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覆羔雁上。“缋”,画布。此天子卿、大夫之礼。诸侯之孤、卿、大夫,其布不缋。
合手曰“掬”。“以掬”,慎也。“以袂”者,纳手袂中而奉之,异于用时。
“挥”,扬之,告卒爵也。
“苞”者,以苇裹鱼肉。“苴”,藉也。以草藉器而贮腥物也。“箪、笥”,皆织竹为之,圆曰“箪”,方曰“笥”,用盛饭饵。“问”,遗也。受命之顷,陈设执持,皆如至彼之容,预展习之,示敬也。
右第四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