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一·曲礼上·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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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行”,犹通也。“知名”,问名而告之。媒氏相通言而后纳采问名,故纳采之辞曰“吾子有惠贶室某”也。“受币”,纳征也。币用束帛玄𫄸。“交”,谓吉凶相闻。“亲”者,始定婿、妇之名也。
故日月以告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日月”,谓所生年、月、日也。周礼媒氏:“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令三十而娶,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书成登于朝,是“告君”也。婚礼受于庿,为神席以告祖祢。酒食召客,礼无所考,或女子之家纳征以后行之。“厚”,重也。“别”者,别人道于禽狄。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
“卜”者,占其可否。
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有见”,谓因所亲之人而求见也。
贺取妻者曰:“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
“使某”,使者名。“羞”,进食也。“有客”,谓送女者。不斥言贺其婚者,男女之嫌,不以婚为可庆。
右第二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