諭河南河北租米折留本州詔

諭河南河北租米折留本州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1

大河南北,人戶殷繁,衣食之原,租賦尤廣。頃年水旱,廒庾尚虛,今歲屬和平,時遇豐稔。而租米所入,水陸運漕,緣腳錢雜,必甚傷農。務在優饒,惠彼黎庶,息其轉輸,大實倉儲。今年河南河北應送含嘉太原等倉租米,宜折粟留納本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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