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935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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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936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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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关于卢旺达局势的所有决议,
特别重申关于扩大联合国卢旺达援助团(联卢援助团)的第918(1994)号和第925(1994)号决议,并在这方面强调需要及早部署扩大的联卢援助团,使它能执行任务,
回顾1994年4月30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S/PRST/1994/21),其中安全理事会除其他外,谴责在卢旺达境内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一切行为,特别是针对平民的此种行为,并指出煽动或参与此种行为的人应负个人责任,
又回顾在安全理事会主席1994年4月30日的声明和第918(1994)号决议中,安理会曾向秘书长提出关于调查卢旺达境内在冲突期间所发生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要求,
审议了秘书长1994年5月31日的报告(S/1994/640),其中秘书长指出卢旺达各地继续发生有计划的大屠杀和杀人行为,并指出只有进行适当调查,才能辨别事实真相,以确定责任,
欣见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到卢旺达和该区域视察,并注意到已按照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994年5月25日通过的S-3/1号决议,任命一名卢旺达问题特别报告员,
再次表示严重关切源源不断的报道指出卢旺达境内已发生有计划、普遍和公然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包括种族灭绝行为,
回顾所有犯下或批准犯下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负个人责任,并绳之以法,
1.请秘书长作为紧急事项,设立一个公正的专家委员会,审查和分析根据本决议提交的资料以及专家委员会通过其本身的调查或其他人士或机构的努力所可能取得的进一步资料,包括卢旺达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调查结果,以便就卢旺达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包括可能发生的种族灭绝行为的证据,向秘书长提出结论;
2.呼吁各国,并酌情呼吁国际人道主义组织,核对他们拥有或收到的有关在冲突期间卢旺达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包括违反《防止和惩办灭绝种族罪公约》行为的已证实资料,并请各国、各有关联合国机构和各有关组织,在本决议通过后三十天内、并酌情在其后,向第1段所述专家委员会提出这种资料并提供适当的协助;
3.请秘书长向安理会报告设立专家委员会一事,还请秘书长在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四个月内向安理会报告该委员会的结论,并参考这些结论,建议任何进一步的适当步骤;
4.又请秘书长,并酌情请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通过秘书长,将卢旺达问题特别报告员收到的资料也提供给专家委员会,促使专家委员会和特别报告员在履行各自的任务时保持充分的协调与合作;
5.促请有关各方同专家委员会充分合作以完成其任务,包括积极响应委员会关于调查方面的协助和通行要求;
6.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400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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