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7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7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67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7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6年5月1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30 頁

相關法條:訴願法 第 3 條 ( 26.01.08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不服直屬各省政府主管廳之官署 (例如稅務局之於財政廳,省會工務處之於建設廳) 處分,應依訴願法第三條,比照同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以省政府為訴願機關。