尝 引伸触类观之,多有所未喻者,果可执一论之哉?如 善恶必以实书,而后知劝惩,义也。宋襄公执滕子而 诬之以罪,楚灵王弑郏敖而赴之以疾亡,是《春秋》皆 承告而书,曾无笔削以垂劝戒,其义果安在也?左氏 论《春秋》之义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弥彰。”其 果然欤?即此而引伸之,赵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杞 伯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楚长晋 盟,讥无信而后列。此论人伦臧否,直道而行是也。奚 为齐、郑、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皆书“卒”,嫉恶之义果 若是欤?齐荼、野幕之弑,事起阳生;楚灵、干谿之厄,祸 由常寿。而《春秋》皆捐其首恶,舍其亲弑,反归罪于乞 比。齐陈乞楚公子比如是,则邾之阍者私憾射姑,行欺激怒, 奚为不书弑欤?《春秋》固多为贤者讳也。狄实灭卫,因 威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书法如是,固 以存中国,尊天王,而乱贼知惧,又何在欤?哀八年及 十三年“公子再与吴盟”,皆不书“威”;一年“公及戎盟”,非 所讳而讳之何欤?诸国臣子非卿不书,必以地来奔, 则虽贱亦志,如阳虎盗入于讙,据阳关而外叛,《传》具 其事,《经》独无闻何欤?诸侯世嫡,嗣业居丧,既未成君, 不避所讳,此《春秋》义也。何为般、野之没皆以名,而恶 祝之殂直曰“子卒”,而所书有不同欤?君谓之“弑”,卿士 以上通谓之杀,此《春秋》义也。威二年,宋督弑其君与 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 夫荀息。”夫臣当书“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何欤?定六 年书“郑灭许,以许男斯归”,而哀元年书“许男与楚围 蔡”,夫许男既灭矣,而重列诸侯,举兵围国又何欤?盖《春秋》记他国,必凭来赴之词,而来者所言多非其实, 或兵败而不以败告,或君弑而不以弑称,或秋葬而 春赴,或春崩而夏闻,而史官之所记者已不能尽录 其实矣。况古者国有史官,各具列其时事,观汲坟所 记,皆与鲁同。如杀其大夫,“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 于宋”,其三事并出《竹书纪年》。惟郑弃其师,出《琐语》《晋 春秋》。是语多古史全文,故曰“其文则史。”孔子修《春秋》, 不过仍史文之旧也。加以史策有缺文,时月有失次, 如此之类,孔子其敢以己意增损于其间哉?孔子不 敢以己意增损其间,则读《春秋》者亦不当以己意揣 摩而文饰之矣,恶可执一以论之哉!春秋疑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