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华总二荣字第09410003831号令
← | 总统华总二荣字第09410001741号令 | 总统令 华总二荣字第09410003831号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1月27日 发布机关:中华民国总统 陈水扁 发布于总统府公报第6616号第44页至第4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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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前大法官李志鹏,秉性坚毅,器识恢宏。早岁投身军旅,持志励学,卒业国立中兴大学法律系,继负笈北美,精研律法义理,荣获法学博士学位。返国执业律师,维护人权,泽惠桑梓;复授教上庠,乐育菁莪,陶成多士。四度膺选立法委员,历任司法、国防等委员会召集委员,宣力议席,擘建法制,谠论嘉谋,献靖孔彰。嗣任司法院第五届大法官,忠勤恪慎,释宪析法,慎思明辨,声华益懋,曾获颁司法奖章,实至名归,简册流馨。综其生平,明法弼教,功在国家,甘棠望重,允垂世范。兹闻溘逝,轸悼殊深,应予明令褒扬,以示政府笃念耆贤之至意。
总 统 陈水扁
行政院院长 游锡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