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河南河北租米折留本州诏

谕河南河北租米折留本州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1

大河南北,人户殷繁,衣食之原,租赋尤广。顷年水旱,廒庾尚虚,今岁属和平,时遇丰稔。而租米所入,水陆运漕,缘脚钱杂,必甚伤农。务在优饶,惠彼黎庶,息其转输,大实仓储。今年河南河北应送含嘉太原等仓租米,宜折粟留纳本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