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第017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十七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十七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十七

  宋三。英宗治平三则 神宗熙宁二则 元丰八则 哲宗元祐四则 元符三则

《乐律典》第十七卷。

乐律总部汇考十七 编辑

宋三 编辑

英宗治平元年太常寺奏仁宗配飨明堂歌曲 编辑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治平元年六月,太 常寺奏仁宗配飨明堂,奠币歌《诚安》,酌献歌《德安》。 按《文献通考》,仁宗庙室酌献奏《大仁之曲》。

治平二年,礼官请郊庙二舞各用六十四人。

按《宋史英宗本纪》,二年十一月庚午,飨景灵宫;辛未, 飨太庙。壬申,有事南郊。 按《乐志》:“二年九月,礼官李 育上言,南郊、太庙,二舞郎总六十八文舞,罢舍羽籥, 执干戚,就为武舞。臣谨按旧典,文武二舞,各用八佾。 凡祀圜丘,祀宗庙,大乐,令率工人以入就位,文舞入 陈于架北,武舞立于架南。又文舞出,武舞入,有送迎 之”曲,名曰《舒和》,亦曰《同和》,凡三十一章,止用一曲,是 进退同时,行缀先定,步、武容体,各应乐节。夫至德升 闻之舞象揖让,天下大定之舞象征伐柔毅,舒急不 侔,而所法所习亦异,不当中易也。窃惟天神皆降,地 祇皆出,八音克谐,祖考来格。天子亲执珪币,相维辟 公,严恭寅畏,可谓极矣。而舞者纷然纵“横于下。进退 取舍,蹙迫如是,岂明有德、象有功之谊哉?国家三年 而躬一郊,同殿而享八室,而舞者阙如,名曰二舞,实 一舞也。大朝会所以宴臣下,而舞者备其数;郊庙所 以事天地祖考,而舞者减其半,殊未为称。事有近而 不可迩,礼有繁而不可省,所系者大,而有司之职不 敢废也。伏请南郊、太庙,文武二舞各用六十四人,以 备帝王之礼乐,以明祖宗之功德。”奏可。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礼官请以英宗庙为《大英之舞》。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正月丁巳即位,九月乙酉,祔 英宗神主于太庙,乐曰《大英之舞》。 按《乐志》:四年八 月,学士院建言,“国朝宗庙之乐,各以功德名舞。洪惟 英宗继天遵业,钦明勤俭,不自暇逸,践祚未几,而恩 行威立,固已超轶百王之上。今厚陵复土,祔庙有期, 而乐名未立,亡以诏万世。请上乐章及名庙所用舞, 曰《大英》之舞。”自后礼官、御史有所建明,而详定朝会 及郊庙礼文官于乐节有议论,率以时考正之。

神宗熙宁元年定郊庙鼓吹曲 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十一月丙戌,朝飨太庙, 丁亥,祀天地于圜丘。” 按《乐志》,熙宁中亲祠南郊,曲 五奏,正宫《导引》《奉禋、降仙台》、祠明堂,曲四奏,黄锺宫 《导引》《合宫歌》,皆以《六州》《十二时》。永厚陵导引、警场及 神主还宫,皆四曲,虞主祔庙,奉安慈圣光献皇后山 陵亦如之。诸后告迁升祔,上仁宗、英宗徽号,迎太一 宫神像、亦以一曲导引。率因事随时、定所属宫调、以 律和之

按《文献通考》:神宗熙宁元年冬至,亲郊在亮暗内,音 乐缘事神皆不可废。于是礼院请郊庙及景灵宫用 乐外,卤簿鼓吹及楼前太常钧容等乐,皆备而不作, 其警场但鸣金钲鼓角而已。诏可。自后或有故,则废 乐,用以为例。

熙宁九年,礼官请更宗庙乐舞之节。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九年,礼官以宗庙 乐节而有请者三:其一,今祠太庙,《兴安》之曲,举柷而 声已过,举敔而声不止,则始终之节未明。请祠祭用 乐,一奏将终,则戛敔而声少止,击柷则乐复作,以尽 合止之义;其二,大乐、降神之乐,均声未齐,长短不协, 故舞行疾徐亦不能一。请以一曲为一变,六变用六, 九变用九,则乐舞始终,莫不应节。其三,周人尚臭,盖 先灌而后作乐。本朝宗庙之礼多从周,请先灌而后 作乐。” 又按《志》,教坊本隶宣徽院,有使、副使、判官、都 色长、色长、高班、大小都知。天圣五年,以内侍二人为 钤辖。嘉祐中,诏乐工每色额止二人,教头止三人,有 阙即填。异时或传诏增置,诈有司论奏,使副岁阅杂 剧,把色人分三等,遇三殿应奉人阙,即以次补。诸部 应奉及二十年、年五十已上,许补庙令或镇将。官制 行,以隶太常寺。同天节、宝慈庆寿宫生辰,皇子、公主 生,凡国之庆事,皆进歌乐词。熙宁九年,教坊副使花 日新言:“乐声高,歌者难继,方响部器不中度,丝竹从 之。宜去噍杀之急,归啴缓之易。请下一律,改造方响, 以为乐准。丝竹悉从其声,则音律谐协,以导中和之 气。”诏从之。十一月,奏新乐于化成殿,帝谕近臣曰:“乐 声第降一律,已得宽和之节矣。”增赐方响,为架三十命太常下法驾、卤部乐,一律如教坊云。

元丰元年诏学士宋敏求等定朝会宫县之乐 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十一月“己丑,命龙图阁 直学士宋敏求等详定正旦御殿仪注。” 按《礼志》:“元 年宋敏求上朝会仪二篇,令式四十篇,诏颁行之。其 制,元正、冬至大朝会,大乐令展宫架之乐于横街南, 鼓吹令分置十二案于宫架外,协律郎二人,一位殿 上西阶之前楹,一位宫架西北,俱东向。及百僚客使 文”武官俱入就位。侍中版奏:“中严”,又奏“外办。”宫悬撞 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帝御舆出,协律郎举麾,奏《干 安乐》,鼓吹振作。帝降舆坐,协律郎偃麾,乐止,百官、宗 室及辽使以次入,正安乐作,就位,乐止。押乐官归本 班。起居毕,复案位。三师、亲王以下及御史台外正任 辽使太尉、中书令、门下侍郎及户部尚书、礼部尚书、 司天监奏:“礼毕。”殿下鸣鞭,宫悬撞蕤宾之钟,左五钟 皆应。协律郎举麾,宫悬奏《乾安乐》,鼓吹振作。帝降坐 御舆,入自东房,偃麾,乐止。侍郎奏解严,百官并退。有 司设食案。大乐令设豋歌,殿上二舞入立于架南。预 坐尚食奉御设寿尊于殿东楹少南,设坫于尊南,加 爵一。百官立班如朝贺仪。侍中版奏:“中严外办。”帝御 舆出东房,乐作,帝即坐,乐止。群臣上寿。尚食奉御酌 御酒一爵,授太尉,太尉自东阶侍立,举第一爵,《和安 乐》作,饮毕,乐止。尚食奉御进酒,殿中监省酒以进,帝 举第二爵,登歌作《甘露》之曲,饮讫,殿中监受爵,乐止。 群臣就位,各赐酒。大官令行酒,宫县作《正安》之乐,文 舞入立宫架北,觞行一周,凡行酒讫,并大官令奏巡 周,乐止。尚食进食升阶,以次置御坐前。又设群官食 讫,大官令奏食遍,大乐丞引《盛德升闻》之舞入,作三 变止,出。殿中监进第三爵,登歌作《瑞木成文》之曲,饮 讫乐止,群官皆坐。又行酒作乐、进食如上仪。大乐丞 引《天下大定》之舞,作三变止出。殿中监进第四爵,登 歌奏《嘉禾》之曲,如第三爵。大官令行酒又一周,乐止。 侍中跪奏:“礼毕。”殿下鸣鞭,大乐令撞蕤宾之钟,左右 钟皆应。协律郎举麾,大乐令令奏《乾安》之乐,鼓吹振 作,帝降坐御舆,入自东房,乐止。侍中奏解严,所司承 旨放仗,百寮再拜,相次退。

“元丰二年,详定所请更朝会乐十事,太常议仍如旧。”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夏四月癸亥,定正旦御殿仪。 秋七月戊寅,详定朝会仪。丁亥,详定郊庙礼仪。 按 《乐志》,二年详定所以朝会乐而有请者十其一。唐元 正冬至大朝会,迎送王公,用舒和。《开元礼》以初入门, 舒和之乐作,至位乐止。盖作乐所以待王公。今中书 门“下、亲王、使相先于丹墀上东西立,皇帝升御坐,乃 奏乐引。三品以上官未为得礼,请侍从及应赴官先 就立位,中书、门下、亲王、使相、诸司三品、尚书省四品 及宗室将军以上,班分东西入,《正安》之乐作,至位乐 止。”其二。今朝会仪举第一爵,宫县奏《和安》之曲;第二、 第三、第四,登歌作《庆云》《嘉禾》《灵芝》之曲,“则是合乐在 前,登歌在后,有违古义。请第一爵,登歌奏《和安》之曲, 堂上之乐随歌而发;第二爵,笙入奏《庆云》之曲,止吹 笙,馀乐不作;第三爵,堂上歌《嘉禾》之曲,堂下吹笙瑞 木成文之曲,一歌一吹相间;第四爵,合乐奏《灵芝》之 曲,堂上下之乐交作。其三定,文舞、武舞各为四表,表 距四步为酂缀,各六十四。舞者服进贤冠,左执籥,右 秉翟,分八佾,二工执纛引前,衣冠同之。舞者进蹈安 徐,进一步则两两相顾揖,三步三揖,四步为三辞之 容,是为一成。馀成如之。”自南第一表至第二表为第 一成,至第三表为再成,至北第一表为三成,覆身却 行至第三表为四成,至第二表为五成,复至南第一 表为六“成,而武舞入。今文舞所秉翟羽,则集雉尾,置 于髹漆之柄,求之古制,实无所本。聂崇义《图》羽舞所 执,类羽葆幢,析羽四重以结绶,系于柄,此纛翳之谓 也。请按图以翟羽为之。其四:武舞服平巾帻,左执干, 右执戈,二工执旌居前,执鼗、执铎各二工;金𬭚二,四 工举二工执镯、执铙、执相在左,执雅在右,亦”各二工 夹引,舞者衣冠同之。分八佾于南表前。先振铎以通 鼓,乃击鼓以警戒。舞工闻鼓声,则各依酂缀,总干正 立定位,堂上长歌以咏叹之。于是播鼗以导舞,舞者 进步,自南而北,至最南表,以见舞渐。然后左右夹振 铎,次击鼓,以金𬭚和之以金镯,节之以相而辅乐,以 《雅》而陔步。舞者发扬蹈万,为猛贲趫速之状。每步一 进,则两两以戈盾相向,一击一刺为一伐,四伐为一 成,成谓之变。至第二表为一变,至第三表为二变;至 北,第一表为三变,舞者覆身向空,却行而南;至第三 表为四变,乃击刺而前;至第二表回易行列,舂雅节, 步分左右而跪,以右膝至地,左足仰起,象以文止武。 为五变。舞蹈而进,为兵还振旅之状。振铎、摇鼗、击鼓, 和以金𬭚。废镯、鸣铙,复至南第一表为六变而舞毕。 古者人君自舞《大武》,故服冕执干戚。若用八佾而为 击刺之容,则舞者执干戈。说者谓武舞战象乐六奏, 每一奏之中,率以戈矛四击刺,戈则击兵,矛则刺兵玉戚非可施于击刺。今舞执干戚,盖沿袭之误。请“左 执干,右执戈。”其五,“古之《乡射礼》,三笙一和而成声,谓 三人吹笙,一人吹和。今朝会作乐,丹墀之上,巢笙、和 笙各二人,其数相敌,非也。盖乡射乃列国大夫士之 礼,请增倍为八人,丹墀东西各三巢一和。其六,今宫 县四隅虽有建鼓、鞞应,相传不击。乾德中,诏四建鼓 并左右鞞应,合十有二,依李照所奏,以月建为均,与 镈钟相应。鞞应在建鼓傍,是亦朔鼙、应鼙之类。请将 作乐之时,先击鼙,次击应,然后击建鼓。”其七。今乐县 四隅设建鼓,不击,别施散鼓于乐县内代之。乾德中, 尹拙奏宜去散鼓,诏可,而乐工积习亦不能废。李照 议作晋鼓以为乐节,请乐县内去散鼓,设晋鼓以鼓 金奏。其八。古者瞽、蒙、视了皆掌播鼗,所以节一唱之 终,请宫县设鼗,以为乐节。其九,以天子礼求之,“凡乐 事,播鼗击颂磬,笙磬以钟鼓奏《九夏》”,是皆在庭之乐。 戛击则柷,敔球则玉磬,搏拊所以节乐,琴瑟所以咏 诗,皆堂上乐也。磬奏在堂下,尊玉磬,故进之使在上, 若击石拊石,则当一庭。后世不原于此,以春秋郑人 赂晋侯歌钟二肆,遂于堂上设歌钟歌磬。盖歌钟则 堂上歌之,堂下以钟鼓应之耳。歌必金奏相和,名曰 歌钟,则以节歌是已,岂堂上有钟邪?歌磬之名,本无 所出。晋贺循奏置登歌簨虡,采玉造小磬,盖取舜庙 鸣球之制。后周登歌,备录钟磬,隋唐迄今,因袭行之, 皆不应礼,请正。至朝会堂上之乐不设钟磬。其十,古 者歌工之数。大射工六人,四瑟,则鼓以四人,歌以二 人。天子八人,则瑟与歌皆四人矣。魏、晋以来,登歌五 人,隋、唐四人,本朝因之,是循用周制也。《礼》:“登歌下管, 贵人声也”,故《仪礼》瑟与歌工皆席于西阶上。隋、唐相 承,庭中磬虡之下,击以偶歌琴瑟,非所谓升歌贵人 声之义。今堂上琴瑟,比“之周制,不啻倍蓰,而歌工止 四人,音高下不相权。盖乐有八音,所以行八风,是以 舞佾与钟磬俱用八为数。请罢庭中歌者,堂上歌为 八。琴瑟之数放此,其筝、阮、筑悉废。”太常以谓:“堂上钟 磬去之,则歌声与宫县远。汉、唐以来,宫室之制,寖广 堂上,益远庭中,其上下乐节,苟不相应,则繁乱而无 序。况朝会之礼,起于西汉,则后世难以纯用三代之 制。其堂上钟磬,庭中歌工,与筝筑之器,从旧仪便。”遂 如太常议。

按《玉海》。“元丰二年八月。知太常礼院杨杰。上大乐十 二均图。”

元丰三年,诏“秘书监致仕刘几与致仕礼部侍郎范 镇及杨杰等重定大乐。”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三年五月,诏秘书 监致仕刘几赴详定所议乐。以礼部侍郎致仕范镇 与几参考得失。而几亦请命杨杰同议。且请如景祐 故事,择人修制大乐。诏可。初,杰言“大乐七失:一曰歌 不永言,声不依永,律不和声。盖金声舂容,失之则重; 石声温润,失之则轻;土声函胡,失之则下;竹声清越, 失”之则高;丝声纤微,失之则细;革声隆大,失之则洪; 匏声丛聚,失之则长;木声无馀,失之则短。惟人禀中 和之气,而有中和之声。八音律吕,皆以人声为度,言 虽永,不可以逾其声。今歌者或咏一言而滥及数律, 或章句已阕而乐音未终,所谓歌不永言也。请节其 烦声,以一声歌一言。且《诗》言人志,咏以为歌。五声随 歌,是谓依咏;律吕协奏,是谓和声。先儒以为依人音 而制乐,托乐器以写音,乐本效人,非人效乐者,此也。 今祭祀乐章,并随月律,声不依咏,以咏依声,律不和 声,以声和律,非古制也。二曰八音不谐,钟磬阙四清 声。虞乐九成,以箫为主;商乐和平,以磬为依;周乐合 奏,以金为首。钟、磬、箫者,“众乐之所宗,则天子之乐用 八。钟磬箫,众乐之本,乃倍之为十六。且十二者律之 本声,而四者应声也。本声重大为君父,应声轻清为 臣子,故其四声曰轻清,或曰子声也。”李照议乐始不 用四清声,是有本而无应,八音何从而谐哉?今巢笙、 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发律吕之本声,以七管为 应声,用“之已久而声至和,则编钟、磬、箫宜用四子声, 以谐八音。三曰金石夺伦。乐奏一声,诸器皆以其声 应,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馀。今琴、瑟、埙、箎、笛、箫、 笙、阮、筝、筑,奏一声则镈钟、特磬、编钟、磬击三声,声烦 而掩众器,遂至夺伦,则镈钟、特磬、编钟、编磬节奏与 众器同,宜勿连击。四曰舞不象成,国朝郊庙之乐,先 奏文舞,次奏武舞,而武舞容节六变:一变象六师初 举,二变象上党克平,所向宜北;三变象维扬底定,所 向宜东;南;四变象荆湖来归,所向宜南;五变象邛蜀 纳款,所向宜西;六变象兵还振旅,所向宜北而南。”今 舞者发扬蹈厉,进退俯仰,既不足以称成功盛德,失 其所向,而文舞容节尤无法度,则舞不象成也。五曰 《乐失节》。奏乐之始,则翕然如众羽之合纵之,纯如也; 节奏明白,皦如也;往来条理,绎如也:然后成。今乐声 不一,混殽无驭,则失于节奏,非所谓成也。六曰祭祀、 飨无分乐之序。盖金石众作之谓奏,咏以人声之谓歌。阳律必奏,阴吕必歌,阴阳之合也。顺阴阳之合,所 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吕;夏至祭地, 不奏《太簇》;春飨祖庙,不奏《无射》;秋飨后庙,不歌小吕; 而四望山川,无专祠用乐之制,则何以赞导宣发阴 阳之气,而生成万物哉?七曰郑声乱雅乐。然朱紫有 色而易别,《雅》《郑》无象而难知,圣人惧其难知也,故定 律吕中正之音,以示万世。今古器尚存,律吕悉备,“而 学士大夫不讲考击,奏作委之贱工,则雅、郑不得不 杂。愿审条钟琯,用十二律还宫均法,令上下通习,则 郑声莫能乱雅。”遂为《十二均图》并上之。其论以为:“律 各有均,有七声,更相为用,协本均则乐调,非本均则 乐悖。今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应钟、蕤宾 七声相应,谓之黄钟之均;馀律为宫,同之。”宫为君,商 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君者,法度号令之所出, 故宫生征;法度号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征生商; 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则万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 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职,民有常业,物有常形,而迁则 失常,故商、角、羽无变声。君总万化,不可执以一方;事 通万务,不可滞于“一隅。故宫、征有变声,几律吕之调”, 及其宫乐章,具著于图。帝取所上《图》考其说,乃下《镇》 《几》参定,而王朴、阮逸之黄钟,乃当李照之太簇。其编 钟、编磬虽有四清声,而黄钟、大吕,正声舛误;照之编 钟、编磬,虽有黄钟、大吕,而金阙四清声,非古制也。朴 之太簇、夹钟,则声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时设而 不“用。圣人作乐,以纪中和之声,所以导中和之气,清 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协谐,歌者从容而 能永其言。”镇等因请择李照编钟、编磬十二参于律 者,增以王朴无射、应钟及黄钟、大吕清声,以为黄钟、 大吕、太簇、夹锺之四清声,俾众乐随之,歌工咏之,中 和之声庶可以考。请下朴二律,就太常钟磬择其可 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别制之。而太常以为大乐法 度旧器,乞留朴钟磬,别制新乐,以验议者之术。诏以 朴乐钟为清声,毋得销毁几等,谓:“新乐之成,足以荐 郊庙,传万世。其明堂、景灵宫降天神之乐六奏,旧用 夹锺之均三奏谓之夹锺为宫;夷则之宫一奏谓之 黄钟为角;林钟之均一”奏,谓之太簇为征,姑洗为羽。 而《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征,姑洗 为羽。”而圜钟者,夹钟也。用夹钟均之七声,以其宫声 为始终,是谓圜钟为宫;用黄钟均之七声,以其角声 为始终,是谓黄钟为角。用太簇均之七声,以其征声 为始终,是谓太簇为征;用姑洗均之七声,以其羽声 为始终,是谓姑洗为羽。今用夷则之均一奏,谓之黄 钟为角,林钟之均二奏,谓之太簇为征、姑洗为羽,则 祀天之乐,无夷则、林钟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 矣。《唐典》,祀天以夹钟宫、黄钟角、太簇征、姑洗羽,乃《周 礼》也,宜用夹钟为宫。其黄钟为角,则用黄钟均,以其 角声为始终;太簇为征,则用太簇均,以其征声为始 终;姑洗为羽,则用姑洗均,以其羽声为始终。祭地祗、 享宗庙,皆视此均法以度曲几等。又以太常磬三等, 王朴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声 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轻重与律吕相应。钟三等, 王朴钟所谓“声疾而短闻”者也,阮逸、胡瑗钟所谓“声 舒而远闻”者也,惟李照钟有“旋虫之制,钟磬皆三十 有六架,架各有十六,则正律相应,清声自足。其堂上、 堂下箎笛,率从新制,而调琴、瑟、阮、筑、埙诸器,随所下 律。”诏悉从之。乃缉新器用,徙置太常,辟屋以贮藏之。 考选乐工,汰其椎钝,癃老而优募能者,补其阙员,立 为程度,以时习焉。初,皇祐中,益州进士房庶论尺律 之法,以为尝“得古本《汉书》,言在《律历志》,范镇以其说 为然。请依法作为尺律,然后别求古乐参考。”于是庶 奉诏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为非。 诏镇与几等定乐,镇曰:“定乐当先正律。”帝然之。镇作 律、尺等,欲图上之,而几之议律主于人声,不以尺度 求合。其乐大抵即李照之旧而加四清声,遂奏乐成, 第加恩赉,而镇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乃复上 奏曰:“太常镈钟,皆有大小轻重之法,非三代莫能为 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铸铜律及尺付太常,按照 黄钟律合王朴太簇律,仲吕律合王朴黄钟律,比朴 乐才下半律,外有损益而内无损益,钟声郁而不发, 无足议者。照之律虽是,然与其乐“校三格,自相违戾。 且以太簇为黄钟,则是商为宫也。方刘几奏上时,臣 初无所预。臣顷造律,内外有损益,其声和又与古乐 合。今若将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编次太常镈钟,可以 成一代大典。”又太常无雷鼓、灵鼓、路鼓,而以散鼓代 之。开元中,有以画图献者,一鼓而为八面、六面、四面, 明堂用之。国朝郊“庙,或考或不考,宫架中惟以散鼓, 不应经义。又八音无匏土二音。笙竿以木斗攒竹而 以匏裹之,是无匏音也;埙器以木为之,是无土音也。 八音不具,以为备乐,安可得哉?”不报。 按《礼志》:三年 翰林学士张璪言:“先王顺阴阳之义,以冬至祀天,夏 至祀地,此万世不可易之理。”于是礼官请如璪议,设宫架“乐、文武二舞,改制乐章。”

按《文献通考》:初,杰欲销王朴旧钟,意新乐成,虽不善, 更无旧钟可校,乃诏许借朴钟为清声,不得销毁。后 辅臣至太常,按试前一夕,杰乃陈朴钟已敝者,一县 乐工不平,夜易之而杰不知。明日,辅臣至,杰厉声云: “朴钟甚不谐美。使乐工叩之,韵更佳。”杰大沮。

元丰四年,以详定所言,增设钟虡及建鼓。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九月甲辰,详定郊庙奉祀礼 仪。十二月乙亥,慈圣光献皇后禫祭,宰臣王珪等上 表请听乐,不许。自是五表,乃从之。” 按《乐志》:“四年十 一月,详定所言,搏拊琴瑟以咏,则堂上之乐以象朝 廷之治;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则堂下之乐 以象万物之治。后世有司失其传,歌者在堂,兼设钟 磬;宫架在庭兼设琴瑟;堂下匏竹,寘之于床,并非其 序。请亲祠宗庙及有司摄事,歌者在堂不设钟磬,宫 架在庭不设琴瑟;堂下匏竹,不寘于床。其郊坛上下 之乐,亦以此为正,而有司摄事如之。”又言:“以《小胥》宫 县推之,则天子钟磬、镈十二虡为宫县明矣。故或以 为配十二辰,或以为配十二次,则虡无”过十二。先王 之制废,学者不能考其数。隋、唐以来,有谓宫县当二 十虡,甚者又以为三十六虡。方唐之盛日,有司摄事, 乐并用宫县。至德后,太常声音之工散亡,凡郊庙有 登歌而无宫县,后世因仍不改。请郊庙有司摄事,改 用宫架十二虡。太常以谓用宫架十二虡,则律吕均 声不足,不能成均。请如礼。宫架四面如辰位,设镈钟 十二虡,而甲、丙、庚、壬设钟,乙、丁、辛、癸设磬位各一虡, 四隅植建鼓,以象二十四气。宗庙、郊丘如之。

按《玉海》,元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详定礼文所言: “按《仪礼大射仪》,诸侯之制,钟磬镈九,则天子钟磬镈 十二虡为宫架明矣。所有郊庙有可摄事乐,请改用 宫架十二虡。”从之。

元丰五年,布衣叶防上书论乐,补为“乐正。”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十二月丁巳,新乐成。” 按《乐 志》:五年正月,开封布衣叶防上书,论乐器律曲不应 古法,复下杨杰议。杰论“防增编钟、编磬二十有四为 簨制,管箫视钟磬数,登歌用玉磬,去乐曲之近清声 者舞不立表。”皆非是。其言均律差互与刘几同。请以 晋鼓节金奏,考经礼制簨虡教国子、宗子舞,用之郊 庙,为何所取?而范镇亦言自唐以来至国朝三大祀, 乐谱并依《周礼》。然其说有黄钟为角、黄钟之角、黄钟 为角者,夷则为宫;黄钟之角者,姑洗为角。十二律之 于五声,皆如此率。而世俗之说乃去“之”字,谓太簇曰 黄钟商,姑洗曰黄钟角,林钟曰黄钟征,南吕曰黄钟 羽。今叶防但通世俗裔部之说,而不见《周礼》正文,所 以称“本寺”均差互,其说难行。帝以乐律绝学,防草莱 中,习之尤难,乃补防为乐正。

元丰六年,御大庆殿,初用新乐,更定郊庙舞名。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正月丁丑朔,御大庆殿受朝, 始用新乐。 按《乐志》:六年春正月,御大庆殿,初用新 乐。二月,太常言,郊庙乐虡,若遇雨雪望祭,即设于殿 上。”三月,礼部言:“有司摄事昊天舞名,请初献曰《帝临 嘉至》,亚、终曰《神娭锡羡》,太庙初献曰《孝熙昭德》,亚、终 献曰《礼洽储祥。诏可。九月,礼部言:〈周礼〉》,凡大祭祀,王 出入则奏《王夏》,明入庙门已用乐矣。今既移祼在作 乐前,皇帝诣罍洗奏《乾安》,则入门亦当奏《乾安》,庶合 古制。其入景灵宫及南郊壝门,乞如之。 又按《志》:六 年五月,召见米脂砦所降戎乐四十二人,奏乐于崇 政殿。以三班借职王恩等六人差监在京闲慢库务 门及旧城门敢勇三十六人与茶酒。新任殿侍《大晟 乐书》曰:“前此,宫架之外列熊罴,案所奏皆夷乐也,岂 容淆杂?”大乐乃奏罢之。然古鞮鞻氏掌四夷乐,𩎟师、 旄人各有所掌,以承祭祀,以供宴享。盖中天下而立, 得四海之欢心,使鼓舞焉,先王之所不废也。《汉律》曰: “每大朝会,宜设于殿门之外。”天“子御楼,则宫架之外 列于道侧,岂可施于广庭,与大乐并奏哉?” 又按《志》, 元丰中,言者以鼓吹害雅乐,欲调治之,合与正声相 得。杨杰言:“正乐者,先王之德音,所以感召和气,格降 上神,移变风俗。而鼓吹者,军旅之乐耳。盖鼓角横吹 起于西域。圣人存四裔之乐,所以一天下也;存军旅 之乐,示不忘武备”也。鞮鞻氏“掌四裔之乐与其声歌, 祭祀则龡而歌之,燕亦如之。”今大祀车驾所在,则鼓 吹与《武严》之乐陈于门而更奏之,以备警严;大朝会 则鼓吹列于宫架之外,其器既异先代之器,而施设 概与正乐不同。国初以来,奏大乐则鼓吹备而不作, 同名为乐,而用实异,虽其音声间有符合,而宫调称 谓不可淆混,故大乐以十二律吕名之,鼓吹之乐则 曰正宫之类而已。若以律吕变裔部宫调,则名混同 而乐相紊乱矣。遂不复行。 按《礼志》,“六年冬至,祀昊 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配。是日,帝至坛中,宫架乐作, 至午阶下版位,西向立,乐止。有司请行事,宫架奏《景

安》之乐,文舞作六成止。帝再拜诣罍洗,宫”《架乐作》,至
考证
洗南,北向,乐止。帝搢圭盥帨讫,乐作,至坛下,乐止。升

午阶,登歌乐作,至坛上,乐止。殿中监进镇圭,《嘉安乐》 作,诣上帝神坐前再拜,乐止。《广安乐》作,诣太祖神坐 前,如上帝仪,登歌乐作,帝降坛,乐止。宫架乐作,还位 西向立,乐止。礼部尚书、户部尚书以下奉馔俎,宫架 《丰安乐》作,奉奠讫,乐止。再诣罍洗,帝盥帨、洗爵、拭爵 讫,宫架乐作,至坛下,乐止。升自午阶,登歌乐作,至坛 上,乐止。登歌《禧安乐》作;诣上帝神坐前,执圭俛伏,兴, 乐止。太祝读册,帝再拜讫,乐作。次诣太祖神坐前,如 前仪,登歌乐作,帝降自午阶,乐止。宫架乐作,还位西 向立,乐止。文舞退,武舞进,宫架《正安之乐》作,乐止。亚 献盥帨讫,《正安乐》作,礼毕,乐止。终献、行礼,并如上仪。 献毕,宫架乐作,帝升自午阶,乐止。登歌乐作,至饮福 位,乐止。《禧安乐》作,饮福讫,乐止。帝还位,赐胙行事,陪 祀官再拜,宫架、《宴安》乐作,一成止。宫架乐作,帝诣望 燎位,南向立,乐止。礼毕,宫架乐作,帝出中壝门,归大 次,乐止。有司奏《解严》,帝乘舆还青城,将至宣德门,奏 《采荠》一曲,入门,乐止。

元丰七年。礼部请冢宰摄行郊祀乐。仍准亲祠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七年正月。诏从协 律郎荣咨道请。于奉宸库选玉造磬。令太常审定音 律。六月礼部言。“亲郊之岁。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遣 冢宰摄事。礼容乐舞谓宜加于常祀。而其乐虡二十。 乐工百五十有二。舞者六十有四。与常岁南北郊上 公摄事无异。未足以称钦崇之意。乞自今准亲祀用 二十六虡。工人三百有六,舞人百二十有四。”诏可。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定神宗庙乐曰《大明之舞》。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三月戊戌即位。十一月丁酉, 祔神宗于太庙。庙乐曰《大明之舞》。

哲宗元祐元年荣咨道以亲祠明堂请用玉磬 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九月辛酉,大飨明堂。 按《乐志》:元年荣咨道言,“先帝诏臣制造玉磬,将用于 庙堂之上,依旧同编钟以登歌。今年亲祠明堂,请用 之以章明盛典。”从之。

元祐三年,范镇上《新乐》,帝御延和殿,召执政共观,赐 诏嘉叹。以太常言仍用旧制。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十二月甲辰,范镇定铸律度 量钟磬以进,令礼部太常参定。 按《乐志》:“三年范镇 乐成,上其所制乐章三,铸律十二,编钟十二,镈钟衡 一、尺一、斛一,响石为编磬十二,特磬一,箫、笛、埙箎、巢 笙、和笙各二,并书及图法。”帝与太皇太后御延和殿, 诏执政侍从、台阁讲读官皆往观焉。赐镇诏曰:“朕惟 春秋之后,礼乐先亡,秦、汉以来,韶武谨在。散乐工于 河海之上,往而不还;聘先生于齐鲁之间,有莫能致; 魏晋以下,曹郐无讥。岂徒郑卫之音,已杂华戎之器, 间有作者,犹存典刑。然铢黍之一差,或宫商之易位, 惟我四朝之老,独知五降之非。审声知音,以律生尺。 览《诗》《书》之来上,阅簨簴之在廷,君臣同”观,父老太息, 方诏学士大夫论其法,工师有司考其声,上追先帝 移风易俗之心,下为老臣爱君忧国之志,究观所作, 嘉叹不忘。镇为《乐论》,其自叙曰:“臣昔为礼官,从诸儒 难问乐之差谬,凡十馀事,厥初未习,不能不小抵牾。 后考《周官》《王制》、司马迁《书》《班氏志》,得其法,流通贯穿, 悉取旧书,去其抵牾,掇”其要,作为八论。其《论律》《论黍》 《论尺》《论量》《论声器》,言在《律历志》。论钟曰:“夫钟之制,《周 官凫氏》言之甚详。”而训解者,其误有三。若云“带,所以 介其名也,介在于鼓、钲、舞、甬、衡之间,介于鼓、钲、舞之 间则然,非在甬、衡之上。”其误一也。又云:“舞上下促,以 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之 间,则舞间之方常居铣之四也;舞间方四,则鼓间六 亦其方也。鼓六钲六舞四,既言鼓间与舞佾相应,则 鼓与舞皆六,所云“钲六舞四”,其误二也。又云“鼓外二, 钲外一”,彼既以钲鼓皆六,无厚薄之差,故从而穿凿, 以迁就其说,其误三也。今臣所铸编钟十二,皆从其 律之长,故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以为钟之身。“钲者正 也,居钟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为之鼓,上去二以 为之舞,则钲居四而鼓与舞皆六。是故于鼓、钲、舞、篆、 景、栾、隧、甬、衡、旋、虫,钟之文也,著于外者也。广、长、空、径、 厚薄大小,钟之数也,起于内者也。若夫金锡之齐,与 铸金之状,率按诸《经》,差之毫厘,则声有高下,不可不 审。”其镈钟亦以此法而四倍之。今太常钟无大小,无 厚薄,无金齐,一以黄钟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黄 钟最薄而轻。自大吕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 小加大,其可乎?且清声者不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 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 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国朝旧有四清声, 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论磬》曰:“‘臣所造 编磬,皆以《周官》磬氏为法。若黄钟,股之博四寸五分, 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 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长而三分 损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长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声,不亦远乎!钟有齐也。磬,石也,天成之 物也。以其律为之长短厚薄,而其声和。此出于自然, 而圣人者能知之,取以为法,后世其可不考正乎?考 正而非是,则不足为法矣。特磬则四倍其法而为之。 国朝祀天地、宗庙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 庙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 乐。臣欲乞凡宫架内于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 之声小大相应。论八音曰:匏、土、革、木、金、石、丝、竹’。是八 物者,生天地间,其体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圣人 制为八器,命之商则商,命之宫则宫,无一物不同者, 能使天地之间至相戾之物无不同,此乐所以为和, 而八音所以为乐也。”乐下太常,而杨杰上言:“元丰中, 诏范镇、刘几与群臣详议郊庙大乐,既成而奏,称其 和协。今镇新定乐法,颇与乐局所议不同。且乐经仁 宗帝作,神考睿断,奏之郊庙朝廷,盖已久矣,岂可用 镇一说而遽改之?”遂著《元祐乐议》以破镇说。其议乐 章曰:“国朝大乐,所立曲名,各有成宪,不相淆杂,所以 重正名也。故庙室之乐,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 英》之类是也。今镇以《文明》之曲献祖庙,以《大成》之曲 进皇帝,以《万岁》之曲进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难以施 于宗庙。”朝廷议宫架加磬,曰:“镇言:国朝祀天地、宗庙 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非也。 今已升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乐。欲乞凡宫架内于 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之声,小大相应。按《唐六 典》,天子宫架之乐,镈钟十二,编钟十二,编磬十二,凡 三十有六虡。宗庙与殿庭同。凡中宫之乐,则以大磬 代钟,馀如宫架之制。今以镈钟、特磬并设之,则为四 十八架,于古无法。皇帝将出宫架,撞黄钟之钟,右五 钟皆应。皇帝兴宫架,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未闻 皇帝出入,以特磬为节。”议十六钟磬曰:“‘镇谓清声不 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十六枚而在一 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 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 异。按编钟、编磬十六,其来远矣,岂徒见于《周礼小胥》 之注哉?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帝 因是陈”礼乐、《雅》《颂》之声,以风化天下。其事载于《礼乐 志》,不为不详,岂因刘几然后用哉?且汉承秦,秦未尝 制作礼乐,其称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遗法也。 其王朴乐内编钟、编磬,以其声律太高,歌者难逐,故 四清声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则四清声皆用 而谐协矣。《周礼》曰:“凫氏为钟,厚薄之所震动,清浊之 所由出,则清声岂不见于经哉!今镇箫、笛、埙箎、巢笙、 和笙献于朝廷,箫必十六管,是四清声在其间矣。自 古无十二管之箫,岂箫韶九成之乐已有郑、卫之声 乎?”礼部、太常亦言:“镇乐法自系一家之学,难以参用, 而乐如旧制。” 按《范镇传》,镇于乐尤注意,自谓得古 法,独主房庶“以律生尺之说。司”马光谓不然,往复论 难,凡数万言。初,仁宗命李照改定大乐,下王朴乐三 律。皇祐中,又诏胡瑗等考正。神宗时,诏镇与刘几定 之。镇曰:“定乐当先正律。”神宗曰:“然。虽有师旷之聪,不 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镇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区、鬴、斛, 欲图上之。又乞访求真黍以定黄钟。而刘几即用李 照乐,加用四清声而奏。乐成,诏罢局,赐赉有加。镇曰: “此刘几乐也,臣何与焉。”至是,乃请大府铜为之,逾年 而成,比李照乐下一律有奇。帝及太皇太后御延和 殿,召执政同阅视,赐诏嘉奖,下之太常,诏三省侍从 台阁之臣皆往观焉。镇时已属疾,乐奏三日而薨,年 八十一。赠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忠文。 按《杨杰传》,杰 官“太常,神宗诏秘书监刘几、礼部侍郎范镇议乐,几 请命杰同议。杰言大乐七失,并图上之。神宗下几、镇 参定,镇不用杰议,自制,乐成,诏褒之。哲宗即位,议乐 又用范镇说,杰复破镇乐章曲名、宫架加磬、十六钟 磬之非。又论镇以黑黍用秠律铜量,叩之不合黄钟, 以世无真黍,用大府尺为乐尺,下旧乐”三律。杰在神 宗时与镇异议,至是复攻之,镇之乐律卒不用。 按《文献通考》:元祐初,镇用房庶律法上所定乐,下诏 褒美。杨杰言:“按《尔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法律有用 秬黍之文,无用秠之说,以为必得秠然后制律,未之 前闻。镇所造铜量斛在上,斗在下,左耳为升,右耳上 为合,下为龠,上三下二,与汉”制符矣。《汉志》量声中黄 钟,始于黄钟,而反复焉。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 亦中黄钟之宫。”臣叩镇所造铜量,其声不与黄钟合, 则非汉制也。黄帝命伶伦断竹节两间,听凤之鸣,以 为律吕,此造律之本也。初无用黍之法,至汉制乃有 用黍之制。镇以为世无真黍,乃用大府尺以为乐尺, 而又下一律有奇,其实下旧乐三律矣,其可用乎?《镇 乐律》卒不行。

元祐四年,始命大乐正叶防撰《朝会二舞仪》。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十二月癸丑,更定朝仪二舞, 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 按《乐志》,“四年十二月,始命 大乐正叶防撰朝会二舞仪。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第一变舞人去南表三步,总干而立,听举乐。三鼓前 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持 干荷戈,相顾作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转身向里,以 干”戈相击刺,足不动;再鼓皆回身向外,击刺如前;再 鼓皆正立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立,干 戈各置腰;再鼓各前进,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后,左手 执干当前,右手执戈在腰,为“进旅”;再鼓各相击刺;再 鼓各退身复位,整其干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 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转面相向,秉干持戈,坐作; 再鼓,各相击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为克捷之象;再 鼓皆正立,遇节乐则蹲;第二变听举乐,依前蹲;再鼓 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贲趫速之状;再 鼓各转身向里相击刺,足不动;再鼓各转身向外,击 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陈其干戈, 左右相顾,为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并入行,以八为 四;再鼓皆两两对相击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 右在左;再鼓皆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 各分左右;再鼓各扬其干戈;再鼓交相击刺;再鼓皆 总干正立,遇节乐则蹲。第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 舞,进一步转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台讲武;再 鼓皆击“刺于东南;再鼓皆按盾举戈,东南向而望,以 象漳、泉、奉、土;再鼓皆击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举戈, 南向而望,以象杭、越来朝;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 鼓皆击刺于西北;再鼓皆按盾举戈,西北向而望,以 象克殄、并、汾;再鼓皆击刺于正西;再鼓皆按盾举戈, 西向而望,以象肃清银、夏;再鼓皆舞,进一步”正跪,右 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于地,各拱其手,象 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 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尽即止以 象兵还振旅。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第一变:舞人立 南表之南,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 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顾左揖;再 鼓皆右顾右揖;再鼓皆开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 立;再鼓皆少却身,初辞,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顾, 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后为再辞;再鼓皆左顾,以左手 在前,右手推出为固辞;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进 一步并立;再鼓皆俛身相顾,初谦合手当胸;再鼓皆 右侧身,左垂”手,为《再谦》;再鼓皆左侧身,右垂手,为《三 谦》;再鼓,皆躬而授之,遇节乐则蹲,第二变听举乐则 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 鼓皆左顾左揖;再鼓,开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 复相向;再鼓皆却身为初辞;再鼓皆舞,辞如上仪;再 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 舞,进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顾为初谦;再鼓皆再谦; 再鼓皆三谦;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节乐则蹲,第 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 皆相趋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开 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复相向;再鼓皆却身初 辞;再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 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皆相顾初谦,再鼓皆 再谦,再鼓皆三谦,躬而授之,正立节乐则蹲。”凡二舞 缀表器及引舞振作,并与《大祭祀》之舞同。协律郎陈 祈按阅,以谓节奏详备,自是朝会则用之。

元祐八年,诏“增稷坛乐。”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八年太常博士孙 谔言,臣尝奉社稷之祠。亲睹陈设。初疑其阙略不备。 退而考元祐祀仪,乃与所亲见者合焉。其登歌之乐, 虽有钟磬、簨虡、搏拊、柷敔之属,独陈太社坛上,而太 稷阙焉。夫宫架不备。非所以重社稷也。周公制祭祀 之法,则有灵鼓以鼓之,有帗舞以舞之,有太簇、应钟、 咸池,以极其歌舞之节,此乐文之备也。唐社稷用二 十架,至于开元,亦循三代之遗法,于坛之北,宫架备 陈别异天神中建灵鼓、歌钟、歌虡,各设二坛,下舞、上 歌,何其盛也!臣稽考典礼,凡祭祀太社、太稷,宜仿《周 官》及《开元礼》文,于坛之北备设宫架、钟、匏、竹各列二 坛,南架之内,更植灵鼓。”于是集侍从、礼官议,增稷坛 乐,而添用宫架之说不行。 按《礼志》,“三年从博士孙 谔言,祭太社、太稷,皆设登歌乐。”

元符元年学士院上乐章又诏复元丰乐制 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夏四月壬寅。学士院上 宝玺灵光翔鹤乐章 按乐志。元年十一月。诏登歌 钟磬。并依元丰诏旨。复先帝乐制也。

按,《文献通考》:哲宗受传国宝,命官改制乐章,凡三章, 大朝会上寿用之。其一《永昌》,其二《神光》,其三《翔鹤》。 元符二年,诏信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改造乐器,教习 登歌。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乐志》:“二年正月,诏前信 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按协音律,改造琴瑟,教习登歌。 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初,良辅在元丰 中,上《乐书》五卷,其书分为四类,以谓天地兆分气数。 爰定律厥气数,通之以声,于是撰释律。律为经,声为纬,律以声为文,声以律为质,旋相为宫。七音运生”,于 是撰《释声》。“声生于日,律生于辰,故经之以六律,纬之 以五声,声律相协,和而无乖。播之八音,八音以生”,于 是撰《释音》。“四物,兼采八器,以成度数,施设,象隐于形, 考器论义,道德以明。”于是撰《释器》。类各有条,凡四十 四篇。大抵考之经传,精以讲思,颇益于乐理,文多,故 弗著焉。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定哲宗庙乐,学士院并奏撰山 陵乐章。

按《宋史徽宗本纪》,元符三年正月即位,八月癸亥,祔 哲宗神主于太庙,乐曰《大成之舞》。 按《乐志》:“三年七 月,学士院奏,太常寺鼓吹局应奉大行皇帝山陵卤 簿鼓吹仪仗,并严更警场,歌词乐章,依例撰成。灵驾 发引至陵所,仙吕调导引等九首,已令乐工协比声 律。”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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